第一章 领土与国际法、民族国家
一 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领土状况
民族国家是一个古老而又崭新的话题,在国家的历史上占据着最重要的篇章。从发生学的角度讲,作为一种国家形态,民族国家的发明权属于欧洲人。原生的民族国家,是自中世纪以来400—500年间欧洲(主要是西欧)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欧洲现代民族国家有一个从起源到成型的逐步发展过程,在13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上半叶期间形成的民族国家,还远非民族国家的现代形态。因此,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出现的西班牙、葡萄牙、英吉利、法兰西等绝对主义君主国家只是初具近代色彩的主权国家,远非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相比之下,只有英国在几个世纪中完成了由绝对主义君主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化的任务,标志性事件就是1640年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英国通过这次资本主义改造逐渐获得了现代民族国家形态。因此,一般认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催生了第一个可以确认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随后,在美国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推动下,民族国家形态进而在欧洲传播开来。到19世纪中期,德意志和意大利民族国家的出现将民族国家推向巅峰。从历史上看,具有独立主权地位的民族国家和以它们为主体构成的国际关系体系,是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时签订的和约)为起点的。[1]
中世纪早期的欧洲社会,盛行的是基督教的普世主义和封建制所导致的地区主义,在两者的上下挤压之下,使得国家缺少权威性,人们也很难产生民族意识以及对民族、国家的忠诚感。人们认为自己首先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区如勃艮第的人,最后才是某一国家的人。在欧洲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几乎不存在完整意义上的国家,有的只是林林总总的封建邦国、领土和庄园,广大民众对与自己有着直接利益联系的领主的忠诚远远超过对国王的。然而到中世纪中后期,随着种种新的社会因素,尤其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日益壮大的市民阶层的滋生和发展,人们渐渐由“神权至上”向“王权至上”观念转变,封建王权逐渐振兴,从而为民族国家的建立并出现在西欧的政治舞台上创造了重要条件。这样,到中世纪末,处于萌芽状态的民族主义通过王权对教权的否定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孕育,催生了英、法等最初的一批初具近代色彩的民族国家。1648年召开的威斯特伐利亚会议通过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在实践上肯定了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国家独立的原则,国家观念最终取代了神权一统的观念,民族国家开始成为国际关系的主体。通过这个和约,重新确立了欧洲各国版图,原来处于神圣罗马帝国统治之下的众多封建实体,转变为具有独立主权性质的民族国家。这种民族国家与中世纪的封建王朝存在很大不同,封建王朝强调的是“王权”、“神权”,而民族国家强调“主权”。国家主权、国家利益以及国际法等,就是在这个时期被确认下来并逐步概念化、系统化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形成了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标志着近代欧洲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
当民族从它的自然状态转变为国家的政治状态时,便产生了民族国家,从而终结了中世纪基督教文明时代的“国”界模糊状态。因此,民族国家最早是指出现于西欧的那种摆脱中世纪和教权控制过程中所诞生的现代主权国家。[2]它最为核心的内容是“统一”——国家政权的统一,政权之下国民(或民族)的统一,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的统一。它的基本特征是国家的发育和以全体国民为基础的民族因素的形成基本处于同一过程,民族的形成与国家的创立齐头并进,并且基本具备了民族与国家统一的形态。换句话说,真正的民族国家应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因此,著名学者陈乐民指出:“欧洲的民族国家不是一个普世性的概念,它指基本上一个民族构成一个国家的那种国家状态,……民族国家是一个欧洲概念。”[3]
王权的统治在资产阶级的帮助下得以建立和加强,并实现了国家与民族的统一,然而王权则以奴役和掠夺报答了它的盟友,西欧的政治潮流演化为羽翼逐渐丰满的资产阶级对封建王权的革命。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使民族国家进一步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与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封建王权进行了殊死的搏斗,掀起了近代声势浩大的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催生了第一个可以确认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在法国大革命的鼓舞和影响下,民族主义进而向中欧、南欧、东欧传播,民族主义成为欧洲最具影响的政治思潮,民族国家形态在欧洲广泛传播开来。到19世纪下半叶,德意志与意大利民族国家的出现将民族国家推向了巅峰。然而,当西欧民族国家体系即现代民族逐步形成之际,东欧各民族却仍处在三大帝国即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沙俄帝国、奥匈帝国的蹂躏之下,其民族意识与建立民族国家的愿望遭到了三大帝国的残酷压制与扼杀。尽管如此,在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东欧各民族的民族运动也开始蓬勃兴起,并最终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推翻了三大帝国,建立了奥地利、匈牙利、芬兰等一系列民族国家。至此,以17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发端,肇始于第一批近代民族国家的创建,到20世纪初基本完成。
近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兴起和民族国家的建立是以频繁的战乱和欧洲的分裂为代价的。[4]标志近代欧洲民族国家体系形成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便伴随着民族主义以王权否定教权的“三十年战争”。此后,一次又一次的战争不断修改着欧洲的政治地图。欧洲分裂之深化始于法国在大革命时期的“民族主义”的出现,然后扩及19世纪的整个欧洲。[5]这种战乱和分裂也许部分在于民族主义对近代欧洲崛起的破坏性作用。民族主义被视为最有效的社会动员工具,但这种动员是在民族国家内部而不是在欧洲范围内进行。这就意味着近代欧洲的崛起是各个民族国家分散的崛起。同时,民族主义首先源于英法并通过英法向欧洲逐渐扩散的传播路径,决定了近代欧洲民族国家的分散崛起并不是各国的同时崛起,而是此起彼伏的相继崛起。另外,民族主义在推动民族国家崛起的过程中,往往会激发出强烈的民粹主义意识,强化公民的排外意识。因此,在民族主义作用下产生的公民意识中的“我们”与“他们”的情感不可避免地会加剧各国尤其是先发国家与后发国家间的竞争和冲突。世界近代史上的英法战争、拿破仑战争、普法战争、克里米亚战争等均是这一类型的战争。可见,在民族主义的作用下,近代欧洲的崛起实际上是分散性、起伏的和具有竞争性、冲突性以及强权性的民族国家的崛起,这一切导致在欧洲的崛起过程中充满着各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称雄争霸、战争四起、硝烟不断。[6]因此,欧洲民族国家的建立、各国间边界领土的确定过程中也伴随着无数次的战争与条约的签订。特别是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无论是规模还是烈度都是空前的。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欧洲,边界主要出自谈判和条约,谈判和条约大多是在征战之后,因此边界带有强权意志的痕迹,与民族国家的生命节奏相吻合。[7]二战后,伴随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巨变和欧洲各民族思想观念的改变,欧洲一体化进程开始真正启动,从而使欧洲尤其是西欧一度成为和平稳定的绿洲。然而,随着东欧剧变、两德统一、苏联及南斯拉夫解体等一系列风云变幻,两极格局宣告瓦解,欧洲相对稳定的格局亦被打破,一度被压制、掩盖的政治、经济、领土等各种矛盾相继显现。目前欧洲主要是东欧已显现或潜在的领土争端主要有:波德、波苏间的边界划分问题,罗马尼亚与匈牙利间的特兰西瓦尼亚地区归属之争;前南斯拉夫解体后,匈牙利对南联盟的伏伊伏丁那匈族自治省的归属持有异议,南联盟与保加利亚、希腊间的马其顿问题,希腊与阿尔巴尼亚间的伊庇鲁斯地区争端,希腊与土耳其间的关于爱琴海领海、领空、大陆架划分长期存有争端,保加利亚与土耳其关于保加利亚境内土耳其少数民族问题分歧再度浮现;苏联解体后,罗马尼亚、乌克兰、摩尔多瓦、俄罗斯间的比萨拉比亚地区和北布科维纳地区的归属之争,格鲁吉亚与俄罗斯间的南北奥塞梯归属问题,俄罗斯与乌克兰间的克里米亚半岛之争,爱沙尼亚与俄罗斯间的关于伯朝拉的争端,白俄罗斯与立陶宛间的维尔纽斯地区争端,俄罗斯与哈萨克斯坦间就哈北部5个州的领土争议,俄罗斯与爱沙尼亚、立陶宛间的边界争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