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技术与权力:晋中新区土地改革研究(1948-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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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土地改革史研究的趋向与思考

迄今为止,国内外学界有关土地改革的研究可谓硕果累累。对于不同时期土地改革研究进行学术回顾与总结的成果也是接连不断,这种状况反映了学界对于土地改革研究的总结与反思之自觉性日渐增强[1],同时亦极大地推动了土地改革研究的纵深发展。就笔者所见,目前土地改革研究最鲜明的特点便是多学科研究方法与理论的融合与实践,乃至使整个土地改革研究日益呈现出异彩纷呈的景象。

在世界史学研究领域,以多学科研究方法的引入促进史学理念的更新,是法国年鉴学派在推进西方史学变革过程中极力推崇的研究思路。早在1929年,法国历史学家吕西安·费弗尔和马克·布洛克在《经济与社会史年鉴》的创刊号卷首寄语中指出:“目前的状况是,一方面,历史学家在研究过去的文献史料时,使用着陈旧的方法;另一方面,从事社会、近代经济研究的人,正在日渐增加。这两个方面的研究者,互不理解,互不通气。现在,在历史学家之间,在从事其他研究的专家之间,存在一种不相往来的闭塞状况。”针对这种状况,他们呼吁各行的“研究家”,在致力于自己的专业,在自己的庭院中辛勤劳动的同时,“如果他们都关心一下邻居的工作,就十全十美了,可是却被高墙阻隔了”[2]。两位史家要求“撤掉所有的樊篱和标记”,改变各学科专家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以历史学为核心整合其他学科,以其他学科的方法来建构历史学,从时空上拓宽历史学的视野[3]。也正是这种全新的理念造就了年鉴学派在世界史学研究中的地位。而这种理念也深深影响并激励着后来的历史研究者。

就中国本土土改研究而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呈现出一个从埋头在“自己的庭院”里辛勤劳动到关注并吸纳“邻居的工作”的一个艰难却又是自觉的转身过程。

(一)“自己的庭院”里的劳动

对于土改史研究而言,历史学以其注重实证的学术理念当仁不让地占据着主导地位,尤其是对于原本属于中共党史和革命史研究范畴的土改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于对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的基本过程及经验的关注,许多学者把目光投向了影响中国社会进程的土改运动。这方面的专著很多,如张永泉、董志凯、孔永松、赵效民、何东、郭德宏、成汉昌、杜润生、罗平汉等均著书从宏观层面就中共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土改之整体历程、政策得失、经验教训等进行了详备的历史实证研究,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参照[4]。此外,史料的整理与发掘是史学研究的基础。中央档案馆、河北省档案馆、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研究机构收集整理了大量档案、报刊和回忆录等资料[5],为土改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

相较专著和资料而言,更多的是关于土改实证研究的论文。其研究主题主要集中于土改运动的政策分析、土改运动进程的总体性描述、土改中的偏差与失误、土改的意义与影响等。

土改政策是土地改革的合法依据,一直是土改研究的重要内容。《五四指示》是解放战争初期指导土改的纲领性文件。学者们一方面一致肯定《五四指示》的历史作用,认为它标志着中共抗日战争以来土地政策的重大转变;另一方面,又普遍认为,《五四指示》存在着不彻底性。代表性论文有管春林等的《如何认识〈五四指示〉的不彻底性?》[6]、杜敬的《关于“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几个问题》[7]、罗平汉的《〈五四指示〉及其“不彻底性”再评价》[8]等。平分土地被视为是实现“耕者有其田”的主要方案。杜敬的《土地改革中没收和分配土地问题》[9]和《再谈“平分土地”》[10]、王钦民的《解放战争时期平分土地政策剖析》[11]、陈文桂的《“平分土地”再分析》[12]、梁福的《解放战争时期平分土地政策新探》[13]等就土改中土地分配政策做了细致剖析。学者们对平分土地的政策持基本肯定者多,但无论从理论分析还是从实际效果来看,都不赞成绝对平分、绝对拉平,如果绝对平分必然会侵犯中农利益,从而影响土改的效果。此外,莫宏伟、白纯、钟霞、谭志云等对土改中的阶级划分政策、富农政策、公地问题、知识分子问题等特殊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14]

土改政策的出炉及具体实践与中共高层领导的谋划与参与密不可分。莫宏伟的《饶漱石与华东新区土地改革》[15]、秦宏毅的《浅论毛泽东对富农问题的认识》[16]、张根福等的《试述解放战争时期任弼时的土地改革思想》[17]等对部分中共领导人的土改思想与实践进行了研究。

关于土改的整体性描述有助于读者对土改历程的全面了解。徐少岩的《解放战争时期南宫县的土改复查和参军支前工作》[18]、石雅贞的《东北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19]、张占斌的《东北土地改革的序幕》[20]、王少钰的《河南省土改运动浅析》[21]、任涛的《略述豫西解放区的土改运动》[22]、徐则浩的《五河县上殿集村土地改革综述》[23]、朱玉湘的《解放战争时期山东解放区的土地改革》[24]、刘洁和衣保中的《东北解放区土地改革与新民主主义土地关系的建立》[25]、苏俊才的《闽西土地改革运动述评》[26]等,就不同地域土改的整体状况作了分析描述。

由于种种原因,土改运作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与失误。王钦民的《解放战争时期党对土改中“左”倾错误的纠正》[27]、韩志宇的《“平分土地”政策中的偏差与晋绥土改中的“左”倾错误》[28]、王淑辉的《解放战争时期南阳地区的“急性土改”》[29]、牛崇辉的《论晋绥土改运动中的极左倾向》[30]、罗平汉的《一九四七年下半年解放区土改运动中的“左”倾错误及其纠正》[31]、张成洁的《苏南土地改革时期斗、打偏激现象的历史考察》[32]等论文对土改中出现的偏差与失误进行了客观描述和讨论分析,这些研究均是学者站在理性的角度对土改的一种反思。

土改对于中国农村社会的影响是空前的。周约三的《土地改革对消灭封建关系及发展生产力的意义》[33]、郑志廷的《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历史作用新探》[34]、范守信的《土改后的中国农村和党的互助合作政策》[35]、冯开文的《从土地改革转入农业合作化的制度变迁机理分析》[36]、何健的《土地改革运动是一场深刻的伟大的社会大变革》[37]、秦立海的《试论解放区土地改革所引起的农村社会变革》[38]、汪志强的《新中国土地改革对构建政治新秩序的影响》[39]等分析了土改对农村社会之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综观上述研究,可谓成果丰富,但大都难以突破革命史叙事的框架。总的看,政策研究多,实践研究少;宏观研究多,微观研究少;政治、经济影响研究多,社会结构、文化心理影响研究少。大都限于“政策—效应”的范畴,强调的是土改的合法性、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压迫,同时肯定土改对革命战争、乡村发展及农民自身解放的积极作用,对土改运动中出现的一些消极面则往往概括为政策失误或执行错误,因而所见的研究成果面貌单一,缺乏生动表情。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史学研究中风行以论代史的做法,用概念给历史穿靴戴帽,不能走出宏大的述事语境,动辄是历史的必然性如何如何,忽视历史细节的探幽发微。直到现在,在许多著述中还存在着这种僵硬的唯物史观言说范式。”[40]这种趋向在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研究领域表现更为典型。“如党的领导,对群众的发动,我们一般只是写党提出了什么思想,召开了什么会议,制定了什么方针政策,发出了什么号召,至于如何具体地进行领导,如何具体地发动群众,群众有什么态度和反映,就没有了,好像号召一发出,方针政策一制定,领导工作就完成了,群众就发动起来了,所以写出来的东西通篇都是‘文山会海’”[41]。的确,在传统革命史叙事的逻辑中,“过程—事件”被忽视或抛弃了。

20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史的复兴,研究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的学者们亦极力呼吁把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方法引入党史和革命史研究。长期从事中共党史和中国抗日战争史研究的美国学者范力沛(Lyman P.Van Slyke)在1993年的一次报告中指出:以前对革命史的研究和对社会的研究是互相脱节的,研究革命史的学者不注意吸取社会史研究的成果,以致难以对中国革命作出完整、深刻的解释。因此,他强调应该从社会史的角度加强对中国革命的研究。美籍华裔学者黄宗智早在20世纪70年代讨论土地革命时期党内路线斗争问题时,就曾萌芽了类似的研究思路,即认为只有把党内领导层的斗争置于广阔的社会背景之中,才能“明白什么是中国革命”[42]。在国内的中共党史研究领域,张静如等学者也先后提出要以社会史为基础深化党史研究[43]。由此可见,在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研究领域,强调与社会史的结合也逐渐成为一个新的趋势,这与一些学者的呼吁和推动密切相关。其后,革命史研究者们走出“自己的庭院”去关注“邻居的工作”渐渐成为一种历史的自觉。

(二)“邻居的工作”:多学科的对话

“多学科研究方法是中国社会史复兴之初就大力提倡的。历史学与社会学、人类学、地理学、心理学等的对话交流,并不是预设要建立一个什么新的学科,而关键是相互汲取新的灵感和方法、视角”[44]。近年来土改研究就基于这样一种取向,不再仅关注宏大的事件评述,而是在历史学的基础上汲取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进行“自下而上”、“由小而大”的考察研究。其成果亦日渐增多,且在多学科对话情景下,这类研究很难按学科分类有明晰的区分,必然的趋势亦是谁也离不开彼此。

特定区域的土改研究成为多学科对话图景中最为鲜亮的一景。秦晖的《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对土改的前提即地权集中的观点提出了“关中无地主”、关中有封建的新论点[45],引起了学界的广泛讨论。王友明和张学强均就山东莒南土改进行了研究[46],前者着重于述析新中国成立前老区土改中的减租减息、土改、反特复查、地权变动及民众动员;后者则是基于口述资料的一种土改叙事。张鸣的《动员结构与运动模式》对中共在华北土改中的动员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特别注意到日常伦理与运动伦理之间的矛盾,颇有启发意义[47]。张佩国的《山东(老区)土地改革与农民日常生活》从农民日常生活的话语与道德逻辑来认识土改实践,认为“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组成了地方性知识和地方性制度,在正式的制度安排向乡村的地方性知识渗透过程中,官方文本中‘革命’的意义已逐渐让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世界。”[48]莫宏伟和张一平有关苏南土改的两项研究是认识新中国成立后苏南农村社会的典型。前者论述了苏南土改基本过程及对地主的斗争、郊区土改、土改中的工商业、富农经济、重大偏差、土改后的苏南农村等,其内容涉及苏南土改的多个方面。后者则是围绕苏南土改前后地权形态的变化及政权建设中国家和农民的关系展开的[49]。总之,土改的区域性研究成果日益增多。

对社会学、政治学理论的借鉴也产生了许多独特的研究成果。如李里峰的《“运动”中的理性人》[50]、《土改与参军:理性选择视角的历史考察》[51]、《不对等的博弈:土改中的基层政治精英》[52]、《土改政党中的精英监控与乡村治理》[53],张凯峰的《土地改革与中国农村政权》[54],满永的《土地改革与建国初乡村政权的合法化建构》[55],马润凡的《1947—1949年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政治社会学分析》[56]等,就中共在土改中如何构建国家政权模式进行了分析。此外,李里峰的《华北“土改”运动中的贫农团》[57]、邢乐勤的《论土改后中国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58]、王瑞芳的《土改后的中国富农:从保存、限制到消灭》[59]和《新中农的崛起:土改后农村社会结构的新变动》[60]等,对土改时期的各社会阶层的命运进行了讨论分析。张小军的《阳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和象征资本》[61]在研究福建阳村土改时,则运用“象征资本”的理论把焦点聚集于阶级划分中的象征资本生产。

周批改的《土改后农村的社会分层与税收政策》[62]、李里峰的《经纪模式的消解:土地改革与赋税征收》[63]、李炜光的《暴风骤雨般的土地改革运动与战时财政动员》[64]、董国礼的《土地改革——强制性制度变迁及其经济社会效应》[65]、莫宏伟的《土地改革后苏南土地交换、租佃和买卖的历史考察》[66]等,就土改期间的经济政策及经济变化进行了剖析。此外,一些学者借鉴现代化理论范式对土改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如佘君的《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与中国现代化的发展》[67]和《土地改革的现代化透视》[68]、江红英的《试析土改后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及道路选择》[69]和《新区土地改革与开辟工业化道路》[70]等。

心态史学是目前历史研究中为学者关注的一个重要研究方法。“心态史学”作为历史学与心理学合作而开拓出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71],其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归纳起来讲,心态史就是通过发掘人口统计、日记、报纸杂志、档案、遗嘱、田契、诉讼记录等不为人们所注意的原始材料,借用心理学的基本方法和理论,探索人类过去下层民众群体共有的心态结构及其与当时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及演变过程,把历史的探寻点转到默默无闻的芸芸众生,通过分析广大民众一些明了、清晰的言语、心态、传统、情感、智慧来解释历史现象,或者通过分析前人群体几乎不知不觉接受的、世代沿袭的观念和意识来说明历史问题[72]。心态史学对于历史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方法论意义,年鉴学派史家认为,“普通人的生活和心态构成历史最一般的基础,从这里才能把握到历史的总体和本质,才能对历史做出合理可信的解释。”[73]德国历史学家卡尔·兰普雷希特甚至干脆说:“历史学首先是一门社会—心理学。”[74]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其所包含的内容还是所具有方法论意义来说,心态史学都极大地启发了研究者所关注的视点和研究思路。近年来,一些学者已受其影响把研究视角伸入到土改对民众的社会心理的影响,及由此引发的行为方式的变化。如莫宏伟的《新区土地改革时期农村各阶层思想动态述析——以湖南、苏南为例》[75]和《苏南土地改革后农村各阶层思想动态述析(1950—1952)》[76]、李金铮的《土地改革中的农民心态:以1937—1949年的华北乡村为中心》[77]、王欢的《土地、政策与农民心态》[78]、王瑞芳的《土地改革与农民政治意识的觉醒——以建国初期的苏南地区为中心的考察》[79]、王仕忠的《土改时期沂水县妇女社会心理与行为变化》[80]、崔晓麟的《土地改革与知识分子思想改造》[81]、刘玲的《建国前土地改革中乡村社会农民心态态势探究》[82]、李立志的《土地改革与农民社会心理变迁》[83]、郭于华和孙立平的《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84]、吴毅和吴帆的《传统的翻转与再翻转——新区土改中农民土地心态的建构与历史逻辑》[85]等论文对农民面对土改时的漠然、怀疑、抵拒、胆小怕事、顾虑重重等在中共的动员下如何转变为思想觉悟的提高、政治参与意识增强,进而迸发出惊人的政治能量的心理历程进行了描述,从而再现了身处土改经历中的各阶层的心路历程。

勒高夫在论述“今天的新史学”中提到,历史学应“优先与人类学对话”,他提出“按早期年鉴学派的方式研究的经济、社会史在今天已经不再是新史学的先锋领域了,而在《年鉴》杂志创办初期尚无足轻重的人类学都超越了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成为新史学的优先的对话者”[86]。人类学的概念、理论和方法的引入,已经为历史学研究带来了新的研究领域。这些新的研究领域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政治史、帝王将相史,而扩展到对地方性历史的关注,对日常生活史以及边缘民众史的关注等。特别有助于历史研究者形成“自下而上”的微观史观,并在“田野”中获取灵感。张佩国在《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87]中曾指出,中国乡村革命的研究中存在着诸多的叙事困境,如“革命”与“现代化”叙事的两难,革命叙事中的官方表达与实施逻辑的背离,地主与农民的对立,国家权力与村落社会的二元解释,等等。突破这些困境所采取的研究策略,应是深入乡土社会内部去观察、理解农民行为的社会历史空间。指出“如果更多地采用社会人类学的‘在地’式观察视角,从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出发来认识‘土改’发生的社会历史空间,可能会更为全面地再现‘土改’的实践构造。”近年来借鉴人类学方法进行土改研究的成果也越来越突出。方惠蓉的《“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88]以口述资料和文本分析为基础来探求乡村民众是如何去思考他们周围的世界和阐释自己的生活的。岳谦厚等的《“郭四颗事件”与“反封先锋”的构建》亦结合了许多事件关系人的回忆,对中共晋绥边区汾西县霍家坪土改过程中贫农郭四颗被“迫害”致死一案进行了描述和研究,从而如讲述一个乡村故事般呈现出事件的复杂性[89]

如果把中国学者的研究当作“自己的庭院”的工作的话,国外学者的土改研究可谓“邻居的工作”。同样,越过“自己的庭院”的围墙关注一下“邻居的工作”会领略到另一番风景的别致,或者说他们在运用多学科研究的视角和理论方法方面均予我们深刻的启示。

对中国土改给予最早关注的海外学者是韩丁、柯鲁克夫妇等,他们通过记述亲身见闻,探讨了土改与中国共产党如何赢得农民、奠定革命胜利基础之间的关系,并对土改给予高度评价。韩丁的《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是他1948年春天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山西潞城县张庄村的土改复查运动,并借此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写成的[90]。《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是柯鲁克夫妇1948年春天进入河北十里店村参加土改复查和整党运动的真实记录[91]。可以说这两部作品对于土改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引领作用,也可以说是微观研究的很好典范。也有学者对韩丁与柯鲁克夫妇笔下的土改提出质疑,认为“这是一种对土改蓝图的理想化表述,现实却与它有着相当大的距离”。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弗里曼等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在这篇论著里,作者以河北省饶阳县五公村的田野调查为中心,探讨了包括土改在内不同时期中共的改革对农村社会及农民的影响、对国家的建设作用等,认为“土地改革及其后的集体化不但没有解放农民,给贫苦农民以权利”,而是使“最具报复心理的人变成村里新的掌权者”,且使潜存于中国文化中的恶劣习性泛滥成灾。[92]《中国震撼世界》中记述了杰克·贝尔登以新闻记者的身份亲历了华北解放区的土改的情形,作者对中共“过问人民生活的一切领域”作了片段描述,并认为中国革命加强了权力[93]。另外,德怀特·希尔德·珀金斯的《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胡素珊的《中国的内战》[94]、马若孟的《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民发展,1890—1949》等也都有关涉土改的内容。珀金斯认为“租佃的普遍存在并不构成增加土地产量的主要障碍”,“土地的再分配就不一定会提高生产力”[95],从而对土改的意义提出质疑。马若孟在其书中亦指出“土地改革与其说是促进不如说是阻碍了农业生产力和产出的增长,因为这一改革消灭了私有财产,从而抑制了刺激工业和革新的动力”[96]。胡素珊的著作对1945—1949年的中共土改从政策到实践作了细致客观的梳理,并对土改对于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的作用做了客观评述。

当然,除论著外,国外的土改研究论文也值得关注。黄宗智的《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97],可以说是解释中国革命和社会改造问题的代表性作品,它从阶级斗争的角度对土改到“文革”中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的关系进行分析,从而拓宽了土改研究的理论视野。李放春的《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话语—历史矛盾溯考》[98],经验性地揭示了1946—1948年北方土改时期的“翻身”实践与“生产”实践如何构成了话语—历史矛盾,而这一矛盾又如何影响了北方土改的进程。作者认为,北方土改中“翻身”与“生产”的矛盾构成革命—生产这一中国革命现代性矛盾的原初形态,在一定意义上说,这已经预示了未来将贯穿整个“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的结构性张力。他的《“地主窝”里的清算风波——兼谈北方土改中的“民主”与“坏干部”问题》则就1946年北方土改中不少地方出现了“先斗干部后斗地主”的呼声,乃至发生打干部的情况及所谓“坏干部”问题的探讨,来重新审视与理解北方土改及其对于中国革命现代性构型的深刻意涵[99]。裴宜理提出的以情感模式重新体察革命也令人耳目一新,她认为“土地革命是作为一种大众化的戏剧表演而展开的,其目的是调动感情来实现共产党的革命目标”[100]

总的看来,国外研究基于多学科视野下的土改研究令人瞩目。笔者仅是择要而述,难免有挂一漏万之处,但由此受到的启发则是必然的。

(三)启发与思考

综观目前国内外的土改研究,在历史学的基础上,吸纳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心态学等理论方法已然呈现出百花齐放的丰富图景,并将成为一股不可遏止的潮流。然而,土改是中国近现代社会行进中的一段相当复杂的历史经历,若实事求是地考察这段历史,就会发现土改的历史及现实内涵绝不是其字面意义能直观表达的,其中蕴涵了很多土地之外的东西,而这恰恰是值得我们深度关注的地方。由此,有关土改研究可扩展的空间还很大。目前,就研究时空看,新区土改的研究还很薄弱,特别是对特殊社会生态下的典型区域关注不够,进而忽略了不同时段、不同地域的土改差异性;就研究内容看,土改具体运作的各个层面(如阶级划分、权力重构、财富再分配等)和特殊群体(知识分子、干部群体、妇女群体等)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否则将不能充分呈现土改历程的繁难曲折,进而低估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复杂性。为此,还有待躬行于其间的学者们付出更多的艰辛以深化研究。

深化土改研究的首要工作是发掘史料。“任何一项历史研究,史料的掌握是第一位的,也是提炼新观点、创建新理论、凸显真历史的必要条件”[101]。综观前述研究,从“自己的庭院”到“邻居的工作”这样一个从“传统史学”到“新史学”的研究理念的路径转变,无不与丰富的史料发生关系。目下,随着中共历史档案的不断开放,对于档案的利用解读仍将是研究者的首选。但对档案的选择鉴别将需要更为细致的工作。笔者认为对于土改时期的档案、报刊本身的生成过程的研究应该说是另辟之径,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见。此外,鉴于档案公共建设的差异,或某些档案阅读的限制,单凭档案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土改时期的报刊、账本、日记、文集、小说均是重要的研究素材。另外,人类学普遍采用的长期定点的田野调查、访问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许多学者提倡并身体力行的。

创新理论方法是必由之径。当我们抱怨史料不足、史料难求时,法国年鉴学派的观点将引人深思。他们认为,材料的不足并不能构成研究的障碍,史料是要靠历史学家去发掘的,或者用费弗尔的话说是要靠科学家去“发明”的,重要的是要能提出正确的问题来帮助历史学家搜寻史料。布洛克也强调:“除非被提问,史料自己是不会说话的。……史料的不足并不构成历史研究的重大障碍。……一旦有了新的眼光、新的观察角度,史料的范围和数量就会突然丰富起来。”[102]这些观念也启发我们要选择新的研究视角,运用新的研究方法、研究理论以深化现有的研究。前述研究中很多就是以历史学为基础多学科理论方法的运用成果展现。因此,多学科研究理论方法的运用与创新就成为时下研究者博采众长的最佳选择。当下,包括国家—社会理论、现代化理论、结构论、博弈论、功能论等相约而至,这些理论方法对于历史研究的意义自不必言。美籍华裔学者邹谠曾指出:“当历史学者或理论学者在历史事件和理论分析之间找到了一种恰当的结合的时候,那么理论、参照框架、模型等工具,就能帮助我们提示某个史实或一系列事件的普遍意义,就能帮助我们把某个特殊的个案放到一个更为宽广的情景下进行分析,从而加深我们对那些历史个案的理解,这样,独特的历史个案,就能充分展示理论、理论构造、理论框架的解释能力。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运用一个理论观点去分析一个历史个案,能使我们看到人类行为和历史演变的某种一般模式。而这种一般模式,在别的地方,也许只是以某种很微弱的形式或变异的形式展现。通过运用恰当的理论工具去分析历史个案,历史个案所蕴含的一般模式就能被放大呈现,以至于好像从历史个案中顺理成章地呈现出来。在发现人类行为和历史演变的这些一般模式的基础上,我们就能得出一些带普遍性的理论命题,从而进一步丰富被我们运用来分析历史个案的理论工具本身。”[103]我们不可否认许多西方式理论框架的引进及其理论术语向历史研究的“大迁徙”是一个进步过程,这些方法原则与理论框架,将构成所谓的“史料外知识”,而这些“史料外知识”是“历史研究的中介”,“历史学家缺此将无法应付任何最具体的研究,如果他想要得到重要而可靠的结果的话。”[104]但是,要在历史事件和理论分析之间找到一种“恰当的结合”却非易事。当下,急需避免的是削足适履的方法,即“一味地以西方流行理论框架为导向套用中国的历史事实,进而去论证外来理论的适用与否”[105]。胡适在1936年致罗尔纲的一封信中说:“我近年教人,只有一句话:‘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一分证据只可说一分话。有三分证据,然后可说三分话。治史者可以作大胆的假设,然而决不可作无证据的概论也。”事实上,这亦为我们运用西方理论时应取的态度。

历史研究的重要意义不外乎两点:其一是基于现实问题的强烈关怀与理性思考,为认识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提供重要的经验参考;其二是基于前人研究与积累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为深化和促进认识人类社会自身发展做出贡献。土改研究的多学科前景仍需要我们在对现实问题的持续关怀和思考中不断地探索和创新。笔者亦期忝列其中身体力行地做出自己的一些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