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制评论(2014年第2期)(总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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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中的政府规制职能定位研究

崔惠民 李文庆

[作者简介]崔惠民,安徽财经大学,100872;李文庆,中国人民大学,100824。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自然垄断规制与竞争平衡——基于目标与手段交叉的分析”(10YJA790031)。

摘 要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贯穿于西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逻辑主线,从历史角度看,市场化改革首先不是基于“市场优越”的考虑,而是基于“政府低效”的替代。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的低效源于行政垄断与竞争缺失,本文通过比较借鉴,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中政府应明确分工、引入竞争、宏观规划及有效监管的规制职能定位。

关键词 基础设施 政府规制 市场化 有效竞争 规模经济

城市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系统载体,表现出其自身独特的工程技术特点以及显著的经济和社会属性,其运营质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长期以来,政府垄断的经营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城市基础设施产业的健康发展,导致基础设施总量不足、经营效率低下、服务水平低劣等问题,要创新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提高其运营效率和运营质量,就必须对政府规制职能进行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