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师课程取向:教师课程意识的集中体现
“课程取向是人们对课程的总的看法和认识,教师的课程取向是教师在进行课程设计、选用具体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时表现出的某种倾向性,是由教师个人的历史与社会文化背景、个人的信仰和哲学观念、个人对社会的认识、对儿童发展的认识和理解以及个人的知识水平等因素决定的。”[6]教师的课程取向是决定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教师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课程取向的分类,最为大家熟知的是艾斯纳(Eisner)和瓦纳斯(Vallance)(1974)关于课程取向的研究。他们将课程取向分为五类:学术理性主义(academic rationalism)、认知过程(cognitive processes)、社会重建(social reconstruction)、自我实现(self-actualization)和技术取向(technology)。这五类课程取向代表的课程目的分别为:让学生获得学科知识、发展学生的认知能力、培养学生批判性地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以及进行社会改革的能力、促进学生主体的全面发展,技术取向强调课程设计应当注重运用技术实现课程目标。教师的课程取向决定着教师如何理解学生的发展,以及什么知识最重要,进而决定着教师的教学方式、手段和教学评价。
新课程改革在课程的结构、内容、管理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教师只有具备一定的课程意识,从课程的视角理解课程改革,才能在教学实践中更好地落实课程改革。世界各国的课程改革研究也表明,课程实施的“忠实取向”正在被“相互调适取向”与“课程创生取向”所超越。[7]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的调适与创生,依赖于其对课程的清晰、明确的认识与理解,否则教学的惯性与认识的局限,使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很难发生实质性的改变。教师课程取向是决定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行为的重要因素,教师如何理解课程,反映了教师可能怎样去调适课程、创生课程、实施课程以及评价课程,教师课程取向是教师教学设计、教学行为的先导变量。
教师持有怎样的课程取向,是研究教师课程实施行为的本原性问题。因此,本书试图以教师课程取向为核心议题,来分析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策略及其行为背后所隐含的课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