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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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王乃遏佚其命”一段的理解

厚父所说“王乃遏佚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型,颠覆厥德,淫湎于非彝,天乃弗若,乃坠厥命,亡厥邦;惟时下民巩(?)帝之子,咸天之臣,民乃弗慎厥德,用叙在服”这一段话,对全篇的理解十分关键,仍有再作仔细研究的必要。

整理者赵平安先生将上一句“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之慝”的“之慝”二字属下(前引李学勤先生文亦如此处理),读为“之慝王乃遏佚其命”,虽然语法上并无太大问题,但仍是一句略显怪异的话。“慝王”的说法,在先秦古书里未见,[25]而且按照持《周书》说的学者的一般看法,所谓“慝王”应是与上文“后王”相当的,王尚且不带什么情感色彩称他为“后王”,厚父为什么对他先世所在的夏朝之王那么不客气地径冠以“慝王”的评价?这似乎都有些不好说通。

我个人觉得,整理者一定不是没有考虑过“之慝”二字属上读。他们这样处理是有其考虑的。除了“助上帝乱下民”的话本来就很通之外,《孟子》作“惟曰其助上帝宠(‘乱’之误字)之”应也是一个理由,当然更重要的是,似乎只有所谓“之慝王”(即“那恶王”或的意思)才能成为下文“遏佚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型,颠覆厥德,淫湎于非彝”相称的主语,否则一个孤零零的“王”,所指究竟是谁呢?[26]

清华简第五册发表后,马楠先生和网友“蚊首”不约而同主张,“之慝”二字应属上读,[27]“蚊首”并指出《孟子·梁惠王下》的“有罪无罪自我在”很可能就是“乱下民之慝”的“流传之变”。今按,“乱”训“治”(由“乱”的治丝义引申),“治”由治理义引申有惩治的意思,“乱”或因同步引申而也有此类意思,[28]但也有可能这个“乱”就是“治理”之“治”的意思。《左传·文公六年》:“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孔《疏》:“法有不便于民,事有不利于国,是为政之洿秽也,理治改正使絜清也。”治理一个坏的东西让它变好,也可以叫“治”,简文的“乱”应当也是这么用的。故“乱下民之慝”意即“治下民之恶”。[29]据下文,下民之明德、慎祀抑或无谅、及祸,乃皆“司民”所作所为直接道致,因此作君、作师的目的就是要纠治下民的罪恶(此类表述古书多见,例如《国语·鲁语上》:“且夫君也者,将牧民而正其邪者也,若君纵私回而弃民事,民旁有慝,无由省之,益邪多矣。”),这里的“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之慝”,显然在上下语境中可以贯通无碍。所以,我认为马楠和“蚊首”两位先生的意见是有道理的。

如果上述断读确实可信,那么前面所引“王乃遏佚其命”以下诸句该怎么解释,就成了问题。马楠先生认为这两句是说,“君王本当助上帝治下民之过恶,而王乃不如此”。她所说的“王乃不如此”的“王”,按照我们的理解,无疑是指前面所说的“后王”。但问题还是在于前面已经提到的,按照常理,在对话体文献中,称述历史上某个朝代的某王,总是要有一个限定语,似不可能突然冒出一个“王”,指的是夏代某个不争气的昏君(按照马楠先生的意见是指“桀”);在臣下与时王对话的环境中,就更不好以一个单独的“王”字来称呼前朝的恶王,这个道理是非常明白的。因此,厚父以“王”来称呼那位夏代的昏君,文气完全不能衔接。按照马先生的解释,为什么这里厚父就不称“桀”为“后王”了呢?

这个“王”,我认为其实应是厚父对问他话的这位王的称呼。研究者之所以没有朝这个角度去考虑,主要是因为这个“王”后面紧接是一连串坏事,除了是说覆灭王朝的昏王之外,似乎不存在其他可能。但还有一种解释的可能,就是“王乃遏佚其命”以下,并非已然之事,而是一种警示之词。在《尚书》中,“乃”字有一种类同于假设连词“若”的用法:

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盘庚》)

女万民不生生暨予一人猷同心,先后丕降与女罪疾。(《盘庚》)

是不蘉(按,《经典释文》引马云:“勉也”),乃时惟不永哉。(《洛诰》)

有不用我降尔命,我乃其大罚殛之。(《多方》)[30]

带下划线的“乃”,用法当同于“王乃遏佚其命”的“乃”,这个“乃”一直管到“淫湎于非彝”(与《盘庚》第一例类似),都是假设之词;后面“天乃”“民乃”的“乃”,则都是一般的表示就、才等副词义的“乃”。全句意思即王你如果断绝天命,不用孔甲留下的常法,颠覆其德,淫湎于不合常规之法,那么天就不会顺着你,要坠命亡国的;下民在职事中自然也不能慎德。其文义、句式,与上举四例相较,大概是比较易于明白的,应是厚父对夏王所说的教诫之词。这段话里的“遏佚(失)”一词,已由“海天游踪”等网友释读出来,他并指出此词见于《尚书·君奭》:

惟人在我后嗣子孙,大弗克恭上下,遏佚前人光在家(引者按,“遏佚”《汉书·王莽传上》引作“遏失”),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

可以注意的是,如果把《君奭》的话与简文“王乃遏佚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型,颠覆厥德,淫湎于非彝,天乃弗若,乃坠厥命,亡厥邦”相较,无论是文义还是逻辑结构,都非常接近,可证我们的理解是有根据的。

沈培先生看过文章后曾提示我,这句话的“王”也有可能是一种泛指,“王乃遏佚其命”云云其实是假设一种普遍情况,意思是说:作为王而胡作非为,则会引致一连串致命的结果。我认为这个意见颇有道理。这样理解的话,厚父的口气则更加客观、谦恭。当然,即使是假设一种普遍情况的口气,厚父的这些话,实质上针对的自然还是这位问话的“王”和当下的形势。

这里有两个需要略作解释说明的地方。

第一也许有人会对“天乃弗若,乃坠厥命,亡厥邦”一句的“亡厥邦”提出疑问,认为“厥邦”的口气似不像是说自己国家的事情。这种疑虑应该也是不必有的。如果以上引沈培先生的意见来推论,这里的“坠厥命”“亡厥邦”完全可以理解为是表述一种普遍的结果,就是“天就坠亡他们的天命、亡了他们(或那)国家”的意思。邬可晶兄提醒我,据一些语言学家研究,金文里“厥”字有指代说话的对方以显示尊敬的功能,[31]所以把这里的两个“厥”字理解为厚父对王的敬称,也完全可以。无论取何种理解,这两句话无疑都是说天坠夏命、灭亡夏邦的意思。

第二,厚父的这段话,先称呼时王为“天子”,后又称其为“王”,这在《尚书》中也有可堪比较并值得注意的例证。前举《西伯戡黎》记祖伊对纣所说:“天子,天既讫我殷命……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前亦已引过部分文句的《康王之诰》:“(太保暨芮伯)皆再拜稽首曰:‘敢敬告天子,皇天改大邦殷之命……今王敬之哉。’”可以注意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开言先称“天子”,后边称“王”“今王”;且称“天子”的原因,无疑都和后面接说“天”“皇天”如何有关系,意在突出王乃是天之子。回看《厚父》,称王为“天子”之后,马上接说“古天降下民”如何,后面则称“王”如何,与《尚书》文例密合,恐不是偶然的。

依《洛诰》周公训教成王之例的口气来推断,《厚父》篇的厚父一定也是夏王朝年高德劭的重臣,而这位孔甲之后的夏王则春秋鼎盛,执政经验并不丰富,甚至在治政中出现了问题,所以厚父才会用如此深刻、严肃的话来训教他,《厚父》一开头的“王监嘉绩”,恐是这夏王不得已而为之罢了。以文章上下内容和厚父口气来揣测,当时的实际应大概已接近《夏本纪》所谓“自孔甲以来而诸侯多畔夏”的状况了。

当然,我们还无法确定《厚父》的“王”究竟是孔甲之后的哪一个夏王。按照《史记·夏本纪》的记载,夏自孔甲之后有帝皋、帝发和履癸(即桀)三个王,这三个人似乎都是符合条件的。不过,孔甲以后四世而亡的说法,大概只是在《国语·周语下》“孔甲乱夏,四世而陨”背景下的一种表述而已;今据《厚父》及《左传》杜预注和清人梁玉绳的研究,知孔甲是夏代的有德之君,是先哲王,[32]在这种说法的背景下,孔甲之后到底传几世而夏亡,也不一定是没有异说的。因此《厚父》的这位“王”是上述三人之外的其他夏王的可能性,也完全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