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所有者财务理论
20世纪90年代中期,会计界对财务理论的研究,在以往的经营者财务的基础上向所有者财务方向拓展。最早对所有者财务进行分层研究的是老一辈财务学家郭复初教授。其在1988年提出了社会主义财务体系,主要包括国家财务、部门财务和企业财务,这在会计理论界是一个重大的创新。受此理论启发,干胜道在其论文《所有者财务:一个全新的领域》中,提出了所有者财务理论,并在经营者财务的基础上,对所有者财务理论进行了全新的阐释,这就是学界的“财务管理二层次论”(1995)。在提出此理论后,干胜道又在其随后的系列论文和专著中形成了关于所有者财务较为严密的理论体系。[1]
所有者财务的提出背景是公司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后,为了监督、调控和制约内部人控制的局面,而提出的与经营者财务学平行存在的一门学科体系。与经营者财务学一样,所有者财务也具有完整的内容体系,包括筹资、投资和利润分配。首先,所有者要进行企业的投资决策,必须要确定筹资的渠道,比如国家所有者就可以以发行国家财务债券、利用国外资本、发行股票、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其次,所有者在筹资后要进行投资,其要选择适当的经营者来经营企业,所有者的主要任务是激励和约束经营者,其与经营者之间的界限必须划清,双方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来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得越界越位犯规;最后,经营者通过运营企业,创造收益,所有者必须决定将收益进行积累、消费或用于股利发放等。
杜胜利于1996年第一次对所有者财务理论进行了引用[2]。1997年,汤谷良等进一步拓展了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并将财务管理理论分为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财务经理财务等。这个“三层次论”与干胜道的“二层次论”本质上是相同的。随后,赵德武教授提出了另一种“三层次论”,即债权人财务、出资者财务与企业财务。除此之外,业界其他的学者也对此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如王建星(1998)[3]提出所有者财务应分为国家终极层面与国有资产授权投资层面;罗飞等也认为,应该将所有者财务管理理论提升至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层面。
随着对该理论研究的深化,“二层次论”与“三层次论”逐渐发展成为“五层次论”。如李心合的“五层次论”包括了外部利益相关者财务、经营者财务、职能部门财务、分部财务和员工财务。由此可见,所有者财务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促进了中国财务理论的发展。由于该理论的提出和发展历经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国内各学者就该理论进行了多次争论。第一场争论发生于1998—1999年,第二场发生在2001—2002年,第三场发生在2003年,第四场发生在2005—2006年。每场争论的主题各不相同,第一场争论主要是由解群鸣和伍中信发起的,他们的观点为所有者财务没有特殊性,财务的精华在所有者财务上,财务分层研究意义不大。第二场争论由伍中信发起,其认为:财务主体的二元性,会使出资者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三场争论主要由杨君伟发起,其认为所有者财务出现的条件是只有当经营者经营不善时,其观点可被称为“动态财务主体观”。[4]第四场争论的主题是财务主体二元性还是财权主体多元性,王跃武就是财权主体多元性的代表人物。[5]
在这几次争论中,所有者财务论者对上述观点一一进行了辩驳,客观上促进了该理论进一步的发展,并拓展了研究范围。2011年,干胜道将所有者财务学进行了扩展,提出了股东特质理论,并将该理论与所有者财务理论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研究的领域包括股东特质对企业财务行为的影响;股东特质与劳资财务关系;股东特质与社会责任承载;股东特质、盈余管理与控制权转移;股东特质与收益分配;股东特质与上市公司扭亏;国有控股与财务监督;控股股东特质与上市公司并购行为研究,等;所有者财务理论获得了发展并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