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担保理论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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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融资融券与融资融券担保

第一节 融资融券

一 融资融券的概念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融资融券交易也称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资交易是指预期股票价格将会上涨的投资者,向券商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证券或现金作为质押,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偿还融资负债时,投资者可选择直接还款和卖券还款这两种方式。在融资交易中,为了控制交易风险,投资者融资买入的有价证券将作为抵押担保。证券价格下跌时,券商若发现客户账户中担保品的价值低于维持保证金比例,有权要求其追加保证金,否则券商有权强制平仓。融券交易是指预期股票价格将会下跌的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部分保证金,借入券商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证券卖出,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的所借证券,归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偿还融券负债时,投资者可选择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这两种方式。在融券交易中,为了控制交易风险,投资者卖出证券所得的资金将作为抵押品,若卖出的证券价格上涨,客户需要根据证券公司要求追加保证金,否则券商有权强制平仓。

在全世界范围的证券交易中,融资融券已经存在了近百年的历史。信用交易方式与现货交易结合有助于增加证券的供求弹性,同时有利于稳定证券价格,并且信用交易中的卖空机制不但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模式,而且也提供了规避风险的渠道。由于信用交易的这些好处,所以很多国家和地区都结合本地证券交易的特点实行了证券的信用交易,并且为之进行了精心的制度设计。相比发达国家成熟的证券市场而言,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在融资融券领域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从2006年6月30日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到2010年3月19日证监会公布融资融券首批6家试点券商名单,从而标志着融资融券进入到实际操作阶段。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共有74家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开立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超过50万户。自2012年1月31日起,上交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由180只股票和5只ETF扩大到300只股票和5只ETF;深交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由98只股票和5只ETF扩大到200只股票和5只ETF。截至2014年1月16日,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超过700只,融资融券余额为32620590.36万元,其中融资余额为32382128.52万元,占比99.2%。从开始筹备融资融券业务到现在融资融券业务转常规,多家券商将融资融券的门槛从50万降至10万,由此可见中国的融资融券业务在近几年发展速度之快。2014年是融资融券发展大年。2014年7月份开始的A股牛市行情在很大程度上是“杠杆牛市”,其中推波助澜的莫过于融资融券。2014年初,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为3465.27亿元,其中融资余额为3434.70亿元,融券余额为30.57亿元。2014年进入12月份以后,融资融券更为活跃。开始3周的单周融资买入量均在6000亿元以上,是融资融券开展以来的峰值。据此计算,短短一年时间,融资融券余额增长幅度达两倍。截至2014年12月20日,两市融资融券余额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0070.11亿元。

二 融资融券的特征

融资融券是以信用为前提的市场投资交易。信用交易中的所有交易都是在第三方信用的参与下完成的,基于此特征,证券交易改变了原来单一的进行证券交易并实现盈亏的模式,变为两种实现盈亏的模式:其一,先融入资金买入证券,到期卖券还款实现盈亏的模式;其二,先融入证券并卖出,到期买券还券实现盈亏的模式。这些模式能为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新的流动性并且能不断扩大交易规模。因此,融资融券业务具有杠杆性、资金疏通、双重信用、为市场提供做空机制等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杠杆性。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借钱买股票和借股票卖股票。普通的证券交易必须支付全额价格,但融资融券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无需全额支付,就可以开仓进行股票的买卖。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可以利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大的利润,然而,融资融券交易在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的同时也为金融市场注入了大量虚拟证券和虚拟资本,使得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显著增加,这就是信用交易的杠杆效应。

第二,疏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一个国家的广义金融市场一般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组成,两个市场间的资金流动必须保持顺畅状态,如果银行资金无法进入股市,不但将大大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的利用率,也势必会降低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信用交易以证券公司为中介,一头联结着银行金融机构,一头联结着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一方面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合法的途径流向证券市场,不仅增加了银行信贷资金的运用渠道,也为商业银行开辟了一个崭新的盈利模式,证券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也将因此而提高。另一方面银行资金的入市增加了证券交易的规模,使得证券交易更加活跃,增强了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因此,从融资融券交易机制的基本功能看,它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重要的资金通道,具有资金疏通性。

第三,信用双重性。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中存在双重信用关系。在融资信用交易中,投资者仅支付部分价款就可买进证券,不足的价款由证券公司垫付,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垫付资金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这是第一层信用关系;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所垫付的差价款,一般来源于券商的自有资金、客户保证金、银行借款或在货币市场融资。这称为转融通,我国转融通业务的运行模式为集中授信模式,由证券金融公司专门提供,形成了投资者—券商—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模式,具备信用双重性。

第四,做空机制。引入融资融券交易之前,普通的股票只能先买后卖,当股票价格上涨时很容易获利,但是当股票价格下跌时,则很被动,要么割肉止损要么等待价格重新上涨。而引入融资融券制度后,投资者可以先向券商借入股票卖出,等股价下跌到低位后再买回归还给证券公司。这意味着投资者股价下跌时也能获利,改变了单边市场状况。

三 融资融券的交易机制

融资融券的交易需要完成以下基本流程:(1)客户征信:投资者到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格进行审核,对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资产进行评估。(2)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揭示: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向其进行投资者教育和融资融券风险揭示,履行告知义务。(3)合同签署: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署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合同中对投资者、证券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4)开立信用账户:投资者持开户所需要的资料到其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到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5)转入担保物:投资者通过银行将担保资金划入信用资金账户,将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6)评估授信: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信用账户整体担保资产,评估确定可提供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及融券额度。(7)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可在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进行交易。(8)偿还债务:在融资交易中,投资者进行卖出交易时,所得资金首先偿还投资者所欠证券公司款项,余额留存在投资者信用账户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买入证券返还证券公司并支付融券费用。此外,投资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直接用现有资金、证券偿还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9)结束信用交易:当全部债务偿还后,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将其信用账户中的剩余资产转入其普通账户中结束信用交易。

四 融资融券的功能

融资融券具有以下四大基本功能:

(一)价格发现功能。融资融券机制的存在,可以使证券的价格体现更多的信息,使之能更充分地反映证券的内在价值。自从1990年中国成立证券市场以来,因为长时间没有做空的机制,只能被称作“单边市场”。中国证券市场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机制,能够将证券价格的内在价值表现出来,并且展现出买方和卖方的一切市场信息,最终使得合理的证券价格产生。

(二)市场稳定功能。完整的融资融券交易,一般要通过方向相反的两次交易完成,即融资买入证券的投资者,要通过卖出所买入的证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资金;融券卖出的投资者,则要通过买入所卖出的证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证券。完善的融资融券制度,引入卖空机制,平稳的内部价格都是形成市场稳定机制的有利因素。换言之,当处于市场过度投机的氛围中,并且股价处于上涨的阶段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做空股票,来使得股票价格下跌,反之亦然。因此,融资融券机制具有天然的减缓证券价格波动的功能,有助于市场形成内在价格稳定机制。

(三)流动性增强功能。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证券需求和供给,并且因为“T+0”能够通过融资融券交易中的融券功能体现,从而让投资者可以拥有更多的机会获利,推动交易股票的换手率,加快市场资金与证券的流通速度,增加市场交易量,进而活跃证券交易,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融资融券增强市场流动性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融资融券交易机制的财务杠杆效应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资金与证券,增加了市场虚拟的需求与供给,扩大了市场交易规模,增加了流动性。(2)基于信用交易的融资融券机制,使自有资金或证券不足的投资者通过缴纳保证金的形式,较大地参与市场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整个股票市场换手率,进而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水平。

(四)风险管理功能。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工具,而且还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投资者可以利用卖空交易来实现套期保值,从而规避市场风险。卖空交易有投机式卖空与对冲性卖空两种基本形式。在允许融资融券的股票市场中,当投资者担心其本身持有的某种证券会遭受股价下跌的风险时,借助融券交易进行“持有卖空”交易,来对冲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具体来说,即投资者预期股票价格会下跌,在持有现货的同时向券商融券卖出该股票,若未来证券价格与预期一致,融券卖空获得的差价可以弥补持有证券的损失;若与预期相反,证券价格上涨了,那么所持证券获得的盈利可以对冲卖空的损失,以此进行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