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发育、运行绩效与响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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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农业经营主体的结构与经营特征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何通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在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中的根本利益,是进一步深化农村农业改革的关键之一。当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着力点就是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体系。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众多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之一,在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亦暴露出短板与难题。如何稳步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环节。本书在构建了一个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分别从社员、非社员以及管理层三个层面,以我国江苏省的南京市、泰州市、徐州市与淮安市以及四川省的部分数据为研究样本,分别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绩效、社员对其依存性以及非社员入社意愿进行实证分析,并结合国内外相关地区与国家的实践经验,设计了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路径与机制优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书通过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土地制度的变迁分为农村土地改革时期、农业合作化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以及“三权分置”时期四个阶段进行梳理,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历程,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演变过程,认为造成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的根本原因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难以适应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由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的产生,大量的农田集中到少数农业经营主体中,这就诞生了区别于以往传统小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就包含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之一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其股份化的原因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动、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示范作用以及政策与资本导向对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抑制。而在股份化的基础上,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仍保持合作制的原因则在于历史政策示范作用以及农村土地保障功能的体现。本书进一步梳理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相关历史政策,并对全国范国内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践模式进行了总结与对比,发现各个地区的模式在成立时间、收入来源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育、运行绩效与响应的分析框架。本书分为社员视角、管理层视角以及非社员视角三个维度进行了定量和定性分析。

一是基于社员视角。通过运用江苏省南京市、淮安市、泰州市以及徐州市四个市的调研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法与双栏模型(doublehundle)模型实证检验了影响社员农户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评价的关键因素。通过对比单要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多要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现,多要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存在优势,但是组织治理却要劣于单要素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影响因素方面,社员农户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绩效评价受到诸如年龄、是否拿到补贴、家庭养老保险比例等因素的影响。此外,为了更好地比较地区间社员绩效评价及其影响因素的差异,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了四个样本地区对两种类型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评价以及影响因素上均存在共性和一定的差异性,如在农户入社情况方面,分红是否增加以及入社的自愿程度均正向影响着三个地区的农户,而其他因素上的影响则呈现出差异性。在以淮安市为例,通过有序选择模型,分析了社员农户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依存性时,发现淮安市社员农户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依存性一般。从实证结果来看,社员对股份分红的满意程度越高,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状况越熟悉,非农化农业比率越高,家庭成员入社率越高以及入社自愿程度越高,社员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依存性也越高。

二是基于管理层视角。通过对四川省与江苏省两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方面,两省均为多数地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育类型,即为自主经营性。但是在进行绩效评价时,江苏省的评价较为平均,沿着一般水平的评价呈正态分布;而四川省评价较差,评价值均排在一般水平或一般水平之下。两省管理者均认为,下一步扶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类型重点应该是自主经营型,其主要原因在于自主经营型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更能保障农户的利益。

三是基于非社员视角。通过运用离散选择模型和倾向性得分匹配,对江苏省南京市、泰州市、徐州市与淮安市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各地区非社员加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意愿均较高,除淮安的非社员农户愿意入社的比例在58%之外,其他地区的非社员农户入股意愿均在60%以上。此外,从影响非社员农户入社因素方面来看,总体样本而言,在农户自身禀赋中,农户的受教育水平与年龄均与农户入股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响应意愿有密切联系。在非社员农户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了解中,农户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政策了解性、农户身边是否有社员以及社员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评价,均通过较高显著水平检验。在农户家庭经营变量中,只有家庭非农从业人数比例通过显著性检验,呈正方向变动,即家庭非农从业人数比例越高,农户越愿意加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此外,各因素在分地区的回归中也呈现出了一定的差异。在周边社员评价对非社员农户入社响应意愿的评价中发现,周边社员评价越好,非社员入社意愿越高。

本书在上述理论分析与定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了意大利、法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在农民合作社方面的实践经验,从路径优化与机制优化两方面提出了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其中,路径优化主要分为改革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市场以及稳步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三个阶段。其中,就稳步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与发展阶段,又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阶段;依靠非自主经营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完成村集体初步自我积累阶段;依靠能人带动,建设自主经营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进一步完成自我积累阶段以及依靠前期自我积累与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持,建设合作农场四个阶段。此外,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机制优化必须注重严格尊重农户意愿,吸收多元生产要素、创新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建立“互联网+”农业生产模式等多个方面。

基于研究内容与结论,本书最后分别从社员视角、管理层视角以及非社员视角的分析,提出了下列建议:一是要提高社员农户自身素质与组织治理水平,形成以多要素为主、单要素为辅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并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提高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收益;二是要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平台,促进农村土地抵押与农业保险的发展;并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稳步发展;三是要考虑地区与农户差异性,引导农户加入适合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并要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农民对农村土地的依赖。

本书是林乐芬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发育、运行绩效与响应研究”(14YJA790028)最终研究成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中股份化的特征成为农村金融中直接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本书的研究成果将有利于填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与中国农村土地直接金融的缺失,丰富和完善我国农村土地金融的相关理论,提出的路径优化与机制优化具有较强的普适性与推广性,能够切实解决一般性的现实问题,因此,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相关研究成果已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项目组成员不仅多次参加全国学术研讨会,而且在《农业经济问题》、《学海》、《中国土地科学》、《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社会科学报》、《农民日报》、《河北科技报》等期刊报纸发表论文10篇,其中研究报告《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内部依存与决策响应研究》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二等奖(2015)。林乐芬教授现已将该研究成果整理成专著,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看到南京农业大学的专家教授以及一批批青年学者能够为中国三农问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很高兴,欣然作序。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