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粤港澳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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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与清后期外贸行商的兴替

——兼论广州十三行的历史命运

清代广州地位的升降取决于鸦片战争前后对外通商口岸的设置,十三行与清政府哀荣与共,战前已大陷窘境。在自由贸易时代,整个贸易方式和企业制度都在转型,旧的外贸体系和秩序崩溃,垄断组织必遭淘汰,这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和广州十三行的共同命运。新的外贸行商和部分走向自立的买办,成长为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角。

美国经济学家诺思指出:“人类发展的各种合作和竞争的形式及实施将人类活动组织起来的规章的那些制度,正是经济史的中心。”“制度提供人类在其中相互影响的框架,使协作和竞争的关系得以确定,从而构成一个社会特别是构成了一种经济秩序。”[1]

鸦片战争以前,世界贸易处于垄断经营的时代,这种制度安排,造就了诸如英国东印度公司等贸易垄断组织和殖民地统治机构。中国总体上居于闭关锁国的状态,清政府严格管制对外贸易,但对广东实行开放外贸的特殊政策,允准中外商人在广州进行贸易,使十三行商人适逢得天独厚的机遇。十三行商(其正式的名称是洋货行、外洋行等,本文简称为行商)是官商性质的对外贸易商业团体,不仅垄断中外贸易,并居间办理中外交涉事宜,成为外商与清政府联系的媒介,实际上具有经营国内外贸易和经办外交事务的双重职能。钦准的建立在一口通商基础上的广州外贸体制,营造了官商曾经的辉煌。

然而,制度外的因素已日益侵蚀和破解现有的秩序,旧的垄断性体制显然已不能制约羽翼渐丰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中国十三行商这两个垄断贸易组织以外的中西贸易商人。鸦片战争前后,世界贸易体系从垄断转向自由竞争,作为制度安排,英国于1834年收回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独占权,使之丧失商业性质,转为殖民地统治机构。《南京条约》废止了中国公行的垄断制度(其弊端乃人所共知),西方商人可以与华商自由进行买卖,他们终于进入久经期待的黄金时代。大量洋行乘势涌现,与之相适应的华商买办制度以及买办势力迅速崛起。往昔处于弱势地位的海商,在自由贸易的曙光照耀下,焕发生机。自由贸易之魂——“竞争”原则和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孕育了南北行和金山庄等新时代的行商。十三行为外商代购销货物、代纳关税、代理一切交涉、监督外商的经营职能皆失去根基,不仅行业走到了尽头,其商人群体基本上也未得到延续(只有少数人转化为买办或新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