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美德与当代青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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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充分肯定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的重要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中,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近年来,如何在青年群体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受到了高度关注。2014年3月,教育部颁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一文件深入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制定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提出从小学到大学“分阶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文化教育”的教育思路。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其中多次强调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如在青年思想道德发展措施中,提出了“在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举措,并将“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作为其重要内涵;在“促进青年终身学习”的发展措施中,将“实现家庭教育对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责任、生活技能、勤俭美德、自律能力的基础性培养”作为其重要内涵;在“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的发展举措中,将“加强青年敬老、养老、助老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作为其重要内涵;在青年文化发展规划中,提出“更好引导青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目标;在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这一重点项目规划中,“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挖掘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教育资源,引导青年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当代的大学生是青年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成长与发展当然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导。在文化自觉意识日渐增强的背景下,发掘儒家美德对大学生发展的现实意义,无疑具有强烈的时代诉求。这项研究既是对主流意识形态要求的呼应,又承载了一个重要的学术使命:如何实现中国传统美德的现代转化?这是两个密切关联的重大问题。本书将聚焦于新时代青年的一个特殊群体——大学生群体,对这个群体而言,儒家美德体系的哪些内容值得继承与弘扬?这个问题首先关涉到一个理论前提:应该以何种立场去理解儒家美德与现代社会道德体系之间的关联?自20世纪以来,随着“国学热”的升温,中国传统美德的现代转化成为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学术界对此提出了三种基本观点,第一种观点是“道德融入论”,这一观点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立场,认为中国优秀传统道德并不能通过自我更新而形成独立的道德体系,只有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才能实现现代转型。如张岱年对公忠、仁爱(任恤)、信诚、廉耻、礼让、孝慈、勤俭、勇敢、刚直等九种道德规范进行了重新阐释,并主张将它们作为为人民服务、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这四条基本道德原则指导下的新时代的道德规范。[1]第二种观点是“道德改良论”,认为传统道德规范在自身改良的基础上吸纳社会主义道德及西方道德的内容,便可以自然独立成为一种新的道德体系。如牟钟鉴抽取了忠、孝、仁、义、礼、诚、信、廉、耻、恕这十种传统道德规范,具体说明了如何剔除其中为封建专制服务的内容,如何改造、补充、发扬其中具有积极意义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新的道德体系。[2]第三种观点是“道德不变论”,认为可继承的传统道德规范属于“不变的道德”,没有进行现代转化的必要性。如陈来指出,仁爱、正义、礼让、理性、信义、和平、正直、廉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是不变的道德,我们所肯定的传统道德就是指那些不变的道德,在这个意义上,所谓“传统道德”并不“传统”,或者不仅是“传统”的,因为它们同样适用于现代社会、未来社会、一切人们所组织的社会。[3]我们认为,在时代的强烈呼唤下,意识形态领域内继承中华传统美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呼声愈来愈强,学术研究的正确态度不是忽视或过滤掉这一时代背景,而是应该带着问题意识以积极的姿态对此作出回应。因之,在上述三种论争中,第一种观点更加符合时代的诉求,是对待儒家美德应有的基本立场。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对儒家美德的梳理与阐释,决非改良,更非复古,而是旨在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建构提供理论基础,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提供内在支持。

在上述立场下,以何种思路构建一个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儒家美德内容体系是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儒家美德内容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理论系统,多年来,学术界对此进行了多重视角的探讨,代表性的研究如:罗国杰认为,中国传统道德规范的体系结构由基本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伦理规范、文明礼仪四大部分组成;[4]张锡勤认为,有32条主要的条目可以概括中国传统道德规范的全貌;[5]陈来将中国古代的德性论区分为四种类型,即性情之德、伦理之德、道德之德、理智之德;[6]张立文将传统道德规范划分为六个范畴群,即人心伦理范畴德目群、家庭伦理范畴德目群、人际伦理范畴德目群、社会伦理范畴德目群、世界伦理范畴德目群、自然伦理范畴德目群,[7]等等。对于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而言,我们并不需要如上述研究一般全景式呈现儒家美德的整体面貌,而是应该借鉴上述研究成果,以实际需要为依据进行慎重选择与提炼。其一,以时代诉求作为选择的外在依据。《纲要》中提出了中华优秀文化教育的目标,即引导大学生“正确把握中华优秀文化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关心国家命运,自觉把个人理想和国家梦想、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据此,我们应当选择那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具有承接关系的儒家美德,使它们能够为大学生完善人格、坚定理想信念提供积极的引导,那些与时代气息相距甚远的儒家美德则应该剔除在外。其二,以大学生的道德需要作为选择的内在依据。在当下的中国,社会道德呈现出两极分化的图景,一方面在一些时段、一些领域、一些人群中,出现了局部的道德滑坡现象;另一方面则出现了社会公众由衷赞美的“最美”道德现象。在不同道德观念的碰撞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大学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道德迷茫的困扰,这种困扰在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了他们在道德实践中的种种误区。当代大学生迫切需要正确的道德观念指导行动、调适生活。据此,我们重点选取了那些与大学生道德实践密切相关的儒家美德作为遴选的内容,而那些虽然具有重大意义、但与大学生相关度不高的德目则没有被纳入其中。

在上述思路下,我们选择了十种儒家美德,主要基于五种关系层面展开,一是人与社会的关系,主要涉及“仁爱”“友善”“诚信”“义”德;二是人与国家的关系,主要涉及“公忠”;三是人与家庭的关系,主要涉及“孝亲”;四是人与自身的关系,涉及“智”德、“勇敢”“节俭”;五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涉及“爱物”。这些美德皆是“有用的,有益的,反映真理的”“遗产中的精华”[8],它们既在党的方针、政策、路线中得到了体现,又在学术界得到了一致认可。更为重要的是,它们不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具有承接关系,同时也对解决大学生道德实践中的误区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我们在逻辑排序上依循了“社会→国家→家庭→个人→自然”的思路,与儒家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排序截然不同。我们认为,随着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的不断扩展,美德主要面向空间已经从私人生活转向了公共生活;对于大学生而言,公共生活领域更是他们主要的生存空间,而人与社会的关系建构则是首要的问题;其次是人与国家的关系;再次是家庭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最后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之,这样的逻辑排序与现代社会道德体系建构的方向是相适应的。当然,一些德目是在交叉领域内展开的,如诚信,主要涉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亦涉及人与自身关系,勇敢,既是个人立身之德,也涉及人与社会的关系,等等。我们就其主要面向而分序排列。

儒家美德具有丰富的内涵,如何在经典阐释中恰当地展现“继承与弘扬”的内容,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在美德的具体阐析中,我们主要依循了如下思路:其一,以“分析”的方法区分儒家美德的精华与糟粕。罗国杰认为,中国的传统道德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些传统道德在今天看来基本属于精华的部分,一些传统道德由于完全同封建等级观念相结合,可以说是全属糟粕的部分;也有不少的传统道德,往往是精华与糟粕交织融合在一起的。我们所选定的儒家美德基本上属于以精华为主,精华与糟粕交织融合的那部分内容。虽然我们的主要工作是梳理儒家美德中对于现代社会具有积极意义的精华部分,但是,为了能够全面而客观地展现儒家美德的真实面貌,对于其中所蕴含的糟粕也不能弃之不顾。因之,我们力图将精华与糟粕进行明确的区分,并基于现代性的立场对儒家美德进行恰如其分的价值评价。其二,“抽样式”的阐析。儒家美德具有丰富的内涵,并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皆存在着流变与论争。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们不太可能对它们作面面俱到的阐析,只能够基于先秦、两汉、宋明、明末清初、近代这几个重要历史时期,以“抽样式”的方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资料,在问题意识的引导下展现儒家美德的历史面目。其三,基于现实关怀的视角阐析儒家美德对大学生安身立命的意义。应当如何评价儒家美德的现代价值?它们可能并不局限于生活的某一个层面,每一种美德可能对生活的若干层面都有所关照;同时,几种美德也有可能共同关照生活的某一个层面。这个事实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立足于某一项特殊的大学生道德实践观察不同美德在其中的价值,难免会有简单重复的嫌疑;以宏大叙事的手法分析儒家美德对于大学生道德实践的整体意义,恐怕又会遭受流于表面的批评。于是,我们转而采取了一种微观的分析方法,重点考察每一种具体德目对于大学生具体的道德实践的特殊意义。这种深入细致的分析或许能够帮助我们真正理解《纲要》中所提到的“当代价值”的确切内涵,也或许还可以对应用本土资源解决中国问题的呼声形成一种回应。其四,在学术化与通俗化之间确立经典阐释的语言风格。我们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在理论上为大学生中华优秀文化教育提供支持,这个任务蕴含着两个内在的要求:在经典阐释的语言风格上应当区别于纯学术化的路径,尽量考虑到大学生的接受能力与学习兴趣;同时,应当根据《纲要》的要求——“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与通俗化的阐释路径有所区别。基于此,我们采取了介于两者之间的经典阐释风格,希望以此提高大学生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典籍的兴趣与能力。并之,我们也希望以此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形成有益的补充,以此提升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我们的工作只是一种初步的尝试,我们不敢说已经给出了中国传统美德的现代转化的答案,只能说也许是从一个侧面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某种回应;我们也不敢说已经从理论上建构了大学生传统美德教育的内容体系,只是希望能够为大学生安身立命等方面提供价值引导。我们相信,在文化自信浪潮的推动下,相关讨论将会是一个持续的话题。


[1] 张岱年:《试论新时代的道德规范建设》,《道德与文明》1992年第3期。

[2] 牟钟鉴:《道德改良论》,《群言》1995年第7期。

[3] 陈来:《传统道德文化与现代化》,《群言》1995年第7期。

[4] 参见罗国杰《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5] 参见张锡勤《中国传统道德举要》,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6] 参见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时代的宗教、伦理与社会思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

[7] 张立文:《〈中华伦理范畴〉丛书总序》,载傅永聚等《中华伦理范畴——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页。

[8] 张岱年:《中国伦理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