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动物叙事的类型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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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西方动物伦理的哲学文化思想谱系

一 中国古代动物思想的哲学文化渊源

中国古代动物思想传统内核在哲学文化领域的萌芽最早可追溯到距今两千五百年前的《周易》,其中即有关于人与自然万物之间的关系及动物伦理观念的表述。无论从宗教伦理的角度,抑或从哲学文化的层面考察,《周易》的出现都凸显了其所具备的划时代的源流意义。《周易》中将天、地、人并称为“三才”,而作为天地间有特殊禀赋的人类“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周易·系辞下》)最终指向了人类按照宇宙间最根本的规律建立起人间的规范,要让自己的行为与伦理道德符合“天道”,并尽“天命”,遵从天道、地道、人道和谐统一在一起。“这种天人同源、一体、合一的观念,可以说源于早期中国人的经验,并成为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一大特征”[23]。其中人类所肩负的“赞天地之化育”即协助、参与天地化育万物的神圣使命,则让我们领略到最初的人与自然、人与万物和谐关系的表征,这种自然观特别是内蕴其中的动物观念对整个古代的动物伦理思想体系的建构影响深远。

如果说在《周易》中,还尚未明确提到相关的动物保护思想,而只是呈现出一种对待万物时人类所理应秉持的信念,那么到了先秦诸子百家时期,作为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儒、道二家学说则开启了真正生态保护意义上的“天人合一”思想。特别是老庄一派的道家传统,最早明确了对待动物平等态度的判定,蕴含在其“天人交融”的思想观念当中。老子所建立的天人关系是基于无为状态的人与天的和谐理想,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方面,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4]即重在说明天地人之间的伦序:天道在上,人道在于服从天道。并写道:“生之畜,生而不有,为而不悖,长而不宰。”(《老子》第五十一章)这应当是中国古代哲学文化中最早的直接提到尊重物种生命的动物权利观念。[25]同时,老子也明确表达了对打猎的批评态度,认为“驰骋打猎令人心发狂”(《老子》第十二章),同样是从维护动物作为一种生命的生存权利的角度出发的。庄周则更进一步,直接有相关的“禽兽”概念出现在著述之中。《齐物论》中指出:从“齐物”的立场出发,与万物和谐相处,“同与禽兽居”而不互相侵害,从而享受人生的乐趣,“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而人则“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26]。这些经典性的论述显示出老庄思想中生态观念的前瞻性,特别是对待动物态度的最早判定充分彰显了其思想的厚度。[27]

与老庄一派的道家思想有所区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中,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与情感的判定上就显得复杂了许多,并存在争议与矛盾。论及儒家传统之时,虽然其核心的仁爱思想意蕴深广、深入人心,但还是呈现出诸多的以人为中心的思想特征。首先,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上,如《论语·乡党》中就有一条语录被常常引用为孔子乃至整个儒家重人而轻视动物的有力证据,即:“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同样,在《论语·八佾》中记载孔子在答复其门下弟子子贡建议废弃鲁国“告朔弃羊”制度时言道:“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其次,儒家并不提倡素食主义,而孔子竟然直接表达了自身对即食之肉类的挑剔,“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论语·乡党》)。孟子在其所构想的王道社会里一个显著的标志是“鱼鳖不可胜食”,“七十者衣帛食肉”(《孟子·梁惠王上》)。还有需要明确的是,儒家对用动物行祭祀礼的主张一贯推崇,并且在对待打猎的问题上,也同样给予肯定,只是尽量不要赶尽杀绝而已,如:“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淮南子·主术训》)等。荀子则主张人定胜天,明确地表达了其浓厚的人类中心主义理念[28]。《荀子·王制》中言及:“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更是凸显了人类地位的无限拔高,天地万物为之所用,动物及自然资源也显然成为人类管辖之物,动物根本上丧失了道德主体地位而完全从属于人。

虽然儒家思想中包含了一定的以人为中心的思想理念,但不能因此认为儒家思想在本质上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这会是并不公允的评价,特别在人与动物关系的判定上,儒家的态度与西方人类中心主义观念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对天人关系的强调也是一以贯之,而以“仁”作为核心构成的儒家思想中,仁爱的含义也先后由“爱人”“爱物”发展到“博爱”,遂形成泛爱众生的孕育生命道德哲学的生态思想。儒家创始人孔子也曾提到过“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29]。表明他也强烈谴责过滥伐树木、任意捕猎的不道德行为,并把对待动物的态度看作是一个重要的道德问题。而到了孔子的后学,孟子云:“君子之于物业,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30](《孟子·尽心上》)凸显了仁爱的内涵;荀子则主张对自然万物施以“仁”的精神。当儒学发展到董仲舒这里,则提出:“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31]已经把人类的道德关怀从对具体的人扩展至对待生命乃至整个自然界,上升到泛爱众生的博爱境界,具备了完整意义上的生态哲学思想。

显然,儒家思想中的动物伦理思想一直力图超越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束缚,并寄望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天人合一境界的实现,这才是人类自始至终应当抱有的道德情怀。正如宋明时期新儒学的代表王守仁所言:“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之为一体也。……见鸟兽之哀鸣,而必有不忍心之心焉,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大学问》,《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六)看到鸟兽做哀鸣惊恐之状遂催生出怜悯与不忍之心,表明这种仁爱的本身就是与鸟兽等动物融为一体的,乃至包容天地之万物。因此,从根本上理解儒家思想中对待人与动物关系的态度:“人与物是平等的,并没有什么优越性,在生命的意义上也是相同的,并没有什么‘特殊’,更不能高居万物之上,对万物实行宰制。”[32]即奉行着平等的价值观。

总而言之,翻看中国文化博大而精深的历史履历,古代先祖们早已在自然界中寻求到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和生态伦理内容。作为中国传统哲学文化主干的儒、道两家,虽然在历史上互补互抗,内蕴某种矛盾与对立的成分,但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天人观的探求上,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对和谐与沟通状态的向往。正如汉学家李约瑟所言:“古代中国人在整个自然界寻求秩序与和谐,并将此视为一切人类关系的理想。”[33]同时,在对待动物的情感态度上也殊途同归地呈现出某种一致性,隐含着对作为平等生命的动物权利意识的尊崇,这些重要的伦理诉求无疑已经积淀为国人内心当中潜隐的思维定式,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道德导引作用。对于当下我们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与道德危机,中国古代哲学文化中这份宝贵的思想资源显得弥足珍贵。对于当代动物叙事而言,重温儒道两家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哲思,在缅怀与珍视前人对待自然、对待动物的宝贵思想财富的同时,更要努力汲取其中丰富的精神养料,与现代思维理念达到有效调和,以重新确立生态视界中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平等关系,使中国的动物叙事创作呈现出博大的心灵容量,充分显示自身独特的民族品格与文化信念。

二 西方动物思想的哲学文化渊源

(一)古希腊哲学文化源头

在西方哲学文化源头古希腊文化中,人类中心论依旧占据了一个颇为重要的话语空间,该种理念最早被明确表述是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了著名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虽然其初衷是提升人的价值地位,而贬低神的作用,但人成为衡量万物尺度的同时,动物的地位就无形中被抹杀了。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对待动物的不平等态度自此投下了一个伦理思维的阴影,此种思想几乎横亘在西方的文化哲学历史上,直到今天依旧阴魂不散。继普罗泰戈拉之后,举世闻名的大哲学家柏拉图带着他著名的“理念说”粉墨登场,把理念世界与感性世界分离并对立起来,以人的理念建构出一个纯粹以人类为中心的世界,正如其所开创的主客两分的观念成为近代西方思维的起点一样,客观上其对动物的无端弱化与“残酷剥削”也同样对后世影响深远。

真正首次从学理意义上直接表达对待动物态度的哲学家当属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眼中,大自然直接呈现出了等级的区分,而处在最高等级阶梯的毫无疑问是人,他明确指出:“植物为着动物存在,动物又为着人类存在——家畜类为着人的役用和食用,野兽(至少其中多数)为了人的食用及其他生活用度,例如穿着和用具,由于自然造物不会没有目的或者徒劳,她创造一切动物乃是为了人类绝无可疑。”[34]动物存在的唯一旨归是要为人类服务,人天生就充当了其他存在物特别是动物存在的目的。如果说在普罗泰戈拉和柏拉图那里,有关动物不平等的思想还是以某种潜隐的方式暗含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窠臼中,那么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已经是赤裸裸地对动物生命本身的蔑视。这种强烈地贬低动物生存权利与平等地位的思想态度长期充斥着西方思想界[35],并构成日后西方哲学文化传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近代西方哲学文化中的动物思想

西方文化进入近代,伴随着文艺复兴中人文主义与科学理性精神的复苏,逐渐突破了欧洲中世纪以来几近僵化的宗教神学秩序。以“标榜人性”为己任的人文主义者,公开向宗教神学中的“神性”提出挑战,“大写的人”一时间成为万众瞩目与推崇的新偶像。这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动物的地位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实则却恰恰相反。从笛卡尔开始,经康德再到培根、洛克,让近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更加甚嚣尘上,动物则是难于幸免,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重演了任人剥削、宰割的痛苦命运。

其中,笛卡尔的机械论哲学对动物的打击是最为致命的。他认为一切由物质构成的东西,均如时钟一般,受相应的机械原理的控制。由此,笛卡尔高调地赞成用动物做科学实验,在他看来动物只是毫无感觉与理性可言的机器,它们甚至感受不到痛苦,没有心灵、没有意识,“这种把人与自然分离开来的主客二分的机械论世界观,证明了活体解剖动物和人对环境的所有行为的合理性”。[36]他认为借助实践哲学可以使人类成为自然的主人与统治者,对自然的利用、征服和控制使人类成为自然价值的主体是其核心的价值诉求。笛卡尔的理论在近代影响深远,直接把矛头指向了与自然相背离甚至完全对立的状态。正如阿尔·戈尔对其学说的评价所言,按照笛卡尔的解释,我们与地球无关,有权将地球仅仅视为一堆无生命的资源,可以随意掠取。[37]动物的命运显然也在劫难逃,甚至有些无所适从,就更难以谈得上什么所谓的道德感与主体身份的获得。

在近代哲学文化中,另一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家当推康德。他对待动物的看法如出一辙,甚至明确地把近代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提升到理论化的高度,“人是自然界的最高立法者”“人是绝对价值”“人是客观目的”等著名论点的提出更是让他的理论思想得到有利的传播。他在对待动物的态度上依旧没有丝毫的改观,“我们对动物的义务,只是我们对人的一种间接义务”。[38]动物在这里仅仅被当作一种为人类尽“间接义务”的工具,失去了自身的生命价值与存在意义。在笛卡尔、康德之后高举人类中心主义大旗的还有培根、洛克等哲学文化名人,进一步推动了该种思想理念诉诸实践。培根带着“知识就是力量”这样举世闻名的至理名言,充分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人自身的认知能力借经验归纳的方法可以把握自然的规律,而科学的真正目的就在于探寻大自然的奥秘所在,从而为人类进一步征服自然提供出合理路径与理论依据。培根的这种偏于实用主义的理论观点,客观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在对待自然与动物的态度上有着强烈的负面效应。而在英国思想家洛克的理念中,对自然的否定甚至是通往幸福的必经之路,也迫不及待地敦促人类尽快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最后与所有的人类中心主义者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思想诉求:人类理应做自然的主宰,其目的就在于挣脱大自然对人类自身的束缚。[39]

我们在评价西方近代哲学文化思想中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之时,首先应当肯定其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正面作用。它本身应该被看作一种价值观,激发了人类伟大的创造力,敢于战天斗地的豪情壮志,从根本上改变了人完全依附自然的地位,为社会的进步、人类物质生活的提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直到今天依然有强烈发声去公开支持与推崇该种观念。但不得不承认,人类中心主义的弊端已日益凸显,一味片面地强调人的主体性、能动性与创造力的思维观念,客观上加速了人类对自然肆无忌惮的掠夺与瓜分,并且人类似乎从不计较这样的所为带来的严重后果。由西方宗教神学与近代哲学文化所提出并绵延了近两千多年的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让大自然不断蒙难的同时,更让动物群体遭受到残酷的虐待、剥削乃至毁灭。对于动物的态度在主流文化视野中也一直没有发生过根本性的改观,人与动物内在的情感关联与伦理维系长期无法得到正视,但潜隐的动物解放思想的暗流却自古罗马时期就未曾泯灭,直至发展到现代西方动物解放运动的勃兴,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做出了最有力的回击。

(三)西方动物解放运动的历史渊源与伦理脉络

西方20世纪动物解放思潮的勃兴与发展让我们看到了欣慰与振奋人心的一面,但这场浩浩荡荡、气势恢宏的动物解放运动显然并不是一蹴而就突然而至的,其内在的价值情感维系其实一直绵延横亘在历史文化长河中。在长期占据主流的基督宗教神学与哲学文化中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窠臼之下,依旧有一些超前的、有预见性的思维火花不断迸射,并难能可贵地保持着一份对待动物怜悯与仁慈的同情之心,这些散见的呈现出某种历史连续性的思维闪光点无疑也是我们必须汲取与借鉴的宝贵的思想资源。早在公元3世纪的古罗马时代,法学家乌尔比安久曾提出过动物应有的道德地位与生存权利,“大自然传授给所有动物的生存法则;这种法则确实不为人类所独有,而属于所有的动物”[40]。这可以看作是西方哲学文化历史上最早的对于动物合理伦理地位获得的判定。而在近代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盛行的西方,依然不乏仁人志士有关动物思想的闪光亮点与思维洞见。如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尖锐地嘲讽笛卡尔的机械论哲学:“自然已经把所有的感觉器官都已安置在动物身上,难道它们会感觉不到任何东西?……不要设想自然中会存在着这种荒谬的矛盾。”[41]卢梭也在其论教育的名著《爱弥儿》中明确指明人类强行以动物作为食物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并把这种行为看作是一种血淋淋的谋杀。

而西方近代最有代表性的动物伦理保护思想的倡导者当属英国的杰罗米·边沁和亨利·塞尔特。边沁在其1789年所著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大胆而旗帜鲜明地谴责抨击人的统治为暴虐的统治,并不是合法享有的,而应将动物纳入人类道德的共同体之中,“可能有一天,其余动物生灵终会获得除非暴君使然就绝不可能不给它们的那些权利”[42]。而“人性将用它的‘披风’为所有能呼吸的动物遮挡风雨”[43]。动物解放论者亨利·塞尔特在其1892年出版的《动物权利与社会进步》更是将动物保护伦理思想的发展推至顶峰,该著作堪称西方动物解放思想的集大成之作,也为20世纪动物解放运动的勃兴奠定了最为坚实的基础。在塞尔特看来,“如果我们准备公正地对待低等种属(即动物),我们就必须抛弃那种认为在它们和人类之间存在着一条‘巨大鸿沟’的过时观念,必须认识到那个把宇宙大家庭中所有生物都联系在一起的共同的人道契约”。进而提到人们应把“所有的生物都包括进民主的范围中来”,从而建立一种完美的民主制度;人和动物最终应该也能够组成一个共同的政府。因为“并非只有人的生命才是可爱和神圣的,其他天真美丽的生命也是同样神圣可爱的”。塞尔特对动物理应享有权利的确证与动物作为生命本体的尊重,均彰显出强烈的现代伦理意识,纳什评价其“开启了当代动物解放论学派的环境伦理思想”[44],实为公允而准确的评价。

当达尔文带着他的进化论而轰动世界的同时,这种人类和动物之间存在固有鸿沟的传统观念彻底面临着坍塌与崩溃的境遇,人类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达尔文在其1871年正式出版的《人类的由来》中给予了明确的说明,“我们应该坦率地承认,人和其他动物是来自一个共同的祖系的”[45]。从生物进化论的角度给予了动物应有的权利地位,而随着进化论的不断普及与被人们所接纳,其所带来的知识结构的巨变显然也开始逐渐地改变着人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说,一场真正意义上的以动物为出发点,重新审视动物物种地位的带有标志性解放意义的运动也终于呼之欲出,而这种动物解放运动的来势之猛与势头之快,足以证明其在世界普泛人类群体当中的共鸣性与一致性的情感认同。同时,它的潜在影响实则已经深蕴在现代作家的创作理念与情感表达当中,中国当代动物叙事创作更是其中最为显著的类型标识之一。

(四)现代动物解放思潮的勃兴及其启示性意义

进入20世纪以来,在我们所共处的同一个星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正逐渐形成一个共识性的意识形态。1968年,罗马俱乐部环境危机的警示报告形成了广阔的思想背景。40多年过去了,曾经被认为是“杞人忧天”的深刻嘲讽,终于被越来越严峻的生存体验与情感的迷失所消解,危机感与恐慌感遍及全球。当地球上的生命物种正以一种超乎想象的速度迅速递减之时,人类的生存环境与存在基础都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坍塌,生态环境保护已然作为全球第一大政治任务而深入人心,动物保护主题又是其中一个颇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也成为人类所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的时代课题。恰恰因为动物与人类的日常生活过于密切相关,同时在西方宗教哲学所建构的文明基石中从未真正给予动物以完备的生存权利意识,这样的历史文明表象中所残留的伦理“遗骸”更是直逼每一位现代人的心灵。

在环境保护的热浪风潮之下,西方20世纪动物解放思潮的勃兴与发展也轰然而至。仅从哲学、伦理学角度去思考动物权利,讨论人与动物关系的专著即数以百计,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1975年伦理学家彼得·辛格《动物解放》一书的出版,这本被称为“动物保护运动的圣经”的经典之作,其核心观点就是在伦理学高度上承认人在内的“一切动物均为平等”,它仿照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的提法[46],把西方以人类为中心、把动物看作为人而存在的文化传统称为物种歧视,发出最为理性的质问:“如果拥有较高的智力,并不等同赋予某人权利去使用他人以达成自己的目的,因此又岂能赋予人类权利去为了同样的目的利用非人类?”[47]“动物像人一样,也有感受痛苦的能力。”[48]具备感受能力决定了动物也拥有利益,动物最起码的利益就是不应遭受痛苦。该书可以看作现代动物解放运动的起点,自此诸多动物解放组织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该书的出版引起了全球哲学文化界,甚至普通民众特别是关怀动物人士的广泛关注,号召“动物解放”的口号与标语遍布西方乃至全球,正如纳什对辛格的评价:“他把道德哲学从它对人类的2000多年的固恋中解放出来。”[49]西方社会开始揭开了善待动物、给予动物合法平等权利的新篇章。

20世纪动物解放运动的另一位代表性人物美国生态伦理学家汤姆·里根,专门致力于研究动物权利理论,并明确提出从实际“权利”而不是单纯的“感知感受”的角度实现动物解放的价值诉求。在他的动物伦理观中,动物完全作为一种真实而主动的生命体存在,与人类同享生存与生命的“权利”。戴斯·贾丁斯对里根的这一观念做出清晰的诠释:“作为生命的主体,不仅仅意味着活着,也不仅仅是有知觉。生命的主体……有信仰和愿望,有知觉、记忆、有对未来的感觉,包括他们自己的未来;有感觉幸福和痛苦等情绪的生活;有偏好和福利利益;在追求其愿望和目标时有行为能力;有对时间的心身确定能力;在其实际生活中独立于他们相对别人的工具性之外的生活体验上的好坏。”[50]这种人和动物完全同等的“生命主体性地位”,以及动物本身与人一样所具有的“内在价值”观点的提出,明显具有革命性的颠覆意义。

西方的这股动物解放思潮以其迅猛之势径直冲击着人类原有的文明基石,动摇着各种文化的基本价值尺度。比如基督教中上帝赋予人类管理动物的教义,以及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久已形成的以人类为中心的世界观。与动物解放理论相呼应,一些文学文本开始凸显从文化角度反思动物处境的倾向,以无数动物惨遭灭绝的命运,揭示出“人类中心”的文化不过是一己之私的文化,人类社会的繁盛不过是以自然万物的牺牲作为前提。伴随这一声势浩大的动物解放思潮,“动物解放”“动物权利”“动物福利”等有关动物的“叙事”已成为多个学科领域所关注的热点命题。而中、西方动物叙事中对动物形象的塑造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称得上是“动物叙事”创作历史脉络中极具标识性意义的重大革新。

具体而言,动物叙事创作领域明显呈现出摆脱以往侧重于以人类为中心表述方式的倾向,动物意象的塑造也不再单纯附着于某种思维理念的传达、借动物以抒情言志的传统束缚之下,而是逐渐在文本中表现出人类自我中心意识的淡化,以及对动物自身伦理意识与存在价值的观照。以动物作为一个生命物种的本质属性作为出发点展开叙述,动物成为名副其实的具有生命实体意义的叙述中心。作家张炜的话诠释了这一总体趋向,在如何评价人与动物间的关系问题上,“不是高级动物与低级动物的关系,更不是人与动物的关系,甚至也不是一种动物与另一种动物的关系。而是地球上的一种生命与另一种生命的关系。这才是真正的平等”[51]。在他的《鱼的故事》中,讲述的伦理基点在于“鱼是一种高贵的生命存在”,进而借助于梦幻与神话的方式,对人类滥捕滥杀自然生灵的行径进行了深刻的揭批,对身陷囹圄、遭遇不幸的鱼儿们寄托了深深的哀思与怜悯之情。类似的诸多作品已开始有意深入到对人类的贪婪、虚伪与自私本性,以及对动物的残害、虐杀等卑劣行径的贬斥,彰显出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