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服务型经济:中国迈进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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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历史回顾

(一)被忽视的服务业(1949—1980)

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受苏联政治经济学和长期计划体制的影响,服务业基本上处于主流工作之外。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内经济理论界直接引入苏联的理论体系、观点和分析框架,理论研究和经济工作长期对服务业“排斥”“忽视”。这种状况产生的思想和历史背景,是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对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指引。按照这个理论,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实现条件,是生产资料部门的优先增长,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中力量优先发展重工业的主要理论依据。

但是,20世纪50年代末期,过分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所导致的问题开始显现,50年代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和大规模搞建设,使得农业和轻工业发展缓慢,供给严重不足。因此在60年代初中期,经济理论开始讨论国民经济“比例”问题,主要有两个分析框架:一是研究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这“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二是研究“农、轻、重”这三者的比例关系。无论重视“重”还是“农、轻、重”比例,服务业都没有进入其中。

有了这个理论指引,这一时期政府实际工作部署中,服务业不被重视,在重大决策、计划和项目安排中,服务业很少出现。以改革开放前的4个五年计划的重点为例,“一五”计划是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二五”计划是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三五”计划是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四五”计划主要在粮食、棉花、钢、原煤、发电量、铁路货运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总体看,重点都是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服务业中只有作为发展工业所必需的运输和商业在个别时期得到体现。最能说明服务业不被重视的例子,是国民经济统计中将服务业剔除在外,只计算工农业总产值。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用了苏联的“物质平衡表体系”(MPS)。制定MPS的基本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理论,它根据劳动的性质,将国民经济划分为物质生产领域和非物质生产领域。在非物质生产领域投入的社会劳动,不增加供社会支配使用的物质产品总量,不创造国民收入,因此在计算国民收入时不予体现。

由于理论和实践中都不受重视,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服务业发展缓慢。1980年,中国服务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两个指标在世界各国中都列居最后几位,服务业增加值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21%,服务业吸纳的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数的比重仅为13%。同一年,服务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全球平均为56%,高、中、低三个组别收入水平国家的平均比重分别为59%、46%和30%,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数的比重,全球平均和三个收入组别分别为60%、62%、49%和45%。[1]

(二)加快发展但仍然滞后的阶段(1980—2002)

1.服务业增加值和就业人数的持续增长

20世纪80年代初期,经济理论界认识到,用中国传统方法研究产业结构问题,不能全面表达一个国家产业结构状况和发展趋势。同时,西方产业经济学中的一些观点开始受到关注,学术界开始讨论服务业发展问题。一些学者质疑服务业部门不创造价值的观点,认为服务业创造价值,应计入国民生产总值。到80年代中期,学术界已经开始对三次产业进行系统研究,并且开始使用“服务业”这个概念。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服务业发展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国民经济继续高速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成为经济理论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2]

从实践看,决策层和产业界对服务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1992年,中央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决定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并且明确要求“第三产业增长速度要高于第一、第二产业”,此后多次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文件和政策。1992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1999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标志着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向SNA全面转轨,即采用了三次产业分类的新核算体系。

在这段时期,服务业发展相对加快,到2002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已经升至41.5%,就业比重升至28.6%。如图3-1和图3-2。

图3-1 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变化

图3-2 中国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变化

图3-1和图3-2显示了改革开放后前20多年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处于缓慢但持续上升过程中。两个比重相比较,虽然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更高,但当时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更高,达到50%;而服务业就业占就业总数的比重已经超过制造业,成为非农产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与制造业相比,服务业具有更高的就业弹性,2002年与1978年相比,服务业就业人数从4890万人增加到了2.11亿人,新吸纳就业人数1.62亿人,占非农产业全部新增就业人数的65%。为了平滑各年之间的波动,我们计算了五年平均的就业增长弹性。

表3-1显示,1990年以后,服务业的就业增长弹性已经远远超过第二产业,各个时间段都要比第二产业高。到2002年,第二产业当年的就业增长弹性是负数,同年服务业的就业增长弹性达到了0.32。

表3-1 第二产业与服务业就业增长弹性

数据来源: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2.国际比较:发展仍然滞后

虽然这段时期服务业发展加快,但和同等水平国家相比,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仍未达到“平均水平”。2002年,中国属于下中等收入国家,图3-3和图3-4分别是下中等收入国家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与人均 GNI、服务业就业比重与人均 GNI 的散点图。[3][4]

图3-3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与人均GNI散点(2002)

图3-3显示,在下中等收入国家组别中,人均GNI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性。中国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低于同组别的大部分国家和同等收入水平的大部分国家。

图3-4显示,在下中等收入国家组别中,人均GNI和服务业就业比重两者之间存在较弱正向相关性,与增加值比重相比离散性更强。中国服务业就业比重低,在全部同组国家中居倒数第一位。

图3-4 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与人均GNI散点(2002)

3.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化

这一阶段,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化有两个突出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传统服务业比重下降,现代服务业比重上升。表3-2和表3-3分别是服务业内部各个行业增加值比重的变化和服务业内部各个行业就业比重的变化。两张表的最后一列都是2002年与1991年比重的差。

增加值提高幅度最大的是社会服务业和邮电通信业,分别增长了5.9个百分点和5.5个百分点,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业增长了2.3个百分点,也比较大;交通运输仓储业和批发零售餐饮业降低幅度最大,分别是7.2个百分点和5.4个百分点,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降低了1.3个百分点,其他几个行业变动不大,在1.3个百分点范围内。

表3-2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服务业各行业增加值比重的变化(%)

数据来源:2004年及以前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表3-3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服务业各行业年底就业人员比重变化(%)

数据来源:2004年及以前各年《中国统计年鉴》,由于统计年鉴上分类的不同,上面两个表格行业分类略有不同。

就业比重提高幅度最大的是未被包括在一般分类中的其他服务业,提高了16.83个百分点;排在其次的是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分别提高了0.21个百分点和0.49个百分点,其他的各个行业所占比重都下降了。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业,下降了5.06个百分点。

综合两张表,在服务业增加值结构中,传统的交通运输仓储业下降比例最大,代表现代服务业的邮电通信业、其他服务业上升比例最大。这种变化比较符合规律:现代服务业相对地位提升,而传统服务业相对地位下降。

第二个特征是,服务业各个行业就业弹性差异明显,表3-4和图3-5是各个行业增长就业弹性。

表3-4 1991—2002年服务业内部各行业就业增长弹性

数据来源:根据2004年及以前各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得到。

图3-5 1991—2002年服务业各行业就业增长弹性

1991—2002年,服务业中增长就业弹性最大的是“其他行业”,包括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工程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设计、管理、科学和技术咨询、广告等行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排在第二位的是房地产业,达0.725。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服务业和社会服务业的弹性也比较大,分别为0.571、0.449和0.435。其他就业弹性高于0.1的还有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表3-5是80—90年代OECD国家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化。虽然与我们的分类不同,但显示出了同样的趋势:比重上升的是现代服务业部门如金融、保险、房地产、商务服务以及科学教育和社会服务及其他服务业部门的比重变化不大。

表3-5 OECD国家服务业内部各个行业占GDP比重及变化(%)

数据来源:The Service Economy,OECD,Paris,2000。

(三)服务业发展的新阶段(2003年至今)

2003年以来,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跨越了两个发展阶段:2003年,人均GDP第一次超过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进入下中等收入国家行列;2010年,人均收入超过4000美元,进入上中等国家行列。在这个时期,人们普遍意识到服务业在吸纳就业、降低资源消耗、保护环境,乃至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出台了多个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例如,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08年,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现实经济中,服务业的发展也有所加快,比重有所上升,而且速度呈现加快趋势。2015年,服务业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制造业。

1.服务业比重持续提升

这一阶段,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继续上升,其中,增加值比重从2003年的42.1%提高到2014年的48.1%,提高了6个百分点。服务业就业比重从2003年的29.3%提高到了2014年的40.6%,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劳动力继续快速转入服务业。如图3-6与图3-7。

图3-6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1980—2014)

表3-6是第二产业和服务业就业增长弹性的比较。这个时期,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有起伏。2000—2005年,服务业就业增长弹性仍然高于第二产业,大约为第二产业的2倍。而2005—2010年,情况反了过来,服务业就业增长弹性只有0.13,而第二产业达到了0.26。2011—2012年两个产业的就业弹性都有大幅波动。2013—2014年,服务业和工业的就业弹性再次出现显著变化。第二产业就业增长弹性变为负值,第三产业的就业增长弹性显著上升至0.5以上,第三产业的就业吸纳优势显现。

图3-7 服务业劳动力比重(1980—2014)

表3-6 就业弹性系数比较(2000—2014)

续表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在线数据库有关数据计算。

2.国际比较:发展仍然滞后

与国际相同收入水平国家平均情况相比,中国服务业比重仍然偏低。2014年,中国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和男性女性劳动力比重分别提高到48.1%和40.6%。与上中等收入组别相比,增加值比重仍低于其平均水平62.4%。男性女性劳动力比重仍显著低于上中等收入组别,低于平均数51.9%和69.5%,如图3-8与表3-7。

图3-8 上中等收入国家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与人均GNI散点(2014)

表3-7 不同国家组别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劳动力比重(2013)(%)

数据来源:根据世界银行在线数据库计算,样本取全部国家2013年数据。分组标准是2013年世界银行最新标准。其中,低收入国家组别劳动力比重数据缺乏。

3.服务业内部结构

与前一阶段相比,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动幅度要小得多。

考察增加值结构,2004—2014年,比重波动最大的是金融业,比重提高了6.74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排第二,比重下降了4.87个百分点。其他波动较大的分别有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60%)、批发和零售业(1.33%)、住宿餐饮业(-1.93%)、房地产业(2.07%)、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6%)。其他各行业比重变化不超过1个百分点,见表3-8。

表3-8 服务业内部增加值结构(2004—2014)(%)

续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考察就业结构,波动较大的分别有:教育(-4.96%)、房地产业(2.52%)、租赁商务服务业(1.97%)、信息软件技术服务业(1.82%)见表3-9。

表3-9 服务业内部就业结构(2003—2014)(%)

续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表3-10是服务业内部各个行业就业增长弹性,不少行业弹性有显著变化。其中,按2005—2011年计算,信息技术软件服务业高达0.634,是弹性最高的行业,意味着增加值每增长1%,就业就提高0.634%。其他依次是:房地产业(0.449)、住宿餐饮(0.329)、卫生社会工作(0.286)、租赁商务服务(0.285)等。考察单个行业,2011年就业弹性较高的行业多数所占比重较小,除了卫生社会工作,其他几个都不超过5%。而比重较高的教育(22.18%)和公共管理社保社会组织(20.12%),其就业弹性分别只有0.084和0.176。2011—2014年,各个行业的就业增长弹性普遍都有显著提高,其中交通运输仓储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商务服务、科研技术服务、居民服务修理等行业的弹性都超过了0.5,房地产和信息软件技术服务更是高达1.148和1.112。

表3-10 服务业内部各行业就业增长弹性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各年《中国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