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试图在对国家文化治理理念转变的宏观背景的勾勒中,用实践的观点来叙述、以文化治理的理论视域来探析多元主体在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的不同情境中的行动策略,描绘出当前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域中政府部门的行动逻辑、居民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真实意图和文化组织介入公共文化服务的真实诉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剖析公共文化服务场域中三个行动主体基于不同目的而形成的互动关系,认清各参与主体间的利益关联和权力关系,审视在现实情境中不同主体的互动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构与消解作用,进而解释这种作用的形成机制。
文化治理具有意识形态引领的重要载体、治理生活方式的重要工具、唤回文化产品的公共价值三重功能,而在文化治理理念下公共文化在政治层面具有社会治理作用,对于改善居民生活具有至关重要的终极意义,并力图秉持文化供给的公共精神。以此作为逻辑主线,本书将对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的研究置于文化治理的理论视域下,考察政府为实现国家政治目标而在政府行政、居民生活和文化供给等多层面展开的全方位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实践,审视居民参与日益面向日常生活的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的微观策略与内心世界,检视文化服务组织在现实情境的机遇与制约中进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生存策略和发展逻辑,进而在此基础上探析文化治理场域中多元主体的互动机制。
对于政府而言,公共文化服务是其在国家文化治理理念的变迁和演进情况下为挽回公共价值缺失、重塑公共精神,从而在政治文明中充分实现公民文化权利之理想意义的重要途径。因此,它采取了聚焦于公共文化空间的营造、塑造文化惠民活动品牌、扶持各类民间文化组织等策略,进而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坚持意识形态前置来使公共文化承担政治使命,实现其关怀群众文化生活的价值理想与制度实践,但其在实践过程中却陷入了“造园姿态”的陷阱,并在路径依赖的行政惯习下使公共文化服务存在某种程度的与时代、生活和地方文化特色脱轨的现象。
对于居民而言,由于个人焦虑与社区认同缺失、镶嵌在社会阶层中的文化分层、居民参与制度的双重缺陷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居民参与在整体上面临的是一种弱场域,他们的参与类型根据参与目的和主动性,分为自娱自乐型、发挥余热型、依附型和即兴参与型,主动性参与除自娱自乐型以外,发挥余热型与政府联系非常紧密,并受政府态度的显著影响,依附型也是高度依赖政府资源的给予,在此情景中,不能忘却的集体记忆、难以割舍的社会报酬、不容小觑的身份认同成为驱动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动因。但是,居民眼中的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仍然是一项政府工程,他们的许多参与行为还是一种“表演性参与”,参与行动并未改变他们的心理特质,基于居民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精神形塑的理论构想并未实现。
对于文化服务组织而言,它们面临在政府职能外溢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机遇,但私性文化传承与个人主义扩张的并存、制度缺陷与资源障碍却严重制约着它们的健康发展,于是,它们开始谋求政府支持以获得合法性,实现组织运行的规范化、高效率,并借助私人“关系”的社会网络来获取更多的资源,以便组织能够在环境的先天不足中生存发展,这背后隐藏着它们一面在非对称性依赖下对政府全面依附以获得组织发展的关键资源,一面又在博爱、奉献精神旗帜下维系着组织长期发展的生存之道。但是,文化服务组织实际上主要还是对政府负责,对在居民需求中找寻组织成长点并不积极。
文化治理赋予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再构社区文化共识、将政府文化价值理念“世俗化”等多项功能,在制度设计的三元主体理想互动模式中,政府应作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的制定者和实践的主导者,居民应成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的受益者和反馈者,文化服务组织应充当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的供给者和黏合剂。而三元主体在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各有其行动特点,政府受到市、区级政府的管理机制双重路径“锁定”和街道与社区基层在实践中的“应付”的多重路径依赖束缚,社区居民的参与行为存在着明显的在选择与认同中的“离散性”,文化服务组织在服务与发展中具有明显的政治“嵌入性”,各主体在其行为特征影响下形成了政府对居民和组织弱依赖、居民和组织对政府强依赖的“非对称性”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比较脆弱,并非良性的互动关系。
总体上看,现阶段的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仍然是由政府来主导和支配的,它的目标、形态和运作机制都是由政府主宰着,居民和文化服务组织目前还只是这个体系中的配角,这两个主体都在结构因素和体制框架下不同程度地依附于政府,理想意义上的三元互动实际上还主要是政府与居民、政府与文化服务组织之间的二元互动,公共文化服务在制度设计上的应有功能、对行动主体的理想期许,以及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理论途径,在现实中并未实现。针对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的三元主体互动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为了建构均衡性互动关系,应对基层政府进行重点治理,克服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付性行为;应重视人情因素对居民和文化服务组织行为的重要影响,构建制度激发基层政府用人情感召居民和文化服务组织有效参与进来;应采用多样化激励策略促使居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生活;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帮助文化服务组织获得社会认可;政府还应策略性地再让渡一些资源与权力,以使三元主体能够实现平等互动。因此,笔者从多元主体于公共文化服务场域中的实证研究发现,当前的都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三元主体形成了一种以非对称性的“交融与博弈”为主要特征的互动关系:居民和组织对于政府都存在着强依赖关系。而政府对居民和组织、组织与居民之间却还都是一些弱依赖关系,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并未形成文化治理思想所期盼的多元主体“三足鼎立”之势,居民和文化服务组织目前还只是这个体系的配角,三者之间的平等交融仍只是美妙的理论设想而已,互动相搏下的文化治理依然任重道远。
总之,公共文化服务的健康发展呼唤居民主体地位的理性回归,需要依赖于将文化服务的客体——居民主体化,并通过多种手段为文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注入活力,进而在此基础上转变工作思路。在这层意义上,本书的研究成果对当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国家文化治理进程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影响和现实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