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地点与问卷调查
任何研究方法的作用都是有边界的,社会学的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两种方法论没有孰优孰劣之分。在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路径中,亦鲜有社会学视角的研究范式。笔者认为,相比较以定量研究为典型特征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本书的研究主题更适合在人文主义方面进行质性的解释性研究。因此,本书主要采取质性研究方法,并试图在对居民的微观日常文化生活进行经验调查的基础上解释宏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关注不同主体在公共文化服务中身处的场域、实践策略和行动逻辑。
一 质性研究方法的选择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当前中国正处于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全面转型的时期,这种以变动为主要特征的社会转型给予不同身份的行动者充分的想象空间。在这个空间里行动者有可能通过自身的行动,回避原有机制的制度安排,重建契合自我的生活秩序。意即,社会或国家不是铁板一块,在这一历史阶段,行动者的能动性在一些领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此背景下,社会研究迫切需要“从很大程度上的规范性和哲学的分析法,转向一种基于事实知识的方法”[17],这是现代国家崛起时最重要的知识产物。在这种转向中,以注重“事件性过程”的质性的研究方法,可以使我们深入到现象的过程中去,以发现那些真正起作用的隐秘机制,揭示隐藏在社会生活实践状态中的真实逻辑。
目前,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主要还是停留在“问题—对策”的单一模式化经验研究上。然而,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文化领域的一项研究,虽然文化可以通过各种象征形式表现出来,并且大量的文化象征还是感性形式,具有具体的直观性和生动的可感性,但是文化形式中蕴含的意义与价值必须通过充分的理解和深刻的感悟才能真实地把握到。[18]社会问题的缠结和无法摆脱的地方性,使公共文化服务总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制度环境到地方性知识,从各级政府到普通居民,面对这些复杂多样的影响因素,在众多的研究方法中,独特的个案研究虽然不能证实整体的全面情况,但是可以为人类提供新的认识事物的方式,从这层意义上理解,对“特殊性问题”的研究比对“概括性问题”的研究更有价值。[19]因此,需要在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地方性知识情境下,对某一具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展开微观考察和细节探析。
同时,就本书的研究内容来看,尽管公共文化服务是国家层面上的政策制定与执行,但同时也是一种扎根于个体文化生活再生产的实践。更为形象地说,在包含着千头万绪的主观臆想和色彩斑斓的生活景象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在完成“每一天都发生的无条件的持续性的日常活动”[20]——个体再生产,它是社会不断再生产的前提,也是个人生活方式的存在基础。有关文化服务的深层次多维度的制度问题就隐藏在这纷繁芜杂、琐屑零星、变动不居的个体文化再生产的运转过程之中。如欲把握社会结构中的不同行动者在文化服务中的行动逻辑,研究者就必须介入到微观个体的文化生活世界中,挖掘弥散在文化空间中的个体想象力。而且还要在研究中凸显行动者的能动位置,以基层社会的内在结构解读基层政治的运作逻辑,从而抛弃根深蒂固的以外部视角来透视基层社会运行规律的研究方法。质性的研究方法就是对被研究者的个人经验和意义建构做解释性理解或领会,通过这种研究方法,研究者可以亲身体验到被研究者的日常生活方式,对其生活故事和意义建构做出合理的理解和阐释。
故而,本书遵循质性研究的技术路线,强调在研究过程中将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结合起来,并深入研究对象的文化生活实践中,以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参与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以他们在文化服务场域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研究焦点,分析公共文化生活中隐藏的社会事实,进而透过这些社会事实来探寻不同主体的文化实践逻辑。
(1)将公共文化服务实践问题置于社会结构、文化变迁和时代转型的宏观视域中。以往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仅仅局限于经济学、管理学或政治学等领域。实际上公共文化服务是整个社会的一项文化建设实践,是一个涉及多元行动者的重大社会问题。现实情境中社会制度的结构性改革、传统与现代交融下的文化变迁、阶层化区隔日益扩大等都对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产生着深远影响。所以研究公共文化服务实践问题,不能局限于固有的思维视角和理论模式,尤其需要避免单一地从政府管理的视角去观察公共文化服务,而应将文化服务问题放到更加广泛的社会情境中,根据政府、居民、文化组织这三个主体所面临的不同文化背景和时代机遇所形塑的场域,来研究不同主体身处其中所采取的实践策略,挖掘隐藏其中的深层次社会历史文化基因和行动逻辑。
(2)宏观视域与微观视角的有机结合。相对而言,宏观层面上的公共文化服务研究过于关注制度和结构性因素的作用,忽略了不同行动主体在相异的场域情境下所体现出来的复杂特征,尤其是居民作为文化服务主要参与者所采取的行动策略及其遵循的实践逻辑。微观层面的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则多从具体的日常生活实践情境中政府、居民和组织的行动表现出发,缺乏对行动者所面临的整体社会制度和文化境遇所造成的影响的关注。所以本书在研究公共文化服务问题时试图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在探析三元主体的行动策略和实践逻辑的过程中,既考虑日常生活中微观情境因素的影响,又重视宏观制度、结构性场域对其行为特征的形塑。
(3)回归文化生活的分析逻辑。文化必然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相联系的,公共文化服务更是直接服务于普通人的文化生活,定量研究难以达成对一个有思想之个人的文化生活及其背后的社会语境的透彻理解。本书试图勾画出该社区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的完整画面,这就要求笔者以个人经验直接进入N市JY区的真实文化生活环境中,在质性研究方法论指导下结合经验层面的调查实践来开展具体研究,通过对N市政府、居民和社会组织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参与行为的观察,来理解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状况,从而弥补以往研究对公共文化服务理论的构建因缺乏经验材料而略显空洞,以及对微观主体的定量研究因缺乏高屋建瓴的理论驾驭而视野狭小的不足。
二 研究地点和问卷调查
(一)研究地点的选取
本书选取N市JY区作为调查地点。N市是一座拥有悠久历史文化的省会名城。在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这座古老城市一直致力于将文化的继承与创新有机统一起来,使历史传统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实现建设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宏伟目标,并取得了丰硕成果。特别是21世纪以后,秉承着悠久的文化积淀和厚重的历史情愫,市政府尤为重视城市的文化发展。“文化强市”战略的全面实施,使其文化建设走向全面发展和繁荣的时期,其中把构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其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市政府的核心坚持,并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早在2006年,N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通过的《N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就把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内的建立新型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列为“十一五”期间的九大发展重点任务之一。之后,市委、市政府在所辖的六个市辖区展开以加大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2011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关于加快完善公共文化体系的实施意见》《N市重点文化工程项目计划(2011—2015)》等加快文化建设的“1+5+1”文件,提出“以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完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打造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在制度上规范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在N市全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春风引领下,N市的六个主城区GL区、JY区、XW区、BX区、QH区、XG区都开始加速推进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N市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水平居全国前列,其公共文化服务实践在中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N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的现状正是中国发达城市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缩影。深入透视N市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的真实情景有助于深刻理解当下中国大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现实境遇。
(二)个案选择
公共文化服务的社区实践是一项复杂工程,其中涉及市、区、街道、社区各级政府、来自不同阶层的社区居民和不同性质的文化服务组织。为了能够更加自然地呈现公共文化服务实践的实然面貌,笔者认为本书的个案选取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典型性,公共文化服务是近几年才在城市社区中广泛推广的,一些社区因建设历程较短、运行不成熟,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偶然现象,并不具有普遍代表性,因而会影响研究者的正常判断,因此笔者选取的研究个案须是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比较成熟且在N市影响较大的社区,这样才能“保证对其中反复出现的片段(Episode)能进行选取和勾连”[21],从而便于研究者对其进行解释性理解,建构主体的行动意义。二是类型化,本书关注的是三元主体在社区实践中的行动逻辑和互动关系,故而需要针对三元主体在文化服务实践中的不同实践类型来选取相关案例,如此有利于勾勒公共文化服务内在的、共同的机理,并保证个案研究所呈现规律的代表性。因此,笔者根据实地调研的前期成果,在N市中分别选取在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中较有特色、较具典型性的政府、居民和组织作为研究对象。三是群体性,质性研究一直都存在个案描述是否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基于此,本书借鉴了布洛维的拓展个案法,将许多个案串联起来形成“个案群”,力图在具体、独特的个案群中发现一般规律,实现从日常生活中的“微观考察”归纳升华到宏大的结构性视野的深入审视的质的飞跃。
根据上述特征,笔者选取N市JY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作为研究对象。JY区位于N市西南部,西临长江,东依外秦淮河,面积约80平方公里,人口40余万,辖MCH、NY、XL、SZ、SHZ、JXZ 6个街道、43个社区,是N市新地标——河西新城的主体。近年来,JY区委、区政府立足于建设现代化新N市标志区的总体定位,将文化建设作为河西新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展开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系统工程。目前,JY区文化馆、图书馆均为国家一级馆,其NY街道是江苏省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街道,XL、NY、JXZ 3个街道文化站为N市五星级文化站,MCH、SHZ、SZ街道文化站为市级街道示范文化站,XD、XHY等30个社区活动室是N市区县“村级(社区)文化活动室示范点”。全区共建成49个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100%。NY街道文化站等3个街道文化站被评为江苏省基层共享工程示范点。其专门打造的“金牌365,幸福每一天”文化服务惠民工程是N市唯一一个每年拥有专项资金的社区文化活动过程,2013年JY区同时被评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之所以选取JY区作为研究个案是因为在N市所有城区中,JY区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持续时间较长,且成绩较为突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其社区文化服务建设涉及的实践者和参与者分别有区、街道、社区的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区、街道所属群艺馆、N市方兴未艾的文化服务组织,以及不同阶层的城市居民,故而具有类型化、层级化特征。因此,笔者从2012年底就已经开始进入JY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调研,在2014年初开题之前已经获得大量该区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材料,并于2014年夏天正式开始田野调查,至今已有两年,持续追踪时间较长。笔者获得“个案群”的时间大约是在2014年夏天至2015年11月间,笔者通过对N市公共文化服务实践过程中的政府、居民、组织等参与主体进行观察,以田野日记、日常随访和小组会议等方式收集大量个案资料,根据不同的行动主体对这些材料进行整理归类,获得了来自三个主体的个案群,将其运用到研究中,通过分析上升至理论。具体来说,本书田野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个案群”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不同层级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个案群。如前文所指,尽管笔者着眼于“社区”公共服务实践,但是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一项制度文本,其政策制定和实际运行过程是从市级到区级,再由区级部署到街道和社区中的。每一个层级的政策和执行都对社区文化服务的效果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换言之,如欲全面了解政府在社区中实践公共文化服务的情况,需要对市级、区级、街道和社区中的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访谈。因故,笔者建构了市、区一级和街道、社区一级两个层级的个案群:在市、区一级,笔者选取了N市文广新局和JY区文化局、文化馆、社区文工团等共计18名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的访谈记录作为个案。在街道、社区一级,选取了NY、XL两个街道文化站作为调研地点,这两个文化站曾获得N市“五星级文化站”的荣誉称号,是JY区街道文化站中的优秀典型。同时选取了NY中的JQ、XD社区和XL街道中的TYJ社区作为社区调研地点。隶属于NY街道的JQ、XD社区在2013、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N市社区文化活动室示范点,隶属于XL街道的TYJ社区的民族特色文化活动曾荣获N市特色文化活动奖。笔者选取这三个在现有政府体制中被评为“先进”的社区,意欲在这些“先进”类型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社区中,用个案群的方法,细致观察与描绘政府实践的具体过程,发现其中隐藏的矛盾和冲突。在街道、社区一级,笔者先后对社区文化站的文艺老师和社区服务中心志愿者(共计15名)进行访谈,并对其日常的文化服务活动情况如实记录。由此笔者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不同层级政府工作人员的访谈个案群。
第二,N市社区居民访谈的个案群。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居民的参与类型、在文化服务中如何争取资源以及在此过程中体现了他们怎样的参与逻辑都亟须厘清。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社区居民访谈个案群。然而,随着社区类型的多元化,居住空间作为形塑社会阶层的重要变量,[22]也会深刻影响居民的生活风格,然而,清晰掌握每种社区类型中的居民在文化服务中的参与性质和特征并不现实。因此笔者在本书中仅选择具有普遍性特征的社区作为建构居民个案群的调研地点。JY区是N市六个主城区中的一座新城,辖区内社区主要由商品房小区组成,也包含个别少数农转居后的小区,其他例如传统城市社区、改制后的单位社区较少。笔者根据2014年前期调研的JY区的基本情况,选取了JY区中的商品房社区展开调研。具体而言包括NY街道的JQ、XD社区;MCH街道的JDM、SXM、CT、CHL社区;XL街道的YA、TYJ社区。这8个社区都是2002年以后新建的商品房社区,其中NY街道和XL街道所选社区是笔者在政府调研中一并选取的。在前期调研中,笔者发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社区居民,大多数是退休或无业的中老年居民。当然,在社区团体中也有很多中青年因为业余爱好而聚集在一起,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群体也因某些原因参与进来。笔者通过与他们共同参与社区文化生活(跳舞、合唱等),跟着不同的社区团体外出旅游和采风,抑或与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动员居民参与活动等方式,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互动,进而开展个案访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个案群。笔者的访谈对象包括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社区积极分子10名和普通居民30名,其中还包括从不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6名居民的访谈记录。
第三,关于文化服务组织访谈的个案群。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是专门从事服务居民文化生活的公益性组织。目前,我国现有的文化服务组织多是在社区从事居民养老、扶贫、医保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严格意义上专门为居民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的组织并不多见。在笔者调研的JY区,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按照成长路径的不同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按照“自下而上”的路径成立的“民办文化服务组织”,即居民基于自身的文化生活需求而自发组建的各种社会团体。这种“组织”多由街道或社区出面在民政部门登记,从事公共文化活动或具有公益性质的相关文化活动。在调查后笔者发现,基于共同娱乐爱好的民办社会组织多脱胎于社区的“广场舞”“合唱队”等中老年社会团体,它们必须取得所在社区或街道的同意才能登记注册,且社区的文化服务内容与这些组织的服务性质多有重合。在实践中,它们更接近于小型娱乐团体,没有明确的组织目标或组织章程,多愿意配合社区的文化服务实践,并会积极联系社会资源以适度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因此这些民办非政府文化组织尽管在发展路径上具有典型的“自发”性,但是在严格意义上并不具有鲜明的“组织”特征,故而在个案中也不具备明显代表性。另一种是沿“自上而下”路径成立的“官办文化服务组织”。与纯粹的民办文化服务组织不同,这类组织多有官方背景,一般是由政府倡导成立,并予以一定的经济、政策支持而发展起来。从理论上说,官办NGO由于其脱胎于政府,因此在“组织结构、管理方式还是财政运作上都存在着对政府的明显依附关系”[23],研究NGO的学者一般不将其视为是民办NGO的典型个案。但是,文化服务组织运营不同于一般的NGO。在现阶段,中国的文化服务组织大多是在政府扶持下成立的,在运营上,由于其聚焦于文化事务,因此发展上具有长期性和潜在性特点,这种特征使得文化服务组织在政府权力格局和资源分配格局中始终处于“建了就行”的边缘位置,故而其在维持组织正常运营与谋划未来发展空间中的角色特征仍然具有典型的“非政府”组织特色。基于此,笔者选取了位于JY区的N市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社区文化服务公益性组织——“N市社区艺术教师志愿者中心”作为个案,个案内容主要是该组织4名管理层人员以及3名志愿者的访谈记录。
第四,其他相关个案群。
上述四类“个案群”,均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印证的,都是为描述、解释JY区公共文化服务实践过程提供支持。
(三)问卷调查
本书的调查在N市中心地段的JQ社区展开。该社区始建于2000年,辖区面积0.23平方公里,居民3215户,共11456人,人均居住面积40.2平方米,大部分是原拆迁安置居民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从本市其他地区迁入居民、外地迁入(常住户口)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分别占23%、16%和7%。该社区是N市JY区建设较为完善的新兴社区,社区提供的公共文化活动包括集体健身活动(包括广场舞、腰鼓、练拳、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等)、文艺演出、广播影视、公益文体活动、社区文体竞赛、文艺团体活动、技能培训与教育辅导、知识讲座与座谈会、节庆民俗活动、文化专题展览和群众文艺创作共11项。JQ社区是多次获得N市表彰的文化建设示范社区。
2015年5—8月,笔者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按照拟订的调查方案向居民发放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参与偏好调查问卷。研究开始时先做小范围抽样以初步检验问卷合理性并做出修正,待完善后再做正式调查,经过多轮调研反复检验,确保调查分析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560份,其中有效问卷2376份,有效回收率为92.8%。调查问卷包括两部分:一是关于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居民来源、职业、社会地位、月平均收入;二是居民公共文化需求的测量题目。在代际划分上,将12—18岁中学生划分为一个代际,该年龄段的文化需求特征不牵涉职业、社会地位、月平均收入(跟家庭收入有关)等因素;将退休以后还有较强运动能力,并能参加一定社会活动的60—69岁划分为一个代际;将身体机能迅速下降的70岁以上老人划分为一个代际,他们能参与的文化项目有限;其余年龄段以10岁为一个代际。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分布如表1—1所示。
表1—1 调查样本基本情况统计表
续表
[1]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2] [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0—61页。
[3]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4] [德]齐美尔:《大都市和精神生活》,载《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郭子林译,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27页。
[5] 陈雪虎:《思考从“文化”到“生活”的可能性——再谈“生活论”的内涵兼谈共同文化的方向》,《文艺争鸣》2011年第1期。
[6] 李沛良:《社会研究的统计应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7] 王铭铭:《走在乡土上:历史人类学札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8] [加]查尔斯·泰勒:《现代性之隐忧》,程炼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9] [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文化》,宋俊岭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10] [美]弗朗西斯·福山:《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刘榜离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7页。
[11] [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74页。
[12] 肖伟胜:《焦虑:当代社会转型期的文化症候》,《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9期。
[13] [美]史蒂文·塞德曼:《有争议的知识——后现代时代的社会理论》,刘北成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14] 徐湘林:《转型危机与国家治理:中国的经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年第5期。
[15] [美]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刘北成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16] [德]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骧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47页。
[17] 曹志刚:《实践中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读乔尔·S.米格代尔的〈社会与弱国家〉》,《国外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
[18] 刘少杰:《重新认识文化研究在中国社会学中的地位——兼论孙本文对文化社会学研究的贡献与局限》,《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5期。
[19] 陈向明:《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方法》,《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
[20] 南帆:《文学性、文化先锋与日常生活》,《当代作家评论》2010年第2期。
[21] 刘辉:《公共行动的再生产——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证考察与理论建构》,博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第7页。
[22] 刘精明、李路路:《阶层化:居住空间、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与阶层认同——我国城镇社会阶层化问题的实证研究》,《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
[23] 唐文玉、马西恒:《去政治的自主性:民办社会组织的生存策略》,《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