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自序
循环经济目前被很多人在很多场合提及,可是,要确保把它做好,确非易事。因为既要应对巨大的国际经济竞争的压力,又要顾全人类与环境的和谐相处、长远发展,如果仅凭盲目的道德热情而欠周详的法律考量,循环经济的发展就容易在实践中变成一个“捧在手里的烫山芋”,非但享用不到其益处,发展者的信心也会因此而消解。
著者从2001年起开始从法学角度关注循环经济方面的研究,多年来笔耕不辍,秉着“循环经济是可持续的研究命题”这样一个基本理念,发表文章若干篇。期间有过彷徨,有过怀疑,循环经济究竟是个“昙花一现”的“伪命题”?还是一颗“理实皆备”的“常青树”?而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的基本战略目标,一个越来越清晰的思路出现了:环境资源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已经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循环经济代表着从环境治理到绿色增长的一个变革趋势。我越来越相信,以循环经济为代表的可持续发展研究,不仅会成为未来我国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政策研究的前沿,并将引领其他相关学科的发展升级。为此,我们必须总结国内外的有益经验和教训,高屋建瓴地制定符合中国目前实际和将来发展需要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相应的法律规范。就此意义而言,从法律角度对于循环经济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全球环境危机为背景提出来的环境权,既是一项基本人权,又与发展权紧密相关,反映了人类对于自己与环境关系的重新认识以及保护环境的法理诉求。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立场分析环境权之人类权性质,发现环境权的确是循环经济法的立足基点。循环经济法是国家治理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的部门法,国家保障和尊重环境权应当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精神。本书围绕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法理阐释展开,突破现有研究只关注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宏观架构或者仅对循环经济法律制度进行简单比较之薄弱环节,从法理学的视角就循环经济法与环境权之间的内在联系、循环经济法对于环境权实现的保障作用、循环经济法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及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变革等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为实现循环经济法的独立部门法地位进行了比较有益的法理探索。
本书也清楚地说明,要想打造真正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真正的转型,如何在发展数量与质量之间权衡,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贫穷是最大的不正义,对于弱势群体而言,发展循环经济对其是挑战也是机遇,智者总能既思考现在也预测未来,考虑自己更考虑他人,规制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考量又何尝不是对智者的挑战和考验?要把握长远的未来,现在我们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从思考的全面性、观点的新颖性以及论述的深刻性等三个方面看,本书虽然做了很大努力,有一些新的思想,采用了一些新的工具,提出了一些令人振奋的想法,但仍然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希望可以在日后的科研中悉心汲取以利更深思考的理论养料,稳健前进。
俞金香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