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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法则22:加班宜少不宜多
作为总经理,有时让下属加班是迫不得已的,但不能经常这样。然而有的总经理则不然,有事没事都喜欢在下班前叮嘱一句:“今天加班!”一句话把下属的兴头全打没了。这种加班的效果其实一点也不好。
偶然一次加班可以刺激下属的工作效率,但长期的加班就会打击他们的情绪,并不值得鼓励。事实上,需要下属长期加班只会显示出人手的不足和调配不当;加班只属短期权宜之计,不能长期如此。如果你以为下属会稀罕那份加班的额外收入的话,就未免太不了解别人了。
经常加班为下属增添了不少问题,除了家庭生活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外,对工作本身并无好处。由于太晚下班,回家后还要处理私人问题,于是会造成睡眠不足。而睡眠不足会使精神较难集中,以致影响翌日的工作情绪,效率和素质自然下降。
加班的情况大多出现于小公司中,人手不足、任务重,难免导致加班,但总经理一定要注意对员工的情绪安抚,适当给予下属一些物质激励,以鼓励其工作积极性。
【中国式高效管理经验】
不要在午休或下班前交代任务,以免引起下属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