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职业能力目标
1 能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进行会计核算
2 能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典型工作任务
1 判别哪些货物、哪些单位或个人应缴纳增值税
2 根据纳税人的会计记录确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3 根据纳税人的销售记录核算销项税额
4 判断纳税人的视同销售行为并核算应纳增值税
5 根据纳税人的购货记录核算进项税额
6 判断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进行核算
7 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8 核算简易办法计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9 核算增值税出口退税
10 填制并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1 核算税款缴纳与减免
项目引例
宏伟机械制造公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
广州市宏伟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 A 级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复印机和速印机的生产、进口以及销售。公司地址为:广州市北京路×××号,主管税务机关为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及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445678954096680012,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银行账号为 2008829581012123211,法定代表人为刘明辉,财务负责人为张希,税务会计为李军。该公司的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产品销售成本于月末一次结转。201×年4月月初增值税余额为未交增值税2 540元。本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1】4月 1日,向天天商场销售复印机产品 100台,单价 1 500元,适用税率为 1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款项尚未收到。双方协议的付款条件为 5/10,3/20,n/40,折扣仅适用于不含税售价。
【业务2】4月2日,从东莞市联志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购进原材料硅胶板4 000件,单价4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60 000元,税款25 6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
【业务3】4月4日,将上月购进的1 000件不合要求的原材料硅胶板退还给供货方,款项46 400元已收存银行,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4】4月4日,将去年买进的交易性股票全部出售并将款项全部转存银行基本户,购进时支付的价款为210 000元,以280 000元出售,未开具发票。
【业务5】4月5日,为扩大经营规模,买进一间营业店面,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格为120万元,适用税率为10%,增值税税额为12万元,款项尚未支付。
【业务 6】4 月 6 日,销售给某小规模纳税人一台复印机,开具普通发票,标明售价为 1 740 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业务 7】4 月 7 日,购入运输用汽车一台,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价款 250 000 元,税款 40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业务8】4月7日,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硅胶板100件因管理不善而被毁损,不能继续用于生产,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注明该材料单价40元,适用税率16%。经批准作为管理费用处理。
【业务9】4月8日,收到银行进账单,通知天天商场已付清货款,按本企业有关规定,给予了5%的销售折扣。
【业务 10】4 月 9 日,将本公司位于广东清远市的一间营业门面出售,该门面店于 2015 年 12 月购置,当时购置价格为 200 万元,现以 284 万元的价格出售(含税)。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缴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具。
【业务11】4月10日,申报缴纳上月应纳税额2 54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业务12】4月11日,从天津市某材料有限公司购进原材料硒鼓500个,单价4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 200 000 元,税款 32 000 元,开出支票以支付货款。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用 3 000 元,税率 10%,增值税 3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装卸费 2 000元,税率6%,增值税120元。为购买材料,公司还支付了保险公司保险费2 12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保险费2 000元,税率6%,增值税120元。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所有款项均已支付。
【业务 13】4 月 12 日,委托某修理厂修理机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修理费 8 000 元,税款 1 280 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业务 14】4 月 16 日,接受某一小规模纳税人的复印机保养业务,为该单位的 10 台复印机提供普通保养服务,开具普通发票收取1 272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业务15】4月18日,销售200台复印机给北京立津百货公司,价税款共计348 000元,并由公司车队提供运输和装卸服务,合同约定运输费 5 000 元,装卸费 1 000 元,车队未独立核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款项均未收取。
【业务 16】4 月 19 日,外购一批食用油,发放给职工作为第一季度的福利品,取得普通发票,注明款项共计11 6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业务17】4月20日,因仓管人员管理不当,人为损坏一批复印机,其实际生产成本为52 000元,经计算所耗费的原材料及有关货物的进项税金为5 000元。
【业务18】4月22日,从境外进口了250千克用于晶片周转设备的原材料PEEK原料,每千克的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800元,合计200 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5%,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业务19】4月23日,将自产的复印机10台捐赠给某小学,其实际生产成本为1 000元/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20】4月25日,发货给外省的分支机构200台复印机,用于销售,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明货款300 000元,增值税 48 000 元,款项已收。由公司承担送货费用,运输单位开具给本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5 000元,建设基金1 000元,对应增值税600元,装卸费1 000元,增值税 6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业务21】4月26日,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复印机100台,每台按原价1 500元折价25%,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收旧货作为材料处理,款项已收存银行。
【业务 22】4 月 27 日,销售公司自用的 2012 年购进的小汽车一台,原入账价值为 95 000 元,已提折旧30 000 元,售价 60 000 元(购进时因不允许抵扣而未抵过进项税),由车管所开具机动车统一发票,款项已收存银行。
【业务 23】4 月 28 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辅助材料零件一批,价值 9 000 元,取得普通发票,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业务 24】4月29日,没收逾期仍未收回的生产材料包装物押金6 960元。
【业务 25】4月30日,外购一批工程物资,用于企业新办公楼的建造,取得的普通发票注明款项为232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业务26】4月30日,将多余的10件原材料硅胶板销售,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款项为580元,收取现金。
【业务 27】4月30日,上门为已过保修期限的客户修理复印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修理费用600元,增值税税额96元,收取现金。
【业务 28】4 月 30 日,用新研发的一批新型速印机 10 台对联营公司进行投资,由于是新研发的产品,市场尚未有同类产品销售,公司暂时未确定其销售价格,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 3 000 元/台,产品成本利率为 1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资额占对方股份比例为1%。
【业务 29】4月30日,由于质量问题,本月25日发给外省分支机构的复印机有10台被退回,但是,购买方未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统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能开具红字发票,款项已通过银行退回,产品验收入库,其成本为9 000元,假如退货时公司已结转当月销售成本。
【业务 30】4 月 30 日,公司为某单位对外提供设计服务取得收入 500 000 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 000元,增值税税额3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业务 31】4 月 30 日,接受某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 000 元,增值税税额6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通过发票平台勾选用于抵扣。
【业务 32】4 月 30 日,公司将闲置的厂房及其内置设备对外租赁(合同分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当期厂房租赁金额 8 000 元,增值税税额 800 元,设备租赁金额 4 000 元,增值税税额 640 元,所有款项均已收存银行。
【业务33】4月30日,公司将某项商标权对外出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转让金额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12 000元,款项收存银行。该商标权账面余额为220 000元,已累计摊销60 000元。
【业务 34】4 月 30 日,为客户提供送货上门服务,聘请某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运输服务,收到对方开具的普通发票,支付价税款2 060元,款项尚未支付。
【业务 35】4 月 30 日,公司通过 EMS 向所有客户寄出邀请函,邀请客户到公司参加新产品发布会,收到邮政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邮寄费用4 500元,增值税税额45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业务36】4月30日,支付劳务派遣单位当月用工费用230 000元,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费用230 000元,适用税率6%,增值税税额13 8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双方的劳务派遣合同中只约定给劳务派遣公司总的劳务派遣费费用,未分劳务派遣费费用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
【业务 37】4 月 30 日,办公室负责人报销本月差旅费用,交来酒店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住宿费3 000元,适用税率6%,增值税税额180元,另外交来普通发票一张,注明餐饮费用657.2元,款项通过银行转入报销人个人银行账户。
【业务38】4月30日,将公司2015年12月在外县租入的一栋办公楼以月租金10万元转租给另一公司,租期5年,双方签订合同并一次性收取3个月的租金30万元(含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存银行。公司采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算应纳税额。
【业务39】4月 30 日将公司 2016 年 12 月在外县购入的一栋办公楼以月租金 12 万元转租给另一公司,租期 5 年,双方签订合同并一次性收取 3 个月的租金 36 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公司采用一般计税方式计算应纳税额。
【业务 40】4 月 30 日,结转相关增值税明细账(除特别注明的外,所有扣税凭证均已通过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选择用于申报抵扣)。
上述业务是在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中常见的,应该怎样进行会计核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