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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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离婚

卖过了房子,我给孩子在市里找一家火锅店打零工,因为孩子怎么也不跟司机上车去卖票。

我思前想后。

如果我呆在家里,隔壁老两口住进去,司机知道我把房卖了,也许真的要钱,因为司机手里没钱了,公司更新车辆,不得要钱么?他要去钱,孩子上不了学,那可是大的不得了的损失,他这个人本来就是智商极差的人,不得不防啊!

于是,我把所有的承包地转让给了别人,一辆微型双排坐小车是专为地里拉货拉肥料等方便用的,现在为了孩子,我全卖了。正营运中的依维克车他在开,我打算走了!到哪里?反正先离开他再说。

经过反复沉思,我去遥远的南方……打工。房子卖了3万多,恐怕只够孩子的学费,那生活费怎么办?

不是我狠心不管家了,孩子的前途比什么都重要。

2006年的1月11日,我不辞而别,带了几件换洗衣服和生活用品,左手提一纸手提袋,右手提一纸手提袋,在大雪纷飞的早晨,去火车站转让来一张南下的火车票,迎着凛冽的寒风,走进开向广州的列车。

因为有个老乡在深圳,到了广州,转程深圳。

当我在火车上的时候,“想啊想那深圳是个什么模样?”当暖暖的空气涌心房,翠绿的山岗,鲜艳的花朵映脸庞,到处都是宽阔的马路,通向希望的工厂。这一切,又是高兴,又是愁……

过完春节,孩子要去上学了,我给寄了路费回去500元,他怎么到重庆没钱了,在重庆的银行里,让银行职员打电话给我,叫我把钱打给银行人,妈呀!我核实后,才把5000元打过去。真让我担惊受怕啊!同时确认孩子拿到5000了,我才摖干受怕的眼泪,没人送孩子,自己出省去上学,又加上愧对孩子,更按纳不住内心的苦疼,坐在返程去工厂的公交车上,我的泪像天下的雨,不停的流出眼睛……

2006年的5月13日,我告别了深圳回家,因为当时一部分钱是支票,不能在异地支取,(那时候很少把钱装进卡里),打工挣的钱很少。我想孩子已经去学校了,我可以直接对他讲“卖房钱全部交学校。”

当我回家,是夜里零点到门口,我掕着一个旅行箱,敲门,一直不开门,我就坐在门上到天亮,可能司机要出车了,我听到家里有女的在跟司机说话,我立即掕着箱子下楼,去找到我的好朋友,在她家租了半间房子,我先住下,我当时心里就明白,这家我进不去了,门锁已经换过,原来的钥匙打不开。

三天之后,司机同我们的朋友来我租房住处,“法院找你。”“我没犯法,法院找我,你怎么来通知我?”

“我们离婚了,我告诉你到法院。”

“知道了,等法院传票来,我就去。”

又过一天,他请的律师给我送来法院传票,我按法院开庭时间,准时到庭。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如果离,协商不就可以,还请了律师?哈!

又过一天,他同朋友来找我要律师费一半。不搞笑吗?3千元的律师费,要我给1500?真是傻美?

“我让你离婚吗?我让你请律师给3千元吗?去死吧你!真是你妈的王八蛋,吃多了撑得?滚开!”

被我骂了一桶,恢溜溜离走了!

2006年6月5日我拿到判决书。

就这样,我苦心经营的家,从此完全“破裂”。

孩子当时15岁,判给他,可是他在2007年正月初六,再一次车撞了人,还有一个月就车报废期到了,本次事故后,他未再给孩子一分钱生活费至今,后来一直我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和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