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一层综合:直觉与心理距离,审美心理与生理
朱先生是从康德—克罗齐的形式主义美学逐步走向叔本华、尼采的,当他自信成了尼采的信徒之后,回过头来再看康德—克罗齐的学说,却又发现他们与叔本华、尼采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曾说,叔本华、尼采等特别注重艺术的自由独立,不牵涉科学伦理种种问题,所以实际上是“变相的形式主义”1。他甚至还会把叔本华、尼采直接呼之为康德唯心主义或形式主义的“重要门徒”2。但是,叔本华、尼采与康德、克罗齐之间有一点重要的不同,这是朱先生始终没有忽略的,就是形式主义对于康德、克罗齐来讲,是全部理论的根基,他们关于美感经验的论证是以形式主义为归宿的;而对于叔本华、尼采来说,形式主义不过是整个学说的一个潜在的命题,他们有关意志与表象、酒神精神与日神精神的议论则是以对形式主义的超脱为宗旨的。康德、克罗齐是要人们沉入到形式里去,形式就是他们的灵魂,而叔本华、尼采是要人们超越形式之外,形式是他们必须脱去的躯壳。康德、克罗齐把一些尚未成形的思想凝聚在形式主义的命题里,叔本华、尼采却把凝聚在形式主义中的思想伸发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一种美学观和人生观。
朱先生把叔本华、尼采的学说当作自己美学的理想,而把康德—克罗齐形式派的理论当作通达这种理想的一个个环节。他发现,无论是康德,还是克罗齐、爱德华·布洛、立普斯、浮龙·李,只有作为环节互相联结在一起的时候,才具有其合理性,并获得理论上的价值。《文艺心理学》开篇第一章引用了叔本华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成了朱先生重新诠释直觉论并将直觉论与心理距离、移情、内模仿等学说沟通起来的依据。这段引文出自《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卷三:
如果一个人凭心的力量,丢开寻常看待事物的方法,不受充足理由律(the law of sufficient reason)的控制去推求诸事物中的关系条理——这种推求的最后目的总不免在效用于意志——如果他能这样地不理会事物的“何地”“何时”“何故”以及“何自来”(where,when,why,whence),只专心观照“何”(what)的本身;如果他不让抽象的思考和理智的概念去盘踞意识,把全副精神专注在所觉物上面,把自己沉没在这所觉物里面,让全部意识之中只有对于风景、树林、山岳或是房屋之类的目前事物的恬静观照,使他自己“失落”在这事物里面,忘去他自己的个性和意志,专过“纯粹自我”(pure subject)的生活,成为该事物的明镜,好像只有它在那里,并没有人在知觉它,好像他不把知觉者和所觉物分开,以至二者融为一体,全部意识和一个具体的图画(即意象——引者)恰相叠合;如果事物这样地和它本身以外的一切关系绝缘,而同时自我也和自己的意志绝缘——那么,所觉物便非某某物而是“意象”(idea)或亘古常存的形象……而沉没在这所觉物之中的人也不复是某某人(因为他已把自己“失落”在这所觉物里面),而是一个无意志、无痛苦、无时间的纯粹的知识主宰(pure subject of knowledge)了。
这段话,在朱先生看来,确是概括了直觉论等形式主义美学的精髓。它表明:1.审美是所谓“无所为而为的观赏”。审美者不像实用人,不去盘问效用,所以心中没有意志和欲念;也不像科学家,不去寻求事物的关系条理,所以心中没有概念和思考。他只是在观赏事物的形象。唯其偏重形象,所以不管事物是否实在,美感的境界往往是梦境,是幻境。2.审美意象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世界。审美者在观赏中面临的是单纯的意象世界,意象世界虽是实用世界的回光返照,但却没有实用世界的牵绊,它是孤立绝缘、无所依恃的。意象世界犹如是一场梦境,绝不允许另外世界的意识闯进来,否则意象世界被破坏了,美就不存在了。所以意象的孤立绝缘是美感经验的重要特征。3.美感经验是忘我的凝神境界。在审美中,即在纯粹美的直觉中,人不但忘去欣赏对象以外的世界,而且忘记自己本身。物与我的区分起于人的自觉,人在审美中失去了自觉,因此意念中就唯有一个浑整的意象,而再分不出我之为我、物之为物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审美是纯粹的凝神境界,文艺则是人生的真正的解脱。4.审美活动的极境是物我同一。审美者在沉入意象世界之后,无暇区分物我,于是我的生命和物的生命往复交流,而无意之中我以我的性格灌输于物,同时也把物的姿态吸收于我。也就是说,我没入大自然,大自然也没入我,我和大自然打成一片,在一块儿生长,在一块儿震颤。
这样看来,美感经验应该说是形象的直觉。直觉除形象之外别无所见,形象除直觉之外也别无其他心理活动可见出。直觉与形象是相因为用的。朱先生阐发了克罗齐的直觉论,然而独感其语焉未尽,于是做了一段补充——他认为,美感经验起于直觉,但是直觉与知觉(乃至概念)很难分开。知觉绝不能离开直觉而存在,因为我们必先觉到一件事物的形象,然后才知道它的意义,反之也是如此。人的知觉与动物的知觉有一个重要区别,动物知觉事物时立刻就依本能的冲动,发为反应动作。从刺激到知觉,从知觉到反应动作,都是草率仓皇的,中间不容有片刻的停顿。人却有反省的本领。所谓反省,就是把所知觉的事物悬在心眼里,当作一幅图画来观照。人能反省,所以能镇压住本能的冲动,在从知觉到反应的悬崖上勒缰停马,去玩索心所知的物和物所感的心。这一反省的本领用之于实用方面则为“谋定而后动”,用之于科学方面则为冷静的思考,用之于美感的方面则为康德所说的“无所为而为的观赏”。
人能够反省,因此能够与事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朱先生于是把心理距离说与直觉论联结起来,使之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距离有两层含义:对于我来说,是“超脱”;对于物来说,是“孤立”。所以德国心理学家闵斯特堡所提出的审美意象的“孤立绝缘”说并不是直觉说的对立物,而是它的直接的补充。审美活动要求人们把对象推到一定距离之外,如果是看一条街就只是一条街,不是到某银行或某商店去的指路标;如果是看一棵树就只是一棵树,不是结果实的或是架屋造桥的材料。在这里,事物的价值不存在了,只存在经过人们意匠经营而形成的美的印象。距离说揭示了美感经验中的矛盾:审美者一方面要从实际生活中跳出来,一方面又不能脱尽实际生活;一方面要忘我,一方面又要拿我的经验来印证作品。真正美的鉴赏恰恰就产生在“不即不离”中。
不即,然后才可物我两忘;不离,然后才可物我同一,而物我同一的现象就是所谓“移情作用”。移情作用实是一种外射作用,它与一般外射作用的区别在于,一般外射作用由我及物,是单方面的,物我之间不必同一;而移情作用则是由我及物与由物及我双方面的,物我之间必须同一。立普斯等认为,移情作用就是美感经验,移情作用所以能引起美感,是因为它给“自我”以自由伸张的机会。“自我”寻常都因在自己的躯壳里面,在移情作用中它能打破这种限制,进到“非自我”里活动,可以陪鸢飞,可以随鱼跃。外物的形象无穷、生命无穷,自我伸张的领域也就因而无穷。移情作用可以说是由有限到无限,由固定到自由。这是一种大解脱,所以能产生快感。朱先生认为,立普斯所说的“自我”即是“观赏的自我”,而非“实用的自我”;所说的“非自我”即是事物的形象,而非事物本身,所以他的说法与克罗齐的形象的直觉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立普斯把移情作用看作是审美经验是对的,但是把审美经验完全归之于移情作用却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在一般审美者中,不仅有“分享者”类型,也有“旁观者”类型。“旁观者”虽分明察觉物是物、我是我,却仍能静观形象而觉其美。
移情作用所以发生,既有观念的媒介,也是生理的基础。在这方面有闵斯特堡的形象吻合身体组织说、谷鲁斯的内模仿说和浮龙·李的线形运动说等等。朱先生以为,这些学说各有其道理,也各有其不当之处,但是他们注意到伴随移情作用而发生的生理变化,这确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因为从近代心理学上看,像“耸立”“腾起”“出力抵抗”一类的观念都是“运动的意象”(motor - image)。在运动的意象复现于记忆时,以往运动经验至少也须有一部分复现出来,比如想到耸立时,我们虽不必实地做耸立的运动,至少也要感觉到一种耸立的冲动,筋肉及其他器官至少也须经过一种很微细的变化。这种生理上的变化不能不反馈到意识,因而不能不影响到全部美感经验。可见,要懂得审美的移情作用,就需懂得它所伴随的生理的变化。
朱先生在做了上述综合后,重申美感不同于快感,美感态度不同于批评态度,美感经验与名理的思考不能同时并存,但其前后却少不了名理思考等等观点,同时对美感特征做了如下概括性的表述:第一,美感不沾实用,无所为而为;第二,美感是性格的返照;第三,美感缘起于孤立绝缘的意象。这个表述可以看作是朱先生对康德—克罗齐派形式主义美学进行综合考察的基本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