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术语的形式和内容
就语言内部来说,语言中的所有形式都具有一定的内容,一切内容都具有相应的形式。一种语言也可以整个被视为一个形式,与语言外两个方面的内容相对应:一是声音,二是思维活动及其内容。这就是语言的表达层面与内容层面,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具体讲,语言结构属于语言的表达形式,它是一个由多个子系统严密有序组装而成的形式系统。语言的功能属于语言内容,它是语言的属性所在,是由交际功能、思维功能以及传递信息等多种功能组成的动态系统。其中,交际功能是最基本的功能。根据这一原理,语言功能决定语言的结构。由于语言功能以传递信息为主,必然要求使用准确、精练、符合语法规范的科学语言。语言结构表现语言功能,同一语言功能也可用多样化语言结构来表达。这样,表达方面就包括两个因素:(1)表达实体(语音材料),它在诸多语言中可能是相同的;(2)由这些材料所构成的表达形式(即该语言使用上述语音材料的方法)。
在内容方面,有两个重要因素——实体和形式。外部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就是内容实体,把某种语言所特有的思想加以整理的方法就是内容形式。内容实体对所有语言来说都是相同的,但各种语言的内容形式不尽相同。这种情况完全和表达方面的情况相吻合。例如,所有人都有“数”的概念,讲英语、俄语的人把单数和复数对立起来;讲梵语或古斯拉夫语的人却有三种术语的范畴:单数、复数和双数;而讲汉语的人的意识中有的只是单数和双数的概念。这说明,在不同的语言里同一实体内容用不同方法进行整理被归入不同的系统,不同的整理方法使同一实体得到各不相同的独特的内容结构。
术语具有词的外部形式,但与词的内容完全不同。普通词一般通过外部形式就能被认识,对术语而言,术语的内容是首要的。术语形式在早期创建阶段可能缺乏清晰性、稳定性,需要进一步明确,这就形成了普通词和术语的根本不同。在论及术语的词汇或句法联系时,术语被看成是词。如果涉及术语与概念的联系,那么会产生术语词和术语概念的对立。在一定的理论框架下,术语只涉及术语概念,术语词只与词汇系统对应。这样,术语的内容层面指的是术语概念,表达层面(或形式层面)指的是术语词。显然,术语的这种双重性特征与内容和形式合为一体的普通词不同,普通词的意义随着语言系统的发展在逐渐发生变化。在考察术语系统时,不改变个别概念在系统中的位置,即在保留内容层面的同时,术语能够获得新的表达形式。所以,术语的形式和内容是可以分开的。在术语的实际工作中,常常需要协调同一概念在不同语言中的表达形式,于是会产生如下情况:第一,一种语言中的术语等价于另一种语言中的术语,如英语的computer在法语和俄语中的等值词分别是ordinateur和компьютер;第二,在一种语言中形式和概念的对应程度要小于在另一种语言中的对应性;第三,这种对应等于另一种语言的两个(或多个)概念和形式之和;第四,第二种语言中的概念表达形式只能借助第一种语言,因为它还没有被使用第二种语言的人们所熟悉。
对于语言学家来说,内容在获得一定的表达形式之后,以一定的结构进入语言中。在很多情况下,概念被创造出来,但在术语词中并没有通过一定的语言结构将其表达出来。另一方面,在借用术语词时,尽管受到借入语的影响,很多概念的内容却没有发生改变,因为只有整个专业系统的重建才会产生其意义的改变。在术语系统中存在着联系密切、相互影响的概念和语言两方面关系,概念是主要方面。在术语系统的发展和变化中,概念起着决定性作用。在规定和创建术语时,要考虑术语的产生受制于表达某一科学、生产等领域的语言形式结构和概念语义结构,这两种结构相互依存、互相联系。语言形式结构指的是术语的表达层面(形式),概念的语义结构指的是术语的内容层面(意义),术语就是表达与内容层面的统一体。
术语系统中的概念层面和语言层面之间的关系较之一般语言系统更为具体。一般语言系统中的内容和形式密不可分,而术语的这两个方面具有独立性,如果离开术语系统的概念层面,术语可被理解为简单的术语符号总汇,比如,逻辑学中用“∧”、“∨”分别表示“合取”、“析取”。我们说的术语符号与该知识和技术领域的概念系统中的相应概念有对应关系,术语是任何专业概念的物质表达形式。术语作为词,具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一是词不仅有表达形式(语音),而且还有通过形式表达出来的意义(或内容)。词的这种双重性特点涉及词的语音和意义之间的联系。二是词的语音和意义联系在原则上是约定性的或者是非理据性的。如“桌子”的语音形式和它所表达的意义之间其实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在不同语言中表达“桌子”意义的语音词各不相同:英语中用table,俄语中用стол,德语中用Tisch表达。
在现实中,术语的语音和意义往往不是任意的组合,因为很多新术语名称是根据现有语言中的普通词创造出来的,这样,原词的内部形式或多或少能为术语意义提供某种暗示或理据,尤其在复合术语(由简单词构成)的创建过程中,这种理据特征表现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