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辞书学报(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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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词典》的词性标注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邢 福 义

(华中师范大学  430079)

诚如《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第6版说明”所言:“编写和修订词典是一项十分繁难复杂的工作,永远没有止境”。《现汉》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威望。从汉语语言学研究的角度说,我认为,通过对这部词典的一次次的修订,能够促使我们全面而深入地思考汉语语言学方方面面的问题,从而推动这个学科不断地走向成熟。

众所周知,汉语的词在语法上难以定性归类。但是,由于实际应用的需要,特别是中文信息处理的需要,近年来出版的许多词典,除了一些特别难以认定语法性质的词,所收的词大都标出词性。这是一件好事。万事开头难,有了开头,就会有发展,就会有收获,就会对词类研究有所促进。但是,就目前情况说,还不能给读者造成一个感觉,这就是,汉语的词类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了。以影响最大的《现汉》来讲,较为全面地标出词性始于2005年出版的第5版。不过,此前的《现汉》也不是全然不标,只是为数甚少而已。比如,1973年出版的《现汉》试用本,对于“各”这个词,便已经做了指明词性的解释:

各 ❶指示词。a)表示不止一个:世界~国|本省~地|~位来宾。b)表示不止一个并且彼此不同:~样的服装都备齐了|~人回~人的家。 ❷副词,表示不止一人或一物同做某事或同有某种属性:左右两侧~有一门|三种办法~有优点,也~有缺点|两个人~奔前程|双方~执一词。

过了将近30年,《现汉》2002年增订本仅仅减少个别例子和变动个别用词:

各 ❶指示词。a)表示不止一个:世界~国|~位来宾。b)表示不止一个并且彼此不同:~种原料都备齐了|~人回~人的家。 ❷副词,表示不止一人或一物同做某事或同有某种属性:左右两侧~有一门|三种办法~有优点,也~有缺点|两个人~奔前程|双方~执一词。

到了2005年出版的第5版,除了增补表示姓氏的名词“各”作为第三义项,并且把“指示词”改为“指示代词”,解说和用例基本不变:

各 ❶〔代〕指示代词。a)表示不止一个:世界~国|~位来宾。b)表示不止一个并且彼此不同:~种原料都备齐了|~人回~人的家。 ❷〔副〕表示不止一人或一物同做某事或同有某种属性:双方~执一词|左右两侧~有一门|三种办法~有优点和缺点。❸〔名〕姓。

这次修订出版的第6版,又基本上保持了第5版的样子,只做了微小的删改:

各 ❶〔代〕指示代词。表示不止一个(指某一范围内的所有个体):~方|~界|~国|~位来宾。 ❷〔副〕表示不止一人同做某事或不止一物同有某种属性:~领风骚|双方~执一词|左右两侧~有一门|三种办法~有优点和缺点。❸〔名〕姓。

要标注语法上的词类,自然必须根据一定的语法标准。观察可知,除开姓氏名词“各”不说,《现汉》把“各”分别判定为“代”和“副”,根据的是词语组合中词与词排位序列的两种状态。即:1)“各”用在体词性的名词、物量词等前边,语序为“各+体词语”。2)“各”用在动词前边,语序为“各+动词语”。判断其词性的基本语法标准是:一个“各×”,如果“各”的后边是体词语,“各”判为代词;如果“各”的后边紧接着出现动词,那么,便判为副词。

问题在于,“各”字的这两个位置,能够作为判别其词性的语法标准吗?举四个例子来说。

例一:“三种办法~有优点和缺点”的“各”标注为副词。但是,这个例子也可以说成“三种办法~有~的优点和缺点”。同类现象多的是。比较:他们各有风格和特长,创作了不少作品。→他们各有各的风格和特长,创作了不少作品。(见人民日报1981年2月26日)——“有”前的“各”判定为副词,而后边所指对象相同却用于名词语前边的“各”则只能判定为指示代词,而不可能被判定为副词。这是否过于生硬牵强,会使人怀疑结论的可靠性?

例二:“各”字头下列有词条“各奔东西”,解释是:“各自走向不同的地方,多指分手或离别”。按上述的标准,“各奔东西”中的“各”用在动词语前边,应该是副词。然而,从对“各奔东西”的解释看,“各”又相当于“各自”,而“各自”是被标注为代词的。这么一来,是否相互抵牾而难以令人信服?

例三:“各”字头下列有词条“天各一方”。我们知道,“天各一方”由汉代苏武的诗句“良友远离别,各在天一方”演化而成。从“各在天一方”看,“各”用于动词语前边;从“天各一方”看,“各”用于体词语前边,那么,能说这两个同一意思的“各”分别是副词和指示代词吗?

例四:有这样一个说法,“我们以后各走各路各顾各!”这里一共出现了四个“各”。第一个“各”用在动词前边,应判为副词;第二个“各”用在名词前边,应判为指示代词;第三个“各”又用在动词前边,应判为副词;第四个“各”独用作宾语,显然只能判为指示代词。这四个“各”,入句之后是相互扭结相互融通的,怎么可以一会儿判为副词一会儿又判为指示代词?语言事实中,这么集中地使用“各”字的例子比较罕见,不过,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可以比对的现象:他们各回各家去了。(路遥《人生》)|这下子真的是八仙过海了,各吃各的。(陆文夫《人之窝》)|劳资双方各顾各,十分话只说七分。(周而复《上海的早晨》)——把这些例子放在一起综合观察,可以知道,在对照使用下,这个“各”与那个“各”相互规约,整体地聚合地展示其语法功能,不应该用“名前”和“动前”之类标准来做硬性的切割。在汉语的词类体系里,代词本来就是特殊的一类,跟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所据的分类标准是不一致的!

仅仅一个“各”字,情况就已经十分复杂了。笔者将在大量占有材料的基础上写出一篇文章来证明,把“各”划分为指示代词和副词是值得商榷的,因为那样不能全面周到地解释“各”的语法性质。当然,个人的意见不一定对。之所以特别提到这一点,主要还是想说明,《现汉》所触及的问题何止成千上万!这部由吕叔湘先生、丁声树先生和数代学者呕心沥血编纂出来的皇皇巨著,早已成为广大群众必备的经典辞书,而且必将不断引发一代代学者们的更多思考,从词汇、语音、语法、语用到中文信息处理,启迪诱导一代代学者们做更为深入的学术研究,全面推动现代汉语研究的深入开展。历史定会证明,这部词典具有巨大的能量与永远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