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哀悼与杂体传记
杂体传记属于他传范畴。胡适在《中国传记文学》一文中将他传细分为“小传”“墓志铭”“墓碑”“专传”等8小类。尔后,乔象钟、徐公持、吕薇芬等人将“碑铭”“传状”等合称为“杂体传记作品”注56。当代学者韩兆琦将之更名为“散传”,与“杂体传记”内涵一致,包括“碑文、墓志铭、祭文”注57等。杨正润教授综合以上各家之言,在《现代传记学》一书中将杂传分为纪念文(如镌刻于墓碑、神道碑上的文字)、篇幅短小的传记,如传略、别传、外传等。哀悼与各体传记之间有深厚的渊源,需结合具体传记作品,认真考量。笔者此节主要论述与哀悼主题相关的悼词、日记、书信。
(一) 哀悼与悼词
悼词,有“宣读体悼词”和“书面体悼词”两类,统观中西,内容一般为哀悼死者,赞美死者,抚慰并激励生者。悼词本身就是一种哀悼方式,在西方传记发展历程中,无论是千篇一律的谀墓之辞,还是后现代社会中对其进行的反叛,无论哀悼的客体是亲人,还是边缘人群,悼词大多与政治、伦理相关,关乎一种“哀悼政治学”注58。
悼词在西方古典修辞学中属于“炫耀式”文类(epideictic genre),从伯利克里时代以来,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模式与套路:结构方面,由引言、生平、事迹、结尾四个部分组成;语言风格上,常用排比、夸张等修辞手法,铺张渲染,讲究韵律,极富感染力。西方现存最早的悼词是用于公共葬礼的演说辞,共5份整篇和1份残篇,作者分别是高尔吉亚斯(Gorgias)、吕西阿斯(Lysias)、修昔底德(Thucydides)、柏拉图(Plato)、德摩斯提尼斯(Demosthenes)、希皮里德斯(Hyperides)。这些演说辞内容千篇一律,可概括为三点。首先,赞美祖先及父辈的赫赫战功及辉煌业绩。吕西阿斯对希腊祖先的赞美上溯到神话,他提到雅典人帮助阿尔戈斯人夺回战死在底比斯将士的尸体,甚至为了保护赫拉克勒斯的子孙,不惜和欧里斯提尼斯交战的事迹。注59其次,赞美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及受到严格教育的雅典公民追求自由、正义,崇尚勇敢等美德。柏拉图《美涅克塞努》(Menexenus)赞颂道,“由于他们的审慎与英勇,他们从对手那里得到的赞扬比其他人从朋友那里得到的还多”注60。最后,安慰死者,劝其不要过度悲伤。“因为死亡在所有人面前都是平等的,人终有一死,而这些死去的人没有被动地等待死神的来临,主动迎接生命的挑战,选择了为城邦而战,为城邦而亡这样一种高贵的死法,人们关于他们的记忆永远不会衰老,人们对他们的纪念永远不会停止。”注61在后来的基督教文化中,有公共葬礼,也有私人葬礼。私人葬礼有牧师或者亲友主持悼词演讲,其结构、语言与公共葬礼中的悼词大致相当,只是内容略有不同。
尽管悼词在西方已经走过几千年的路程,变化却很小。但19世纪中叶以来,西方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悼词这种文字形式,也获得了现代主义的表达。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认为,某人之“死”只是“共此在”注62的操劳或操持,无法得出某人之死的根据。依海德格尔的意思,人一直作为共在而没有自己,死后也一直伴随共在操劳操持,在这种共在经验中,无法获得“死亡”的概念,也无从得到哀悼。即使有葬礼、送葬队伍、追悼会等哀悼仪式,人们仍不能从共在的操劳或操持中寻觅出“死”本身的讯息,“就连现成的尸体,从理论上看,也还是病理解剖学家可能的对象……”注63这样,在现代社会,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为了抗拒这种没有死亡的死亡,一些哀悼主体或拒绝正统的哀悼仪式及郑重其事的话语模式,或否定“健康的”“成功的”哀悼模式,反对急切地把丧伤之痛转变为抚慰、治疗。他们的“拒绝哀悼”,是要通过对现实世界的批判和拒绝,传达哀悼者在精神上与死者的合一。这是一种真正深沉的哀悼,是透过“死”地,从反面思考生命本身的价值与追求。
在现代主义之后,是后现代主义。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的悼词写作,可视为解构主义的一个样本。德里达1981年写作了第一篇悼词——《罗兰·巴特之死》,它分成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以较客观的语调,细致介绍了巴特的一生。文章突破了传统悼词的修辞牢笼,撕掉了永垂不朽这一虚伪的面纱,既是对传统悼词的继承,又是对其做出的反叛。第二个部分,德里达凭借内心化意象,模仿巴特的风格写作这篇悼词,以忠诚地哀悼巴特。“我,像他那样,如他那般搜寻……把他纳入我的心中,为让他在我心中言说,为使其在场并如实地再现自身而把他等同于我。”注64德里达采用碎片化的表达,撷取“刺点、换喻、没有品性”等关键词审读巴特的文本,引出巴特破碎的人生经历与文学思想的嬗变。作为解构主义的大师,德里达只关注文本本身而非作者或者文本的影响,以此对抗悼词所营造的结构性、封闭的话语空间。《回忆保罗·德曼》《对米歇尔·福柯的追悼》《在路易·阿尔都塞葬礼上的致辞》等一系列悼词都采取了类似的模式。德里达在其所作的悼词中不断重申哀悼的独一性与重复言说之间的悖论,探究如何忠诚地哀悼死者等一系列问题。他打破了令死者永垂不朽、让生者化悲痛为力量这一传统套路,为悼词注入了新的思维;他肯定了哀悼与言说死者的必要性,为当代社会的哀悼提供了新的活力。
(二) 哀悼与日记
日记是最具有传记价值的文类之一。西方于公元前1世纪出现了最早的日记。中世纪以后,日记得到广泛使用,法、英等国文学家纷纷书写日记,一时蔚然成风。19世纪法国诗人波德莱尔、小说家纪德,英国小说家伍尔夫、尼克尔森,奥地利小说家卡夫卡等,都写有日记。这些日记是学者们研究这些作家的重要资料。
日记最大的特点是真实,因为日记具有即时性和私密性的特点。讨论哀悼在日记中的表现,可从这两方面着眼。
首先是即时性。在记忆尚未遗忘或改造之时便记录其哀悼事件,保证了日记的原始性和真实性。逐日记载哀悼主体一系列的反应,使得读者能够较细致地理解主体走出哀悼这一过程。根据科学研究,随着时光流逝,人脑的部分记忆会被遗忘或改造。故记忆的形变是人脑机能自我调节的结果,并非传记家有意篡改或杜撰事实。研究二战的学者发现,一些亲历战争的传记家撰写的回忆录出现了诸多事实性错误,这就是记忆的不可靠性作祟的结果。日记一般记载于当天,距离事件发生的时间较近,记忆加工机制尚未开始,可靠性更强。因为日记的备忘助忆的功能,传记家书写所经历的哀悼时,必定会参考自己当时的日记。日记逐日记载的方式,使传记家能同步地记录自己哀悼期间点点滴滴的心理反应及死者对哀悼主体生活造成的具体影响,从而揭示出传记家从否认丧伤到接受丧伤,从陷入无法丈量的丧伤到寻找新的力比多投射对象这一运行过程。把居里夫人的自传、居里夫人之女艾芙的《居里夫人传》与居里夫人自己的日记相比,前两者固然各有优点,但在可信度和翔实方面,都不如后者,这是一目了然的。
其次是私密性。日记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开的日记,另一类是私密日记。公开的日记因考虑到公众及知情人的质疑,内容一般可信。然而这却不排除作者对一些事实刻意隐晦、使用曲笔。私密日记的接受者是作者自己,因为不必顾忌社会压力或干涉,他可以更充分地展示出本真的一面,恣意宣泄情感。这里举一个罗兰·巴特的例子。巴特的所有朋友都认为,他母亲的去世对他将是一场灾难。注65然而大家想不到的是,在母亲实际去世后,巴特的日常生活一点也没有改变注66,“他照常上课,完成许多写作计划,旅行计划,与朋友谈笑”注67。然而真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在《哀悼日记》中,巴特卸下了伪装,他不再是一个“理路清晰,言辞犀利的批评家,语言学家”注68,而只是一个服丧中的儿子,一个失去所爱的痛苦的灵魂。他情真意切地展现了自己从“新丧之夜”(1977年10月26日)开始,经历“一度服丧”—“假自由”—“二度服丧”—“绝望的自由”(1978年6月14日—1979年9月15日)这一断断续续而又撕心裂肺的服丧状态。“心如槁木”“万念俱灰”“铺天盖地的寂寞与绝望”“心如绞痛”“了无生趣”等词语揭示了巴特并非如外在表现得如此理智与坚强。他选择了“不作为,不张扬的服丧”而已。而他之所以这样做,其一是效仿母亲,“不让人察觉,像她的习惯”注69,其二是不想让他们觉得自己的丧伤是一种病,需要治疗。母亲的离开恰好治愈了巴特的神经质,这也是母亲送给他人生中的最后一个礼物。这一复杂的哀悼过程只有在巴特的日记中才能窥见一斑。如果忽略掉这些日记,我们对巴特的理解,就会被引向完全相反的方向。
(三) 哀悼与书信
书信容纳的内容庞杂,分为公信与私信两类。公信多用于公务,不适合书写主体的哀悼之情。因此,这里主要考察私信。从传记角度看,私信中,价值最高的当属家书、情书、友人书简。美国著名作家兼编辑克里斯托弗·莫利认为,书信集是最佳的文选类读本,因为它们是最鲜活的历史文献,最清晰地揭示出作者的情感、动机和人格,其宝贵的真实性,犹如牡蛎体内的珍珠发出的莹莹微光。注70
书信对哀悼主体传记家缓解悲痛、走出哀悼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方面,相对于面对面交谈,书信一般在相对孤独、安静、利于反省的环境中完成,这对于心情激动、思绪纷乱的哀悼者比较有利。书信作者撰写书信的过程,也是进行自我整理与深刻沉思的过程。这近于一种治疗性写作,也就是进行认知重构,把问题外化,重新审视与反思哀悼中的自己,从而完成哀悼。另一方面,书信及时地把自己的复杂情绪传递给亲友,既起到自我宣泄作用,又能得到亲友的抚慰,乃至逐渐转移注意力,最终走出哀悼。17世纪法国贵族妇女塞维尼夫人在丈夫去世后,努力将力比多的投射对象由亡夫转移至女儿身上,并从外嫁的女儿身上得到慰藉,早日从丧伤中解脱出来。安德烈·莫洛亚曾评价塞维尼夫人的《书信集》“无病呻吟,把十分单调的生活中的极其微不足道的事情说得天花乱坠,借重形式来装饰各种事情”注71,这是不公允的。对塞维尼夫人而言,听任自己浸泡在单调、悲哀的生活中,只能让她更糟,而书写哀悼、宣泄悲伤,从乏味的生活中寻找乐趣,转移注意力,才能使她尽早走出哀悼,以更积极的态度面对未来的日子。
书信的交流价值在于“纪实传真”,然而并非所有的书信都能书“信(真实)”。写信人会根据自己与收信人之间的亲密程度,针对自己在收信人面前展示的身份来表达哀悼:一般说来,关系越密切,写信人会越多地展现自己家常的一面,内容越真实;如果关系疏远,写信人出于自我保护,往往只展现出收信人期待的身份定位中的哀悼表达,出现保留、抑制或夸大的现象。狄尔泰曾评论一些书信说:“这些书信都会受到下列事实的影响,即它们都是由著作家写给某个收件人的,它们虽然可以表明各种存在与内部的关系,但是,其中的任何一种关系都仅仅是由著作家从他自己的立场出发来看待的。”注72这揭示了书信的作者身份的重要。读者既可以从书信了解作者的哀悼行为,同时也能从主体的自我身份定位,看出他/她的人格与个性。新西兰女作家凯瑟琳·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thfield)在日记中曾坦露自己是一个爱撒谎的人,劳伦斯的妻子弗丽达也曾如此评价她。实际上,凯瑟琳与她小说中的人物一样自恋,她喜欢自言自语式的日记,关闭于自己孤独的“小房间”内,“不会让他们看见我的真实面目”注73。即使爱弟去世,凯瑟琳也未曾坦露自己的伤恸,相反,人们却在晚会中看见她“穿上色彩鲜明的俄国农妇服装”,表现得“异常话多,快乐”注73a。然而,她在1915年11月19日给S.S.科特连斯基写的一封短信的细节,透露了爱弟之死带给自己无法忘却的伤痛。她为何会向S.S.科特连斯基坦露心扉?这涉及他们之间当时的关系。S.S.科特连斯基是劳伦斯的终身好友,也是很长一段时期内凯瑟琳“在困难时的避风港,她唯一能信任的人”。凯瑟琳后来把《致S.S.科特连斯基的信》收入《曼斯菲尔德书信日记选》“爱弟之死”一章中,这也是本章唯一一封书信。总之,在书信中,面对最信任的人,哀悼主体会卸下社会面具,专注于倾诉。而对关系疏远的收信人,哀悼主体家常性的一面又会被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