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科学:故事、亚部落、知识与革新的自然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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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联通的大脑和外化的知识

高文化路径只对个人才俊感兴趣;进化论路径对个人毫无兴趣,只对种群感兴趣。我们把握目的明确的动因与分子系统的张力。这样做的合理性在于外在论概念,外在论能解释人的结群性,使分析的注意力离开“个人因”(individual-as-cause),转而考虑“系统因”(system-as-cause)。结群性使韦德雷和斯塔克(Vedres and Stark 2010: 1152)所谓的“交织的世系”(interwoven lineages)能跨时间(实际上是跨代)传承,结群性凭借的是动态的“交织”过程。如果只研究个人行为,这个“交织”过程是看不见的。韦德雷和斯塔克把“识别历史网络数据模式的能力”应用于“低层次制度化现象的研究,这样的例子有社会运动、新兴产业、新科学思想流派或文学思潮流派”(2010:1185),我们推广他们世系交织的理念,拓宽松散制度化的群创知识(group-made knowledge),借以把作为革新的文化(culture as innovation)包括在内。

至于大脑,外在论认为,不是个体的大脑产生网络,而是网络化的大脑产生个体,这一理念直接来自(大脑的)进化论生物学,又与(网络的)复杂理论结合。进化生物学家马克·培杰尔(Mark Pagel 2012: 12)把“围绕一个身份组织起来的一群人”称为“文化生存载体”,不过,人们更熟悉的术语是“部落”(本书偏爱用的是“亚部落”:见下章)。培杰尔指出,人的“性向”是组成群体,这一现象始终贯穿我们的进化史。他说:“思想的积习难以摆脱,我们总是认为,我们是进化过程的主要玩家,基因不是进化的主要玩家,实际上你的肉体没有在你的后代身上复制;他们复制的是你的基因。”他接着解释说,人类实际上进化出了比人体更复杂的载体:

我用“文化生存载体”(cultural survival vehicle)这一术语,意在把握这样一个理念:在进化过程中,人这个物种以社会、部落或文化的形式建构了第二个身体或载体,这个载体伴随他的肉身。和我们的肉身一样,这个文化载体用一层保护膜包裹我们,这层保护膜不是肌肉和皮肤,而是知识和技术——它赋予我们语言、合作机制和共享的身份。(Pagel 2012: 12-13)

在培杰尔看来,文化是人的身份的驱动力,文化是这个过程的结果,而不是其动因。而且,承载我们身份的现象位于个人的体外:身份构造的要素是语言、合作、知识、技术、群体关系与互动,身份不是走在这些要素之前的肉体的东西。方法论个人主义错在把这个过程和关系颠倒了。维布伦 注40 把理性的理论个体称为“自足欲望水滴”(1898),很传神,这样的个体只不过是文化的载体。

此外,一旦踏上文化进化的道路,多半的进化都独立于个体。布莱恩·亚瑟(Brian Arthur 2009)的证明引人入胜,他认为,技术也“自创生”,对以前的技术要素进行组合(或“编织”),组成新的更复杂系统(亦见Ziman 2000)。技术的“自创生”需要行为体,所以他举的例子是,喷气引擎里必然有弗兰克·惠特尔 注41 的大名,但惠特尔发明里的每一个要素早已是另一种技术里的成分,那是已有技术库存里的成分。进化的是技术,不是发明技术的天才。

我们严肃看待社会性(达尔文认为建立在“同情”之上的“本能”),人脑的容量和复杂性通过社会性增长,人群也通过社会性增长,人脑和人群的增长是人类适应快速变化环境的一部分。这样的适应使人能合作,在想象力和技术上进行合作(Dunbar 1998; Boyd and Richerson 2005)。有一种机制使这样的特质经受自然选择的考验而存留下来。这一机制可以用功能来表述:进化生物学家指出,人要合作才能延长童年期(他需要童年期以便在出生后让头盖骨发育);才能催生狩猎队(7人似乎是神奇的数字);才能使我们大容量的、狂噬能量的大脑发育(Konner 2010; Bowles and Gintis 2011)。这些庞大的网络似乎很适应社会性的需要——社会性的需要有学习、心智理论(理解他人意向)和语言。通过这些社会性需要,达尔文所谓“怎么估计也不过分”的特质就更容易表达了;这个特质是“对赞扬的喜爱和对抱怨的恐惧”。反过来,这个特质可以解释为这样一种机制:把社会性灌输给人类,人类生存所需的是群体,而不是个体;是决策(觅食)和繁衍(育婴);是用一种交流方式(语言),语言承载文化交织的知识;以及个体“高成本的信号展示”(性展示);如此,社群“赞扬或抱怨”就恰到好处,社群怀疑的能力要胜过吹嘘和欺骗,却又不过分以至于错失有希望的新奇事。这样的奇迹只能靠外化的大脑(知识网络)来完成,群体要了解自己以及自己表意功能的资源。

马克·培杰尔认为(2012: 38),“社会学习”是关键的概念。为了强调其重要性,他不仅指出人模仿他人和动物行为的能力,包括人与乌鸦共同的模仿力(乌鸦的模仿力无疑被低估了),而且指出其他两种更富活力、给人更深刻印象的能力:(1)我们有模仿新现象的能力(我们能模仿未曾邂逅过的模式);(2)我们能在此基础上改进(“模仿”有创新)。这些特质被分离出来以后,我们就容易明白,“社会学习”不仅是遗传规则、规范等传统的内化,而且是有趣、创新和竞争的过程;一定程度上是对世界及其变化的好奇(“有什么新东西?”),一定程度上是社会上胜人一筹(凡是你做的事情,我都能做得更好),一定程度上是革新(“先着一鞭”),一定程度上是闹着好玩(Hyde 2008)。你不仅模仿工具(更好的箭头:Mesoudi and O'Brien 2008)、舞蹈(如鸟叔范儿)、新异的时装(如本时尚季的“样子”)或理念;你还寻找角度、敲磨棱角,直到你的工具更锋利、轻巧、更适用,更使你赢得赞扬和声誉(如今的赞扬和声誉已被抽象并转换为普世的价码“语言”)。

群体还想掩藏自己的私密,不让外人知道,自己特有的东西很好时尤其要掩盖。在文化里,进取性“借鉴”的防御性保密是司空见惯的。在经济里,预防模仿商业秘密和专利权以求理念或工艺的利益最大化,这就是所谓的“寻租”(rent seeking)。在这两个领域,秘密的泄露已成积习;模仿并改进已成地方病。这可能导致风格上的“军备竞赛”,但在系统层次,这个过程也有用处(有生产力),成为竞争性的实验。一个人能暂时“通赢”(大多数玩家输掉大多场游戏),但群体采纳并维持“创新、改进”的理念,将其视为通用的知识。“自然选择”(靠浪费机制)和“性选择”(靠高成本的信号机制)在社会学习里交会,受益的是群体(公司、亚部落或文化)。

这一洞见强调在社会网络(或群落)中学习他人、模仿他人,如今被用于市场营销,势在必然(Earls 2009),然后从营销重新引入文化理论和进化理论(Bentley et al. 2011),营销遂成为“应用”文化科学最早的领域之一(Ormerod 2012)。

因此,文化科学认真看待进化生物学,接受智人拥有“外在化”身份即外在化大脑的概念。大脑本身进化,以应对复杂的相互交流,不仅是为了合作狩猎,而且是为了照料非亲属(因为童年期很长),为了社会学习,为了适应新环境;人类终于走出了那个特化的非洲小生境(niche),获得了在全球生存的能力。这一步使人类最终遍布不同的地质、生态、历史地域,人类就是在这些地域里进化的。如果没有外在论概念或“联通的大脑”,如果没有这一概念从群体知识演绎出的身份,上述一切都是难以解释的。如果没有进化的核心文化单位,即我们所谓的亚部落,用多普弗和波茨(Dopfer and Potts 2008)的话说,亚部落是“中观”现象。文化造就亚部落(有意义的群体),亚部落创造知识和个体。在下一章里,我们将解释,这一创造过程是如何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