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权力结构
第一节 结构差别
现在我们来考察参与技术进步成果的占有与分享进程的各种不同的权力形式的含义。不过,在此以前需要强调这个进程在本质上所具有的活动性,因为结构的变动是在不停地进行着,由结构变动引起的权力关系的变化也是不断的。
在开始考察不同的权力形式及其相互关系之前,有必要简要地指出这些权力形式和受其主要影响的社会阶层之间的一致性。
我们一直在谈论上层、中层和下层,但还没有确定它们的含义。正像谈论这种区分常常遇到的情况一样,不可能在它们之间划出一条明确而清晰的界线。显然存在着疆界的不确定性,但这绝不会使我们的论证失效。
还应记住,我们也只是从大的轮廓上来谈论以社会上层为支柱的特权消费社会,以及社会下层的低消费社会。对于这两个极端的含义不会有怀疑。但是,存在着一大片中间状态。低消费社会止于何处?中层的特权又始于何处?
经济权力集中于上层,并且也表现于中层,只不过其活力意义较小罢了。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沿着这些阶层的梯级逐渐下降,直至在下层已变得相对地微不足道。
社会权力既体现在技术日益复杂的专业程度方面,从其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与人们在能力阶梯上级别的升高是一致的;也体现在常规的专业技术程度方面。这指的是从市场规律中受惠的劳动力,尽管他们之中的每个人受惠的程度不一样。
不管怎样,这部分劳动力由于在吸收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他们的报酬会随着生产率以及对他们的劳务需求的增长而自行得到改善。他们无需工会权力来达到这个目标,因为他们掌握着限制竞争的种种形式。
相反,在中层中工会权力就必不可少,因为劳动力缺乏使其报酬随着生产率不断提高而获得相应改善的自发能力,并且他们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或者根本不掌握专门技术。
其他劳动力则处于生产率不高和收入极低的下层。他们获得工会权力很晚,且往往权力有限。
权力关系在收入分配中的较量既表现在市场领域内,也表现于国家的活动范围之中。在市场领域内,那些拥有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的人在市场规律的左右下行事,与此同时,工会权力则被用来抗衡市场规律的作用。体现这些权力形式的种种关系同样展现于国家的活动范围之中。从分享越来越高的生产率成果的观点来看,国家实际上是上述权力关系的一种体现。在这里,随着民主化进程在中层的顺利发展并扩展到下层,便日益显现出劳动力的政治权力的分量。而这种政治权力是和上层的权力相对立的。
坚持收入分配主要由权力关系来决定的观点,丝毫不意味着否定个人的能力与活力的影响。到适当的时候我们会看到,个人的能力与活力可以改变原来所属的阶层。
现在我们来考察各种权力形式。请注意,我们只是从与分配现象有关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如我们在开始写这一部分时所说的,并不打算对社会结构做更深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