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哲学(第二十九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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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批评

我国哲学学科亟需激进改革的一点理由

尚新建

近几年,北京大学哲学系先后举办一些学术活动并积极参与学校布置的学科建设工作,诸如,哲学系百年庆典系列活动(2012年)、庆祝外国哲学研究所建所50周年学术会议(2014年),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2012年初)、《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讨论,《北京大学哲学系发展规划》的制定(2014年),等等。所有这些活动都驱使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我国目前的哲学学科建设,包括哲学的教学和科研,是否亟需改革?

笔者的回答不仅是肯定的,而且特别强调需要激进的改革。不然的话,我们的哲学学科将永远落在西方主流哲学系后面,亦步亦趋,且渐行渐远。

这样的答案并非耸人听闻,妄自菲薄,而是建立在对哲学学科性质及其变化的分析和理解的基础上。一个基本估计是:西方哲学学科在20世纪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我们却错失良机;从总体上看,我们的哲学学科从1912年建立(北大哲学门成立)到今天,仍然停留在西方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水平,与西方的差距将近100年。

何以如此?

主要因为19世纪末新逻辑的诞生致使哲学的性质发生重大改变,而我们却失之交臂。

关于新逻辑对哲学的重要影响,石里克早在上世纪30年代便明确指出。当时,他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和演讲,其中包括“哲学的转向”(1930年)、“哲学的未来”(1930年、1931年)、“新的经验哲学”(1932年)等重要作品注1,重新探讨哲学的性质、功能、方法和范围。

在石里克看来,尽管哲学是时代和民族精神实质的体现,反映那个时代或那个民族的思维水平,但是,哲学史上不同哲学派别始终争论不休,莫衷一是,很难像自然科学那样展示该学科的最新发展成就,而只能采用历史学的方法,即借助划时代人物的名字确认和区别不同时代的哲学成就。哲学陷入的这种窘境迫使人们追问:为什么科学可以谈论其发展成果,而哲学不行?难道因为哲学处理的问题更加困难,更加艰涩?显然不是!石里克认为,症结在于人们误解了哲学的性质,无法将科学的态度与哲学的态度区别开来。从历史上看,哲学与科学同时诞生,最初并无分化,其目标都是为了寻求真理。因此那个时候可以这样表述:科学=哲学。直至19世纪,科学最终才从哲学分离出去。然而,人们区别哲学与科学所采用的标准通常是:


科学:发现世界的特殊真理;运用观察实验方法;

哲学:发现世界的普遍真理;运用更高的方法,如辩证法,思辨方法。


二者的区别仅在于研究范围究竟是整体还是部分:科学研究特定的对象,构成自己独特的领域,探索该领域的特殊真理;哲学则研究整体,成为探讨世界最普遍真理的科学,成为关于世界观的学问。二者保留了一个共同的东西,即都是关于世界的真命题组成的体系,因而都是一门科学。今天,我们许多人仍然用这种方式理解哲学。

石里克认为,这是迄今为止人们对哲学的最大误解。他试图表明,事实上哲学的性质与科学截然不同:科学的目的是发现真理;哲学则不然,哲学的目的是发现意义。哲学的未来,就建立在这种区别的基础上。因此,哲学并非“关于世界的真命题的组合”,而是对命题意义的探讨。哲学的目的也不是获取真理,而是要从逻辑上澄清思想。所谓“从逻辑上澄清思想”,就是发现或规定命题的真正意义。所以,哲学是意义的探究。石里克宣称,依照这种理解建立的新哲学(即他的哲学),将结束一切哲学的纷争。用石里克的话说:“我确信我们正处在哲学上彻底的最后的转变之中,我们确实有理由把哲学体系间的无结果的争论看成结束了。”注2

问题在于:哲学何以会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因为发现了新的方法。石里克说:“我断言,现代已经掌握了一些方法,使每一个这样的争论在原则上成为不必要的;现在主要的只是坚决地应用这些方法。”注3什么方法?随新逻辑而来的方法,因而逻辑学的进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里说的“逻辑学的进展”,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逻辑学发生的伟大革命:最初由莱布尼兹预见,后来数学家为了解决数学的基础问题(复数、导数等问题),逐渐建立了新的逻辑,其中,弗雷格、皮亚诺、希尔伯特、罗素、怀特海等人不但为新逻辑做出重要贡献,而且将这种新逻辑引入哲学,“维特根斯坦则是一直推进这个决定性转变的第一人”。注4于是,新逻辑自然成为理解新哲学的关键所在。卡尔纳普甚至认为:“面对新逻辑的无情审判,所有旧意义上的哲学,无论与柏拉图、阿奎那、康德、谢林,还是与黑格尔相关联;或者,无论是建构一种新的‘存在(Being)的形而上学’,还是‘精神哲学’,都将证明,不仅像先前的批评者坚持的那样,其内容是错误的,而且在逻辑上也站不住脚,因而没有意义。”注5

新逻辑凭什么具有如此巨大的威力?

卡尔纳普罗列出新逻辑的以下五大优势:注6

1. 采用符号方法,因而可以将传统逻辑的日常语言表达转换为类似数学的符号形式。其优势在于:1)表达更加清楚;2)推理更加严格,保证不让隐含的假设混入演绎过程。一旦将这种逻辑方法引入哲学,便可发现以往的许多哲学概念不能满足其严格标准,因此,或者重新对之解释,或者完全将之摈弃。

2. 大大拓展逻辑学的范围,最重要的新领域是关系命题理论和命题函项理论。卡尔纳普以关系理论为例,证明传统主谓结构只能将谓项概念(属性)归属于主项概念,无法表达二者间的相互关系,具有很大局限性。相反,新逻辑不仅能够界定关系,“greater than”是关系“smaller than”的逆叙,而且,能够同时规定词项的秩序。按照罗素的观点,形而上学的一些错误,应该归因于传统的主谓词逻辑。

3. 为了解决逻辑悖论问题,罗素创立的类型论,将新旧逻辑的距离进一步拉开。类型论主张,所有概念,包括属性和关系,都分为不同类型,即属于不同的阶。一阶的属性仅可以归于或否定归于个别物,但不能用于一阶或更高阶的属性;二阶的属性仅可以归于或否定归于一阶属性,但不能用于个别物或二阶或更高阶的属性,等等。以往的哲学常常混淆不同的类型,结果生出许多毫无意义的伪命题。为了避免伪命题,按照类型论,只能将n阶的属性仅用于n-1阶的概念。

4. 数学成为逻辑学的一支,每一个数学概念都可以从逻辑的基本概念推演出来,因此,每个数学命题都可以翻译为纯粹逻辑概念语句。新逻辑具有以下几个最重要的概念,与对数学的逻辑分析工作密不可分:(1)否定:“非”;(2)关联:“与”、“或”、“如果-那么”;(3)“每一”(或“所有”);(4)“同一”。

5. 逻辑具有重言式特征。这种认识不仅对数学知识理论至关重要,而且对于澄清哲学问题亦举足轻重。既然所有的逻辑命题都是重言式,没有内容,那就不能借以推演出实在世界什么是必然的,或者,什么是不可能的。因此,像黑格尔那样企图将形而上学建立在纯粹逻辑的基础上,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从以上五点不难看出,新逻辑的创立,无论形式还是内容,也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大大超越传统的逻辑。可以有把握地说,新逻辑为哲学提供更强有力的工具,其严密性、表达力和穿透力,都远胜于传统逻辑。这种新工具无疑会改变哲学的面貌。

然而,仅把新逻辑理解为一种新方法显然不够。倘若只是一件新工具,那无非是技术上的一种进步,用一种新方法代替旧方法,“就像内燃机的发明终于使飞行问题的解决成为可能一样”,却仍然无法解释哲学的本质何以发生变化。哲学的伟大转变虽然依靠新的逻辑方法才成为可能,但其根本原因并非方法,而在于更深刻的层面,即新逻辑自身的本质。逻辑是纯粹形式的,而这种纯粹形式的本质在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任何认识都是一种表达,一种陈述,即是说,无论什么语言,无论什么表述方式,无论什么记号系统,都可以表达同样的知识,其中必然有共同的东西使其成为知识。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它们的逻辑形式。于是,“一切知识只是凭借其形式而成为知识,知识通过它的形式来陈述所知的实况,形式本身是不能再被描述出来的。形式的本质只在于知识,其余一切都是非本质的,都是表达的偶然材料,和我们用来写一个句子的墨水没有什么不同。”注7按照石里克的观点,新逻辑的形式本质重新规定了“知识”,解决了“何为知识”的问题,从而改变了对哲学本质的理解。

哲学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一门科学,即不再是一种知识体系,而是一种活动体系。哲学是确定或发现命题意义的心灵活动,完全不同于科学。科学的目的是探求真理。除了观察和经验科学以外,没有其它检验和证实真理的方法。哲学既然没有这种手段,因而没有单独的“哲学的”的真理领域。哲学的任务是使科学的命题得到澄清,科学则使命题得到证实;科学研究的是命题的真理性,哲学研究的则是命题的真正意义。因此,哲学的任务不是提出命题,形成命题体系,而是澄清命题的意义。石里克借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中的一段话来说明哲学的性质:“哲学的目的是思想的逻辑澄清。哲学不是理论而是活动。哲学的结果不是‘哲学命题’,而是命题的澄清。”注8

根据石里克的这种理解,过去哲学的最严重错误之一,是非要说那些不可说的东西,企图用知识的形式表述哲学命题的真正意义和最后内容,许多形而上学问题悬而未决,便是这种错误追求的结果。其实,不是因为人们没有能力解决形而上学问题,而是因为这些问题根本就是伪问题,或者说,根本不是问题。后来的一些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家,要求完全拒斥形而上学和神学,并竭力将伦理学和美学归于类似心理学那样的科学,都是这种理解的延续和发展。

尽管石里克描述的哲学的伟大转变不免有偏颇之处,但他关于新逻辑导致新哲学的预见,至少为20世纪英美哲学的发展所证实。哲学的分析成为哲学的主要任务和方法,逻辑和语言在哲学学科中占据核心地位。广义的分析哲学成为英美哲学学科的主流,至今仍在迅速扩展,日益盛行。这种局面绝非偶然。人们不得不承认:弗雷格、罗素等人创立的新逻辑改变了旧哲学的主题和方法,使20世纪哲学形成与以往哲学截然不同的某些独特性质。

然而,20世纪逻辑学和哲学的发展,却没有为我国哲学学科所吸收。

我国创建现代哲学学科的前辈,胡适、冯友兰等人,非常重视逻辑学对于哲学的作用和力量。冯友兰先生在一篇题为“论‘唯’”的短文中开篇指出:“假如现在有人叫我开三部书,作为‘青年必读书’,我一定开:第一部是逻辑,第二部是逻辑,第三部还是逻辑。”注9但是,这里所说的逻辑,主要指传统逻辑,并非弗雷格等人创立的新逻辑。至于新逻辑对于哲学的重大影响,不仅国人知之甚少,即便西方哲学界,恐怕也很少有人洞察。卡尔纳普的“旧逻辑与新逻辑”一文发表于1930年,他在文中写道:“至此,大部分哲学家很少认识新逻辑,更不了解新逻辑对他们工作的裨益。”西人尚且如此,何况国人呢!因此,可以断定,我国的哲学学科从一开始便建立在旧逻辑的传统上,具有先天不足。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哲学学科的发展举步维艰。虽然仍有洪谦等先生极力引介20世纪西方主流哲学,但其空间十分局促,难以奏效。曾经一时,甚至连现代逻辑的教学都被禁止,更不用说哲学学科的转变了。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哲学学科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其基本格局并无根本性变化,无论教学还是科研,无论内容还是形式,无论理论还是方法,都远未达到国际水准,具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其哲学思维水平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大力推进我国哲学学科的改革,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刻不容缓的任务。

(作者工作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