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关于战争的断想
一
为了正确了解什么是战争的权利,我们就要仔细研究事物的性质,只有从事物的性质中推导出来的东西才是真实的。在自然状态中,两个人打架,那是他们之间爆发的战争,不过,他们为什么要打架呢?是为了吃掉对方吗?这种情况只能发生在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而在人与人之间,甚至在狼与狼之间,争吵的原因根本就不是为了伤害对方的性命。在战斗中,双方之中很可能一方死去,但把他致死,是另一方为了取得胜利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只要战败者退却了,战胜者把争夺的东西一拿到手,战斗也就停止了,战争也就结束了。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社会状态把许许多多只是为了满足我们奇异的想法,而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堆集在我们身边,因此,发生战争的原因,大部分都比自然状态中的战争更加不是为了伤人性命,这一点,从人们对战事的发展根本不关心,就可以看出来。君主们为了争夺权势、财富或荣誉而打仗,这与公民是如此之不相干,以致,无论君主最后是成为战胜者还是战败者,公民们的处境都不一定更好或是更坏。如果认为为了这些东西而打仗,就可以伤人性命;为了显示自己比对方强,就可以杀人,这是多么奇怪的论调啊。
为了取得胜利,可以杀死对方,但从来没有哪一个人是如此的疯狂,以致纯粹是为了杀人,才想方设法战胜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