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叔湘著《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助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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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汉语语法分析意见分歧的根本原因(12—19)

(12)

[原文]例如安全剃刀,论功能,论意义,安全都该是形容词,可是如果这个语言(比如英语)里安全在这里带上名词语尾,那它就只能是名词。(P9—L25)

[问]英语里“安全剃刀”的“安全”为什么会是名词呢?

[答]“安全剃刀”英语是“safety razor”。safe是形容词,但加上语尾-ty,就成了名词。英语是有形态变化的语言。形容词加上名词语尾-ty,有的就成了名词,如elastic(a.弹性的)⇁elasticity(n.弹性)、difficult(a.难的,困难的)⇁difficulty(n.困难,艰难)、objective(a.客观的,真实的)⇁objectivity(n.客观性,客观现实)等等。

(13)

[原文]又如我冷,论词序,论意义,都该是主语,可是如果这个语言(比如德语)里在这里带的是非主格语尾,在这里带的是第三人称语尾,那就只能说这是个无主句。(P10—L12)

[问]德语的“我冷”为什么是无主句呢?

[答]德语“我冷”是“Es ist mir kalt”。“我”有格的变化:第一格ich,第二格mein,第三格mir,第四格mich。这里“我”带的是非主格(第三格)语尾,“冷”在这里带的是第三人称语尾,这句意思是“天使我冷”,这样“我冷”实际上只能是个无主句了。

(14)

[原文]又如铁路,论意义可以是一个短语,也可以是一个词,如果都有一定的语尾(甚至中间有一个介词),铁路就是一个短语,如果只有后头有一定的语尾,铁路就是一个词。(P10—L5)

[问](1)请举出“铁和路都有一定的语尾”的例子。(2)请举出铁和路中间有一个介词的例子。(3)请举出“只有路后头有一定的语尾”的例子。

[答]吕先生这里说的是有形态变化的印欧语系语言的情形。比如法语中“铁路”是Le chemin de fer,其中le是阳性冠词,de是介词。“条条道路通罗马”是Tous les chemins mènent à Rome,“铁路职工”是employe's des chemins de fer,其中的“路”(chemin)后边有语尾-s;“铁商”是marchand de fers,“铁”(fer)后边有语尾-s。英语也有类似情况,rail是铁轨、铁路的意思,way是路的意思,“铁路”是railway。表复数时用railways,加语尾-s,前边的rail就没有变化。railway是一个词(单数),railways也是一个词(复数)。

(15)

[原文]由于汉语缺少发达的形态,许多语法现象就是渐变而不是顿变,在语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种‘中间状态’。(P10—L10)

[问]什么是“中间状态”?汉语语法分析遇到怎样的“中间状态”?

[答]所谓“中间状态”,比如“积极”与“消极”这是两头,处于二者之间的,即属“中间状态”。红色与白色若作为两头,中间可有深粉、粉红、浅粉等颜色渐变的“中间状态”。汉语语法现象也常有“中间状态”,往往两头是较为清楚的,但“中间状态”情况就比较复杂,像词与非词的界限问题、词类的划分问题、各种句子成分的界限、单复句的界说等等都有许多令人挠头的“中间状态”的问题。比如词类问题,动词、名词这是汉语的两个最基本的词类,但动名之间有许多语法特征是渐变的相邻的类,类与类之间的语法功能有许多交叉,比如非谓形容词与名词与形容词的界限,形容词与非谓形容词与不及物动词的界限,不及物动词与形容词与及物动词的界限,动词名化问题,词的兼类问题,词类活用问题等等,都属于有待更深入研究的有“中间状态”的语法问题。

(16)

[原文]汉语有没有形态变化?要说有,也是既不全面也不地道的玩意儿,在分析上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P10—L9)

[问]请详细谈谈汉语有没有形态变化的问题。

[答]在谈汉语有没有形态变化的时候,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形态。形态有广狭两种意义。狭义的形态,是指词的形式变化。广义的形态,是指词与词的结合关系。

有形态变化的语言,语法现象都有较为明显的形态标志,比如词都有形式变化,像名词变格、动词变位等。比方俄语的名词有六个格:брат(兄弟—主格),брата(兄弟—属格),брату(兄弟—与格),брата(兄弟—宾格),братом(兄弟—造格),(o)брате(兄弟—前置格)。“Делать”是动词,词尾-ть可以变过去式、现在式、将来式。英语名词有-ship,-ment,-tion等词尾;形容词有-ful,-al,-ive等词尾;副词有-ly,-ward,-wise等词尾;动词有-ize,-ify等词尾可以辨别。再比如:

A B C
horse(马) high(高) deny(否认)
hat(帽子) big(大) collect(收集)
tree(树) old(老、旧) remember(记得)
一般说来,英语类与类之间往往是“非此即彼”的,是顿变。A类词有数的变化(复数加词尾-s),B类词有级的变化(比较级加词尾-er,最高级加词尾-est),C类词有时的变化(过去时加词尾-ed)。根据这些形态上的变化,可以把这些词分为三类:A是名词,B是形容词,C是动词。

汉语有没有这种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呢?语言学家一般认为,汉语虽然没有像俄语、德语、英语那一类的屈折形式,可是也有一定的形态。例如名词可以有“子”“头”一类的词尾和“儿化”,像“漏”是动词,“亮”是形容词,可是“漏子”和“亮儿”就都是名词;“胖——胖子”“瘦——瘦子”“疯——疯子”“呆——呆子”“看——看头”“想——想头”“苦——苦头”“吃——吃头”,加不加“子”“头”,词性完全不同。又如,形容词、动词可以重叠;人称代词加“们”表示复数;语气词读轻声;动词加词尾“了”表示完成貌,加“着”表示持续貌等,也都是可以帮助区分词类的形态。当然即使这些算是“形态变化”,也不能说明汉语有发达的形态。在汉语中,单词有形态变化毕竟是少数,不足以作为汉语区分词类的主要标准。所以吕先生说,“汉语有没有形态变化?要说有,也是既不全面也不地道的玩意儿,在分析上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在讨论词类的区分时才不得不求助于“广义形态”。

关于汉语的形态问题,可以参考的主要文献有:文炼、胡附《谈词的分类》(收入《汉语的词类问题》一书),陆宗达《汉语的词的分类》(收入《汉语的词类问题》一书),俞敏《北京话的实体词的词类》(《语文学习》1952年第11期)、《形态变化和语法环境》(收入《汉语的词类问题》一书),陆宗达、俞敏《现代汉语语法》,张静、张桁《古今汉语比较语法》。文炼、胡附的文章具体分析了汉语的形态,包括狭义的形态和广义的形态。陆宗达、俞敏的论著着重从词的重叠这一角度来研究汉语的形态。俞敏的《形态变化和语法环境》,举例说明汉语的词形变化有重音变化、变调、变音、加音、减音和重叠等六种情况。他所讲的语法环境,即文炼、胡附的所谓广义的形态。张静、张桁的书,又从词缀、词根变音、词根重叠等方面说明汉语词的形态。对于陆宗达、俞敏的研究,吕叔湘在《关于汉语词类的一些原则性问题》一文的第七节“用重叠形式来区别词类”里,有详细的介绍和中肯的评论。

(17)

[原文]词和非词(比词小的,比词大的)的界限,词类的界限,各种句子成分的界限,划分起来都难于处处‘一刀切’。(P10—L12)

[问]请举实例说明词和比词小的、比词大的界限“难于处处‘一刀切’”等的情况,并说明为什么它们划分起来“难于处处‘一刀切’”呢?

[答]正是因为汉语的形态标志比较贫乏,汉语的主要构词手段不是派生而是复合,因而词和非词的界限(包括词和短语的界限以及词和不成词语素的界限)不能一望而知,划分起来难于处处“一刀切”。《分析》中第15、16、17、19至27这几节都是涉及这个问题的。吕先生还曾在《汉语里“词”的问题概述》(见《吕叔湘文集》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90年出版)一文中详细介绍中国学者在讨论词的界限问题上所遇到的各种“中间状态”。例如:

(1)能从一段话里游离出来的是词,但不是所有的词都能游离出来。汉语中不但绝大多数虚词不能游离出来,有些实词也不能游离出来,例如量词,一部分代词(这、那、哪、这么、那么、多么),还有好些名词像“结婚”里的“婚”,“洗澡”里的“澡”。又如“院”,一般不单用,只是作为一个语素出现在类似“医院、剧院、研究院、学院”等词中,但是在一定的格式里又可以单用,如“院领导,院一级”。按说,能单用的语素不一定只能单用,有时也跟别的语素组成词。这个“院”是能单用的语素是一般的词呢,还是不能单用只是构词成分、不成词语素呢?考虑它在一般场合是不能单用的事实,划成不成词语素是否更合适些?

(2)词能作为同型替代的单位,但不是所有能互相替代的单位都是词。如“我吃饭”中,如用替代法,可以归纳成简单的公式:(我,你,他)·(吃,煮,盛)·(饭,面,饺子)。这个公式证明“我”“吃”“饭”都是词,同时证明“你”“他”“煮”“盛”“面”“饺子”也都是词。但是(科,组)·(长,员)以及(英,日)·(语,文)这两组中各项目也能替代,似乎可以证明“科”“组”“长”“员”和“英”“日”“语”“文”都是词;可是恐怕很少人能同意除“科”“组”以外的六个项目是词。甚至“科”“组”与“院”相近,似也不是词。这里有一个“互相替代的项目要有几个才能使这个公式生效”的问题。

(3)词不能拆开,但不是所有不能拆开的都是词,而能拆开的也不一定都不是词。例如“白(的)纸”,中间可以插入别的成分扩展,是短语;“信纸”,不能扩展,是词。但是,人的姓和名,比如“梅兰芳”,不能扩展,可是都能单说(“尊姓?”——“梅”;“大名?”——“兰芳”),是一个词还是两个词?还有像(1)“羊(的)肉”“挂(的)图”;(2)“马(走的)路”;(3)“(盛)饭(的)碗”“圆(的)桌(子)”等都有别的成分插入,是否都是短语呢?显然应该考虑“什么是可以合法地插入的成分”。并不是任何插入的成分都是合法的,得有一定的条件。条件之一是扩展之后不能让意义有显著的改变,这就排除了第(2)类例子。另一个条件是不能在前一成分之前或后一成分之后添上别的成分,这就排除了第(3)类例子。最引起争论的是第(1)类例子。有的学者提出,扩展后的形式要能搁回到句子里去。这就确定“羊肉”“挂图”是词,因为人们不说“我买了一斤羊的肉”或“墙上有一幅挂的图”。

有两种结构——一部分动宾结构和一部分动补结构,可以扩展,是词还是短语有的也难于“一刀切”。有关的动宾结构如:“鞠躬”“鼓掌”“放学”“起草”“服务”等等。这些连语都能拆开:“鞠了一个躬”“鼓了一阵掌”“放了一天学”“起了一个草”“服一次务”。有人认为这些连语不论是分是合都是词——一种“可分离词”。有人认为这些连语不分开的时候是一个词,分开的时候是两个词,叫“离合词”。动补结构,如(1)“加强”“延长”;(2)“写(得/不)完”“放(得/不)下”“送(得/不)出去”;(3)“吃(得很/得有八分)饱”“看(得很/得不十分)准”。这些动补结构,第(1)类是词,因为它不能扩展,第(3)类是短语,因为它能自由扩展。但第(2)类只能有限制地扩展,只能插入表示可能与不可能的“得”和“不”,有人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词,有人认为只是在不分开的时候是词。

还有的如(1)“答话”“安葬”“气馁”“气短”;(2)“吃惊”“打鼓”“叫好”“落户”。第(1)类,词典中注明是一个词,第(2)类标注“离合词”。但这两类情况同样都能扩展,如“西北角上一个黄胡子老头儿答了话”(老舍《断魂枪》),“先安了葬”(《红楼梦》),“气不馁”,“气有点儿短”;“贾政吃了一大惊”(《红楼梦》),“我心中打开了鼓”(老舍《黑白李》),“场外叫了好”(老舍《断魂枪》),“……早年来到延吉,落了户,入了中国籍”(杨朔《三千里江山》)。

词与非词(即不成词语素)的界限也同样难于处处“一刀切”,如“工人”“工艺”“工业”中的“工”不能单用,是构词的语素。但“上一天工,拿一天钱,不上工不拿钱”“纱厂八日开工”“做一个书架需要三个工”中的“工”字是词还是“不成词语素”?有些字单独不能说,也就是所谓“黏着语素”,比如“眼”“房”“员”,但可以说“瞎了一只眼”“九间房”“八大员”,在这样的上下文里,能不承认它是一个词?

以上情况说明,不是所有的词都具备同样的身份。有(1)典型的、完备的词;(2)不完备的词,也就是接近于构词语素的词;(3)扩大的词,也就是接近于短语的词。典型的词是不能扩展,典型的短语是可以自由扩展,但由于汉语缺少发达的形态,类与类之间往往遇到渐变的中间状态。所以划分词的界限,难于处处“一刀切”。

关于这个问题还可以参看吕叔湘《语文杂记·临时单音词》(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出版),钟梫《标注词性的若干问题》(见《辞书研究》1980年第1期)、卞觉非《略论语素、词、短语的分辨及其区分方法》(见《语文研究》1983年第1期)等。

词类问题和句子成分问题中疑难问题也不少,这在《分析》这本书中都会逐步接触到。如词类划分的标准、词类活用、兼类、动词名用等情况都相当复杂,主宾语问题、时间词和处所词作主语问题,主谓谓语句的范围等等,也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这些也都有“难于处处‘一刀切’”的情况。

(18)

[原文]例如不能只凭一个片段能否单用决定它是不是一个词,不能只凭一个词能否跟数量词组合决定它是不是名词,不能只凭一个名词在动词之前或之后决定它是主语还是宾语,如此等等。(P10—L21)

[问](1)请举出能单用但不是词;不能单用,但是词的例子。(2)请举出能跟数量词组合,但它不是名词;不能跟数量词组合,但它是名词的例子。(3)请举出在动词之前的名词不是主语,在动词之后的名词不是宾语的例子。

[答](1)有的片段其中的两个语素都能单用,但不是词。如“电灯、马路、羊毛”中的“电、灯、马、路、羊、毛”等语素能单用,但只是构词成分。不能因为“电、灯、马、路、羊、毛”能单用,而把“电灯、马路、羊毛”等看成短语。

比如“洗澡” “结婚”,我们可以说“洗个澡” “结过两次婚”,但这个“澡”和“婚”还是“不能游离的”,“澡”不能跟“个”合成一个词,“婚”不能跟“两次”合成一个词,所以还不能说它们是词。

又比如《分析》16节所论:一般不单用(如楼∶楼房),但在一定的格式里可以单用(如三号楼),也不看成一般的词为好。

相反,绝大多数虚词(介词、连词、助词、部分副词)和有些实词(如量词和一部分代词),有的不能单说,但是一个词,如副词“就”:

我现在就走。——现在啊?——对了,现在。

我现在就走。——*就啊?——*对了,就。

有的不能单用,但是一个词。如语助词绝对不能单用的,但它还是一个词。

(2)普通名词可以跟数量词(包括指数量)组合,但专有名词以及一些语法学家作为名词的附类的时间词、处所词、方位词,一般就不跟数量词组合,例如不能说:

*一个孔子    *两个鲁迅

*三个北京    *这个上海

*一个去年    *那个昨天

*三个东边    *五个前边

专有名词只有特殊的表达需要,才能跟数量词组合。如朱德熙《语法讲义》第42页所举之例: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

两个李逵,一个是真李逵,一个是假李逵。

中国要是有两条长江,情形就不同了。

能跟数量词组合的不一定都是名词,如“有两种谦虚一种谦虚是虚心,不自满;一种谦虚是口头上说谦虚的话”“三分羡慕,七分忌妒”。其中的“谦虚”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 “羡慕”“忌妒”是动词而不是名词。

(3)《分析》第81、82、83、84等节都涉及这个问题。在84节里专门讨论了分别主语和宾语可不可以用位置先后做标准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了解,等到学习本书句子成分时就会更加清楚,这里只举些例子说明:

我没参加这个会。

名词性词语“这个会”在动词之后,是宾语。

这个会我没参加。

代表事物的宾语“这个会”跑到原来主语“我”的前头(亦即动词之前),是主语;“我”退居第二,整个句子是主谓谓语句。

前天有人从太原来。

一会儿又下起雨来。

名词性词语“前天”“一会儿”,虽然在动词之前,但都不像是一句话的主题,不好承认它们是主语。

在动词之后的名词,有的没有明确它是宾语,例如《现代汉语八百词》对存在句中位于动词之后的名词,没有像其他句式那样明确标明是宾语,只说它是动词之后的名词。名词在动词之后,还有像时量词(看一天)、动量词(看一眼)之类的,有的语言学家叫它“准宾语”,有的语言学家叫它“补语”而不叫“宾语”。

(19)

[原文]既然要综合几方面的标准,就有哪为主哪为次、哪个先哪个后的问题,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P10—L24)

[问](1)譬如,对于词类的划分,怎样去“综合几方面的标准”?究竟哪为主哪为次、哪个先哪个后?(2)怎样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呢?

[答]由于汉语缺少发达的形态,划分实词的词类,乃至区别某一类实词和某一类虚词,都要凭别的标准。是全部应用一个标准呢,还是分别应用不同的标准?是同时应用几个标准呢,还是一次只用一个标准?要用一个标准划分一切词类,是难于办到的,常常要综合几方面的标准,例如以词的意义、词在句中的作用、词与哪一类词(或哪一类附加成分)相黏合或不相黏合的性能、词的形态等标准划分词类。至于各种标准如何配合,各人的看法不同。吕叔湘先生的《关于汉语词类的一些原则性问题》一文,有一节叫“一个标准和多项标准”就专门讨论这个问题。那里边谈到:按照一般的分类原则,一次只能应用一个标准。比如说,先用一个标准把代词和别的实词分开,再用一个标准把名词和非名词分开,这样分下去。同时也要适当地照顾别的标准。比如陆志韦先生说,能放在名词前面支配它的是形容词。这样规定的形容词,一般是能按“好好儿”或“热热闹闹”形式重叠,能在前面加“很”或“比……”或在后面加“得很”,也都是表示一种性质或状态的。这些标准中为主的或首先应用的是全面的结构关系,这样可以照顾到所谓形态,照顾到意义,也适当照顾到句子成分。

如果拿句子成分为主要标准,就很难照顾到别的标准。比如说,只要是放在名词前面的就是形容词,“木头房子”“新房子”“出租的房子”中的“木头”“新”“出租”,全都成了形容词。这就是说,各种标准之间的协调程度不一样,句子成分这个标准有高度的排他性。

如果同时用两个标准,就有可能打架。如果同时用三个标准,那情形就更复杂。

为了具体说明,吕先生拿文炼、胡附《谈词的分类(下)》一文里提到的区别动词的标准做例。那里用和“不、能、会、敢、该、了、着、过、起来、下去、过来、过去”结合并能重叠做区别动词的标准。吕先生用“知道、取消、像、死、活、糊涂”等几个词试看里面有几个合于这些标准,检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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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里看出,这六个词,没一个得满分,也没一个得零分,那怎么办呢?作为动词的语法特点的说明,这些项目全有用,但作为规定动词的标准,那就必须说明哪一项是必要的,哪一项是不必要的,哪为主哪为次,哪个先哪个后。如果不分主次先后,以“六十分及格”,那上表中“糊涂”比“像”,甚至比“知道”,都更有资格做动词,这显然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