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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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力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鲜明地指出了我们依法治腐、依规治腐的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主题,提出许多遏制贪腐的措施,使反腐工作进一步朝着法治化、制度化方向迈进。反腐进行到今天,不仅事关政治生态的净化,更是一场价值观的较量,如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第一节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成果及努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高压态势,反腐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和取得的效果之好,是我们党执政六十多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前所未有的,大大提振了党心、军心、民心。“治标”是要为“治本”赢得时间,最终我们的反腐工作要落到“治本”上。

一、在反腐败的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如下成果:

第一个成果就是中央八项规定的颁布实施。中央率先垂范,狠抓作风建设,压力层层传导,这是过去没有过的,效果很好。中央明确提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这是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

第二个成果就是巡视制度职责定位的明确。2013年,习总书记明确强调了巡视工作“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一个中心”即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进行;“四个着力”是指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指的是巡视组要善于发现问题,发挥震慑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4年,又强调了“两责任、一纪律”,这是对中央巡视组巡视监督内容的拓展,指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和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检查。

以巡视这个异体监督为先锋,让巡视组独立观察发现并汇报各地或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去解决,效果很好。异体监督是监督当中一个核心视角。历史证明,同体监督通常是一种低效甚至无效的、成本很高的监督,而异体监督较高效且成本很低。

第三个成果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这就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都成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习总书记提出了“两为主”的要求,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两个为主”是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做法,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要实现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就必须要解决这“两个为主”,不解决,成功不了。

第四个成果就是习总书记2014年1月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论断。2013年,习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将其称为反腐败的决心;而“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我将其解读为反腐的目标,甚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这说明我们党特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下定反腐的决心到明确反腐的目标,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

第五个成果就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的“两个首先”和“两个最”:“两个首先”是指,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两个最”是指,党的领导是最本质的特征,是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这“两个首先”和“两个最”说明,我们党坚持依法、依宪反腐,坚持在反腐败过程中体现党的领导。

以上这五个方面,就是在反腐败当中我们所取得的制度成果,或者说,是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方面所取得的明显的、长足的进步。由权力反腐逐步转向法制反腐、制度反腐,才是我们的根本去向。只有这样,才能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倒逼我们的改革,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走出一条新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在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我们朝依法治腐、依规治腐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反腐制度建设方面,下一步我们还需要作如下努力。

第一点,我们要切实推进法治,做到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过去我们的反腐工作主要是以党政机关为主要领域,现在还包括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就比较全面了。应尽量避免在打击行动上有明显指向,把一部分作为重点而忽略了其他一些领域。同时,要解决我们过去存在的选择性查处、选择性办案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会严重抵消反腐败的威慑效应。如何推进法治,我认为关键在于加快权力的结构化改革,也就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体系。

第二点建立在第一点的基础上,就是推进反腐败机构的建设。反腐败机构行使的是监督权,必须保证执纪执法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保证司法机构的廉洁和专业化。如果在这些方面能够有实质性进展的话,就能为法治建设奠定重要的基础。推进依法治腐、依规治腐,立法层面存在的不足需要完善,但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在执行层面,也就是我们的反腐败机构能不能把法律、纪律明确规定的内容不折不扣地执行。

第三点,就是处理好党的纪律和法律的关系。目前,承担反腐职能的纪检系统、司法部门对贪腐的处理都有各自的依据,纪检部门是依据党内法规查处贪腐;司法部门是依据宪法、刑法来处理腐败。在加强依法反腐中,怎样处理执纪与执法的关系、如何增强反腐败机构之间的协同合作,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我个人建议,应逐步探索完善监察和检察机关联合办案的模式,让执纪与执法并行,让纪检与司法更好地协同。这种模式能够促进各个反腐败机构在职能上的优化配置和资源整合,也能够提高我们依法反腐在程序方面的规范性,从而提升反腐败的威慑力。实践证明,联合专案组办案比先后办案效率要高、效果要好。这个举措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使各机构相互制约,防止单方面滥用权力。

第二节 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人们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雷霆万钧姿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赢得了党心民心。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党风廉政建设也呈现新特征、新态势。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清醒认识新特征,切实巩固新成果,牢牢把握新目标,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一、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新特征:增强忧患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态势既表现为持续“打虎”“拍蝇”“猎狐”高压态势前所未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举世瞩目;也反映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两个责任”真正落地还任重道远。

惩腐持续高压是新态势的基本特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根据中央纪委有关数据统计,仅2014年,就有68名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或正在立案调查。中央纪委立案调查省部级及以上官员42名,海外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

然而,在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认为紧箍太紧了,反腐败太过了,出现了“妨碍发展”论、“影响团结”说;一些潜藏未露的腐败分子还存在“躲过风头”“侥幸过关”的错误思想。为此,必须强化对“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的认识,对错误言论和倾向,要拨清迷雾,加强引导,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对伺机反弹,甚至顶风作案的腐败势头,要“宜将剩勇追穷寇”,继续强化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高压态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形势严峻复杂是新态势的客观反映。严惩腐败效果明显,但违纪违规现象仍然多发、频发。一些案件金额高、涉案人员多,个别部门甚至发生了群体性腐败、“塌方式腐败”。因此,必须强化对“腐败和反腐败斗争呈胶着态势”的认识,树立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

强化责任落实是关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深刻反思“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倾向和惯性,增强了责任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加大了监督力度。不过,在这两个方面,有的还落实不到位。

在主体责任方面,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现象;用人导向有待加强,需要坚决破除“潜规则”“小圈子”,选拔敢抓敢管、扛事过硬的干部;党委工作部门合力尚未形成,必须分兵把口,落实主体责任。

在监督责任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组织监督力度不够,存在思想顾虑和遇到难题绕着走的现象;一些纪检组织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素质上与“三转”的要求不相适应,监督执纪能力偏弱;纪检机关加强自身监督,防止“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任务仍然很重。

二、切实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果:强化工作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有腐必惩,剜除腐肉烂疮,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政党永葆肌体健康的必然选择。只有坚持抓常、抓长、抓细、抓小、抓早,在坚持中抓出常态,从问题中抓出具体,才能巩固持续向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态势。

利剑高悬,努力减少腐败存量。减少腐败存量,要巡视全覆盖,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凡是违纪违法的都要严肃查处,一查到底。要查处全方位,“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让有问题者心存侥幸,不让腐败者逃脱制裁。

多措并举,坚决遏制腐败增量。要从作风入手,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人群,持续纠正“四风”,解决少数人“闯关松劲”“避风头走过场”的不良思想和“隐身”“变异”现象,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从制度入手,依靠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从问责入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抓住关键,有效压实领导责任。要推动各级领导自觉当好廉政“第一标杆”,增强“向我看齐”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推动各级领导自觉把主体责任记在心头、担在肩头、抓在手头,对反腐倡廉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依靠群众,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在这方面,要广泛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形成“不敢”“不能”的有效震慑。要推进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让权力在每个领域、每个层次、每个环节都受群众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拓宽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机制,使各种形式的监督在反腐倡廉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三、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目标:形成持续动力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大篇幅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全会上又特别强调了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些要求既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集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智慧和勇气,更着眼于建设一个现代文明、长期执政的政党,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目标。

着眼于增加党在人民群众中的信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我们党散了、乱了,经济建设搞上去又有什么用?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如果我们党散了,一切无从谈起。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时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部门多、权力集中。两个工委联系133家单位、38万党员,这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就会透支中央的信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进一步转政风、改机制、强监管、严政纪,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增加党在人民群众中的信用。不然,改革红利被截留蚕食、对冲削减,“责任欠账”太多,就会造成权力透支、信用透支,最终伤害的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着眼于打造令行禁止的党组织。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少数人目无纪律甚至践踏纪律。严肃查处违纪党员,开展典型案件通报,就是让党员干部知道:任何时候都必须守纪律,讲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决不能含含糊糊、左右摇摆。

坚持“违纪必究”、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就是要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党员干部养成“雷池”不能越的自觉。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增强了,与中央保持一致就成了实实在在的行动,依纪依规管党治党就落到了实处。

着眼于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呈现,不仅能折射出领导干部群体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作风建设等根本性特征,更能反映出主流的社会道德价值。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窝案频出,呈现“塌方式腐败”,归根结底都是政治生态出了问题。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要靠严惩震慑,靠制度约束,更要靠提高思想意识。

因此,各级党组织不仅要通过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从政环境,也要顺势而为,以风化俗,用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改善社风民风。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廉政价值理念,使廉洁自律成为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并升华为廉洁从政的政治操守,转化为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再到“不想腐”的转变。

第三节 深刻把握反腐败新的战略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基于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科学判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明确了新时期反腐败工作新的战略格局、工作重点、体制创新等重要问题,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开辟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全面从严治党新的领域和路径,我们应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精神,准确把握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明确建设廉洁政治的战略目标,坚定不移反对腐败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明确建设廉洁政治战略目标,是十八大的重大理论贡献和创新,为反腐倡廉整体的战略布局确定了基准定位,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后的一系列工作部署都紧紧围绕这个总目标而展开。过去廉政建设的基本着眼点是保持干部廉洁,建设廉洁政治的战略目标则把廉洁的要求扩展到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目标提升了,视野拓宽了,工作内容和任务也扩展了。

加强政府清廉建设有新要求。围绕建设清廉政府,紧紧抓住了三个关键环节。一是釜底抽薪,抓好简政放权,国家机关减少审批事项1/3以上,省级部门减少审批事项1/2以上。二是把管好权、看好钱作为防治腐败的重点,要求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源头上杜绝权钱交易问题。

加强政治清明建设有新举措。政治清明是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要求政治文明所包含的要素都体现廉洁的要求。在社会意识和文化方面,突出强调廉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廉尚洁氛围。中央政治局专题学习讨论中国古代廉洁思想,要求吸收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当前廉洁文化建设。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突出强调了纪检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强化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随着全会确定的300多项改革任务的深化,行政行为、市场行为、企业行为、社会行为,都将进一步得到规范,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将进一步减少。在推动实现法治公平方面,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改革立法体制,凡属重要立法要由人大或政府法制机构来主导,避免由部门主导立法导致的部门利益法律化,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全会对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公平公正也提出了相应的改革任务和完善管理的措施。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强调要加大干部推荐和考察环节的责任追究力度,解决边腐边升、带病上岗等问题。

二、形成反腐败工作新格局,全面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这段话明确地提出了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三项工作新格局。自此,“三项建设”的基本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

关于加强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他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会要求,要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要求,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三、围绕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采取一系列新举措

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强调“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了“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改进作风重在净化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这是对作风建设政治功能的新定位,对作风建设重要意义的新认识。作风建设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入手,不断深化,逐步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搞特殊、耍特权,团团伙伙、搞小圈子,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惩治腐败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

预防腐败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为目标,确定了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等工作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不断扎紧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

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执纪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严肃纪律抓起。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党的宗旨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着力清除党内少数腐败分子,而且要依靠党规党纪严格规范大多数党员干部的行为,及时处理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才能永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要让纪律和规矩成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成为党员干部行为的底线。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体现执纪特色,重点审查违反纪律的行为,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运用党规党纪去处理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回归到纪律检查的职责本位上来。

创新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巡视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巡视工作要“术业有专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腐败、作风、纪律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找出“老虎”和“苍蝇”,发挥出巡视的震慑和遏制作用。要创新巡视形式和组织制度,增强巡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实现巡视全覆盖。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其重大意义在于把党委的领导责任和工作推动、实施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和巡视要实现全覆盖。这些改革创新措施,有利于强化纪律审查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

反腐倡廉工作布局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融合在一起,寓于其中,对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起到重要政治保证作用。

第四节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要求全党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讲话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激浊扬清、振聋发聩,展示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人民对腐败深恶痛绝。腐败侵蚀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更会动摇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重症要用猛药。2014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我们坚决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向世人证明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任凭腐败蔓延确实有亡党亡国的危险,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全党必须牢记,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有党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反腐败斗争必定胜利。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无规矩不成方圆。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的规矩包括哪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我们在新形势下如何讲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制度治党,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打虎拍蝇”是为破,建章立制是为立。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必须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当前,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二要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三要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我们要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使制度更完善、监督更有力,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没有盲区。我们要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要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对腐败现象决不能容忍,决不会姑息,更不会对违反党纪国法、破坏党的规矩、败坏党的风气的人听之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的行动证明,搞腐败就一定会受到惩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定会迎来海晏河清的那一天。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务求决战决胜。

延伸阅读

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清单”——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解读之一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 《摘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的指导思想精粹和战略规划集成,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创新成果,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武器和价值坐标。《摘编》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任务、新要求,是定位作风新状态、政治新生态和反腐新常态的“导航仪”和坐标系。

任务之要:认清“三个重大”

2012年底,习近平“履新”总书记后的短短两个多月,公开场合六谈反腐,以习氏话风“撂重话”,展现出非凡决心。另据统计,他在2013年的讲话60多次涉及正风肃纪,频用“严峻复杂、常抓不懈、坚定不移”等关键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我们可从 《摘编》第一部分相关内容所反映的“三个重大”中,感受到总书记对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重视。

一是责任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把党建设好,首先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可以说,这是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十八大后,总书记多次用“重大任务”等表述着重予以强调,如“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责任重于山,任务大如天。正是在总书记的谆谆告诫和明确指导下,共产党人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纪元。

二是作用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旗帜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可以说,如果我们党不是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不可能得到巩固”。从中不难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改革与反腐两手抓、两手硬,带领人民群众走向强党强国之路的清晰思路和清醒认识。

三是影响重大。当今中国,或许没有哪个话题能像反腐这样持续吸引社会关注。纵观5年来人民网的两会热点问题民意调查,“反腐倡廉”保持高热度,除2012年外均列前三,2009年更居榜首。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从正反两面予以回应:一方面,“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另一方面,“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因此,通过反腐倒逼改革、共享“改革红利”,顺应民心、改善民生、回应民意,成为“习氏新政”重要特征。

任务之基:破解“三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千头万绪,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关键是在“开好局、破好题”后,踩着不变的节奏和步伐,把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可以说,《摘编》为“解码”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工作重心和改革创新落点提供了密码本和放大镜。诚如所见,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从“三大问题”入手开启了“新风新政新常态”。

一是作风建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作风问题作出透辟阐述和重要指示,如“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正因有如此深邃的作风建设认识论和方法论,中央政治局才能将“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变为无可辩驳的事实。同时,为完成好“正风任务清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蛮拼的”。如2014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所有数据均在2013年高位运行基础上接近翻番。横下心来正风肃纪的“外溢效应”,倒逼党员干部知止、收手,群众眼中“看得见的歪风”在加快销匿之中。

二是血肉联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借用毛泽东与黄炎培关于历史周期律的著名对话,给出当代共产党人对经典命题的新思考新回答:“核心的问题是党要始终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因此,以八项规定为切入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跟,向损伤党群血肉联系的“特权病、官僚病”等发起冲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裸官”、“走读”、“天价培训”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值得一提的是,党的群众路线已经并将继续在互联网上延伸,巡视监督和网络监督“里应外合”,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共同“寻虎找蝇”的快速通道,一场全天候、全方位的“反腐人民战争”在加速进行中。

三是管党治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压、加码”,“拧紧螺丝、上紧发条”,正是管党治党的重要途径和具体体现。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的重要讲话,以及十八大后党内反特权、“打大虎”的强有力行动,成为从严治党升格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印记。我们看到,2013年有31名中管干部被立案检查,2014年已结案和正在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达68人。

任务之诫:保持“三种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全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立足当前,展望未来,必须始终保持打赢这场不能输的持久战、攻坚战的高度警惕和政治自觉。研读 《摘编》第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的“三种意识”令人警醒。

一是人心向背意识。第一部分内容不长,习近平总书记两谈人心向背。一次是:“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我们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另一次是:“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可见,总书记把赢得人心作为正风反腐的重中之重、核中之核,在实践中也由此带来“民心红利”。据中国社科院 《反腐倡廉蓝皮书》的调查结果,2013年人们对今后5至10年的反腐信心度为73.7%,同比上升13.7%;2014年的反腐信心度升至85.6%,同比增幅11.9%,始终处于“民意上升通道”。

二是忧患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充分认识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彻底医治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坚决祛除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是我们党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的必然选择,也是抗御风险、确保执政安全的必由之路。我们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要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近一年来,国企改革和反腐均进入快车道,如总书记要求坚决根除按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主持“深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史上最严‘限薪令’”;他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严格整治国企腐败,因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

三是危机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很牢固,但如果作风问题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出现‘霸王别姬’这样的时刻。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危”与“机”是辩证统一的。我们党作为正风反腐的责任主体,牢牢锁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清单”,就能“危中见机、化危为机、转危为安”。这方面的经典例证是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的APEC“反腐外交”。他充分运用主场优势,推出中国主导的首个反腐公约 《北京反腐败宣言》,为以追赃追逃为核心的国际反腐合作新秩序“奠基”,也将追赃追逃从负面话题变成“加分因素”。

(作者:高波,《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