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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执行救助基金为困难当事人构筑保障网

【导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构筑了保障网,而执行救助基金则让困难当事人生活有了保障

【正文】家住孔城老街的王瑞兰,今年80多岁了。2006年王奶奶的小儿子因车祸身亡,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6.7万元。但因遭遇执行困难,赔偿金六年都不能到位。王瑞兰老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市法院为她申请了1万元执行基金,保障了她的生活需求。

【现场声】孔城老街居委会居民 王瑞兰:

政府拉救我,胜过雪中送炭。

【正文】吕亭镇官塘村的余先梅遇到了和王奶奶一样的遭遇。2010年她的丈夫因车祸身亡,7万多元赔偿金无法执行到位。法院为她申请了4万元执行救助基金,保障了她两个孩子的上学所需。

【同期声】吕亭镇官桥村村民 余先梅:

赔偿金还没给,政府把了一点,给我小孩念了书。

【正文】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市法院执行困难案件逐渐增多。但部分案件执行人根本没有履行能力,造成部分要求执行的当事人生活困难。市政法委牵头设立了执行救助资金,通过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方式来保障贫困当事人的生活。

【同期声】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王孝祥:

执行救助资金是缓解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一项主要措施,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建立执行救助资金,充分实现弱势群体在社会实践中应当享有的权利。

【正文】自2011年执行救助基金设立以来,全市已发放救助基金19.6万元,救助贫困当事人10余人。救助基金发挥了救急救难、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李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