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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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学文献概览

大体知道需要什么样的文献之后,下一个问题就是到哪里去查找这些文献。除了亲身调查获取资料(见第三讲“调查”),法学研究文献主要来自三个地方:一是图书馆的纸质文献;二是电子数据库,例如清华同方开发的“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又称“中国知网”,CNKI)、Thomson Legal and Regulator's开发的“万律法律数据库”(Westlaw);三是互联网,它沟通了一些单位网站、个人博客。

下面按照文献类型,简单地介绍文献的所在。由于传统纸质文献已经大规模地数字化,本书着重介绍数字化信息的检索途径。

(一)书籍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汇,也是研究者必经的阶梯。当代书籍数量浩瀚,最近几年每年出版的图书数量都在几十万种。以2011年为例,全国共出版图书近37万种(初版20余万种,重版、重印16余万种),其中政治、法律类1.5万余种(初版1.2万余种)。[8]另据粗略估计,中文法律学术书一年约有两千种。[9]正式出版的图书目录,收录于《全国总书目》。[10]

查找和借阅书籍,最便当的地方就是自己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的图书馆。各个单位藏书情况差别很大,好在图书馆藏书目录可以远程电子检索。如果本单位图书馆没有,可以尝试“馆际互借”,或者直接去其他单位查阅。国家图书馆是目前中国藏量最大的图书馆。

现在,有部分图书实现了电子化。由世纪超星公司开发的“超星数字图书馆”,据称是世界最大的中文在线数字图书馆(www.ssreader.com)。一般的图书馆,也越来越注重收集电子化的图书。我在寻找号称“当代中国民告官第一案”的包郑照诉苍南县人民政府强行拆除房屋案相关资料的过程中,注意到黄传会写的长篇报道《中国的“挑战者”号:首例农民告县长案始末》(海潮出版社1990年)。找了几个图书馆(包括国家图书馆),都没有;后来,意外发现清华大学图书馆有该书的电子版,书中附有判决书和代理词。类似地,发生于民国初年的民国大学诉工商总长刘揆一案件的一些资料,包括刊载该案判决书的《京师地方审判厅法曹会判牍汇编》(1914年),也是从电子文件中找到的。[11]

图书的数字化,乃至图书馆的进书,有个时间差的问题。要获得最新出版的图书信息,可以检索当当(dangdang)、亚马逊(Amazon)等网上书城。

(二)论文

1.中文法学论文的阵地

法学论文最主要的阵地是各个法律院校、研究机构举办的专业法学刊物,例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商研究》等。这些刊物虽然各有风格,但都接受各个领域的法学论文。《行政法学研究》、《知识产权》、《中国刑事法杂志》一类的部门法学刊物,刊载了相当数量本领域的论文。

下表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12]、南京大学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13]和中国法学会的“中国法学院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14]为依据,列举一些主要的法学刊物(排名不分先后):

此外,近年来还出现了《北大法律评论》、《清华法治论衡》、《民商法论丛》、《行政法论丛》等一批论文集刊(即“以书代刊”的连续出版物)。这些集刊也登载一些质量不错的文章,有的篇幅很长。不少集刊论文在“中国知网”(CNKI)等数据库中能够检索到,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也收录部分法学集刊。

除了专门的法学刊物,还有一些人文社科领域的综合性刊物也刊载法学文章。主要是各省社科院、社科联举办的社会科学综合性刊物(如《探索与争鸣》、《开放时代》、《江海学刊》),以及各个综合性大学举办的学报。在这些刊物中,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通常被认为是整个人文社科领域的顶级刊物;三联书店举办的以书评为中心的《读书》,则是广受尊重的思想文化杂志。

一些报纸和非学术性的刊物也可能辟有理论专版,登载一些思想性或者学术性的文章。特别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种状况相当普遍。例如,最早为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鼓与呼的几篇文章,就是发表在《人民日报》、《中国法制报》等报刊上。这些在今天看来不算论文的篇什,就是那个年代的学术。直到今天,一些学术文章特别是学者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意见,也可能发表在大众化的报刊上。但要看到,随着学术的发展,学术刊物与非学术报刊的分工日益清晰。多数情况下,学术文章首先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在报刊上发表的往往只是它的通俗版、简缩版;或者,在报刊上先发表一个快评版、短论版,而事后才形成有头有尾、有根有据的论文。这样,报刊文章的原创性、严谨性和完整性都可能受到影响,作为学术文献的意义也大大降低。

学位论文作为文献有特殊性。有一部分学位论文,在写作过程中或者写完后分拆或者整体发表了;多数学位论文则没有发表。通常大学图书馆会保留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和部分院校的硕士学位论文还要交国家图书馆统一收藏。国家图书馆提供检索服务[15],清华同方“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库等也提供论文检索服务。与公开发表的论文相比,未发表的学位论文质量更加参差不齐,引用时应当特别慎重。

2.中文论文电子数据库

清华同方等单位研发的“中国知网”(CNKI),包括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图书全文数据库等多个数据库。其中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了96%的核心期刊(自1915年至今,部分期刊回溯至创刊)。该数据库除了提供web版(网上包库)、镜像站版、光盘版,也提供按流量计费的服务。单位用户多采取网上包库,个人用户也可以购买服务卡,按照查阅文献页码计价。

此外,还有维普资讯公司开发的“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公司开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1989年至今(部分期刊追溯到创刊年)1.2万余种期刊,其中核心期刊1810种;自2005年起增加收录法学类刊物。2006年起,维普与Google合作,成为Google学术搜索频道最大的中文合作资源。另一个数据库“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则收录自1998年以来国内出版的各类期刊7000余种,其中核心期刊2800余种。

电子数据库大大便利了文献检索,不会用电子数据库简直没法写论文。但需要警惕的是,任何电子数据库都有它的局限。少数期刊因各种原因未予收录,相当数量的论文集或者论文集刊不在视野之内也未予收录。还有一些刊物虽在收录范围,但从发表到收录往往有几个月的时间差;或者可能是由于衔接有问题,其中一些论文也未收录。检索中国期刊网,我本人的文章中,就有3篇发表于核心刊物、5篇发表于集刊上的论文未予收录。[16]在高度依赖电子数据库的今天,这些没有收录在电子数据库中的文章约等于不存在。这是一个认真的研究者需要警惕的。

在电子数据库之外,研究者还可以通过Google或者Baidu搜索论文。互联网搜索目前还不能作为学术论文的主要文献来源,但可以补充电子数据库的缺漏。这不但因为互联网上的信息更加丰富,还因为检索工具更加智能。所以,检索电子数据库之后,再搜索互联网,往往能带来意外的收获。一般来说,Google的排序较为合理,有助于在浩瀚的数据中尽快找到最相关的信息。Google scholar(谷歌学术搜索)更是为搜索学术文章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受防火墙的影响,Google有时信息传输不畅,这一点不如Baidu。

3.国外论文及电子数据库

外国的法学刊物难以尽说。以美国为例,主流的Law Review,差不多每个法学院都有,其中最有名的当数《哈佛法律评论》(1887年创办)、《耶鲁法律杂志》、《哥伦比亚法律评论》。Law Review题材广泛,相当于中国各个法学院主办的专业刊物;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由学生编辑的。此外,也有一些专注于某个主题的同仁刊物,例如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Harvard Human Rights Journal

随着中国研究的兴起,国外出现了一些研究中国政治、社会和法律的综合性刊物,如China JournalChina QuarterlyChina Review。也有一些专门讨论中国(东亚或者亚洲)法律的专门刊物,如Asi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Columbia Journal of Asian LawChina Law and Practice

在英文法学刊物中,有110种左右为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所收录。[17]主要刊物的影响因子,可以参考华盛顿和李大学法学院(Washington and Lee School of Law)发布的排名,http://lawlib.wlu.edu/lj/。

在法学论文的电子数据库中,Westlaw、LexisNexis是两个比较著名的数据库,许多学校都订购了。我本人常用的是Heinonline。它是由William S.Hein & Co.于2000年开发的法学刊物数据库,里边收录了几乎所有的英文法学刊物(http://heinonline.org/HOL/Welcome)。如果查找法律以外的人文社科刊物,JSTOR(Journal Storage,http://www.jstor.org/)是一个更好用的数据库。查找外国学位论文,还可以用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

(三)法规、案例

1.中国的法规

法规的正式出版物是政府公报,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在政府公报上刊登的法规文本是标准文本。除了政府公报,官方机构还进行法规的正式汇编,如国务院法制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该汇编收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以及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新法规汇编》目前每月一辑,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此外,还有民间机构各种形式的法规汇编。在电子数据库和互联网日益发达的时代,那些纸质法规汇编的用处已经越来越小。

目前,有不少政府或者商业机构开发了法律检索系统。其中,做得比较专业、成熟的,是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与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北大法宝”。该系统的网上检索,可以登录www.pkulaw.cn。该系统收集了中央层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几十万件,并提供法律文件标题、正文的关键词检索以及制定机关、时间和类别检索。目前,国内多数法律图书馆订购有该检索系统。此外,“北大法意”也是一个专业和成熟的法律检索系统,用户可以登录www.lawyee.net/Act/Act.asp。

但需注意的是,任何一个法律数据库都有遗漏。特别是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外的规范性文件,由于缺少统一的文号格式,也由于没有公开发布的要求,大量地散落各处。例如,我在研究司法建议时,注意到一份20世纪50年代的文件《司法部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如发现某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缺点时不要用“个别裁定”应用“建议书”的批复》([56]司普字第853号)。这一文件在法律数据库和互联网上都找不到,后来有学生帮我从司法部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规章汇编(1949—1985)》(法律出版社1998年)中找到。还有一部分规范性文件,下发时甚至是标有密级的,外人当然无从知道。例如,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室等机构编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法律出版社),收入了原先标有密级的一些党内法规(在收入《选编》时做了解密处理)。

2.中国的司法案例

中国司法案例的发布正在探索之中。法院不断发布或者汇编司法案例,从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编纂的案例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等带有探讨性的案例分析,到各地法院自行编印的裁判文书选编。一些法院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本院审判的案件,“中国法院网”也有各地裁判文书的专栏www.chinacourt.org/paper.shtml。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了“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zgcpwsw。

目前最成熟、收录案件最多的案例数据库,还是“北大法宝”。该数据库收录了38万多个案件的判决书或者案例评析,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判案大系》、《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等多套案例选编上的案例。该数据库还可以根据案例类型(民事、刑事和行政)、案由、法院、当事人、审级、审结日期、文书类型,以及全文关键词等进行检索。该系统的网上检索,可以登录北大法律信息网www.pkulaw.cn。不便之处是,它要收费。此外,“北大法意”也提供类似的检索,可登录www.lawyee.net/Case/Case.asp。

总的来说,现有数据库还有相当大的问题。主要是法院判决书公开还不规范,实际公开的只是其中的小部分,甚至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也没有完全公开。其次,各地公开裁判文书的做法很不均衡。有几个司法裁判文书公开的示范法院,几乎全部公开;其他法院基本不予公开。这导致的后果是,利用关键词检索案例所得的结果,往往集中在几家法院。如果根据这样的统计结果来推断全国的情况,可能会出现明显的取样偏差。

在司法案例以外的其他案例,例如检察机关的案例、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例,公布的情况更不理想,找起来比较费劲。

3.外国的法规和案例

一般来说,各国都有自己的法规和案例检索系统。就美英两国来说,Westlaw、LexisNexis是两个最著名的数据库。就美国的法律(制定法和案例法)而言,互联网上随处可寻,其中Justia是个不错的网站(http://law.justia.com/)。查找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除了其官方网站,Oyez是个好用的网站(www.oyez.org)。

(四)媒体报道

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是新闻的权威发布者。中国主流媒体多为官办,新华通讯社、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瞭望》周刊等都报道一些与法律有关的新闻。其中《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法制类报刊,则大量登载法律新闻。一些民间色彩较重的媒体,如《南方周末》、《财经》、《新世纪》周刊,也建立了较好的信誉。

在互联网时代,绝大多数传统媒体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如新华网、人民网、央视国际、中青在线、法制网、中国法院网、财新网。这些网站迅速成为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些网站还提供站内检索;有的网站提供报纸的PDF版本,文章的真实性和位置版式一览无余。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各个企事业单位的官方网站,也起到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个人博客、微博也提供大量信息,只是比较零碎。

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门户网站汇集了大量信息,常常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但受新闻管制,这些门户网站几乎没有原创报道。又由于著作权保护不力,网站在转载消息时,往往没有完整、准确地标明原始信息的来源。因此,它们不能作为权威的消息来源。有些论文动辄引用这些门户网站上转载的信息,有失严谨。

用Google、Baidu搜索新闻,现在成了研究者获取信息的必要途径。但需要特别谨慎的是,互联网上的信息非常混乱。例如,在“全国牙防组”事件中,最早的一篇重要报道是记者何晔在《现代快报》上发表的《全国牙防组:只有两个人两张办公桌》;该文经新华网转载,获得了更多人的关注;之后,该报道以“惊!两个人两张桌忽悠了13亿人”的标题,风靡互联网。在多数转帖中,不但文章标题被改换,原始报道的出处和记者也被漏掉了。其中还有一个细节:就牙防组事件提起公益诉讼的李刚称,他从新华网上看到一篇揭露全国牙防组内幕的报道《牙膏认证过程扑朔迷离 全国牙防组只有两个人》,才决定提起诉讼。这一说法广为报道,而这个标题的文章在新华网上却无从查找。[18]所以,互联网上的信息,必须查到它原始的出处;没有找到原始出处,都属于道听途说。

(五)统计数据

官方的统计数据,现在一般能够在该单位的网站上找到。例如,从2009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数据已经公开上网。国家统计局网站则提供了各种官方统计数据或者数据链接,www.stats.gov.cn。

如果要追溯更早时候、更广范围的统计数据,可以查找各种年鉴。例如,《中国法律年鉴》提供了1987年创刊以来立法、司法、法学教育与研究等法律领域的相关数据。更多的统计数据,可以从中国知网(CNKI)的中国年鉴网络出版总库、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中获取。北京精讯云顿数据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搜数网,也提供了一个查找各种统计数据的快捷平台,www.soshoo.com.cn。

联合国统计数据库(UNDATA)由联合国统计处负责编制,免费提供多个国家的统计信息,http://data.un.org。此外,经合组织(OECD)、世界银行等机构网站也提供多个国家的相关统计数据。美国统计局的官方网站则提供了关于美国社会的相当广泛而权威的统计数据,www.census.gov。

(六)概念术语

研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甚明白的概念术语。对付这些问题,互联网是非常好的帮手。你不知道“核心期刊”包括哪些,那就百度一下;你不知道Vigilante Justice,那就google it!所谓“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歌”也。一般性地了解概念术语的意思,“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www.wikipedia.org)是非常有用的网站。

但是,这些网上资料只能作为释疑解惑的辅助工具,而不能作为权威文献援引。如果要作为权威文献引用,最好还是求助有良好信誉的辞书。例如,《辞海》、《元照英美法词典》、《中国大百科全书》(有法学卷)、《不列颠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