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一、感觉的特性;关于压力、温度、味觉和嗅觉的一般论述
感觉的强度(the intensity of sensation)只是感觉的一个方面。不仅每个感觉具有自己的强度,而且每个感觉具有一定的特性,这种特征使得它与其他感觉区分开来。
就特性差别(qualitative difference)而言,最为极端的例子由不同感觉器官的感觉所提供——由眼睛、耳朵和皮肤等器官的感觉所提供。一种颜色和一种音调(tone),一种压力感觉和一种温度感觉,彼此之间不能简单地比较。由此,它们被确定为不同的感觉。但是,特性差别也可以在一个感觉范围和同一种感觉中被观察到。于是,红色、绿色、蓝色和黄色给人完全不同的感觉,虽然它们都是视觉。能够证明这些为一种形式的感觉中间具有密切关联的东西是它们中任何两个感觉之间连续变化的可能性,其中一个感觉以缓慢的速度进入另一个感觉。于是红色可以转化为绿色,或者一个低音调转化为一个高音调。一种感觉中两个不同感觉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同一个空间连续体内两点之间的关系;而两个不同的感觉类似于完全不同的空间中的两个点,它们的彼此位置无法知道。
任何感觉器官,都是在它的范围内出现或多或少的特性差异。有时,那些差别非常之少,正如温度的情况那样,冷和热作为仅有的两种可感觉的特性出现。有时,差别表现为这样一种性质,它们并不隶属于任何一种明确的分类方法。例如,压觉明显表现出凸显的特性差别;一般的压在皮肤上产生的感觉完全不同于用针尖扎或用粗糙面擦产生的感觉。这些差别如此明显,对我们来说,按照某种确定的交互关系(reciprocal relation)陈述它们是不可能的。
关于嗅觉和味觉,我们也没有更多的了解。确实,一些散发气味的物质(它们大多在化学上是相互关联的)产生类似的气味。例如,许多香精油、易挥发的脂肪酸、金属制品,等等。但是,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些不同的气味彼此之间的关系。
对于味觉,我们可以深入一步。毫无疑问,存在的感觉数量越有限,它们的研究越容易。如果我们排除不属于味觉本身的每一件东西,那么剩下的看来只有六个显著不同的感觉:甜、酸、碱性、金属性、苦和咸。在这样说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这六种感觉是仅有的味觉。很明显,例如,把甜和苦结合起来,我们能产生一个既不是甜也不是苦的味道,虽然它是具有两个特性的某种东西。结果,产生了一个混合的感觉,不是一个特性上简单的感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容易于认为自己拥有大量的味觉。这仅仅是因为我们通常没有将味觉和气味区分开来。当我们品尝东西的时候,我们同时在闻,于是产生了气味和味觉的混合,导致一个混合的感觉。这种混合的感觉之所以简单地被认为是味觉,就因为我们的注意力基本上指向那个感觉。真正在多大程度上依赖气味的感觉可以通过回忆重感冒而很容易看出。在那种情形里,我们有趣地发现许多事物根本没有绝对的味道。或者,气味的影响可以通过在两个鼻孔里灌满水而更明显地被消除。在这样的实验中,我们完全限于味觉。我们发现我们的舌头只能认识那六种具有明确特征的感觉。
味觉的实验向我们表明应该运用更为准确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感觉的特性。在每一种情形里,我们的第一个问题肯定是:是否并不存在可发现的某些感觉特性,它们之间无法彼此比较,因此被视作是纯粹的和单一的。当我们发现这些特性,并明确地建立起对某些感觉的特定方式来说的数值时,我们不禁进一步询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简单感觉同时产生的复合感觉或混合感觉是什么?也就是说,在研究任何一种特定的感觉时,我们采用与化学家研究特定物体相类似的操作方式。我们必须首先确定组成感觉的元素(elements),然后继续表明这些元素在结合时的彼此关系。这里,正如强度测量的情形那样,我们不得不从测量的一定单位(units)开始。当然,这些是特性的单位,现在我们将处理特性的单位。这些单位可以比作原子(atoms),感觉由此组成。但是,正如你们都知道的那样,“原子”这个术语意味着两个不同的事物。对物理学家来说,它是一个定量单位,对化学家来说,它是一个特性单位。因此,当我们把我们的感觉分解成定量和定性的单位时,我们以唤起物质世界两个主要分析方向的方式分析这些心理状态。
对于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考察过的感觉而言,定性单位的分析尚未进行过,即便进行过也是很不完善的。有两个在功能上高度发展的感觉,称做“高级感觉”(higher senses),它们是视觉和听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