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简史(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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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早期自然哲学

第一节 伊奥尼亚派

地处小亚细亚的伊奥尼亚地区是中东与希腊的交通要冲,东西方的文化最初在这里交汇。公元前6世纪时,希腊人在伊奥尼亚地区建立的城邦米利都和爱菲斯是重要的商业与政治中心,新兴的思想很活跃。第一批哲学家在米利都形成学派,爱菲斯的赫拉克利特则是一位独立的哲学家。我们把他们合称作伊奥尼亚派;事实上,这两地的哲学家在历史上并无实际联系。

水本原说

泰利斯(Thales,鼎盛年古代哲学家生卒年岁多不可考,只能推测他创作高峰的年代,即鼎盛年,一般指四十岁左右。约在公元前585/584年)出生于米利都望族,早年曾到埃及学习科学知识,回来之后从事几何、天文、气象等方面的研究,并把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传说他成功地预测了日食,用分流的水利工程帮助军队渡河,等等。他以渊博的学识被列为当时希腊“七贤”之一。

泰利斯被公认为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位哲学家。他第一个提出了“什么是世界本原”这个有意义的哲学问题。他的回答是:水是万物的本原,并试图借助经验观察和理性思维来解释世界。哲学思维的可贵之处不但是在别人习以为常的地方提出问题,而且还表现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如果说,泰利斯所说的“水是本原”的断言在今天看来似乎是幼稚可笑的,那么,他为自己的结论所列举的证据和理由却是值得我们认真对待的。他的结论虽然过时,但是,他的问题和思维方式却表现出哲学思维的本质特征。在此意义上,他被称为第一位哲学家是当之无愧的。

泰利斯为水本原说提出两方面的理由。一方面,他用经验证据说明水有滋养万物的作用。据亚里士多德说:

他得到这个想法,也许是由于观察到万物都以湿的东西为养料,热本身就是从湿气里产生,靠湿气维持的(由此产生万物的东西即是本原)。这是引起他的想法的一个事实。另一个事实是:万物的种子都有潮湿的本性,而水是潮湿本性的来源。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983b 20。

不过,亚里士多德接着又说,泰利斯的观念与远古推崇水的神话和习俗有关。

泰利斯接受了古埃及人的大地飘浮在水上的图式,他用水的摇晃解释地震现象。埃及人同时认为天上也充满着水。太阳每日乘船在天河遨游,雨水从天河漏下。如果大地上下均为水所环绕,那么不难推想世界的原初状态只是水,大地以及其上的事物都是后来从水中产生的,正如水滋养种子、培育生命的经验事实所显示的那样。如果我们联系东方民族的世界图式,便不难理解泰利斯的本原观在当时条件下的合理性。

无定说

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er,鼎盛年约在公元前570年)是泰利斯的亲戚和学生,据说他绘出第一张地图,制造了第一个天球仪和计时器。

阿那克西曼德看到水本原说的局限性,认识到世界万物及性质的多样性不能被归结为某一特定的物质形态和属性,比如,水本原可以解释事物的湿性,但却不能解释火的热性、土的干性、气的冷性;反之亦然。他认为:“在火、气、水、土之中任何一种都不能生成万物。”亚里士多德:《论生灭》,332a 19。生成万物的本原被称作“无定”(apeiron/indefinite),因为它没有任何规定性,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调和各种规定性的中性状态。可以这样解释他的想法:世界的原初状态是各种事物与性质共生共处的状态,好像《周易》描述宇宙那种“天地缊,万物化醇”的混沌状态。假使最初有相反的东西,它们也会相互抵消、中和,因而必然呈现出无差别、无规定的状态;单个事物只有在脱离出这一整体的情况下才会表现出特定的性质,然后才会出现事物之间的对立。

阿那克西曼德把“无定”分化为万物的过程当作生成,把与之相反的万物归复于“无定”的过程当作消亡,生成与消亡共同构成世界的运动。他还认为,一些事物的生成必然伴随着另一些事物的消亡。他于是提出“补偿原则”,第一次明确地表达出运动必然性和原因的观念。根据这个原则,从“无定”中分离出事物的生成过程是对“无定”的损害,因而要使一些事物回归“无定”作为补偿。这是“时间的安排”和“报应”,“根据必然性而发生”。引自《古希腊哲学》,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24页。在古希腊语里,“原因”和“有罪责”是同一个词aitia。阿那克西曼德用损害与补偿的比喻第一次表达了古希腊人循环往复的因果观。

气本原说

阿那克西美尼(Anaximenes,鼎盛年约在公元前546/545年)是阿那克西曼德的学生。他提出气是本原。可以说,气综合了水和“无定”的特征:它一方面保留了“无定”的不定形和无限的特征,另一方面,气和水一样具有特定的性质。阿那克西曼德不承认一种性质可以转化为另一种性质,而不赋予本原任何特定性质。阿那克西美尼却找到了一种可以转化为其他性质的普遍性质,这就是气的性质。他说:

气的形状是这样的:当它处于最平稳状态时,不为眼光所见,但却呈现于热、冷、潮湿和运动中。

它通过浓聚和稀散表现出区别:当它发散而稀疏时,便生成火。另外,风是浓聚的气;通过凝结,气变成云;再凝结则变成水;更高程度的凝结形成大地;当气浓缩到最密集程度时变成石头。由此可见,冷和热的对立是生成的最有力因素。同上书,31页。

气有冷和热两种性质,以及与之对应的浓聚和稀疏两种运动:气稀疏为火,浓聚则依次为云、水、土、石。冷和热的性质依浓聚和稀疏的程度逐渐上升。这种生成观是典型的转化生成观,与阿那克西曼德的分离生成观形成鲜明对照。

火本原说

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鼎盛年约为公元前504—前501年)出生于爱菲斯王族,他性格高傲,蔑视古代与同时代的贤哲,更傲视民众。他拒绝接受城邦民众通过的法律,把王位让给兄弟,自己隐居山间。著有《论自然》一书,现有残篇留存。从这些残篇来看,他以箴言表达思想观点,大有先知的风格。据说他故意把书写得晦涩难懂,以免被民众所轻视。现存残篇基本保留了他的宇宙观、自然观和伦理观。

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秩序(一切皆相同的东西)不是任何神或人所创造的,它过去、现在、未来永远是永恒的活火,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引自《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北京大学西方哲学史教研室编译,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21页。在这段话里,需要注意“本原”的两层意思:一是火的活动状态(活火),即火的燃烧和熄灭;二是世界秩序,它是永恒不变的原则,决定着火的活动的分寸,并在所有事物之中保持着自身的同一。这种本原观比米利都派的思想更加复杂,它没有简单地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一种变化状态,而是在一与多、永恒和变化的关系中把握本原。赫拉克利特的意思似乎是这样的:世界的原初状态是火,火转化为万物,万物又转化为火。因此,世界的归宿也是火。火与万物之间的循环转化被说成是火的运动:火转化成万物是火的消耗和熄灭,万物转化成火是火的充裕和燃烧。

更重要的是,火的运动是符合自身本性的运动,或者说,受一定的原则的支配。当火完成了向万物的转化,火的形态已经熄灭,取而代之的是气、水、土的形态。然而,出于火的本性的原则却是永恒不变的,仍然支配着气、水、土之间的转化。要之,万物向火归复的运动虽然表现为气、水、土的形态,但却受曾经支配着火生成万物的同一原则的支配。在此意义上,气、水、土之间的转化也是火的运动。根据以上分析,赫拉克利特的火本原说有两个方面:外在的本原是火的形态,它是世界的开端和归宿;内在的本原是符合火的本性的原则,它决定着世界运动的方向(生成或归复),控制着运动的节奏,支配着火与万物之间循环往复的转化。外在的本原可生可灭,变动不居;内在的本原是不变的同一原则,在各种形态(包括不是火的形态)的事物之中起作用。

逻各斯学说

内在的本原即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逻各斯”(logos)。这个词的原意是“话语”,赫拉克利特用它专门表示“说出的道理”,并且认为正确的道理表达了真实的原则。就逻各斯是人所认识的道理而言,它可被理解为“理性”、“理由”等;就逻各斯是世界的本原而言,它又可被理解为“原则”、“规律”、“道”等。我们再次强调,赫拉克利特并没有把逻各斯看做与火不同的本原,逻各斯与火是同一本原的内、外两个方面。他在一些格言里阐述了逻各斯的学说。

首先,逻各斯即上述引文里谈论的“世界秩序”,它表现为“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的火。其次,火的运动,即万物的生成与毁灭是可感的,但是,支配可感运动的逻各斯却是不可感的。赫拉克利特有句名言:“自然喜欢隐藏自己。”这里的“自然”作“本性”解,意思是:事物运动的内在本性(逻各斯)是看不见的。只有思想才能发现它:“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且按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引自《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26页、25页。

现在的问题是:逻各斯既然适用于一切事物的运动,赫拉克利特为什么把它归之于火,只把它与火的本性相联系呢?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他把一事物转化为另一事物的原因视为这一事物的多余和另一事物的不足。这个道理与阿那克西曼德提出的“补偿原则”相同。在火、气、水、土诸现象中,只有火的性质(形状、亮度、温度等)的变化最剧烈、最明显,就是说,火的“不足和多余”的程度是直接可见的。事物转化的原因呈现于火的本性。他明确地说:“世界的构成是不足,焚烧则是多余”;“火在升腾中判决和处罚万物。”引自《古希腊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37页。“判决和处罚”暗示着万物要偿还它们生成时对火的损害之意。根据以上解释,逻各斯就是因火的不足和多余而造成事物之间转化的原则。

生成辩证法

按照逻各斯的原则,一切事物都像火那样变动不居,处于永恒的生成变化状态。“生成”(becoming)的意思是“变成某物”(coming to be)。当一事物生成另一事物时,比如说,当A变成B时,A既不是A,又不是B,而是处于A与B之间;或者说,既是A,又是B。赫拉克利特的残篇里充满了这种“既是……又不是……”的格言,他用许多例子说明了生成中的事物之间有以下这样的关系。

(1)转化的关系:事物无时无刻不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只是我们感觉不到这种变化。当我们肯定一事物是如此这般时,它已变化成另外一个事物。“万物皆变,无物常驻,如同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引自《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23页。

(2)和谐的关系:对立的状态或相反的性质共存,产生出和谐。比如,不同的颜色绘出逼真的肖像,不同的音调造成动听的曲调,元音和辅音拼出完整的句子,琴弓和琴弦之间的张弛配合。

(3)同一的关系:对立面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比如:医生治病所用的恶的手段(割、烧等)和善的效果、圆周上的终点和起点、上行与下行的道路,都是同一的。

(4)相对的关系:对事物某一方面的取舍有不同的标准,事物的性质因评判标准的不同而不同,比如,海水相对于鱼是有益的,相对于人却是有害的;驴喜欢草料,人却珍视黄金;最美的猴子相对于人来说也是丑的。

生成中事物的转化、和谐、同一和相对的关系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它的一般表达形式是:“A既是自身,又不是自身。”赫拉克利特的一些格言采取了这种表达方式。比如“我们踏入又不踏入同一条河流,我们存在又不存在”,“不朽的有朽,有朽的不朽”,同上书,23页、22页。“惟有智慧是一,它既不愿意又愿意被人称作宙斯”引自《古希腊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46页。。这种表达方式成为后来哲学家的一个重要话题。巴门尼德否认了它所表达的变化观,柏拉图认为它只适用于不可靠的感觉对象,亚里士多德则以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否定了它的可能性,但后人却从中发掘出辩证法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