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简史(修订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四节 灵魂学说

亚里士多德把灵魂当作一种特殊的运动的原则,即有生命的事物运动的原因。在此意义上,对灵魂的研究属于自然哲学。另一方面,他的灵魂学说始终贯穿着形而上学的基本原则,灵魂被当作一种特殊的形式,对它的研究属于实体学说。另外,他的灵魂学说包含着认识论。这样,他把自然哲学、形而上学和认识论融会在灵魂学说之中。

灵魂的性质

《论灵魂》批判地吸收了前人的思想。亚里士多德说,调和前人关于灵魂的思想是为了“得益于他们好的意见,避免他们的错误”亚里士多德:《论灵魂》,403b 20。。他批评了两种倾向:第一种是倾向于把灵魂当作独立的运动实体的柏拉图观点,第二种是把灵魂和身体看成两个分离的实体的二元论观点。关于第一种倾向,他说,灵魂必须有一个宿主,灵魂的活动是宿主的活动;因此,感情和知觉等活动不仅仅是灵魂自身的活动,正如我们不能说编织和建筑只是灵魂的活动一样。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人以他的灵魂感受、学习和理解。关于第二种观点,他说,如果灵魂和身体是两个独立实体,那么很难解释两者在本性上的适合,正如木匠不能以笛子为工具一样,灵魂不能以任何一种形体为工具,灵魂与身体之间的内在、必然的联系不能被归结为实体之间的外在关系。同上书,408b 1-15, 407b 13-26。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观,事物在宇宙中被排列为由低到高的等级,有生命的事物比无生命的事物更高级。灵魂只存在于有生命的事物之中,无生命的事物没有灵魂。这种看法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古代流行的“万物有灵论”。他给灵魂下的定义是:“潜在地具有生命的自然形体的形式”,“所谓生命,指靠自身摄取营养和生长(以及相应的朽灭)”。同上书,412a 20, 15。

亚里士多德强调,灵魂是生命的现实性原则。按照他的定义,生命是靠自身摄取营养和生灭变化的运动过程。和一切运动过程一样,生命有潜能和现实两个方面,潜能即身体的潜在能力,灵魂使身体的潜能转变为现实的生命活动。更确切地说,灵魂在身体内部推动生命活动,是身体生灭和运动的原因。这种原因是自因和内因,与从外部推动无生命的事物做位移运动的推动力不同。

灵魂的功能和类别

一切有生命的实体都有灵魂。有生命的实体分植物、动物和人三大类,灵魂也相应地分成植物灵魂、动物灵魂和人类灵魂。植物灵魂的功能是消化繁殖,这是生命活动最普遍的特征。动物灵魂除了具有植物灵魂的功能之外,还执行着感觉、欲望和位移的功能。感性活动是动物的最普遍的特征,因此,动物灵魂也被称作感性灵魂。人类灵魂除了具有植物灵魂和动物灵魂的功能之外,还有理性思维的特殊功能,因此又被称作理性灵魂。

不难看出,植物灵魂、动物灵魂和人类灵魂在逻辑上按照种和属的顺序排列,在事实上则被排列为由低到高的等级。植物灵魂是灵魂的最普遍的种,包含在一切灵魂的定义之中。动物灵魂是植物灵魂的属,它的定义由植物灵魂(种)和感性功能(属差)构成。人类灵魂是动物灵魂的属,它的定义由动物灵魂(种)和理性功能(属差)构成。因此,亚里士多德做了一个著名定义:人是有理性的动物。

逻辑上由普遍到特殊的关系在事实上表现为由低到高的等级,较高一级的灵魂具有较低级灵魂的功能,反之却不然。因此,动物灵魂亦有消化和繁殖的功能,人类灵魂也有动物灵魂的全部功能。这意味着,较高级的灵魂包含着较低级的灵魂,以其作为它的一个构成因素。较高级的灵魂不是一个单纯的形式,因为它的定义包含着种和属差的区分。另一方面,灵魂不是一个复合体,灵魂以及它的构成因素是无形的。灵魂和它的构成因素的关系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特殊和普遍的关系,普遍的种寓于特殊的属之中。

《论灵魂》论及的各种灵魂形式和功能的等级,可由下图表示:

灵魂的感觉活动

亚里士多德从活动和对象两方面分析了感觉的性质。从活动方面来区分,感觉可分为触觉、味觉、视觉、听觉和嗅觉五类简单活动,每一类活动都与一个感官相对应,感觉就是感官的运动。除此之外,他还设想存在着一种通觉。他在《论梦》一文中说:“还有一种伴随着所有的单独的感觉的活动能力……这是感觉的统一的活动以及感官的统一主宰。”亚里士多德:《论梦》,445a 15, 20。他认为简单感觉是相通的,必定有一种活动把它们统一起来。通觉伴随着每一种简单感觉,因此,视觉所见的形状和颜色与触觉所感受的硬度,味觉所感受的味道相统一,等等。通觉也有与之相应的感官,亚里士多德认为这就是心脏。心脏是“感官的统一主宰”,因为“心脏是血液的源泉和首先出血的场所”亚里士多德:《论动物的部分》,666b 1。。他观察到,凡有感觉活动的器官都有血液,而血液来自心脏的运动,心脏在供给感官血液的同时传递着通觉,把各个感官产生的感觉统一起来。

亚里士多德说:“感觉从一般和全部意义上来说,应被理解为一种撇开质料而接受可感形式的能力。”亚里士多德:《论灵魂》,424a 17。他把灵魂比作蜡块,蜡块接受的是图章的印迹,而撇开金或铜这些构成图章的质料。“蜡块”的比喻暗示着两个观点:第一,感觉是一种消极的接受能力;第二,在外在对象作用之前,没有任何关于这些对象的感觉。

亚里士多德强调,感觉接受的是可感形式,而不是可感事物。这一接受过程是这样造成的: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可感事物作用于感官,但感官本身也是一个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可感事物,它的质料是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它的形式是一种现实性或活动,即感觉活动。亚里士多德似乎采用了早期自然哲学家“同类相知”的认识论原则,认为可感事物的质料作用于感官的质料,可感事物的形式作用于感官的形式。他说,过强的刺激作用可以毁坏感官,这只能用质料对质料的撞击作用来解释,如外物对琴弦的打击。另外,植物之所以没有感觉,这只是因为它缺乏与可感事物形式相应的形式,因而不能接受外来形式。总之,感觉内容是外在的可感事物作用于感官的结果,可感事物质料是不可知的,它对感官质料的作用也是不可感的,可感的只是作用于感官形式的外来形式,即压在灵魂上的印象。

“可感形式”既不是可感事物本身,又不是可感事物的本质,不是定义所表达的形式。可感形式有以下几个特征:(1)可感形式虽然脱离质料,但总是关于可感性质的印象,而本质形式却进一步脱离了可感性质。亚里士多德常用“扁鼻状”和“凹面”的例子说明两者的区别:前者虽不是具体的扁鼻,但总与鼻子的大小、位置相关,后者却是一个脱离具体事物可感性质的几何概念。可以说,“扁鼻状”是扁鼻的可感形式,“凹面”却是扁鼻的本质形式。(2)可感形式与可感事物相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被感觉的可感形式虽然来源于一个个体,但却适用于众多个体。比如说,“扁鼻状”这一可感形式不只适用于苏格拉底的鼻子,还适用于其他一些人的鼻子。(3)可感形式虽然被感觉所接受,但却被想象所贮留。想象既不同于感觉,又不同于理智,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能力。这是一种恢复、重现过去所接受的感觉印象的能力,并对这些印象加以整理、归纳和安排,产生出一些从未接受过的印象。想象不再是消极的接受力,但仍然停留在对可感形式的认识,它构成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一个中间环节。

灵魂的理性认识

感觉是人和动物共有的活动,人类所特有的活动是理智活动。理智是理性灵魂的特殊功能、活动和内容,是人类灵魂除去动物灵魂所执行的那些功能之后所剩余的核心要素。亚里士多德承认:“关于理智的问题,它在何时、如何、从哪里被有理智的人所悉知,是一个最令人困惑的问题,我们必须尽我们所能,解决能被解决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论动物的繁殖》,736b 5-8。

亚里士多德对照感觉,对理智的性质做了说明。首先,理智是一种主动的能力,或者说,理智活动的原因在理智自身,不像感觉活动那样,来自外部事物的作用。“因此,人有随心所欲地思想的能力,他却不能随心所欲地感觉,只能在感觉对象呈现时才能感觉。”亚里士多德:《论灵魂》,417b 23-25。如同感觉的对象是可感形式一样,理智的对象是可知形式。关键在于,理智是如何把握可知形式的呢,根据理智的性质,亚里士多德做了如下说明:“理智是形式的形式,感觉是可感事物的形式。只有可感的、有形的物体才能独立地存在,可知形式包含在可感形式之中,两者都是从可感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不同状态和性质。因此,没有感觉的印象,人们不能知道或理解任何东西。在科学认识中,思想把握想象的印象。这些相似的东西在撇开质料的情况下被感知。”同上书,432a 2-8。这里说明了认识的三个阶段。首先,感觉接受可感形式,可感形式同时包含了可知形式,只是此时理智尚未发生作用,故对可知形式毫无认识。其次,想象对个别的可感形式加以比较、归类,把相似的可感形式想象为一个印象,可知形式开始显露。最后,理智作用于想象的印象,把可知形式从可感形式中完全抽象出来,产生出理性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