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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为了让读者诸君更具体地感受我当年的留学被折磨生涯,特地把我很多年前写的一篇介绍美国博士学位训练过程的文字附录如下。那些欲留学者读读这类亲身经历之描述,一定会有些助益。开始的时候,我以为那些苦不堪言的经历只是“具有丁某人特色的笨蛋留学物语”,后来许多中国同学乃至一些非英语国家来的留学生,都这么私下诉苦——有的中国同学告诉我,来美国后第一次教授布置考试时听不懂,结果连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考什么内容都糊里糊涂,有的人还跑错了教室——很多人不公开诉苦是出于爱面子。我这么公开地讲自己的狼狈不堪,我的好友梅君劝诫我说:你这样写出来又影响了你的形象,又会打击后来者的信心。我说早知早觉比后知后悔好。

虽然很多人对美国的其他方面颇不以为然,大部分人还是承认,美国的研究生教育乃是“美国在国际上最富有竞争力的产业之一”,吸引了全世界最多的留学生。美国各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生训练大纲各有特色,同一所大学里的不同学科也各不一样,而且每一系科都根据本学科的发展趋势时有改进。但是在那些以培养研究生为主的第一流研究型大学里,同一学科的训练大纲却有一些基本的相似点。我这里试以当年我读书的时代(1980年代中后期)哈佛大学社会学的博士训练大纲为例。

第一项是修课方面的要求。不论你入学以前上过什么学校,得过什么学位,每个研究生必须至少修满哈佛本校的1 2门“半学年”课程(half-year course)。所谓“半学年”课程是指那种分量最重的需要上半学年即整整一个学期的课程。每个学期学生必须修三门以上的课程,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入学的头两年百分之百的时间都为修课所占用。

在这12门课中,有八门必须是本系的课目,另外四门可以从其他的系科选修,这样就可以获得一个比较好的知识结构。在八门社会学课程里,有四门是指定的,每个研究生都必须在第一年里通过,它们是“社会理论”(二门)和“数量化社会学研究方法”及“非数量化社会分析方法”。两门理论课使你“通”晓而非“精”研社会理论的起源、发展和基础概念、基本流派。两门方法课使你掌握社会研究与社会分析的最重要的方法和操作技能。

在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按学校的规定,给一年级研究生授课的教授必须在一起“会诊”,审查每个研究生的学习表现,给功课好的学生以书面表扬,给有困难的学生以改进的建议,给表现特别差的学生以termination即除名。如果你在头两年里,以“B”以上的平均成绩通过了12门课,你就过了第一大关。

第二项要求是“资格论文”(不同于为某一门课而写的“学期论文”和以后的“学位论文”)。在第二学年结束时,每个研究生必须向系里呈交三篇论文。一篇是理论性质的,两篇是经验性质的,以证明你基本掌握了社会研究和分析的思路及方法。

第三项要求是博士“资格大考”,通常在第二学年末或第三学年初举行,它由四个步骤组成。首先,研究生提出自己将要集中研究的两个分支领域(比如,我选择的是“社会理论”和“社会发展/现代化”),对每个领域呈交一个三页的简要说明,并附带重点阅读书目,由三至四位教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审定。若你的简要说明合格,考试委员会就会对你如何阅读和备考提出指导。第二个步骤是研究生根据考试委员会的指导,在重点阅读的基础上,对每个选定的分支领域各写出一份篇幅长达三四十页的“陈述”(Statement)。在“陈述”中,对你所选定的分支领域里最重要的理论发展和方法发展提出综合性的分析和评判,以证明你对构成该领域实质的那些成就和问题有全面的了解和独立的见解,对今后的专业方向和学术研究的突破口有明确的设想。第三个步骤是提交一门课程的教学纲要,设想你自己在大学开一门课(比如是“社会发展/现代化”),你怎样确定该门课的目标和任务?怎样设计课程的结构和进度?怎样列出这个领域里最重要的文献?通过哪些方法引导、启发、组织学生去思考、解决最重要的问题?要求研究生设计这种教学纲要的用意,是培养你作为高级教学人员的能力。第四个步骤就是考试本身。如果考试委员会在审阅你的两个“陈述”和一个“教学纲要”后,认为你够格,就举行一次口试,用一系列的问题试探你理解专业知识和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如果通过了,就被承认为“博士候选人”,亦即承认你已经具备作“博士论文”的资格。如果通不过,你有机会补考一次。补考不过关,打发你滚蛋。

博士“资格大考”是研究生训练过程中最难的关卡。考试之前的紧张,可以使人达到一种半神经质的地步,因为人人都明白,这是系里筛选研究生的决定性一关。一试不过,虽然理论上可以补考,但留下的心理压力,却令人难以支撐。一位研究中国问题的美国研究生开玩笑地对我说:“如果谁第一次没通过,他在系里的处境如同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戴上了‘四类分子’的帽子,那滋味可不好受!”资格大考通不过而自杀的极端事例,偶有所闻,至于在好的学校里通不过,被迫转到差的学校去,则是经常发生的事。当我把资格大考命名为“鬼门关”的时候,中国来的留学伙伴们一致鼓掌同意!

第四项要求是“学位论文计划”。通过了博士资格大考,“博士候选人”必须立即提出一份计划,说明“学位论文”的选题、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和研究进展表。审查这个计划的,是一个由三位教授组成的委员会,往往与“博士资格大考委员会”的构成不同。审查通过了,你就进入具体的收集材料和写作的阶段。如果一审不过,你有第二次补救的机会。

第五项也是最后一项要求是“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五位教授组成,其中至少一位必须是外系教授。论文审阅和答辩的评分有四等:“出色的通过”,“通过”,“需作小修改的有条件通过”,以及“失败”。

美国的社会学博士训练大纲中,数量化研究方法和技能占据了极重要的地位,远胜于其他的西方国家。社会学在欧洲与在美国受到大不一样的传统的影响,欧洲因其历史的悠久和人文气息的厚重,社会学更靠近哲学和历史学,注重历史的、文化的、批判的、宏观的、比较的思路和方法。美国新大陆的学术界则孕育于重科学、重技术、重经验、重实用的气质之中,社会学更靠近“硬”科学。当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从西欧留学回到哈佛,他挟持而归的是与美国传统迴异的欧洲风格。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帕森斯迂迴摸索于哲学、经济学、历史学、宗教学、心理学、人类学、控制论、信息论之间,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系统—机能”分析架构。他的雄心勃勃、孜孜不倦、勤于探索、勇于综合的气魄,使得他竟然成功地把哈佛大学的三个系(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整合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关系系”,雄踞宝座多年。在这数十年里,一代又一代的社会理论和文化分析大师从哈佛培养出来、输送出去,造成注重文化批判和理论建构的风气,如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金斯利·戴维斯(Kingsley Davis)、克利福德·格尔兹(Clifford Geertz)、罗伯特·贝拉(Robert Bellah)、马里恩·莱维(Marion Levy)、尼尔·斯密尔撒(Neil Smelser)等等。

然而,自帕森斯逝世以后,美国社会学的主流就渐趋变化,建立野心勃勃的、庞大综合的理论体系之努力愈益受到怀疑和批判,多数人的兴趣转向数量化、公理化和经验性的研究。而现代应用数学和电脑的发达,又给这种转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手段。这种转向可以从哈佛大学社会学博士训练大纲中窥见一斑——在早些时候,要求研究生掌握德文或法文,而现在这项要求变成了非约束性的,掌握数量化研究方法的要求则变成约束性的。

我对数量化研究方法的态度,可以说是“抽象地重视,具体地痛恨”。美国社会学界那种越来越推崇数量化研究方法的风气,多少透露出极端实证主义的偏颇。但是,在美国文化背景下走得似乎过远的这股风潮,对中国社会科学的风气倒是一帖极合适的泻药和清醒剂。中国自古以来的思维传统,一直是以混合、模糊、抽象、空泛而见长。在极“左”思潮统治的几十年里,国内的所谓“社会科学”更是蛻变成了空话、废话和假话之集大成。近几年来虽然有重大转机和进步,虚浮的成分仍然很多。让极端强调经验、事实、数据、客观检验技巧的实证主义风潮冲击冲击,正好可以把中国学术界长期以来污秽不化的玄想思辨之痼疾化解“泻”去,使我们在构筑“体系”、提出见解、讨论问题的时候,越来越少虚浮的水分和膨胀的热气,越来越多的冷静和求实。

尽管从理论上我如此地重视数量化、经验性的研究方法,每每遇到选择这些方法作为专业方向的中国留学生,总是在一边为他们加油鼓气,我自己却不愿意选择这个专业方向。由于从小喜欢文学,后来又研读哲学(其间读了三年机械工程,只是增加了我对该专业的痛恨),我的思路更亲近欧洲社会学的传统。可是,尽管你没有选择数量化方法作为你的专业方向,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博士训练进程却容不得你绕道而行。所有的研究生都要通过至少两门的“经验研究”和“数量化方法”的必修课,一次不及格的要重修,两次不及格的就要被扫地出门。我来美国学习,至少一半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这些课上。在匹兹堡大学的那一年里,我修了“社会研究的实践”和“社会统计学”。在哈佛大学的第一年里,我修了“美国社会:经验研究法”和“数量化研究方法”。每当我坐在电脑终端机前面,建模型、调数据、逐步检验、重建模型,经常弄得彻夜不能上床睡觉的时候,心中总是充满了愤愤不平:“我选定的是宏观的文化比较的社会理论,今后一辈子都不会去做经验研究,为什么把我活活绑在这里?! ”(其实后来我做了许多经验研究。)心中即便怨气激荡,功课还是照样要做,万幸的是教授对我的成绩很满意,宽恕了我的抱怨。

我说我对数量化研究方法是“抽象地重视,具体地痛恨”,没有说错吧?

虽然被迫修了很多的经验研究和数量化方法的课使我常有浪费大好精力之感,但毕竟只是多费点时间而已,通过了也就万事大吉了。使我承受最大的智力上的痛苦的,乃是语言。出国之前,我自学了一点英语,能够以慢得惊人的速度阅读中等难度的专业文献。但听力不行,说和写就更不行了,这是中国式外语教学的通病。一进入美国的博士研究生班,每学期要修三门课,每门课要阅读至少15本以上的专著,也就是说,至少每周要阅读四厚本。要完成这样的阅读量,英文的阅读速度必须是每小时30页以上,而我当时每小时至多只能读四页左右。每门课至少要作一次报告,在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对一本重要著作提出简明的总结和要害的问题。有的课要交一篇30页左右的论文,有的课要交三篇短论文。如果说阅读任务就已经快要要了你的命的话,写论文就更可怕了!每一个句子都是痛苦的,就好像是从干瘪的乳房里硬要挤出奶汁来,挤不出奶汁,就只能挤出血滴来。除了论文和报告以外,美国教授对研究生的评分还部分地依赖于你在课堂上参与讨论的表现。

请设想一下,如果你因为阅读速度的限制,只能完成很小一部分的阅读任务;你像挤血滴一样榨出来的论文,美国教授不大看得明白;你的报告人家不大听得懂;你的结结巴巴的口语使你很难介入讨论和争辩;而最糟糕的是,教授和美国同学的讲话、问题,你只能猜懂其中极小的一部分。你满腹的知识、满脑子的见解、满腔的激情和豪气,统统都被语言这把大“锁”锁住出不来;能吐出来的那一点点,在量上和质上都使你汗颜。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你能干什么?你会想什么?

这恰恰就是我刚来美国时的状况!

在那最初半年多的时间里,我人就像傻子一样从早到晚地钉在凳子上,艰难地一行一行地阅读,艰难地一个词一个词地挤论文,忍受着众目睽睽之下讲不清意见的窘困和羞辱,在被提问时因为听不懂问题而无从对答,紧张地甚至半带恐惧地等待着交论文或者考试的日期的逼近。这时候你的心不由自主地就被一种巨大的磁力吸向有关祖国的一切:那对你而言如鱼得水般的文化氛围!那与你血肉相连的人和事!在众人热切期待的气氛中,用你出口成章的母语抒发一家之言,令满座顿起争执,是多么的过瘾!伏在案上用你运用自如的文字纵笔疾书,不日便可得知来自全国四方的贬褒抑扬,是多么的痛快!呵,祖国!我生于斯、长于斯、活动于斯、实现于斯的那片国土呵,我心里是多么疼痛地思念着你!国家恰逢百废待举,自己正值创造盛年,这正是施展身手报效国人的大好时候,何苦来到异邦,受这窝囊气?!初来美时,每日被这些念头所折磨,常常凌晨从梦中凄然醒来,两丝清泪,一袭湿枕。

我曾经多次跟伙伴们讲,学成归国以后,我一定要把在美国留学的经历写出来,一无保留地写出。我告诉他们,连书名都已经想好了。

“什么书名?《海外学子》? ”

“不,《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