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1人的意志在很多方面都处于相互关系之中;任何这种关系都是一种相互的作用,只要这种作用是由一方面所为或者所给的,而另一方面是遭受到或感觉到的。但是,这些作用情况是这样的,它们或者倾向于保持另一种意志或另一个身体,或者破坏另一种意志或另一个身体:肯定的作用或者否定的作用。(拙作的)这个理论仅仅是把研究相互肯定的状况作为它的研究的课题。任何这种关系都是多数中的统一,或者统一中的多数。它是由促进、方便和成效组成的,它们相互间有来有往,被视为意志及其力量的表现。通过这种积极的关系而形成族群,只要被理解为统一地对内和对外发挥作用的人或物,它就叫做是一种结合。关系本身即结合,或者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这就是共同体的本质,或者被理解为思想的和机械的形态——这就是社会的概念。
通过应用将会表明,这(两个)选择的名称是用德语习惯用语的同义词来阐述的。然而迄今为止,科学的术语往往对它们不加区分,任意混淆。因此首先最好提出几点来说明它的对立是既定的对立。
一切亲密的、秘密的、单纯的共同生活,(我们这样认为)被理解为是在共同体里的生活。社会是公众性的,是世界。人们在共同体里与同伴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人们走进社会就如同走进他乡异国。青年人被告诫别上坏的社会的当;但是,说坏的共同体却是违背语言的含义的。法学家们如果仅仅知道一种结合的社会的概念,可能会说家庭的社会;但是,家庭的共同体及其对人的灵魂的无休止的影响,却是任何一个参与共同体的人都感受到的。同样,举行结婚仪式的新婚夫妇清楚地知道,他们现在结婚,是进入生命的完美的共同体(communio totius vitae),说有一种生命的社会是自相矛盾的。人们相互搭伴,结为社会,但是没有任何人会给予他人以共同体;人们被吸收到宗教的共同体里去,但是宗教的社会则只有当它们与其他不管什么目的的协会一样,对于在它们之外的国家和理论来说,才是存在的。人们说语言的、习俗的、信仰的共同体;但是(却说)职业的、旅行的、学术的协会。商业的公司尤其重要,而尽管在主体之间也有某种亲密和共性,但是人们几乎不能说有商业共同体。若说组成股份共同体,那会令人难以忍受。但是有财产的共同体:农田,森林,牧场,夫妻之间的财产共同体,不说是财产公司。这样就产生着某些差别。
在一般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有一个包括整个人类的共同体,像教会所希望的那样。然而,人类的社会被理解为相互独立的个人的一种纯粹的并存。因此,如果说最近在科学的概念里,人们也论述一个农村地区——与国家相反——的社会,那么,这个概念就被接受了,但是,只有在同人民的共同体相比的更为深刻的矛盾中,它才能得到解释。
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不管作为事实还是作为名称,皆如此。有一位作者认识到这种情况,他一般都教授政治的学科,对此也没有作深入的探讨。“在社会的和认识的意义上,社会的整个概念(布伦茨利这样说,见《国家词典》第4卷),其天然的基础在第三等级的习俗和观察之中。它原本不是一个人民的概念,而仅仅是一个第三等级的概念……第三等级的社会变成了共同的判断和倾向的一种源泉,同时也变为其判断和倾向的表现……凡是城市的文化欣欣向荣、花团锦簇、硕果累累的地方,社会似乎是文化的不可或缺的器官。农村地区对它所知甚少。”
与此相反,一切对农村地区生活的颂扬总是指出,那里人们之间的共同体要强大得多,更为生机勃勃: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因此,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
2整个切实的东西,只要能设想仅仅与整个现实息息相关,现实决定着它的性质和运动,都是有机的。比如,引力及其丰富多彩的现象,使我们的认识所能企及的宇宙成为一个整体,整体的活动表现在运动里,通过运动,每两个物体改变着它们相互间的位置。但是,对于感知和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科学的观察来说,一个整体必须有所局限,才能发挥作用,而任何这样一个整体都会被认为是由一些更小的整体构成的,它们相互间的运动有某种方向和速度;引力本身仍然或者(作为对遥远发挥作用)未被解释,或者设想为(由于外在的触动而产生的)机械的作用,哪怕是以不为人知的方式进行的。
在这个意义上,(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物体的质量蜕变(分裂)为相同类型的、以较大或较小的能相互吸引的分子,分子的聚集态就是物体;分子被分成不同类型的(化学的)原子,原子的不相同是相同的原粒子的不同位置所致,这仍需进一步分解。但是,理论上纯粹的力学仅仅决定着毫不扩展的力的中心作为真正的动和反动(作用和反作用)的主体,动和反动(作用和反作用)的概念非常接近先验的原子的概念。任何计算的混乱,由于原粒子的运动或运动倾向,因此而被排除了。但是对于应用来说,对于同一个物体的关系,物理的分子就是作为它们的体系,因为它们被看做是同样大小的,而且不考虑它们可能的分裂,同样也恰当地被看做是力的载体,一般看做是材料。一切真正的质量作为重量是可以比较的,它们被作为某一种特定的相同的材料的量表示出来——因为它们的原粒子被设想为处于完全固定的聚集态之中。无论如何,统一体被设想为一种运动的主体或者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更高的统一体)的主要部分,统一体是一种科学上必要的虚构的产物。在狭义上,只有最后的统一体即先验的原子,才被视为它们的适当的代表:它们是一些东西,又是一些虚无,或者它们是一些虚无,又是一些东西。但是同时,所有大小的观念仅具有相对的意义。
然而在实际上,除了上面这些东西外——尽管对于机械的观察来说是反常现象——也有一种被理解为死的材料的可以组合和必须组合的微粒即物体,它们由于其整体的存在而以天然的整体出现,而且它们作为整体对其局部运动产生作用:有机的身体。我们试图认识自己的人本身就属于这些有机的物体,任何一个人除了间接地了解一切可能的物体外,也直接地了解他自己的身体。通过不可避免的结论,我们获知,与任何一个活的身体相结合的是一个有心理活动的生命。这样,活着的身体就其本身而言,才以同样的方式存在着,正如我们对自己所了解的那样。
不过,客观的观察同样清楚地告诉我们:在这里,每次都存在着一个整体,它并非由各个局部组成,而是它使局部依附于自身和受自身制约。也就是说,它自身就作为整体,因此作为形式,它是切实的和实质的。人的力量只可能从有机的材料造出无机的东西,对它们进行分割,又重新把它们结合起来。通过科学的活动,按照这个办法,使这些东西变为统一体,而且它们正在成为统一体。天真的直觉和艺术家的幻想,民间的信仰和热情的诗歌,使现象变为生机勃勃的。艺术的工作即虚构,也因此是与科学共同的。但是,科学也把活的东西弄死,才能把握它的情况和相互关系。它使一切状态和力量运动起来,把一切运动都描绘为所进行的工作的量,这就是所付出的劳动力或者能的量,这样才能把一切过程理解为相同方式的,和作为相同的方式可以相互变化、相互衡量的。这是如此真切,犹如假设的统一体是真的一样,犹如在实际上,可能的范围作为可设想的范围是无限的一样,这样一来,理解的目的就实现了,而且这个目的可为之效力的其他的目的也实现了。
但是,有机体的形成和消失的倾向和必然性是不能通过机械的手段来理解的。在这里,概念本身作为个体的人的理念,是一种现实,是生动活泼的,是变化着的,发展着的。如果说,科学在这里进行干预,那么,它也改变着自己的性质,由推理的和理性的观察变为直觉的和辩证的观察,这就是哲学推理。不过当前的观察活动,并非围绕物种和种类,也就是说,涉及人时,不是围绕着种族、民族、部落作为生物的统一体,而是将其社会学的意义展现在我们眼前,按照这种意义,人的关系和结合被设想为活生生的,或者相反,被设想为纯粹的人工制品。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之一是个人意志的理论中的对象和类似现象,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描述心理学的问题,将是这部论著的第2篇的论述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