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践不等于人的存在
实践在世界中的位置问题,内在地包含着实践在人与社会中的位置问题。把握实践同人及人类社会的关系,也需要讲两句话:实践体现着人与社会的本质;实践不等于人的存在。
第一,实践体现着人与社会的本质。
“人猿相揖别”的标志,是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劳动。正是劳动这种最基本的社会实践使人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宣告了人与社会的诞生,使物质世界中从此有了社会运动这种特殊的运动形式。人区别于动物,社会区别于自然界,就在于劳动和以劳动为最基本的形式的社会实践。“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人们在劳动中、在实践中结成了各种社会关系,在社会关系中从事劳动和其他社会实践。社会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现实的人的本质,也构成了社会本身,并且使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区分开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正是“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才得以诞生的。恩格斯称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这个文件中所包含的新世界观的胚芽是什么呢?这十一条提纲中的核心概念,就是“实践”。萌生于《提纲》中的科学的实践观,就是新世界观的胚芽。不久之后,这个胚芽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成长起来,生长出了生产、生产力、分工、生产方式、交往形式、所有制、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社会结构、阶级、国家、革命等一系列范畴,并通过这些范畴揭示出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宣告了一种新的世界观、历史观的诞生。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宣布:“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的唯物主义哲学之所以一进入社会历史领域就陷入唯心主义,正是因为不懂得实践这个人与社会的本质特征。因此,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就会从根本上背离唯物史观。
第二,实践不等于人的存在。
实践对于人与社会的重要意义,使人们有可能把实践夸大起来,把实践的概念泛化。把实践等同于人的存在的“实践存在论”,就是这种夸大和泛化的表现。
“实践存在论”中的“存在”,是指人的存在,因而也被称为“生存”,存在论也被称为生存论。有的论者说,“生存论的本体论,即实践本体论”。“实践存在论”首先也是实践本体论,它也主张实践是世界的本体,世界是在实践中生成的,是作为人的世界而存在的。在主张“实践本体论”的基础上,“实践存在论”通过对“实践”的解释,又往前走了一步。它把实践等同于人的存在,因而又把世界的本体归之于人的存在。
有论者提出,马克思、恩格斯的实践观是与西方的思想传统一脉相承的,在西方思想传统中,实践“主要不是指物质生产劳动”,而是指道德行为和政治行为,所以,实践既包括物质生产和生活,也包括精神生产和生活,“包括这两种生活活动的全部内容”。
按照他们的解释,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实践,实践就是人的存在或生存本身。这样,随着实践被泛化为人的存在,实践本体论就演变成了人的存在本体论,或“实践存在论”。“实践存在论”,就是他们对世界本体问题的回答。他们认为,在“本体论层面”把实践概念与存在概念结合起来,就产生了“存在论的新的哲学根基”。于是,实践是世界的本体,变成了人的存在就是世界的本体。他们认为,世界只是对于人才有意义,如果没有人,世界就无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之所以成为唯物史观的萌芽,正是因为马克思把实践理解为实际地改变环境、改变现存事物的“人的感性活动”,而同黑格尔式的“抽象的思维”和费尔巴哈式的单纯的“直观”(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第五条)区别开来,进而从物质生产劳动这一最基本的实践出发揭示出社会历史运动的规律。没有这样的实践概念,就没有唯物史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自己新创立的唯物史观时明确指出:“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这表明,“物质实践”和“观念”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中的根本问题。马克思在历史观中实现的变革,就在于他不同于唯心史观“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实践存在论”将实践泛化为人的生存,将人的精神生活同物质生产一并塞进“实践”概念之中,搅成一锅粥,取消了“物质实践”和“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将二者一起归之于“人的存在”,并且让其充当世界的本体,这样,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之间“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和“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的根本对立就被抹杀了,马克思在历史观上实现的根本变革也就被一笔勾销。哲学家们可以自己规定自己的“实践”概念,将人的一切活动都装入其中,也可以宣布这就是他们所认定的世界本体,这是他们的思想自由;但是,把他们的这些观点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硬扯在一起,说成是原本就包含在马克思的哲学中而今天由他们发现了的思想,借此把他们的“实践存在论”贴上马克思主义的标签到处推销,甚至塞进教材,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不能不予以澄清。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读者,无论翻阅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或《德意志意识形态》,或马克思的其他著作,都可以看到,在马克思那里,实践虽然是体现了人与社会本质的最重要的活动,但它不等于人的一切活动或人的存在,更不等于整个世界。假如马克思真的像有些人所称的那样继承了实践“主要不是指物质生产实践”的“西方思想传统”,不区分物质实践和思想观念并厘清这二者之间的关系,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马克思主义。
实践作为人改变世界的活动,除了物质性外,也具有意识性、目的性,否则它就不是人的实践,而是自然界的物质运动了。但是,人们的实践是否包含意识活动是一回事,人们的意识活动本身是不是实践是另一回事,二者虽有关联,却不能混为一谈。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内在地包含着意识因素的物质运动。一方面,它以目的性、自觉能动性、社会历史性同自然界中的物质运动区别开来,成为“客观过程的两个形式”之一。另一方面,如毛泽东所说,“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虽然二者都是人的能动性的表现,但是,停留在主观领域、不去改变对象,还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实际地变革现存的事物,使实践同思想等等“主观的东西”区别开来了。“主观见之于客观”,这就是实践既区别于自然界的物质运动、又区别于人的主观意识活动的特殊本质。人变革对象的实践中都有意识活动,但是不变革对象而仅仅停留于意识领域的活动不是实践。人的行动都离不开思想,但是思想并不等于行动,这是社会生活中人所共知的事实。把人的一切活动都说成是实践,把实践等同于人的生存,似乎是重视实践、抬高实践,实际上是抹掉实践作为物质性活动的本质特征,把物质实践同观念混而不分,消融在意识活动之中,这同样是“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两极相通。把实践夸大、泛化,就同“不了解”、“不知道”实践的另一极汇合在一起了。
本文上一节中谈到的“实践本体论”所面临的理论困难,“实践存在论”都不能避免,因而这里不必另行讨论。需要指出的是,当“实践本体论”演变为“实践存在论”,从而将世界本体从人的实践进一步归之于人的存在时,它已经在离开唯物史观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