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角色与社会网络
一、社会角色及其类型
1.社会角色的来源与含义
(1)角色概念的来源
“角色”(role)原本是戏剧中的名词,它指的是演员扮演的戏剧中人物。这些角色各具特点,相互配合而演绎着一个故事。在戏剧中,演员对角色的扮演按照剧本的设计进行。戏剧一般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的,因此,也可以把社会看作一个大舞台,人们在这个大舞台上进行着表演。
关于角色的研究在学术上有两个传统,即社会心理学和人类学的传统。把“角色”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来使用,首先源于米德的社会心理学研究。米德在研究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时指出,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经过玩耍阶段、游戏阶段和概化他人的过程,其中核心是模仿和扮演角色。符号互动论在后来的发展中广泛使用了“角色”、“角色扮演”等概念,而戈夫曼的拟剧论在发展角色理论方面更加突出。
在人类学方面,林顿(Ralph Linton)则把社会角色同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联系起来,即把角色同一定社会结构或社会制度中各种社会地位的权利和义务联系起来。这种研究角度得到了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家的支持和发展,帕森斯是其代表。这两种研究角度的关注点有很大差异,但现实生活则将它们统一了起来。
(2)社会角色的含义
角色也称社会角色。综合地说,社会角色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与人们在社会关系体系中所处的地位相一致、社会所期望的一套行为模式。
社会角色是人的社会地位的表征。所谓社会地位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体系或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它由相互关系来确定。人们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总会有自己的位置或地位,这种地位是由于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它必须靠这种关系才能表现出来,而具体表现这种地位的则是角色。教师的社会位置只能通过扮演相应的角色来显现。社会角色是一套行为模式,角色不同其行为方式、行为模式也不同。这种行为方式、行为模式是与人们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或位置相联系的。
角色是一套有关权利、义务的规范。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的行为才是社会性的,人们之间相互合作,形成了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且会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特定的人们之间表现权利、义务的行为的定型化同时也是行为规范的形成过程,这些规范的集中化就是角色,角色是集中反映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教师和学生是相关的角色,这些角色反映的是他们之间相互的权利和义务。
角色是人们对处于特定位置上的人的行为的期望。行为模式是人们共同活动经验的积累和结晶,当某种行为模式被认为是有益和有效的时候,它就会被人们固定下来,成为指导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则。这些规范产生于现实生活,又是有益和有效的,所以它也具有了社会所期望的特征。
2.社会角色的特点
(1)普遍性。社会角色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第一,社会角色普遍存在于各种社会之中,它与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相伴随。当不同个体结成社会关系、形成共同活动的体系时,社会角色也就自然产生。第二,社会角色是同类社会成员共享的行为模式。社会角色是社会性的而非个人性的,它是指导某类社会成员而不是个别成员的行为规范。由于这种普遍性,这些规范常常涉及人们行为的主要方面。
(2)具体性。社会角色是具体的,它表现为对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中人的地位的具体的确认,每一种角色都表现为众多具体的规范和行为模式。这些具体的规范并不一定“正规化”、文本化,但社会和角色的承担者却都知道在具体情况下人们应有的行为。
(3)复杂性。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社会角色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特点。社会角色是社会关系两端的人们的行为模式,社会上有多少社会关系就有多少与之相应的社会角色。社会生活的多样化、社会分化的加剧都使社会角色变得日趋复杂。社会角色的数量和种类是难以计数的。
(4)表现性。社会角色是指导人们行为的成体系的社会规范,它是靠角色承担者的表演、扮演来表现的。只有人们的表演才能说明这一角色的存在,否则它只是潜在的。也就是说,社会角色是以符合其要求的人们的行为为基础的,只有这些行为才使角色表现出来。
3.社会角色的类型
在一个大的社会体系中,社会角色的数量和类型是难以计数的,我们很难对社会角色作全面的分析。这里介绍几种重要的角色类型。
(1)先赋角色与自致角色
角色与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相关,获得地位的方式不同,其角色类型也不同。那种建立在血缘、遗传等先天或生理因素基础上的、由先赋地位所规定的角色称为先赋角色。或者说,当一个人的角色不是由于自身的努力,而是由出生这一先天因素所决定时,它就属于先赋角色,即先天赋予的角色。属于先赋角色的有性别角色,由年龄因素决定的角色,由种族决定的角色等。一个人的性别、出生次序和种族是自己无法选择的,但是当他(或她)面对其他人时,就自然获得了某种角色:男人或女人、儿子或女儿、姐姐或弟弟、白人或黑人等。在社会中他们因此被置于不同的地位,也就获得了不同的角色,从而要求去扮演这些角色。在这里没有个人可以选择的余地。由于社会赋予这些角色以特定的行为规范、权利和义务,所以人们也就自然接受了这些,并照此行动。先赋角色主要反映的是个人获得角色的被动性。
自致角色是经过个人的努力而获得的角色。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某种社会地位,与此相应,他也就获得了某种社会角色。“寒门出贵子”是说出身贫苦的年轻人因为不息奋斗而终成事业,他由此获得的地位和与之相关的角色是自致性的。一个大学生毕业后或从政、经商或从事学术研究,以及能达到何种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自致性的。社会学认为,自致地位和自致角色的获得与个人的努力有关,也与社会的制度有关。在现代的开放社会中,人们通过个人努力获得自己所期望的地位和角色的可能性更大。
(2)规定角色与开放角色
规定角色是指对角色的行为、行为规范和标准有明确而严格地规定的角色。它具体指出了角色承担者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甚至指出应该做到什么程度,即对承担这种角色的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组织中的角色规范要求都比较明确,对某些重要职位的要求更加具体和严格,比如政府公务员、警察、法官、医生、会计、社会工作者等。因为他们手中握有这样、那样的权力,如果运用不慎可能会对其工作、服务对象(特别是弱势群体)造成伤害。
在现实社会中,特别是日常生活中,社会对许多角色并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而只是指出了扮演这种角色所应遵循的基本思想,这类角色的承担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在一定范围内活动,这种角色叫开放角色。比如,父母、夫妻、兄弟、子女、亲戚、朋友的行为规范都有很大伸缩性,只要不“出格”就行,他们的行为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即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选择他们认可的行为。
(3)理想角色与实际角色
对于处于任何社会位置、承担某一角色的成员来说,社会都为其设计了一套应该遵守的、理想的、被期待的行为规范来指导其行为,这套行为规范称为理想角色。理想角色是社会对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行为的期望,认为这些行为规范是人们应该践行的。理想角色是以维持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为基础的,一般地,它是一种标准的和较高的要求。我国古代儒家思想总集《礼记》曾为每一个社会角色规定了行为标准,例如为人君者要仁,为人臣者要忠,为人父者要慈,为人子者要孝,等等。后来的“三纲五常”也是当时的意识形态上的统治者对人们角色的规定。在现代社会中也有大量的理想角色。理想角色是社会希望人们去遵行的,在一定程度上有倡导、鼓励人们向某一方向努力的作用,所以有时会高于一般人行为所达到的水平。社会倡导、鼓励这些理想的行为规范,以达到更加完善的状态。
实际角色是处于某一社会位置上的人实践其所应遵行的角色规范的情况,而实际上表现出来的角色。尽管理论上说“人皆可以为尧舜”,但是由于个人社会化程度、社会条件、现实情境等多方的原因,人们并不一定都能照理想角色去做,达到理想角色的要求。实际角色与理想角色之间的差距被称为角色距离。
二、社会角色的扮演
1.角色扮演的过程
(1)角色扮演的含义
一个人承担某种社会角色,并按着这一角色所要求的行为规范去活动称为“角色扮演”。
“角色扮演”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米德提出的,米德从社会化的角度分析角色扮演对于儿童成长的意义,认为儿童的各种游戏——一般的玩或“过家家”都是在扮演他人角色,这有利于儿童自我的形成。
正如前面已提到的,社会作为一个大舞台,任何社会成员都有角色扮演的问题。人们每承担一种角色就会以某种形式去扮演。这是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要求,也是他们获得应有的权力、履行应尽的义务的机会,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
(2)角色扮演的过程
角色扮演是一种社会行动,也是一种社会互动。角色扮演的过程是包含了当事人对角色规范的理解、对情境的定义或解释和做出反应的复杂过程。它包括如下一些基本阶段和过程:
第一,了解角色期望。
一个人扮演角色的前提是了解社会对自己所要扮演的角色的要求。社会为每一个人都准备了与他所处的社会位置相一致的角色规范,这是社会对其成员的要求。但是,一个人要扮演角色就必须知道社会要他做什么,即他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这是对客观规定的了解和认知过程。对于一个有明确自我意识的人来说,了解角色期望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过程,表现得相当明确。比如,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工作,就要了解工作单位对他的要求;一个人晋升之后也要了解对他的新要求。当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某一角色规范的了解并不一定是他在承担那个角色之后才开始的,社会学习机制可能使一个人会预先了解某一角色的规范,甚至在许多情况下是在人们了解了某一角色的规范之后才选择进入该角色的。但是,无论如何,一个人在扮演角色之前都要了解社会对该角色的期望。
第二,角色认同。
一个人了解了角色期望之后就有一个对角色规范的接受程度问题,即他是否愿意按照角色规范去做。一个人接受角色规范的要求、愿意履行角色规范的状况称为角色认同。角色认同包括对角色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承认与接受,也包括对具体规范的承认与接受。但是,由于一个角色所涉及的范围是宽阔的和纵深的,因此,其规范并不一定会马上全部呈现。所以,角色认同起初是对其基本的、实质性的权利和义务的认可,随着角色活动的展开,个人对角色规范的了解就越全面,认同也可能越深刻。在一般情况下这两个层次的规范要求是一致的,因此角色认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角色认同是一个社会化过程,是社会通过一定的机构将角色规范加于角色承担者和他去理解、选择的过程。由于这一情况相当复杂,所以同类角色的承担者对角色的认同程度也可能会有不同。一个人对其承担的角色有了认同就是有了某种责任感,人们在承担某种角色时,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所负的责任,意识到社会及他人对自己的行为期待,并想努力去实践角色的状态被称为角色意识。角色意识是角色认同的深化和进一步内在化。一个人认同了他所承担的角色,有了角色意识,才能主动地去扮演角色。或者说,一个人的角色认同状况及其角色意识对他扮演角色的行为有内在的、重要的影响。
第三,角色扮演的具体过程。
角色扮演的具体过程是指角色承担者在具体的情境中去表现角色行为。任何角色规范的规定都不是十分具体的,它不似工业生产中的具体技术,因为角色规范难以规定社会互动中的细节。这样,人们去实践角色规范也就是一个在复杂的情境中行动和互动的过程。角色扮演的具体过程大致如下:一个人根据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要求确定行动取向(这里包括了他对角色的认同),他要根据互动对象的特征和具体的情况进一步选择行动策略(其中包括现实的或已习惯化了的内部解释过程),采取某种具体行动,他人依同样的机制做出反应,根据对方的反应,行动者反思自己的前一个行动。如此持续下去。在角色扮演的过程中,社会为每一种角色确立的规范是其行为方向、行为模式的指导,这是人们有效地扮演角色的前提。但是在扮演角色的具体活动中,行动者又有许多创造和随机应变,以处理新问题,这就是人的能动性。
2.角色扮演中的问题
由于人的活动的多样性、活动情境的复杂多变,以及个人能力的限制,人们在角色扮演中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以致发生不能有效地扮演角色的现象。
(1)角色混淆
角色混淆是指人们对自己所要扮演的角色和角色规范认识不清,从而使扮演该角色的行为与其他角色的要求发生混淆的现象。这种现象常常表现为人们并非故意地使用了不该运用的行为规范来处理与他人的互动。角色混淆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角色认知不清。当人们对自己所要扮演的角色的规范认识不清时,他在行为上必然会出现混淆。任何角色都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对角色的认知就是对角色规范的认知和认同。如果一个人的认识能力有限,可能会发生难以掌握角色规范中比较复杂的要求的现象。比如婴幼儿可能会采用对待家人的行动来对待客人,不会说委婉的礼貌语,也不会根据复杂的情境而采取微妙的行动。这是因为儿童的社会化还未能达到与现实的复杂生活相应的水平,天真的儿童发生角色混淆的现象是经常的。
场景分辨不清。角色扮演与一定的情境相联系,某种情境中的角色行为不能用于另一种情境之中。人们承担着多种角色,当他们活动的领域发生变化时,其角色行为也应该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由于人们习惯于某种情境中的角色关系,有时会把这种角色行为带进另一种场合,从而发生角色混淆。比如,人们将工作时间的上下级关系移至业余时间,下级在非工作场合对上级毕恭毕敬。也有的人将工作中的角色行为模式带入家庭生活之中,或将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模式带入工作之中,未能随着活动场合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角色行为。在社会活动中未能及时地“转场”是造成角色混淆的重要原因。实际上,这种“转场”可能是物理性场合的变化,也可能是社会性场合的变化,有时则是二者融合在一起的。
可以发现,角色混淆主要是角色社会化方面发生了问题,一个人未能基本上完成某一角色的社会化,对角色的了解和认知不足,又缺乏扮演角色的实际经验和技巧,就可能发生角色混淆的现象。
(2)角色紧张
随着人的发展,他所参与的社会活动也会增加,因而所承担的角色也会增加。一个人承担多种社会角色的现象称为复式角色。比如,一个人在工作单位是一名处长,在家庭中是丈夫和父亲,他在社区基层组织中也有兼职,还是兴趣团体的理事,等等。这样,在他身上就呈现出复式角色。实际上,几乎任何一个人都是复式角色。但是,人们作为复式角色的承担者还是有不同的。有的人参加了大量不同的社会活动,承担着许多社会角色,以致出现没有基本的时间和精力去扮演某些角色而疲于应付的现象,这就是角色紧张。比如,有的干部有过多的兼职,有的人分内工作过重而难顾及日常交往,有的人出于热心或功利目的过多地参与不同群体的活动,而这些群体的活动又不是可有可无的。这些都可能产生顾此失彼、不能有效地扮演好角色的现象,出现角色紧张。
角色紧张主要是个人的时间、精力、能力不适应他所承担的过多角色的要求,这种现象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长期的,长期的角色紧张会带来心理压力,以致引发心理疾病。
(3)角色冲突
一个人承担着多种角色,这些角色所涉及的生活领域可能是互相分离的,也可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把围绕着某一社会地位而形成的一组角色称为“角色丛”。比如,一个从事教师职业的人,他(她)与学生建立了师生关系,与其他教师建立了同事关系,另外还要同校长、行政部门、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建立各种关系,这样,围绕着教师这一职业就形成了角色丛。实际上,在一个人身上常常有多个角色丛。在一个角色丛中,各个角色之间的要求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互相矛盾。
在社会现实中,一个人同时承担了多种角色,而且其中的两种或多种角色对承担者的期待发生矛盾、难以协调,从而使角色扮演者左右为难,这种现象称为角色冲突。中国文化中常说的“忠孝不能两全”就指的是角色冲突。忠、孝是中国文化之本,也是做人之本,但是在外的事业(忠)和孝敬父母常常难以顾全。一个人既想成就事业,又想尽孝道,在难以分身处理时,就会发生角色冲突。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冲突是经常发生的,如:职业女性难以关爱年幼的儿女,一个干部在秉公办事与朋友求情中左右为难等等。至于因婆媳冲突而被夹在中间的男人(他同时承担儿子和丈夫的角色)的处境更是典型。角色冲突反映了人们的社会生活多样化、复杂化的现实。
(4)角色失败
角色失败是一个人未能和无法成功地扮演某种角色的现象,这是角色承担者严重不称职或他已不能继续承担这种角色的情况。角色失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角色承担者未能有效地按照社会的期望进行表演,从而角色行为失败。比如,为父母者未尽到教育好子女的责任而导致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一名干部贪污腐败成为罪犯;有的学生因各种原因而中途退学都是角色失败的例子。另一种是角色关系解体,原来的角色承担者无法再继续扮演原来的角色。干部贪污后被开除公职;夫妻之间因种种原因难以相互适应而离婚;企业家因企业破产而不得不到其他企业当工人,这些都是角色失败。从角色扮演的角度来说,角色失败大多是因为角色承担者自身能力不足而造成的。当然,成功地扮演角色和角色失败之间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都有一个程度问题,这里所说的角色失败是指比较严重的情况。
3.结构论与建构论的社会互动观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角色扮演和由其所反映的社会互动的复杂性。为了从理论上进一步深入认识社会互动这一最普遍的社会现象,我们比较一下结构论和建构论关于社会互动的观点。
结构论把社会看成是社会关系的网结和体系,认为社会的最根本的构成要素是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既定的规范,它们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原则,社会角色是社会关系的承载者。这样,人们的行为就是按照既定的行为规范进行的,社会互动就是社会角色的互动,即人们按照角色规范有序地互动。帕森斯的结构功能理论是这一观点的代表。建构论则认为,人是能动的主体,社会行为规范是人们活动、建构的结果,而且人们处于不断的对社会规范的建构之中。因此,社会互动不是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的,而是在参照行为规范的背景下人们不断的创造过程。符号互动论带有一定的建构论的特点,后来的建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以符号互动论为基础发展起来。
在符号互动论内部也有观点上的差别:一种观点认为,在符号互动中行动者对符号的解释、对情境的定义对其行动的选择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一个行动完成之后,行动者就要对情境重新定义。因此,互动过程具有创造性、建构性和可变性,布鲁默是这种观点的代表。另一种观点比较看重角色在社会互动中的指导意义,比如美国衣阿华大学的库恩认为,互动的个体往往受自我态度和各种角色期望的支配,虽然他并不否认人们创造的潜力。至于常人方法学则更加强调人们在互动中的建构作用。
那么应该怎样去看待既有的行为规范和能动作用在互动过程中的作用呢?可能不应该给出简单的结论。在人们开始进入互动时和对这种互动比较习惯的情况下,上述两种因素的作用是不同的;面对比较重大的问题还是处理日常生活中的问题,两种因素的作用可能是有别的;指导某项活动的规则的系统和完善程度以及行动者对这些规则的认同程度,也对人们是更多地遵循规则还是更多地具有创造性也有影响。
三、社会网络
1.社会网络的含义与特征
(1)社会网络的含义与类型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不但要参与多领域的社会生活,而且在任何领域都会形成多种角色关系,这样在人们身上就会形成纵横交叉的关系。我们把以某一社会成员或某些相互联系的社会成员为基础形成的纵横交叉的关系称为“社会网络”(或“社会关系网络”),并把承载着众多关系的社会成员称为社会网络的“结点”。社会网络比较像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说“关系网”,但是我们大体上对“关系网”赋予负面含义。在这里,我们基本上是从中性的意义上来使用“社会网络”这一概念的。从实质上来看,社会网络是集中在某个或某些社会成员身上的、能够对其产生支持作用的社会关系体系。
社会网络是社会关系的系统,它因某一社会成员、社会群体的社会活动而形成和存在。对于这些社会成员、社会群体来说,他们的社会网络是与其角色丛、复式角色及它们之间的交叉相一致的。正像社会角色由具体的人来扮演一样,社会网络也有归属,即要说明谁的社会网络。
社会网络有多元性,即可以进行多元分类。一般说来,人们更多地从性质的角度进行分类。由于社会角色、社会关系性质不同,社会网络的性质和类型也不同。一般我们把社会网络分为亲属网络、朋友圈子、同事网络、兴趣群体,以及信息网络、社交圈、生意圈等。当然,我们也可以用规模来对社会网络进行分类,比如微观网络、宏观网络等。
(2)社会网络的基本要素
社会网络是多种社会关系的集结。谁的网络、什么样的网络是分析社会网络的基本入手点。关系、结点、范围、密度、强度是社会网络的基本要素。关系是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结点是指众多社会关系的集结点,即参与某一社会网络的成员。范围是指社会网络的规模,即某种社会关系网络的边界,它是由人们之间的互动决定的。密度指在一定的网络空间内某类关系的数量。在一定的网络空间内成员们彼此交往的对象越多,网络的密度就越高。强度是指在某一网络之中相关者之间的关联程度。成员之间的交往越密切、相互依存程度越高,社会关系和网络的强度就越大。实际上,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不同的、多元化的社会网络之中,有的关系密集,有的稀疏,有的联系紧密,有的关系松弛。这就是不同的社会网络。
2.社会网络的功能
(1)社会支持
社会网络实际上是一些支持性的社会关系的集合,它通过持续的社会交往而形成,并对网络的拥有者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作用。社会支持是来自于他人的具有社会意义的支持,这种支持既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的;既可能是工具性的——朝向某种具体的功利目的,也可能是表意性的——即是一种善意的表达。社会网络以其所包含的相互信任和内在资源,借助于长时段的、持续的社会交往而发挥其社会支持的功能。
(2)社会资源获得
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对于网络拥有者来说可以便捷地获得社会资源。在一些涉及共同利益的群体或网络中,强有力的网络关系可以传递网络群体所拥有的资源,使资源不足者得到支持,并实现自己的目标。格兰诺维特(M. Granovetter)的研究区分了网络中的强关系和弱关系,指出弱关系在帮助人找工作时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学者根据中国的研究指出了强关系的重要作用。社会资源的动员和获得也有利于人们向上流动。
3.社会网络与社会互动
(1)网络背景下的社会互动
社会网络与社会互动是相互建构的关系。任何社会网络都是在较长时段的、持续的社会互动中形成的。良好的互动会在参与者之间产生信任感,具有信任的互动会进一步强化信任关系。这些信任关系集结在某个人、某个群体之上,或在一群人之间交叉,就形成他们的社会网络。这样,社会网络就是人们互动和交往的产物,人们的交往建构着自己的关系网络。反过来,已有的网络也对拥有者的行动发挥指导作用,激励或限制他的社会交往。因为毕竟网络关系是一种多方面的关系,网络中的各种关系相互交织或相互影响。因此网络中的互动或交往要比简单的交往更复杂,因为他要从网络的角度出发去选择自己的社会行动。
(2)互联网对社会交往的影响
在社会网络领域,最富有新意、最具有挑战性的是互联网对人们交往行为的影响。因特网是以现代通讯技术为基础而形成的信息交流网络。它使人们之间的交往超越了传统的时空界限,大大丰富了人们的交往方式,扩展了人们的互动空间,并对人们的互动和交往产生重要影响。借助互联网的互动具有匿名性、便捷性、符号化等特点,它可能使人们之间的互动变得更加快捷和频繁,也可能使原本直接的互动变得间接。互联网的匿名性可能会促进人的自主性,进而使互联网所传达的信息也变得复杂化——它们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同时它也创造了一个虚拟空间,容纳着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表达的行为,当然这也会对当事人的整体生活产生复杂的影响。
【推荐阅读书目】
彼德·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
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刘易斯·A.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陆学艺:《社会学》,知识出版社1991年版。
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乔纳森·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