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史·兵卫志》中《御帐亲军》、《大首领部族军》两条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辽史·兵卫志》中的《御帐亲军》和《大首领部族军》
《辽史》卷三五,《兵卫志(中)》的第一个条目是《御帐亲军》,其全文如下:
汉武帝多行幸之事,置期门、佽飞、羽林之目,天子始有亲军。唐太宗加亲、勋、翊、千牛之卫,布腹心之地,防卫密矣。
辽太祖宗室盛强,分迭剌部为二,宫卫内虚,经营四方,未遑鸠集。皇后述律氏居守之际,摘蕃汉精锐为属珊军;太宗益选天下精甲,置诸爪牙,为皮室军。合骑五十万,国威壮矣。
大帐皮室军——太宗置,凡三十万骑。
属珊军——地皇后置,二十万骑。
《辽史》这一卷的第三个条目是《大首领部族军》,这一条的全文是:
辽亲王大臣,体国如家,征伐之际,往往置私甲以从王事;大者千余骑,小者数百人,著籍皇府。国有戎政,量借三五千骑,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
太子军。伟王军。永康王军。
于越王军。麻答军。五押军。
上引两条的文字虽很简单,但若稍加研究,和另外的一些有关资料稍加比勘,便会发现,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却不算很少很小的。
(二)“御帐亲军”在阿保机称帝之初就已经设立了
根据《御帐亲军》条所说,在辽太祖时候,“宫卫内虚,经营四方,未遑鸠集”。到他的儿子辽太宗时候,才“选天下精甲,置诸爪牙,为皮室军”。这记载是错误的。首先,这和《营卫志》中的记载就是不相符合的。《营卫志(上)》的《宫卫》条说:
算斡鲁朵,太祖置。国语:心腹曰算,宫曰斡鲁朵。是为弘义宫。以心腹之卫置。益以渤海俘、锦州户。其斡鲁朵在临潢府。
其次,这和《兵卫志(中)》《宫卫骑军》条的记载也是不相符合的。《宫卫骑军》条说:
太祖以迭剌部受禅,分本部为五院、六院,统以皇族,而亲卫缺然。乃立斡鲁朵法:裂州县,割户丁,以强干弱支,诒谋嗣续,世建宫卫。……简天下精锐,聚之腹心之中。怀旧者岁深,增新者世盛,此军制之良者也。
后两条引文中的所谓“心腹之卫”,所谓“简天下精锐,聚之腹心之中”,当然就是指“御帐亲军”亦即“大帐皮室军”而言。既然如此,可知所谓“御帐亲军”(即大帐皮室军)并不是迟到辽太宗时候才建立的。
也许还会有这样的疑问:《御帐亲军》条的记载和后两条引文中的记载之不相符合,正是所谓“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怎见得后两条记载之必是、前一条记载之必非呢?
答复是:前一条记载之所以必误,是因为在《辽史》的纪、志、表、传之中,还可以为后两条记载找出很多佐证,而前条记载则连一条佐证也找不出来。这里姑举以下五事为证:
一、《辽史》卷七三,《耶律曷鲁传》有云:“〔太祖〕即皇帝位,命曷鲁总军国事。时制度未讲,国用未充,扈从未备,而诸弟剌葛等往往觊非望,太祖宫行营,始置腹心部,选诸部豪健二千余充之,以曷鲁及萧敌鲁总焉。”
二、同书同卷,《耶律斜涅赤传》:“太祖即位,掌腹心部。……天显中卒,年七十。居佐命功臣之一。”
三、同书同卷,《耶律欲稳传》:“太祖始置宫分以自卫,欲稳率门客首附宫籍,帝益嘉其忠。”
四、同书同卷,《耶律老古传》:“老古字撒懒。……隶太祖帐下。〔太祖〕既即位,屡有战功。……以功授右皮室详稳,典宿卫。太祖侵燕赵,遇唐兵云碧店,老古恃勇轻敌,直犯其锋,战久之,被数创,归营而卒。太祖深悼惜之。”
五、同书同卷,《耶律颇得传》:“颇得字兀古邻,弱冠事太祖,天显初为左皮室详稳,典宿卫。”
从以上所举的五事,可以知道:在辽太祖时候,不但已经有了很森严的“卫从”(或叫“腹心部”,或叫“宫分”),而且已经有了“皮室”的名称了;不但有了皮室的名称,而且已经把皮室军分为“左皮室”和“右皮室”了。
《辽史》的纂修者们,乱七八糟地拼凑了这许多记载,在纂修过程中大概也觉察到其间颇有抵牾不合之处,便又在《百官志(二)》的《左右北南诸皮室详稳司》条下加了一段话说:
太宗选天下精甲三十万为皮室军。
初,太祖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千余人,置为腹心部。耶律老古以功为左皮室详稳,则皮室军自太祖时已有,即腹心部是也。太宗增多至三十万耳。
既然确定在太祖时已经设置了“皮室军”(即“御帐亲军”),何以不把《兵卫志》中“御帐亲军”的文字改从一律呢?
(三)辽朝的“御帐亲军”果真经常有五十万人之多吗?
出现于第十世纪初年的契丹国,是包括了一些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各有各的语言的部落和部族的集合体。单就居于国家统治地位的契丹族而论,它在那时还正处在原始公社解体和向家长奴役制发展的阶段。这时期契丹全族人还都处在军事组织之中,战争是他们经常的职业。从第八、九世纪以来的长时期内,对其毗邻的唐帝国所不断进行的战争,对契丹族的军事组织也起了巩固和发展的作用。所以《辽史·食货志》说:
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纵马于野,弛兵于民,有事而战,骑介夫,卯命辰集。马逐水草,人仰湩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糗粮刍茭,道在是矣。以是制胜,所向无前。
这也就是《辽史·营卫志(中)》所说的:
胜兵甲者即著军籍(按:《辽史·兵卫志(上)》《兵制》条说“辽国兵制,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这里所说的“胜兵甲者”当即指所有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的人),分隶诸路详稳、统军、招讨司。番居内地者,岁时田牧平莽间。……绩毛饮湩以为衣食。
这可见,在辽国初建以及既建之后的若干年代之内,契丹族内的所有壮丁,在平时都从事于畜牧渔猎,一遇战事便都被征发从军。其征发的手续,据《辽史·兵卫志(上)》《兵制》条所载是:
凡举兵,……〔诸道〕始闻诏,攒户丁,推户力,核籍齐众以待。自十将以上,次第点集军马器仗。……
然后皇帝亲点将校,又先勋戚大臣,充行营兵马都统、副都统、都监各一人。又选诸军兵马尤精锐者三万人为护驾军。又选骁勇三千人为先锋军。又选剽悍百人之上为远探拦子军。以上各有将领。
这里是说,不但出征的大军全是出于临时征发的,连保卫皇帝的“护驾军”都是从这些临时征发来的军队中选拔出来的。
既然契丹族的丁壮平时都在从事于畜牧畋渔,辽国对外作战的军队既然全是临时调发而来,这便等于说,在辽国,为了保卫京城和最高统治者们而经常豢养着的职业兵,其数量是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十分巨大的。
既然如此,我们对于《辽史·兵卫志(中)》《御帐亲军条》所载“大帐皮室军凡三十万骑”、“属珊军凡二十万骑”、“合骑五十万,国威壮矣”诸点便不能不发生很大的怀疑了。
(四)“大首领部族军”是贯通有辽一代长期存在的吗?
《辽史·兵卫志》的《大首领部族军》条所举诸大首领的名号,其中的“太子”似乎可以被理解为泛指所有曾被立为太子的人,“于越”和“五押”似乎也可以被理解为所有曾经膺受过这种名衔、职事的人;但“伟王”的封号在整部《辽史》当中只在此处一见,显然不是世袭的职位,麻答则更是某一个别人物的私名,则伟王军和麻答军便不应是在辽国长期存在的军队番号。以此例彼,则所谓“太子军”、“于越王军”和“五押军”之是否各为经久存在的军队名号,也实在是大可怀疑的。
为求正确解答上列诸疑问,必须把《辽史·兵卫志》中这两条记载所根据的原始材料追查清楚。
《辽史·兵卫志》的这两条,是直接抄自《契丹国志》,而间接出自北宋初年的大臣宋琪的一道奏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