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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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月诗派的主张及创作

早期白话新诗创作遵循话怎么说诗就怎么写的原则,导致作品过于平实、口语化,缺乏诗歌应有的内在审美张力和外在形式美。为改变这种非诗化倾向,一些诗人、理论家开始了新的探索实验,新月派诗人即是代表。

新月诗派出现于1920年代中期,以192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以《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成员有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刘梦苇、孙大雨、于赓虞、林徽因等人。后期以《新月》月刊和《诗刊》季刊为主要阵地,主要成员有徐志摩、林徽因、饶孟侃、陈梦家、方玮德、邵洵美、卞之琳等。

前期新月诗派致力于诗美的追求,对中国现代诗学的探索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倡以理性节制情感。前期新月诗人不认同郭沫若等创造社的浪漫主义诗歌主张,闻一多曾说:“自然的不都是美的,美不是现成的。其实没有选择便没有艺术。”闻一多:《〈女神〉之地方色彩》, 《闻一多全集》第3卷,北京: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361页。主张艺术创作过程中以理性节制感情,注意选择、加工,以具体意象呈现诗人对生命的感悟。二是主张新诗创作走一条新格律化的道路,倡导写新格律诗,并提出了新格律诗创作的“三美”原则,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主要指音节的“均齐”与“和谐”,闻一多说:“一行诗有几个音尺,音尺排列可以不固定,但每行的三字尺,二字尺数目应该相等”闻一多:《诗的格律》, 《闻一多全集》第3卷,北京: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411页。; “绘画美”要求诗人以具有色彩感的辞藻写诗,追求诗的视觉表达效果;“建筑美”指的是“节的匀称、句的均齐”。新诗格律化主张及其实践,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五四诗歌形式过于自由化、感情表达过于直露等弊端,使新诗在自由与规范之间形成一种新的言说张力。

闻一多(1899—1946),原名闻家骅,出生于湖北浠水,是前期新月诗派的重要代表和新诗格律化的倡导者。1913年考入清华学校,1919年开始新诗创作,1922年留美专攻绘画,1925年归国。曾在北京艺术专科学校、武汉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联大等校任教。晚年积极投身爱国民主运动,1946年7月15日遭国民党特务暗杀身亡。

闻一多的诗歌大部分收入《红烛》(1923)和《死水》(1928)两部诗集。爱国主义是闻一多诗歌的基本主题,代表作有《太阳吟》、《忆菊》、《我是中国人》、《发现》、《死水》、《七子之歌》等。身在西方却心在故国,在《忆菊》中,他深情地写道:“我要赞美我祖国底花!/我要赞美我如花的祖国!”在报国之情驱动下,他毅然提前回国,然而满目疮痍、民不聊生的现实却让他难以接受:“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这不是我的中华,不对,不对,不对!'”“呕出一颗心来,——在我心里!”(《发现》)《七子之歌》以“七子”口吻控诉列强瓜分中国的罪行,抒发爱国深情。1926年,在几乎绝望中,他创作了《死水》,将现实的中国比喻为一沟绝望的死水,以反讽的语气“赞美”了所谓的“恶之花”,爱恨交织。从《红烛》到《死水》,诗人的爱国之情变得更为深沉。

闻一多具有民主思想,同情下层民众,《飞毛腿》、《洗衣歌》、《荒村》等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爱情诗“在闻一多诗作中所占比重不小,并且也很有特色”陆耀东:《中国新诗史(1916—1949)》第1卷,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第341页。,重要的作品有《美与爱》、《幻中之邂逅》、《花儿开过了》、《红豆篇》等。

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一文中提出了自己的新格律诗主张,并在创作上认真实验。《死水》、《忆菊》、《一个观念》、《发现》等在艺术上实践了其格律诗主张,给人以视觉和听觉上的冲击。

徐志摩(1896—1931),浙江海宁人,出生于富商家庭,新月派代表人物,以诗和散文著称。1918年赴美留学,1920年转至英国剑桥大学,其兴趣也由银行学、社会学转向文学,开始新诗创作,1921年回国继续从事文学活动,并在一些大学任教。他一生虽然短暂,却留下了珍贵的诗歌作品,主要有《志摩的诗》(1925)、《翡冷翠的一夜》(1931)、《猛虎集》(1931)和《云游集》(1932)四部诗集和一些未结集的诗篇。

胡适曾指出徐志摩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胡适:《追悼志摩》,陈引驰等编《文人画像——名人笔下的名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72—173页。。贯穿他诗歌创作的主线就是对“爱”、“美”与“自由”的追求。

《雪花的快乐》、《我等候你》、《海韵》、《沙扬娜拉》、《“起造一座墙”》、《我有一个恋爱》、《我来扬子江边买一把莲蓬》等作品,对爱情的渴望与追求,同对美的向往与赞美、对自由的想象性体验,往往融为一体,在爱情中体验自由与美,在美中感受自由,在自由中领悟爱情,这是徐志摩诗歌的重要特点。

对爱、美与自由的追求,使他对不平等的现实社会感到失望与不满,对底层社会生出一种人道主义的同情,《谁知道》、《先生!先生!》、《太平景象》、《叫化活该》、《大帅》等表现了诗人面对现实人生时的苦闷、愤慨与人道情怀。

在《再别康桥》、《石虎胡同七号》、《雷峰塔》、《五老峰》、《雪花的快乐》、《那一点神明的火焰》、《山中大雾看景》等诗歌中,诗人将视线从现实人生转向大自然,渴望在大自然中寄托情思,慰藉心灵,从自然之美体验大爱与自由,使自我性灵得以升华。

茅盾认为在徐志摩那里:“一旦人生的转变出乎他意料之外,而且超过了他期待的耐心,于是他的曾经有过的单纯信仰发生动摇,于是他流入于怀疑的颓废了!”茅盾:《徐志摩论》, 《茅盾论中国现代作家作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97页。徐志摩后期创作的《西窗》、《秋虫》、《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等诗,表现的正是“单纯信仰”难以实现后出现的某种“怀疑的颓废”情绪。

徐志摩一生沉醉在对“爱”、“美”与“自由”的想象中,这使得其作品大都诗思优美,想象丰富,意境灵动,诗画不分。如《雪花的快乐》以想象幻化出漫天雪花,寄托美的情思,浪漫自由;《沙扬娜拉》在想象中将日本女郎的道别情景化为美的画面;《“起造一座墙”》借助奇异的想象营造一座爱墙,守护爱的自由。

徐志摩的诗歌“善于用形象的比喻给读者以暗示”陆耀东:《中国新诗史(1916—1949)》第1卷,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第323页。。《雪花的快乐》以飘扬的“雪花”为喻,暗示人生的自由境界;《我等候你》将等待中的复杂情绪转换为生动的比喻,暗示人世生存的无奈;《生活》将生活比喻为毒蛇似的“蜿蜒的甬道”,具体形象,耐人寻味。

徐志摩是新月派中与闻一多齐名的诗人,严肃地探索、实验新格律诗,但由于家庭环境、性格等方面的差异,他的新格律诗不像闻一多的新格律诗那么整饬、规矩,或者说他对闻一多的“三美”主张的理解更灵活开放一些,其作品也有音乐美、绘画美与建筑美的特点,但它们参差错落,自由变化,彰显了一种现代的灵动感。《再别康桥》是其代表,诗人以富有色彩的词藻呈现康桥之美,凸显自我感怀;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二到三个节拍;每节二、四行押韵,每节换韵,且退后两格,和谐匀称又富于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