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笔与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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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秦汉笔事

在先秦虽然有笔,但是制作并不精良。《庄子·田子方》:“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舔笔和墨,在外者半。”当时的笔毛易散,不能使之尖圆而尽如人意,所以有舔笔的习惯。这种情况在汉代还可以看到,如赵壹《非草书》中“领袖如皂,唇齿常黑”的叙述,实际上也是因为舔笔以补笔墨不足的缘故。到了秦汉毛笔制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与秦始皇“焚书坑儒”这种摧残文化的行为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他还做过一件“书同文”的文化建设大事。秦始皇“书同文”,实际上就是用战国时代的秦国文字去同“别国”的文字,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自上而下的汉字规范化运动,最终确立了当时官方认定的标准文字——小篆。小篆就是在秦文字基础上加以规整而形成的一种文字,字形规整匀称,大小划一,笔画也无任何粗细变化,实现了高度规格化、标准化,是汉字古文字阶段最后一种书体,成为汉字发展史上上承商周古文字,下启汉魏隶书、楷书字体的一个中间环节,维持了汉字形态的连续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毛笔的制作日益发展,毛笔的使用也逐渐广泛,秦统一以前已有了不少关于毛笔的文献记载。如《尔雅·释器》中说“不律谓之笔”,晋人郭璞注:“蜀人呼笔为不律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聿,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聿,燕谓之弗,秦谓之笔。”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使用了毛笔,只不过是对毛笔的称谓不同。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实行“书同文”的政策,把“不与秦文合者”废除,因此在统一文字的同时,也统一了毛笔的名称。

在这种规范化字体出现的同时,秦始皇的大将军蒙恬作为一个“笔祖”的形象出现了。在历史上第一次湖州与毛笔产生了深刻的关系,湖笔在后来的盛名也与这位被尊奉为笔祖的文化形象有着重要的联系。

关于毛笔的诞生,一直有蒙恬造笔一说。《太平御览》引《博物志》曰:“蒙恬造笔。”崔豹《古今注》:“自蒙恬始造,即秦笔耶。”与此相伴随的还有许多传说。

相传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受当时通信工具条件限制,他定期要写战报向秦王报告最新战况。据说那时因为还没有毛笔,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写不了几笔又要蘸。一次,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受伤的兔子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于是产生灵感。他立刻剪下一缕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蘸上墨,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蒙恬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隔了几天,他无意中看见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湿漉漉的兔毛变得很白,感到奇怪。于是,又把那支笔捡起来,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没想到兔毛笔十分听话,写起来非常流畅、顺手。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被去掉,因而笔毫就变得柔顺起来,也能蓄墨,于是毛笔就这样产生了。这是传说中毛笔的来历。

也有说蒙恬曾在湖州善琏村取羊毫制笔,在当地被人们奉为笔祖。又传说蒙恬的夫人卜香莲是善琏西堡人,也精通制笔技艺,被尊为“笔娘娘”。蒙恬与夫人把制笔技艺传授给村民,历代沿袭。当地笔工为了纪念他们,就在村西建了蒙公祠,绕村而过的小溪也改名为蒙溪。

事实上,文献及出土的毛笔实物皆证明,毛笔远在蒙恬之前很久就有了。但蒙恬作为毛笔制作的改良者,一直受到历代学者的充分肯定。晋代崔豹《古今注》:“秦以前已有笔矣,盖诸国或未之名,而秦独得其名,恬更为之损益耳。”秦代以前,毛笔有各种名称,到了秦代统一了笔的叫法,“损益”是说蒙恬对笔进行了改进或改良。唐代徐坚《初学记》以及清代唐秉钧《文房肆考图说》等亦持此说。清代著名学者赵翼对这一问题考订详细,评述有据:

造笔不始于蒙恬

冯鉴《事始》载:蒙恬造笔,蔡伦造纸。《学斋佔毕》谓:恬乃秦人,而《诗》中已有彤管,乃女史所载之笔,又《传》谓史载笔,孔子作《春秋》,笔则笔,削则削,绝笔于获麟。《尚书·中候》云:元龟负图出,周公援笔以时文写之。又《尔雅》及《说文》云:秦谓之笔,楚谓之律,吴谓之不聿,燕谓之弗,其来尚矣。孙膑诱庞涓,斫大树白而书之,当亦椽笔醮墨所书,若用刀刻,昏夜岂能辨识乎?马大年乃附会以为简牍之笔乃今竹笔,非毫也,至蒙恬始用兔毫耳。不知《庄子》书中有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舐笔和墨之语,则以毫染墨明矣。庄子在恬之先,则非造于恬明矣。《韩非子·饰令篇》亦有三寸之管之语,韩非亦先于恬。崔豹《古今注》:蒙恬之为笔也,以柘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亦非谓兔毫竹管也,则笔不始于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于前人,遂独擅其名耳。至蔡伦造纸,亦有疑其不始于伦者,谓伦及后汉人,而前汉《外戚传》赫蹄书,注谓赫蹄乃小纸也,则纸字已见于前汉矣。然《后汉书·蔡伦传》古书多编以竹简,其用缣帛者谓之纸,缣贵而简重,不便于人,蔡伦乃用树肤麻头及敝鱼网以为纸,天下咸称蔡侯纸。则古时本以缣帛为纸,《前汉书》所谓赫蹄小纸,盖亦缣帛所成,而非树肤麻头所造也。然则造纸实始于伦,非如蒙恬之前已有笔也。王充《论衡》云:竹木在山林,未知所入,截竹为筒,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断木为椠,析之为板,刀加刮削,乃成奏牍。按王充与蔡邕同时,已在伦之后,其时尚多用简牍,可知蔡伦所造流布尚未广也。按古时漆书本用竹笔,如今木工墨斗中所用是也,故笔字本从竹。今外番亦尚有用之者。平西陲时,文书檄谕外夷,须用唐古特字,无能书者,惟降酋巴朗能之,乃令入军机处缮写。余见其所用笔,正与木工之竹笔相似,乃知外番尚多用竹笔也。赵翼:《陔余丛考(二)》(学术笔记丛刊),中华书局,2006年,第369-370页。

战国、秦汉之交,毛笔的样式产生了重大变化。商周时期,甲骨金石是主要的记事材料,此时的毛笔是作为刻画、铸造的辅助工具。战国以后,“书于竹帛”已经成为十分普遍的现实,人们记事主要以毛笔直接书写在竹、木、简、帛、纸等材料上,提高了效率。因此对毛笔的适用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制作也更为精良了。从出土的秦汉毛笔实物来看,这时毛笔选毫已十分精致。除用兔箭毛以外,开始选用羊毛、鹿毛、狸毛等。由于汉字形体和笔画的演变,书写时要求笔锋既劲健,富于弹性,又要蓄墨量大。为适应这一现实要求,毛笔中的披柱法产生了。

所谓披柱法,是选用较坚硬的毛做中心,形成笔柱,外围覆以软软的毫毛做成披毛。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和东晋王羲之《笔经》都有关于毛笔披柱法制作的详细记载。《古今注》记蒙恬制笔也是披柱法。这样制成的毛笔笔头,既劲健,又蓄水量大,适合快速、大量书写,也适用于绘制大幅的壁画和较长线条,于是迅速得到推广应用,成为以后中国毛笔的基本工艺。1972年甘肃武威磨咀子汉墓出土的隶书阴刻“白马作”毛笔,笔头中心为黑紫色毛制成,外覆狼毫披毛,即是披柱法制的出土汉笔中较完整的一支。

蒙恬造笔见于崔豹的《古今注》。王先谦《释名疏证补》引苏舆说:“《御览·文部》二十一引崔豹《古今注》云:‘牛亨问曰:古有书契已来,便应有笔也。世称蒙恬造笔,何也?答曰:自蒙恬作秦笔耳。以柘木为管,以鹿毛为柱(笔锋),羊毛为皮(副毫),所谓鹿毫。非兔毫竹管也,非谓古笔也。'”崔豹去古不远,他的说法可以相信。这里把蒙恬作笔的情况说得比较详细。柘木,桑属,质地坚密,然亦不必局限于此。实际上是取木为笔杆,在其一端,剖分为四,纳笔头其中,外面捆扎涂漆。现在居延边塞遗址所出土的汉代毛笔的制作工艺也是这样,这应该理解为蒙恬戍边时因地制宜所发明的便捷简陋制笔方法的保留。蒙恬在秦王朝建立之后始戍北边。居上郡(今陕西延安至榆林一带),这个地方有木无竹。这种方法与云梦睡虎地墓出土的秦笔,镂制成笔腔再装嵌笔头的工艺不同,方法简便,适于战事,所以崔豹说“蒙恬始作秦笔”,这是一种“非兔毫竹管”的当时之笔,“非谓古笔”也不是秦以前的做法,而是蒙恬自制的一种方法。

湖北云梦睡虎地第十一号秦墓出土三支秦笔,同时出土的还有带鞘铜削一件,可以说明墓主人是“刀笔吏”的身份,笔是他生前所用之物。笔杆竹质,上端削尖,下端略粗并镂空而成毛腔,制作工艺与今笔近似。编号为M11∶60者,杆长21.5厘米,直径为0.4厘米,毛腔里的笔毛长约2.5厘米,与留在杆外的笔锋约1∶2,比例远远大于今笔。出土时笔尚插在套筒中。笔套筒为竹制,中间部分两侧镂空,便于取笔。其他二支笔的做法相同,只是笔毛或有残朽。

汉代出土的毛笔就比较多了,由笔毫一端入笔腔的做法已成为定式,制作工艺更为讲究,品质也更为精良。

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尹湾汉墓出土的兔毫笔,粗细各一对。细者保存得很好。笔杆用竹,纳毫的一端粗0.7厘米,向后渐作收分,至尾端而成锥形。笔毫嵌入笔腔,再用漆粘牢,而且用丝线缚紧,笔毫露出的部分长1.6厘米。出土还带有笔筒,是一枚木质的双筒套,做成可以套合的两截,外并髹漆,又用针刻法装饰树木禽鸟。

武威磨咀子49号汉墓出土了披柱式的毛笔。此笔长22厘米,径0.6厘米,笔锋长1.6厘米,外覆黄褐色狼毫,笔芯及锋黑紫色,根部留墨迹。据发掘简报形容的所谓“笔芯及锋黑紫色”,应即用紫毫制作的笔柱。紫毫劲健,用作笔柱,而上覆比它柔软的黄鼠狼毫为披,则有扶拢笔柱,具有使它不易分绺开叉之效,而且可以使含墨更为饱满。

此笔毫的一部分深纳笔腔,自然而然使二者相接得牢固,可以收到稳健书写的效果。《齐民要术》卷九录韦诞《笔方》,其中说到笔毫须“痛颉内管中,宁随毛长者使深”,就是这种制笔方法的记录。痛颉,这里是指用力扎缚得紧实。它的好处又在于储墨,如此可以连续书写数字乃至数行而不必频频蘸墨,为加快书写速度带来很大方便,这对于秦汉时大量文书的抄写及录副尤其显得重要。

江苏江宁县下坊村东晋墓与砚、墨、书刀等文具同时出土的一件毛笔头,长10.2厘米,中间用2.5厘米宽的一段丝帛束紧。虽笔杆无存,但笔头以束帛中分,原是一半以上嵌入笔腔。这与韦诞《笔方》中说的“宁随毛长者使深”的做法是一致的。

从出土的汉代毛笔来看,这种工艺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将杆的一端镂空,纳入笔头,以生漆衔接,有的再用丝线缠绕加固。另一种为将笔杆纳笔头的一端打眼后,一分为四,纳入笔头后以丝线缠扎,并用漆涂饰。还有纳入的笔头也有深有浅,深的可以占到笔头总长的二分之一,这样可使毛笔的性能发挥得更佳。

1931年,在古居延发现两汉毛笔一支,启功先生曾见过居延汉笔的模型,并撰文对形状作了描述:居延出土的汉笔,笔杆是一根相当于普通铅笔而略细一些的木棍,一头渐细。这棍劈成四瓣,细的尖头,用一个木制的小尖帽顶把四瓣尖头套住,另一头四瓣中间挖出嵌毛的空腔,套住一撮短黄毛,用细丝线缠住笔杆的下端,使那一撮笔毛紧紧地拢在四瓣杆头之内,牢固不致脱落,并可见到这种笔头是可以更换的。这杆笔头的黄毛,长不过1厘米多,而茁壮紧密,用手指捏起来觉得不空。这是一支适应边塞军旅用途的简易毛笔。1979年,甘肃敦煌马圈湾烽燧遗址出土毛笔一支,笔杆为竹制,实心,前端挖空以纳笔毫,外以丝线扎紧,再髹棕色漆。笔毛被截平后,镶一锥形硬木,再打磨光滑。通长20.8厘米,笔头长1.2厘米。笔头较小,应是狼毫,虽残而仍有弹性。狼毫性劲健,又在简牍上书写,笔毫磨损较快,所以做成笔头易于更换的样式。笔毫用秃后,可以卸下换上新的笔头。赵壹《非草书》中描绘的“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那些嗜书成癖的人,“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地书写,短时间内笔就用秃不能再写了,所以汉代毛笔常将退笔头取下,在旧笔管上更换上新笔头。汉代尚书台的官员掌管文书章奏,书写用具都由公家供给,每月给笔一双已成定例。

东汉由于书写碑铭和草书较普遍,书家群体已经产生,对毛笔制作的要求也提高了。甘肃武威磨咀子东汉墓先后出土了两支毛笔,笔杆均用竹制,分别刻有隶书“白马作”和“史虎作”三字,体现了当时制物刻勒工名的手工业管理制度,这应是由尚方或郡国工官所定制的毛笔,所以刻勒工名。“白马作”笔长约23厘米,合汉尺一尺,王充《论衡·效力篇》所谓“一尺之笔”,这个长度应是汉代毛笔的通制,说明对毛笔的制作已十分规范和精致,并且有专门制笔的作坊与工匠。

汉代对笔毫的选料已十分讲究。蔡邕《笔赋》:“惟其翰之所生,于冬季之狡兔。”西晋傅玄《笔铭》讲汉笔是“半狐之柱,秋兔之翰”,可知汉代毛笔的笔毫都是秋冬时的兔毫,这时的毫性最好,劲健有力,弹性好,笔头圆和饱满,挥写时使转如意,笔力雄强、中画饱满,这与笔用三冬兔毫、笔性强健有极大关系。

由于书法创作的需要,人们对书写工具加以改良和创新,西汉前期纸的发明和东汉中叶蔡伦创用树皮、旧布、破鱼网造出的“蔡侯纸”,以及东汉末左伯研制出高档书写用纸——“左伯纸”。书法家也直接参与了笔的制作,张芝善做笔,所以韦诞将其所制墨与张芝笔、左伯纸并称。张芝习书,池水尽墨,他的体势“一笔而成,气脉通联,隔行不断,谓之一笔书”。这种笔一定要使笔锋增长或笔根增厚,方可多蓄墨,这样落笔挥洒,才能一气呵成。如果笔小锋短,则易枯槁,笔势不能连贯。汉魏宫殿都有题榜,蔡邕见都鸿都门以垩帚写字而创飞白书,还有师宜官写字“大则一字径尺,小乃方寸千言”,这种大字和飞白书,就不单是用兔毫和狼毫笔了。韦诞曾从张芝学书,《齐民要术》载韦诞《笔方》可能传之于张芝。由此可见,到了汉末制笔工艺已相当成熟,种类趋多,对毛笔的要求,也已达到尖齐圆健,四德俱备,可以充分显示中国书法的奇特之美了。

汉代的毛笔制造业已经十分发达。张芝作鼠须笔,蔡邕用冬兔毫文竹管作笔,韦诞不仅自己制笔,而且还著有《笔经》。这时也有了专门管辖制笔业的官员。《西京杂记》记载:“天子笔管以错宝为跗,毛皆以秋兔之毫,官师路扈为之。以杂宝为匣,厕以玉壁翠羽,皆值百金。”路扈就是一位监制皇帝用笔的官员。

此时的毛笔制作技术趋于成熟,并出现了记录毛笔制作工艺的韦诞的《笔方》。武威磨咀子汉墓出土的毛笔,与《笔方》记载的制笔方法相符,说明毛笔的制作已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汉代社会科技文化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或许是鉴于秦始皇焚书坑儒造成的祸害,汉朝开始重视文献的收集、保存和整理,并设置了专门抄写书籍的职官。曾有谚语流传:“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说明只要书法好就可以做官了。而优质的毛笔又是朝廷赏赐权贵的时尚物品,《汉官仪》记载:“尚书令、仆、丞、郎,月给赤管大笔一双。”而《淮南子》中描写“仓颉作书,鬼夜哭”,东汉高诱则注为“鬼或作兔,兔恐见取毫作笔,害及其躯,故夜哭”,则从另一面反映出当时取动物毛制笔而形成的制笔业的发达。汉代社会经济和文化艺术的全面发展,使毛笔这一书写工具充分地显示出了它的艺术功能和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