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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票据法案例教程》(第二版)是作为《票据法教程》(王小能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的配套教学参考教材修订再版的。
从内容上,本教材以票据法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简介、思考方向、法律规定、法理分析以及自测案例五部分。力求以简洁的语言介绍案情、说明法理、解析实例,启发引导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实际问题,增强学生自觉适用法律的能力。
从体系上,本教材与《票据法教程》是基本一致的。但《票据法教程》的某些“章”或“节”的内容,未能列入本教材的体系。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其一,《票据法教程》的“绪论”各章节,不宜以案例方式解析说明,故本教材从体系上未包括“绪论”各章。本教材的“第一章”对应《票据法教程》“第四章”的内容,后续各章按均《票据法教程》排序,最后“第十五章”对应《票据法教程》“第十八章”的内容。
其二,《票据法教程》各章中关于基本概念的解释内容,不宜以案例方式解析说明。
其三,《票据法教程》中介绍国外票据法或国际票据公约有规定而我国票据立法未作规定的内容,不宜列入本教材体系。例如,《票据法教程》的票据涂销、参加承兑、参加付款、复本与誊本等内容。
本教材由于永芹担任主编,李遐桢担任副主编,陈建云、王红梅参编。由于我们对编写案例教材经验不足,加之司法实践经验欠缺,因此书中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恳望读者批评指正。
作者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