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哲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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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验主义与唯理主义的语言观

在近代哲学中,无论是英国的经验主义者还是欧洲大陆的唯理主义者,他们都对语言问题给予了不同程度的重视,但他们都是从各自的哲学立场出发,强调语词概念对形成思想观念的不同作用。

培根是近代哲学中较早讨论语言问题的经验主义哲学家,他对“市场假象”的揭露表明他已经认识到了语言表达对认识活动的重要影响。所谓“市场假象”,是人们在相互交往中由于语言和文字的使用而造成的假象,主要表现为名称无所指称,或者由于错误地使用名称而导致的语义混乱。在他看来,这种假象是他提出的四种假象中“最为麻烦的”,因为它与我们的认识活动密切相关,很难从认识活动本身出发去识别和祛除这种假象。他对这种假象的揭露,表达了这样一些很有价值的思想:他清楚地看到语言与认识之间的密切联系,明确地把对语言的滥用看做错误认识和无谓争论的一个重要根源,这几乎成为后来经验主义者共同接受的原则;他还猜测到语言使用的不同层次,即“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的区分,认为科学家力图用“定义”的方法使语言的使用规范化,虽然他对这种努力并不抱乐观的态度;周晓亮主编:《近代: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英国哲学》, 《西方哲学史》第四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第243页。他试图以感觉经验的方式重新建立我们的语言与外部世界的密切关系。这些都为后来的经验主义者讨论语言问题奠定了基调。

霍布斯则把语言理解为人类社会得以建立的重要纽带,同时,也把语言理解为记录和传达思想的重要工具。他认为,语言是人类最为重大也是最为可贵的发明,如果没有语言,就没有思想的交流,就没有人类社会。霍布斯在他的著作中大量论述了语言问题,由此引发了经验主义者对语言问题的更多关注。首先,他区分了“标记”和“记号”,认为标记是私人的,因人而异的,所以不能用于交流思想;为了使思想的交流成为可能,就需要有既能表达个人的观念又能为大家共同理解和接受的东西,这就是发明记号的原因。他认为,同时能够起到标记和记号作用的就是名称,他说:“一个名称是我们随意拿来用作标记的一个词,这个词可以在我们心中唤起与我们以前所具有的某个思想相像的一个思想,当这个词被说给他人,它对于他人就可以成为一个记号,表示出说话者心中以前曾有或没有何种思想。”霍布斯:《论物体》,转引自上书,第292页。其次,霍布斯还根据不同性质对名称作出了区分,主要是区分了关于一般和个别、共相和殊相的名称。他认为,有些名称是专门的,只用于一个事物,有些名称是许多事物共有的,每个这样的共有名称都是许多不同特殊事物的名称。就这些特殊事物合在一起的全体而言,这个名称就被叫做“共相”,但共相并不是像特殊事物一样的东西,而仅仅是名称而已,一个共相的名称被用于许多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在某些性质或其他偶性上相似,一个专名只会使人想起一个事物,而共相则使人想起许多事物中的任何一个。这显然正是唯名论的观点。再次,霍布斯还讨论了命题,认为一个命题就是由两个相连的名称构成的言语,说话者凭借命题表明了后一个名称正是前一个名称所命名的同一事物的名称。在这里,霍布斯事实上区分了命题中的主词和谓词,并且特别强调了命题中的连接词“是”的重要作用。关于命题,霍布斯区分了真假命题、必然命题和偶然命题,还讨论了命题和命题推理中出现的谬误等。所有这些都在现代分析哲学中通过现代逻辑的工作而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洛克是英国经验主义者中对语言问题给予最多关注的哲学家。他的《人类理解论》第三卷专门讨论语词,从观念的起源和基本形式入手,分析了语词与观念之间的密切关系,同时指出了语词本身的缺陷以及人们对语词的滥用。首先,洛克指出,观念是私人的,人们要交流思想,就必须用语词作为观念的记号,同时,语词也只有作为观念的标记或代表了观念,才能具有意义。他说:“语言所以有表示作用,乃是由于人们随意赋予它们一种意义,乃是由于人们随便来把一个字当做一个观念底标记。因此,字眼底功用就在于能明显的标记出各种观念,而且它们底固有的,直接的意义,就在于它们所标记的那些观念。”洛克:《人类理解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第386页。这个思想后来被称做意义的观念论,霍布斯也持有相同的意义理论。其次,洛克提出了关于共相概念的唯名论主张,认为事物都是特殊的,不存在所谓的普遍性。所谓的共相概念可以用于特殊的事物,但它们本身不过是普遍观念的标记而已,是我们的理智发明的产物。他说:“总相共相不属于事物底实在存在,而只是理解所做的一些发明和产物,而且它所以造它们亦只是为自己底用途,只把它们作为一些标记用,——不论是字眼或观念。”洛克:《人类理解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第395页。再次,洛克还区分了实体的名义本质和实在本质。他认为,“本质”是一个抽象观念,是用于区别每个事物与其他事物的界限和尺度,这个观念所包含的一切事物,都是那类事物所必需的。在这种意义上,本质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一切自然实体的全部,这可以叫做实体的“实在本质”。当我们用本质来给实体进行分类的时候,我们就得到了具有不同本质的实体,这样的本质叫做“名义本质”。他说,实体的名义本质只是人造的名称所表示的观念的集合体,但却是我们通常理解和使用的实体本质,因为我们可能不知道事物的实在本质,但我们仍然可以使用普遍的名称。最后,洛克指出了日常语言自身在表达观念过程中的主要缺陷,并提出了改正这些缺陷的主要方法。他认为,我们使用语言的目的是为了记载和传达我们的思想,而语言自身的缺陷使我们无法用语言达到这些目的。洛克区分了语言的两种用法,一个是通俗的,即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用文字表达思想和从事交流,一个是哲学的,就是用语言表达事物的精确观念。语言出现缺陷的部分主要出在哲学上的用法,主要是因为它们表达的观念非常复杂,在自然中也没有任何联系和确定的标准,而且,它们的意义与事物的实在意义之间也不能精确地等同。这些就导致了我们在使用语言时出现没有表达或没有清楚地表达观念的文字,或者是应用语言时前后矛盾,或者人们在使用语言时故意含混,或者是把语言当做事物本身,或者是用语言表示了不能表示的东西,或者是人们假设了语言具有明显确定的意义,或者是利用修辞技巧传达错误观念,等等。要改正这些缺陷,洛克指出,我们就必须避免使用没有表达观念的文字;保证各种语言文字都应当具有清晰的观念;用于表达观念的语言必须符合人们的日常用法;用定义的方法指出语言的意义;我们使用的语言要前后一致。洛克的这些观念预示了当代分析哲学中的日常语言学派的主要思想。

贝克莱对语言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他的反抽象理论中。在《人类知识原理》中,他明确地把澄清语言的意义当做哲学研究的首要任务。他指出,我们不能否认语言的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承认,由于语言的滥用,人们已经使大部分知识变得费解了。如果我们不注意使知识的基本原则摆脱语词的妨碍和迷惑,我们依据这些原则所做的无数推理都会毫无用处:我们可以进行层层推演,但这绝不会使我们变得更加聪明。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清除语词的迷雾或掩盖,因为这些已经引起了无知和混乱。所以,《人类知识原理》一书就是把考察语言的性质和滥用作为知识研究的前提。这个考察的结果就是他提出的反抽象理论。他认为,我们知识中的许多困难和错误是由人们所主张的抽象学说造成的,这个学说与人们对语言的误解和滥用有关,错误的根源在于语言,即在于我们使用的抽象观念。他指出,一切观念都是个别的,特殊的,抽象的普遍观念是不存在的,所谓的普遍词语只不过是用来标记特殊观念的名称。可见,贝克莱在这里主张了一种极端的唯名论观点。周晓亮主编:《近代: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英国哲学》,第378页。通过批判抽象论,贝克莱提出了两种重要的哲学研究方法,即对概念的意义分析和对心理现象的观察描述。他指出,要建立一个能够抵抗怀疑论进攻并由可靠实在的知识构成的牢固体系,重要的是要从一开始就明确阐明事物、实在、存在等概念的意义,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关于事物的实在存在的争论就会是毫无意义的。他提出的著名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就被后来的哲学家理解为是对“存在”这个词的意义做出的一种解释。这些方法在后来的经验主义哲学中都得到了发挥,特别是概念分析的方法为分析哲学家所肯定。

在经验主义哲学阵营中,休谟的思想对后来的分析哲学发展产生了更为重要的影响。一个是他提出的我们无法从“是”推出“应当”的论断,这就把关于事实的命题与关于道德的命题区分开来;另一个是他区分了关于数和量的真理与关于经验事实的真理,这被后来的哲学家发展为数学逻辑真理与经验事实真理之间的区别,以及分析真理与综合真理的区别。这些都成为维也纳学派的重要思想武器。当然,还有休谟关于因果问题的怀疑主义,为现代分析哲学和科学哲学提供了极大的思想资源。

休谟关于语言的一般观点是认为,语言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产物,但我们对这种约定并没有形成某种许诺。这样,我们对语言的使用就是任意的,完全根据我们需要表达的观念性质加以确定。他把人类心灵中的一切知觉分为印象和观念,虽然简单的和复杂的观念都来自简单的印象,但我们必须用一个明确的概念才能固定心灵的印象,这个概念就是抽象观念。但这种抽象观念并不是与特殊观念相等的观念,而只是把一个特殊观念附加在一个普通名词上形成的,通过这种附加,这个名词就由于习惯的联系而对其他许多的特殊观念具有了一种关系,而且很容易把这些观念唤回到想象中来。他说:“观念就其本性来说既然只是特殊的,同时它们的数目又是有限的,所以观念只是由于习惯才在其表象作用上成为一般的、并且包括了无数其他的观念。”休谟:《人性论》(上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第37页。显然,休谟在语言问题上仍然是一个唯名论者。

在唯理主义阵营中,莱布尼兹对当代分析哲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是由于他在《人类理智新论》中像他的论战对手洛克一样对语词问题给予了专门的讨论,指出了观念与外在事物之间的非对称性以及语言的派生性,而且由于他提出了一种关于“普遍语言”的设想,这是一种建立在数学演算基础上的形式语言。根据他的设想,我们一旦拥有了这样一种语言,人们在发生争论时,就可以拿出纸和笔,根据明确的演算规则做出推算就可以了,由此就可以解决我们在思维活动中的一切争端。这个设想后来被看做是现代数理逻辑以及维也纳学派提出的统一科学理想的雏形,而罗素等人根据现代逻辑思想提出的理想语言主张,同样是来自莱布尼兹的启发。此外,莱布尼兹对分析哲学的另一个重要意义,还在于他明确提出了事实真理与理性真理的区分,认为事实真理是偶然的,而理性真理则是必然的,这就把事实和逻辑问题与偶然和必然问题联系起来。同时,他也提出了真理的两个不同来源及其判定标准,即经验事实和语词的含义。这些思想到了康德那里,就被更为清楚地表述为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的区分,这就把理性、逻辑、必然等问题与经验、事实、偶然等问题的区分完全放到了语言表达的范围内考察:在一个判断中,如果宾词属于主词或隐藏地包含在主词之中,那么这个判断就是分析判断;如果宾词在主词之外,那么这个判断就是综合判断。这样,分析判断的成立就完全可以依靠分析主词和宾词的意义得到,而综合判断的成立却要在语言之外,在经验事实中寻找根据。这种对分析与综合的截然区分,一度成为维也纳学派阐明自己思想的重要法宝,但后来又被称作“经验主义的教条”而遭到蒯因的严厉批判。

从以上对哲学史的简要回顾中可以看出,从古代到近代的许多重要哲学家们都曾对语言问题给予了关注,甚至提出了一些对当代分析哲学产生重要影响的思想。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哲学家在讨论语言问题时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这就是把语言理解为表达思想的工具。这是亚里士多德逻辑为我们提供的起点,他的逻辑著作被命名为《工具论》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可以说,所有这些哲学家在语言问题上的讨论,都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使用这个工具。然而,出于对逻辑这个思维工具的变革而导致的现代逻辑,却为现代哲学提供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思路:逻辑不再被看做是一种思维工具,而是决定了思维活动过程的形式系统,只有在这样的系统内,思维活动才得以展开,也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和交流。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等人,他们既是现代逻辑的重要创始人和见证人,更是现代分析哲学的开创者。正是在他们以及同时代的其他逻辑学家、数学家和哲学家的共同努力下,分析哲学才以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哲学的崭新形象出现于20世纪的英美哲学。在分析哲学家们看来,传统哲学家们关于语言的论述只能算作分析哲学的“史前史”部分,因为他们还没有真正“认清逻辑的本质”,而当代哲学中的“伟大转变”就在于,把逻辑和语言看做是整个哲学研究的全部内容。所以,英美哲学家纷纷把这个转变称作哲学中的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