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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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求多福

古信鬼神。神以上帝、日、月、山、川、云、雷、风、雨等为主,动植物也可以有神。鬼则以人死之魂灵为主,故《礼记·祭法》说:“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

实际上鬼也包含其他的精灵,例如《楚辞·九歌》中就有《山鬼》一篇。又《诗·小雅·何人斯》说:“出此三物,以诅尔斯。为鬼为蜮,则不可得”,把鬼和狐狸精等合并起来说,可见它未必专指人的魂魄。近年在睡虎地出土的秦简《日书》又曾提到:“犬恒夜入人室,执丈夫,戏女子,不可得也,是神狗伪为鬼”,此处所说的鬼,实近于妖。因此古书里谈到“鬼”,有时和“物”连在一块说,如山精木魅花妖水魈之类,即并称“鬼物”。

而“鬼”与“神”的区别也很模糊,《论语·为政》“非其鬼而祭之”,郑玄注云“人神曰鬼”,可是《广雅·释夫》却说“物神谓之鬼”。又《礼记》也说:“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似乎“鬼”“神”两字往往通用;神更可以作为形容词,形容鬼的作用。

但不管如何,鬼神在古人的世界观中是确实存在的,人的祸福吉凶也与鬼神有密切的关系。《墨子·明鬼篇》说鬼的存在以及它具有影响人生的力量,是“众之所同见,众之所同闻”的事,可一点也不假。

既然如此,对鬼神的祀奉便不可轻忽了,今存殷商卜辞,全都是人向鬼神卜问的记录。借着向鬼神询问以预知命运并设法趋吉避凶,其原理以及由此发展出对宇宙及人生的看法,则形成了《周易》、《连山》、《归藏》这一类书。另据《诗经·国风·豳·七月》描写:

四月之日,其早,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可见祭祀时都是要杀羔羊、喝酒、狂欢的。而且不是王公贵族才祭祀,一般农民也都要参与这个祭祀体系,所以《吕氏春秋·孟冬纪》说:“是月也,大饮,烝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飨先祖五祀,劳农夫以休息之”,祭祀活动和整个生活节奏已完全结合在一起了。

这时,各种祭礼祭法十分复杂,但其共同特征则是杀牲为祭。卜辞中祭河川,即可见到“沉二牛”、“沉三牛”、“沉五牛”、“沉十牛”、“沉三羊”之类记载,沉,是将供品放入江中。另外还有“瘗”,是将供品埋进土里;“投”是把祭品放在地上;“悬”是把祭物吊挂起来等等。祭品丰俭不一,要看神威灵之大小而定,祭大神用大礼,拜小神则不妨简单些。如礼华山得用太牢祭,祠其山神时,要斋百日,奉以百牲,酒用百尊。但祠管涔以至敦题之山十七座,仅用一雄鸡、一小猪就可以了。

另外有些地方还用活人为牺牲,如卜辞中记载:“辛丑卜,于河妾”,“丁巳卜,其寮于河,牢,沉嬖”,所谓河妾,盖即后世所谓河伯娶的妻;嬖,则可能是供牺牲的少女。这种祭礼,后世认为太过残忍,其实却是古代最一般的状况。许多宗教学者都推断云:古代祭神本以杀人奉祭为主,犹如葬礼中常见的杀人殉葬陪葬风俗一般,现存许多少数民族尚有猎人头之类“出草”的习惯,即为古礼之遗风。后世才渐以动物为牺牲,杀人也改为“殡尸”,只需请活人躺在祭台上装成死尸的样子即可。再晚一些,才改为用木俑或陶俑,以象征之。至今民间丧祭,仍然流行扎纸人纸马焚烧以祭的风俗,何况古代?而且,杀人祭祀的风俗虽然改变了,杀牲祭祀的风俗依然普遍存在着,每次拜拜,都要杀猪宰羊、大鱼大肉一番。可见相信有鬼神、相信鬼神拥有影响人的力量,并运用奉献酒肉的方式去祭祀鬼神,乃是整个中国社会里最一般的宗教态度。

祭祀鬼神且备牺牲,同时也是世界上许多宗教共通的现象。因为它来自原始社会的人祭及吃人肉风俗。有些民族猎杀异族人头为祭,有些民族把衰老的酋长杀了献祭,也有些民族选人为牺牲。像“河伯娶妻”一类故事,即保留了此种风俗。“牺牲”一词之含义,也由此而来。后来才以动物代替祭牲。祭祀之后,参与祭礼的信众共食祭牲,也是通行于许多民族的风俗。众人分食酒肉,乃是饮食祭牲的肉和血,以企求与神合一。

宗教学上把这种杀牲祭拜之后吃喝一顿的情形,称为“圣餐”。其礼仪一般包含几个要素:一、悲悼祭牲的死亡;二、祭牲被认为是神与人的中介;三、祭牲呈献给神之后,经过占卜或歌舞降神等仪式,确信它已被神所接纳;四、人众食用祭牲即可与神冥合,获得神的庇佑;五、人众因此而狂欢。《礼记》里记载孔子看见蜡祭时,举国若狂,讲的就是这种情形。

埃及、巴比伦、波斯、小亚细亚各地也都有共享圣餐的仪式,犹太人也有。至今天主教则依然保持此一传统,以面饼象征肉,以葡萄酒象征血,以被杀的祭牲耶稣为人与上帝的中介,谓饮食圣餐者可获永生。“祅教、印度教都用一种使人陶醉的果汁当做神血,以企求达到神魂陶醉的境界,自觉与神合一。其他宗教也均举行圣餐。圣餐的材料随当地产品而异。希腊地区盛产葡萄,狄奥巴索的圣餐便是面饼葡萄酒。波斯的日神教则用面饼与水”(池凤桐《基督信仰探源》,恒毅月刊社,1989年,第14—15页)。

换言之,在一般宗教活动中,所谓圣餐,基本上就是饮酒以象征食祭牲之血,并吃祭牲之肉的仪式。

为什么人类对于血的灵力会表示崇拜,并相信牺牲之生命可在祭祀中与人相结合,问题较为复杂,此处暂不具论。但不论如何,“人祭拜神、人保佑人”的相互给予关系,在这种祭祀活动中是极为明显的。

《左传》僖公五年记载虞公说:“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讲得多么有信心呀!《墨子》另记录了一则故事,说宋文君时一位大臣,因“酒醴粢盛之不净洁也、牺牲之不全肥”,竟被活活处死了。可见奉神必须要酒肉丰厚,否则神可能会生气而不保佑他。反之,诗《楚茨》说得好:“神嗜饮食,卜尔百福”,“神嗜饮食,使君寿考”,神一旦吃得满意了,自然就会降福给人。

然而,相对于这种宗教态度或人神关系,我国也有另一种人神关系论,自周初便逐渐成形,如:

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书·伊训》)

惟天无亲,克敬惟亲;民罔常怀,怀于有仁。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书·太甲下》)

意思是说:上帝及鬼神都不会固定保佑某人,而是要看这个人的行为,若他为善,即可获福佑;若他为恶,则会获得灾殃。换言之,人不再能用饮食祭祀来贿赂神了,一切要看自己,神只是道德的裁判者。

春秋时期,老子、孔子都继续提倡这种新的人神关系。如老子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孔子有次生病时,子路替孔子去祈祷,孔子告诉他说:“我已经祈祷过很久了”,意思是说我平日忠慎诚敬,就已经是一种祈祷了,神“享于克诚”,自然会保佑我这个好人,何必现在再去祈祷拜神呢?

顺着这个观念发展下去,就会发现鬼神存在与否其实并不重要,因为自己的道德行为才是吉凶祸福最大的保证。人不需要鬼神来改善自己的命运时,世间究竟有鬼神或无鬼神便不甚重要了。

但在当时,无论是社会习俗,甚或自己的心理状况,都还不可能要孔子立刻去宣扬“无鬼论”。所以孔子的态度是维持祭礼、承认“神道设教”的政治社会功能。但对鬼神的看法则在若有若无之间,所谓“祭神,如神在”,“使天下之人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如神在、如在人之上下左右,“如”这个字,用得再巧妙不过了。

可是敏锐的墨子还是发现了这个“如”字的奥妙,惊觉到孔子这种讲法乃是实质上的无鬼论。因此特别写了《明鬼论》批评此类新说是:“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公孟》篇),仍然强调有鬼。

秦汉以后,虽然朝廷崇尚儒家思想,但有鬼之观念显然在朝野都较为普遍,“世俗饰伪行诈,为民巫祝。……是以街巷有巫,闾里有祝”(《盐铁论·散不足》),“妇人不修中馈,休其蚕织,而起学巫祝,鼓舞事神”(《潜夫论·浮侈》),不但占卜祭献之事不绝,而且盛行厚葬,“故作偶人,以侍尸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论衡·薄葬》),希望鬼在获得这么丰厚的奉献后,也能庇佑其子孙。

道教兴起,主要就是反对这种世俗观念,而呼应老子、孔子的讲法。所谓“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人应了解这个天道的原理,努力学道行善。《太平经》卷四九载:

今人不力学道。……无道之人,最为恶凶人也。……今人不力学仁,已不仁矣。夫不仁之人,乃与禽兽同路。……天不欲覆盖、地不欲载也、神灵精鬼所不欲佑、天下所共苦也。……是故古者圣贤大儒,见无德之人,不与其通言语也。

太平道所说的道,就是指这个“天道”。谓上天有好善恶恶之心,人应善体天心、力学真道。至于行善的伦理内容,则大体采用儒家的观点,例如孝悌忠信诚敬仁爱等等。人只有积极行善,才能获得吉祥的符应。若不仁不善,鬼神是不会庇佑你的。

以此天道为教,故可称为“道教”,其道亦为古儒家道家之说,而与民间通俗宗教拜祀鬼神以求福报者不同。因此,我说它是一种宗教革命。神不再是“神嗜饮食,使君寿考”的了。能不能寿考吉祥,全看个人的努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