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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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乐:忘情融物

庄子说他知道鱼的快乐,鱼的快乐是什么样的快乐呢?是鱼固有之乐,还是人所赋予?这涉及到庄子的重要思想。

庄惠之辩中,涉及到一个“情”字。人观鱼而知鱼之快乐,朱光潜先生等以为,这是一种“推己及物”、“移情于物”的观物模式[1]。万物无情,而人有情,人观万物,故万物皆染上人的情感色彩。但朱先生这个广为人知的观点却是值得商榷的。

庄子妻子去世了,惠子去吊唁,庄子盘腿而坐,敲着盆子唱歌。惠子说:“和自己的妻子生活在一起,她为你生儿育女,现在老了死去,你不哭,也就罢了,还敲着盆唱着歌,这不是有点过分吗?”庄子说:“她的生命来自于自然之气,现在她又归于自然之气,归于生命之大本。生死相替就如同四季的更替。她现在安然地睡在天地这一巨室之中,而我在这里嗷嗷叫哭,这不是太愚蠢了吗?”惠子所持为人之常情,而庄子所持为天地之情。

鸟兽犹爱其类,何况人乎?何况其妻乎?只是庄子看到,世所谓爱者,乃是一己之私怀,亲亲则爱之,类同则悲之,于是便有差别,便有等级,便有偏私。由此,庄子认为,人之爱是不真实的。顺应自然之道,以万物之情为情,方是真性情。庄子提出“不近人情”的观点,“不近人情”后面隐含的是“独重天情”,在相忘于江湖中各任天情。在《逍遥游》中,就虚拟一个与俗世情感相违背的人接舆,所谓“犹河汉无极也,大有径庭,不近人情”。

庄惠有段关于情感的著名辩论:

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惠子曰:“不益生,何以有其身?”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无以好恶内伤其身。今子外乎子之神,劳乎子之精,倚树而吟,据槁梧而瞑,天选子之形,子以坚白鸣!”

人本质上都是有情的,庄子和惠子在这一点上没有不同,但他俩所说的“情”却有不同。惠子问“人本来是没有情的吗”,庄子以“是”答之,令惠子大为吃惊。庄子并非否定人有情,但庄子肯定的是人的“天情”,惠子肯定的是人的“人情”。人之情,具有一定的倾向性、目的性,也有盲目的知识性,人的喜怒哀乐之情总是与功利欲望等联系在一起。情感与人先入的态度有关,人由于先天承继和后天习染,形成了一种看世界的态度,即所谓“好恶”——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等等。这样的情感在庄子看来,等同于俗念。庄子认为,这样的情会“内伤于心”,故说“不益生”。庄子所推崇的“天情”,就是因顺自然之情,独守精、神,以自然之情融入世界。庄子批评惠子劳心劳神,倚树而吟,据槁梧而瞑,喋喋不休地辩论,失却的是天情,心灵为俗世之情所充满。这不合养生之道,难有天全之想。态度决定一切,庄子要惠子放下知识的、功利的、欲望的态度,而以无情感倾向性的态度去对待世界。

我们可以联系另一个概念“爱”来看。这两位哲学家都被称为“泛爱万物”,但“爱”的方式却有不同,一是以理性去爱,一是以诗意去爱。以理性去爱万物,那是一种德性主张,如同墨子所说的“兼爱”,《乐记》所说的“易直子谅”,张载所说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等等,“爱”表现的是一种情感的倾向性。庄子认为,人们留恋于一般的喜乐爱恨,满足于一般的取与(如儒家哲学满足于仁爱慈善),终究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人间世》说了一个故事:爱马的人,用竹筐去盛马粪,用盛水器具去装马尿,对马真是好极了。有牛虻叮在马身上,养马人扑打牛虻,却被发怒的马踢伤,爱马而为马所伤。[2]相呴以湿救不了不在水中的鱼,不在于慈爱少,而在于鱼丧失了自然之性;爱马的反为马所伤,不在于你没有做好,而在于片面的爱是没有用处的。它不能带来心灵的最终安适。

《知北游》说:“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乐未毕也,哀又继之。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悲夫,世人直为物逆旅耳!”山林啊,原野啊,使我心灵欣欣然而乐。然而乐还没有完,悲哀就接着袭来。哀和乐的感情向我袭来,我又不能抵御;它离开的时候,我又不能阻止。可悲啊!世上的人简直就是物的旅店罢了!庄子不是否定山水之美,他也爱物,但是超越具体的情感倾向,融入世界中,与世界相与优游,以生命贴近世界,在世界的江湖中游荡,这才叫“爱”。“爱”不是占有之,那样心灵就会成为万物的旅店。

正因此,我以为,庄子游鱼之乐,并非“移情于物”,而是“忘情融物”。因为在庄子看来,忘己忘物始能入于天,入于天,就是融于物,就是“物物”;在“物物”的境界中,人方自在、自由。哀乐不入于心,正是庄子哲学的起点。庄子的至乐无乐、忘适之适的思想,也与此有关。在“游鱼之乐”的辩论中,庄子所说之“乐”,是鱼之“乐”,所谓“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而不是人之乐,不是人的情感满足所带来的快感。这是人在纯粹体验中所发现的优游境界——人无喜乐,以世界之乐为乐。

在中国美学中,的确有类似于立普斯所说的移情理论,但同时也存在着一种不同于移情的审美体验理论,这就是以庄子为代表的虚静理论。虚静理论的起点就是虚廓心灵,荡涤尘埃,以不沾一丝的心灵进入妙悟的状态,所谓“虚则静,静则动”。苏轼所谓“静故了群动,空能纳万境”,就是对此的概括。在诗意的境界中,不入于哀乐之情,以纯然的心灵融入世界中,不以“他在”而以“自在”之心与万物相融相即。这是中国美学中的重要思想。庄子把它叫做“忘适之适”,禅宗把它叫做“非喜非乐”。忘适之适,是为真适;非喜非乐,是为真乐。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思想中超越一般情感悲喜的倾向。

情,是一种倾向;爱,是一种施与。有了情和爱,就有了“我”和世界的分别;在这样的心灵中,就没有纯然的体验,也无法有真正的美。庄子忘情融物的哲学,将人从情感的施与和获得、目的的占有和攫取中拯救出来,强调哀乐不入于心,强调忘适之适,人既不是施舍者、也非利益获得者的角色,在纯然物化之中,不爱不与,是为大爱。庄子的哲学不是“物皆着我之色彩”,而是“物皆无我之色彩”。庄子不是冷然于扁舟孤海中人,而是在相忘于江湖中独守天真。

庄子的讨论涉及到审美态度问题,庄子的审美态度就是无态度。

[1] 见《谈美》,《朱光潜全集》第二卷,20-25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87年。

[2] 原文为:“夫爱马者,以筐盛矢,以蜃盛溺。适有蚊虻仆缘,而拊之不时,则缺衔毁首碎胸。意有所至而爱有所亡,可不慎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