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从入门到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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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免抵退税数据调整管理规定

对于企业申报的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在正式审核通过转入历史库之前,发现错误的,企业可以直接修改数据,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内重新办理免抵退税申报;退税部门应重新进行审核。

对于企业申报的免抵退税明细申报数据及汇总申报数据已经审核通过并转入历史库后,发现错误的,企业不能够直接调整原申报数据,而应在以后月份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法为:当期少报出口额或低报征、退税率的,可在以后月份补报;当期多报出口额或高报征、退税率的,可以在以后月份用红字(或负数)差额数据冲减,也可用红字(或负数)将前期错误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正确数据。

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入账金额有差额的,可以用红蓝字调整法进行调整。

对于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以后月份用红字(或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

对于货物出口后,发生价格调整的,可以在以后月份用红蓝字调整法进行调整。

相关政策规定

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当期可进行调整。前期少报出口额或低报征、退税率的,可在当期补报;前期多报出口额或高报征、退税率的,当期可以红字(或负数)差额数据冲减,也可用红字(或负数)将前期错误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蓝字数据。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入账值有差额的,也按此规则进行调整。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用红字(或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

执行日期:2002年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