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系统的特点与发展
像我们前一章讨论的那样,欧洲的军事竞争从古罗马衰落和欧洲政治割据形成时就开始了,甚至更早,因为古罗马既没有控制过全部欧洲也无法对其占领的所有地区实行完全有效的统治。吉登斯(Giddens)说:“在绝对主义发展之前(指17世纪以前—本书作者注),欧洲就已经有了一个国家系统,由频繁地参与战争的不同类型国家组成。”先是城市国家之间,后是王国之间,军备竞赛的雏形就已经产生了。但是,17世纪前国际层面的政治、军事力量是很分散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上一章讨论过的,即科技、交通的落后。虽然军事竞争已经存在,而且战争不断,统治者们能够动用的资源是有限的,军事竞争与国家间的往来一般也只能在各权力中心周围有限的区域内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整个欧洲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国家系统”。
从16、17世纪开始,随着现代国家和现代经济的逐步形成,各国的军事能力都有很大提高,军事竞争变得更频繁、更残酷、范围更广。1480年至1550年七十年间在欧洲发生了48次主要战争,1550年至1600年五十年间就有48次,而从1600年到1650年五十年间则增加到116次。现代国家系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了。从一开始,现代国家系统就有两面性。一方面,系统内的国家军事实力更强,所以权力涉及面更广、竞争更残酷,战争规模也越来越大。另外,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不仅限于邻国关系,而是贯穿整个系统。另一方面,由于战争所造成的伤亡规模越来越大、各国间的联系手段越来越多,现代国家系统也呈现出更有规则、更理性的一面。所以现代国家系统一般来讲含有以下基本要素:主权国家、相互承认、被认同的等级、频繁交往的工具、法律的框架以及保卫共同利益的手段。其中“被认同的等级”的意思是在现代国家系统内国家有力量大小之分,而以此为基础的国家等级之分是被系统内的国家普遍认同的;“法律的框架”指的是被认同的国家间关系的规范。与现代国家系统有关的重要理念还有“力量平衡”(balance of power)观点。这个观点指的是,在系统内的国家军事能力基本相似、或组成军事能力基本相似的集团可以减少战争的可能性,因为在军力相似的情况下战争是无法根本解决争端的。学者一般认为现代国家系统的形成与发展是在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Westphalia)国际条约之后。当然,这不是说1648年是明确的界限,主权国家和现代国家系统的发展都是一个渐进过程,赫莱纳(Helleiner)就指出国家货币系统直到19世纪才发展成型。
对于现代国家系统所带来的规则、理性一面也有不同认识。首先,主权不一定只从属于国家,主权认知的不同也是现代国家系统内战争不断的原因之一。巴尔金(Barkin)和克罗宁(Cronin)认为有国家主权和民族主权之分,民族自决的权利不容忽视。拿破仑战争后对欧洲势力的重新划分是建立在国家主权的基础上的,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势力划分则更多考虑的是民族利益。另外,所谓对主权的尊重到底能在一个国际层面无政府状态(anarchy)下起多大作用也值得商榷。克拉斯纳(Krasner)把主权叫做“有组织的伪善”(organized hypocrisy)。他指出,主权的概念、互相承认和互不干涉的理念等并不能阻止强权为自己的利益而发动战争。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国际条约之后的实际情况似乎也是如此。1650年至1700年共发生了119次主要战争,1700年至1750年上升到276次,而从1750年到1800年又增加到509次。整个18世纪的现代国家系统主要由两个军事竞争轴心所控制,一个是英、法的海上争霸;另一个是欧陆上奥地利、普鲁士、俄国的三角争霸。索夫卡(Sofka)指出,这些争霸的实质是为了欧洲霸权而不是争取或维持力量平衡,他认为权力平衡的观念在当时并未被各国普遍接受。泰什克(Teschke)则认为17世纪战争频繁是和当时的财富积累手段紧密相连的。由于现代经济还在形成的过程中,很多国家把对外掠夺(通过战争手段)、与其他国家王室联姻等作为加强经济基础的方法,泰什克将其称作“政治积累的逻辑”(the logic of political accumulation)。重商主义也是当时运用的重要战略。很明显,通过促进出口、限制进口,重商主义战略是把国与国的关系当作一个零和游戏,对外掠夺也是如此。所以,在这样的逻辑统治下,频繁的战争也就难以避免了。
应该说,19世纪是一个相对来讲比较和平的时代。从1816年(拿破仑战争后)到1899年共发生了103次国际战争,其中包括73次殖民战争。现代国家的实力进一步加强,联系手段进一步完善,战争的伤害性也不断增大,这使现代国家系统的规则和理性一面有所增强。国家积累财富的手段也由“政治积累的逻辑”转为“经济积累的逻辑”(the logic of economic accumulation),这是因为现代经济在18世纪已经基本形成,对外贸易和国内生产逐渐成为财富积累的重要手段。另外,麦德威尔(Meadwell)认为,18世纪末期的法国大革命也给欧洲带来了民主共和理念(democratic republicanism),在这样理念下形成和巩固的民主共和国更有利于维护和平。当然,现代国家系统的军事竞争一面是不可能被抹去的。虽然19世纪相对和平,20世纪初到20世纪中叶接踵而来的两次世界大战也是这个系统的产物,而且战争的规模前所未有。即使所谓的19世纪和平也是相对的,从1870年到1899年是欧洲相对和平的时期,但同时也是欧洲对外战争的高峰期。这说明以欧洲为中心的现代国家系统正在向整个世界扩展。
这个现代国家系统不仅在空间上不停地发展,在时间上也随着强权的更迭而演变。力量平衡观念所强调的系统内国家实力相似显然只能体现在不同的军事联盟的平衡关系上,个体国家因为地理位置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历史继承不同、国内关系不同就会产生强弱之分。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政治、经济、军事实力高度集中于两个或几个国家,就出现了两极(bipolar)或多极(multipolar)的军事对抗。如果在一段时间内集中于一国,那就出现了霸主(hegemon)。吉尔平(Gilpin)认为,霸权(hegemony)的兴衰在国际政治体系内是很正常的现象。军事实力的不平衡发展会使霸权兴起,但霸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付出更多的资源与努力,久而久之霸主的经济实力会因不断付出而衰落,再加上经济、军事实力的不平衡发展,霸主会进一步面临新崛起者的挑战,所以霸权的衰落也是必然的。
不同学者对霸权的认知有所不同。沃勒斯坦(Wallerstein)的研究指出,现代国家系统曾出现过的霸权有荷兰(1648年至1815年)、英国(1816年至1945年)和美国(1945年之后)。莫德尔斯基(Modelski)所讨论的霸权则有葡萄牙(1494年至1580年)、荷兰(1580年至1688年)、英国(1688年至1914年)和美国(1914年之后)。首先,葡萄牙可不可以被称作霸权值得讨论。莫德尔斯基关于霸权的讨论都集中在海上力量上,与葡萄牙同时代的哈布斯堡王朝与西班牙都是欧陆上的强国(后者的海上力量也很强),综合实力明显高于葡萄牙。其次是荷兰,对于莫德尔斯基,仍然是海上强国的问题。而对于沃勒斯坦,关键问题是强经济是不是能够直接等于强国家?古勒维奇给予了否定的回答。他的研究指出,在1700年,强经济包括英国、法国和荷兰,而强国家则是英国、法国、普鲁士、奥地利和瑞典。
国家的规模是一个重要因素。前面讲过,城市国家虽然聚集很多财富,但因为人力不足,最终消亡于现代国家的竞争中。在现代国家中虽然规模相对整齐,但如果要称霸,仍需一定的规模。当然,这并不是说经济基础不重要。最关键的是怎样把经济实力变成政治、军事实力。吉尔平认为,这个转化依靠三个重要因素,即经济发展与增长,社会组织及治理结构,以及能够动员的军事、交通与传播技术。其中第一点是基础,没有经济发展也就没有什么可转化的;第三点是具体技术,与第一点相关;而第二点则是机制,是问题的关键。而这个机制存在于国内层面。
虽然学者们对现代国家系统霸权更迭的看法有所不同,但似乎都对1815年以后的霸权比较认同,即英国(1816年至1945年)和美国(1945年之后)。英国之所以是不争的19世纪霸主是因为它有一个超强的国内经济力量转化机制。这个转化机制不是建立在国家的海外掠夺(如西班牙)或有一个能够在国内强压社会的国家机器(如法国)上的,而是建立在国家与社会相对平衡的权力关系之上。像前一章讨论的那样,西欧从总体上能够出现现代国家与现代经济关键在于,与其他地区相比,西欧国家国内层面的国家与社会力量是相对平衡的。在西欧内部,英国则是一个最成功的例子。17世纪末英国首先出现公共债务系统,被有些学者认为是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公共债务系统使国家在法律的监督下与公众形成债务关系,使英国在长期的军事竞争中有持续的财政来源,而这个系统本身也是英国国内国家与社会力量平衡的表现。在英国,资本主义化的贵族组成议会,形成了统一的政治力量,使国家只能通过妥协来达到其政治目的。
相比之下,西班牙和法国则走过不同的道路。15世纪末西班牙开始从美洲获得大量资源,这些资源使国王能够独立于国内社会而扩军备战,可以说国家不需要建立一个与社会持续互动的关系,所以在国内也没有建立完善的税务系统以保障财政来源。从1520年至1600年,由于不断参与战争,西班牙的财政预算增长了80%,军费也占总支出的80%。22没有完善的税务制度,海外所得无法持续支撑这样高的军费,西班牙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与西班牙相比,17世纪的法国有较强的税务系统,农民与商人是主要纳税群体,贵族由于早期与国王的政治交易被免除了税务负担。但是,纳税的农民与商人得不到相应的政治权利,而且代议机构分散于各地,很难形成国内统一的政治力量,国家则为了应付军事竞争横征暴敛,有时也不惜出卖官职来换取财政支持。由于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平衡一直倒向前者,国家可以在一时组成欧洲规模最大的军队,但在长期的欧洲争霸中法国只能扮演挑战者的角色(这种情况直到一个世纪后的拿破仑时代才有所改观)。
16世纪末西班牙的年财政收入是英国的10倍,17世纪末法国的年财政收入是英国的5倍,但它们争霸失败的根本原因是缺少像英国那样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17世纪后,英国国内稳定的财政系统进一步与其海外扩张相连接,并且相辅相成。施瓦兹通过对几个海上霸权的比较认为,英国的海上扩张策略有利于其长期发展。葡萄牙的海外发展战略是以军事为主的贸易和掠夺;荷兰则是军事与商业同时发展,但贸易的主要物品是高级消费品;而英国不但军、商同时发展,而且以普通产品为主(如纺织品)。虽然高级消费品可以牟取暴利,但普通产品可以源源不断,长期发展。英国的财政系统支持了以长远发展为目标的海外扩张,而海外扩张所得又反过来充实了英国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