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与现代经济崛起的微观基础以及中世纪欧洲的政治经济形态
从公元400年欧洲的中世纪开始,在欧洲称霸很久的古罗马帝国走向衰落,到了公元900年,欧洲大陆基本上处在一个割据的状态。在初期,古罗马的皇帝对很多地区仍然有名义上的管辖权,但是新兴起的王国实际上已经开始各行其是。其实,就连国王也不一定能够控制它所宣称的管辖范围,权力一般都操纵在当地的资源控制者手里。
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科技与交通的不发达。有学者通过历史的考察并结合试验指出,在当时两个人驾驶两匹马的马车,并且装载一车供人和马食用的粮食,单程最远能够走大约三百七十公里。在没有其他交通、联系工具的情况下,这就是当时人力所及的范围,所以地区间的联系不是很紧密,资源不多,也不集中。王国虽然能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军队进行征伐,但由于交通、科技(特别是生产)的不发达,持续地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并随时进行征伐是很难的,这就为当时形成不同的权力中心奠定了基础。有位学者对欧洲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进行了如下有趣的描述:“在中世纪早、中期(约至1200年),欧洲是一个物质权力很弱的世界。没有人有多少军队,没有人有多少有效力的武器,也没有人有多少钱。”
在古罗马帝国的西部(今西欧、南欧地区),帝国税务系统到六世纪就已经普遍不复存在。不集中的权力一般建立在对人力、土地、贸易的掌握之上。掌握这些资源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行使权力、为了争取更多财富与权力而斗争,这些政经互动为现代国家与现代经济的崛起创造了条件。这些掌握资源的人,即:国王(kings)、贵族(nobles)、商人(merchants)、教士(clergies),则是现代国家与现代经济崛起的微观基础。
教士掌握的根本资源是精神资源,是人的信仰。古罗马帝国把基督教传向欧洲不同地区,教堂遍布各地。宗教是早期欧洲人精神生活的中心。掌握了人的信仰,就会掌握人力、土地和财富。如果说教士是从纯精神资源开始的,商人则是从纯物质资源开始,通过物与物交换来获得财富。早期欧洲,像其他地区一样,对贸易的根本挑战是交通的落后。刚才谈到,那时人力所及的范围其实很小。要想在贸易中获利就必须走得很远,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不同的货物。商人的办法是借助自然的力量,特别是水力和风力。借助风力的水路运输要比借助马力的陆路运输走的更快更远。所以商人财富的聚集点(即城镇)一般都在水边。
贵族的起源和它的名称很不相符。施瓦兹(Schwartz)指出最早的贵族其实就是强盗,依靠武力或恫吓力抢占一块富饶的土地,然后就世世代代居住下去,以盘剥农民或农奴为财富来源,贵族也可以被叫做地主或领主。贵族与商人掌握资源的最大不同点是:贵族的财富来源于固定资源(即人力与土地,特别是后者),而商人的财富则来源于流动的资源(物物交换即贸易)。贵族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也会经常拥有武装,但暴力工具的最大拥有者还是国王。一般国王都是大贵族,拥有大量土地,如1171年英王亨利二世治下的国家财政收入有百分之六十来源于皇家私地。但是,国王之所以不仅是贵族是因为他们在开始时一般都与古罗马朝廷有着血缘或政治关系、或者受教廷支持,所以与贵族相比,国王拥有暴力工具就更“合法”。国王虽然也拥有人力和土地,但武装却是他的最重要的资源,通过对武装的掌握,国王可以获得更多的人力、土地与财富。
国王掌握武装,贵族掌握土地,商人掌握贸易,教士掌握信仰,这些早期欧洲的主要资源与资源掌握者构成了政治、经济互动的基础。从这些掌握资源者所掌握的资源类型也可以分析出他们的根本利益所在。教士不愿有其他精神中心的存在,所以敌视社会变化,希望维持现有的秩序。贵族的财富来源是固定资源,也不希望社会变化,生产方式的转变可能威胁到他们对固定资源的控制,更要予以抵制。相对来讲,商人比较倾向于发展市场和比较自由的政治环境,这样有利于贸易的进行。国王则要经常面对选择:一方面,他们希望维护原有的秩序,使自己的统治不受内部挑战;但另一方面,他们也不一定会拒绝,甚至有时会支持生产方式的转变,因为先进的生产方式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多财富,使其在与其他国王的竞争中掌握主动。因为有这些不同的利益,矛盾也就随之产生,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在国际、国内层面上的互动,而现代国家与现代经济就是在这样的政经、国际国内的互动中崛起的。
在讨论崛起之前,还要先谈一谈中世纪欧洲的政治、经济大环境。如前所述,中世纪欧洲政治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政治割据。梯利(Tilly)指出,大约990年的时候欧洲有几千个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存在。但不仅是割据,另一个主要特点是军事、经济力量分布不均。这些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在组织形式上并不一样,一般来讲可以按当时主要物质资源分类。一类是以武装、土地为主的实体,即帝国或王国。这一类是由国王及其行政机构、军队控制一定的土地和人力,一般都比较大。但前面已经提到,由于科技、交通的落后,国王的有效管辖范围是有限的,所以也会出现名义上接受国王的统治,而实际上由贵族独霸一方、拥兵自重的政治实体。从14世纪开始还出现了以贸易为基础的城市自治实体(城市联盟和城市国家),一般这是商人的聚集区。从以武装、土地为主的政治实体(如法兰西王国)到以贸易为中心的城市自治实体(像意大利北部城市国家如威尼斯),面积越来越小,军事力量越来越小,而财富则越来越集中。越靠近前一种类型,其面临的主要挑战越是如何为自己的军事力量提供持续的经济基础,而越靠近后一种则越是要考虑如何将自己的财富转化成政治、军事力量。
另外,还有两种势力为欧洲的政治分裂提供了保障。一是宗教势力。一个政治上统一的欧洲意味着有一个能与罗马教廷平起平坐的政治实体,甚至可能会对其权威提出挑战,这是教廷不愿看到的。分裂的欧洲有利于教廷运用平衡政治左右逢源,增强宗教的影响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权威。另一股维持欧洲分裂的力量是不断的外族入侵。欧洲腹地经常会遭到来自北部、东北部不同军事势力的入侵。这些部落或民族的进入使欧洲难以形成统一的政治力量。
中世纪欧洲经济形态的最大特点是封建生产方式。封建生产方式可以定义为贵族或地主或领主通过地租方式从依附的农民那里榨取剩余劳动。封建生产方式是建立在固定的资源即土地上的,农民必须依附于这个固定的生产资料。贸易也同时存在,但在封建生产方式下,贸易主要是互补性的。波拉尼(Polanyi)把当时的贸易分为两类,一类叫地方贸易(local trade),另一类叫远程贸易(long-distance trade)。前者是与相邻地区的物物交换,以普通货物为主;后者则是与较远地区的交换,以高价值的消费品为主。但无论怎样,这两类贸易方式都是互补性的。也就是说,贸易是建立在对本地区没有的物品上的交换。这种类型的贸易一般不会对封建生产方式提出挑战。封建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互补性贸易只是把本地区没有的物品换来,对自给自足的经济提供一个补充和调节。
互补性贸易能够持续地进行与宗教在欧洲的发展有关。基督教的传播为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互信的环境。虽然科技、交通的落后与政治割据都使地区间的联系有限,但宗教的传播为文化的统一提供了基础,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基础,贸易才可以比较顺利地进行。
简而言之,中世纪欧洲四类资源与权力的掌握者——国王、贵族、商人、教士是在以政治割据、军事、经济力量分布不均为特点的政治大环境和以封建生产方式、互补性贸易为特点的经济大环境中互动的。通过对武装、土地、贸易与信仰的控制,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联合与争斗。总的来讲,教士与贵族是站在维护封建秩序的一边,而商人更会推动市场的发展和封建秩序的变革。国王的选择成为问题的关键,哪一方受到国王的支持,就更容易维护自己的利益。下一节我们从现代经济入手,讨论以国王为代表的国家是怎样在欧洲做选择的,这个选择的后果又怎样引发新的政经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