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与伦理学(全译本)(附《天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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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如果没有源于祖先的天性,这种天性受宇宙过程的操纵,我们将一事无成;一个否定这种天性的社会,必然会被外部力量所消灭。但如果这种天性过多,我们就会束手无策;一个被这种天性统治的社会,必然会因内部争斗而毁灭。

重刊在这本论文集前半部分里的“进化论与伦理学”,是我在牛津大学的演讲;那是罗马尼斯讲座参见“导读一”的有关介绍。——译者注创立以来的第二个年度讲座。提起罗马尼斯George John Romanes,1848—1894年,皇家学会会员,英国进化论生物学家,比较心理学的奠基人。他支持达尔文的进化论,发表了不少进化论方面的著作,“新达尔文主义”这一概念就是他发明的。有学者指出,他的早逝是英国进化论事业的一大损失。——译者注的名字,我不禁悲从中来,痛惜这位挚友在风华正茂之时遽然早逝。他天性敦厚,我和他的许多友人都觉得他可敬可亲;他的研究才能和促进知识进步的热忱,得到了他的同事们的公正评价。我尤其记得收到他早期著作时的喜悦心情。当时作为皇家学会的秘书之一,我欣喜地看到,一位完全有资格在我们中间取得崇高地位的新成员,加入到这支科学工作者小队伍的行列中来。

如果说我有幸接到了正式邀请,那就是在朋友的急切催促之下,我才答应作这次演讲的。但我并非没有顾虑。多年来的公开演讲已经让我极度疲惫、嗓子沙哑;仅仅这些也就罢了,何况我还知道,我注定要在我们时代那位最负盛名、驾轻就熟的演说家之后演讲。他那势不可挡的青春活力,通过他那富有穿透力的悦耳嗓音展露无遗。插入这些对比的话,真是有点啰啰唆唆了。

即使不顾及我沙哑的声音,也不顾及我的虚荣心,也还有一个困难。近些年来,出于种种原因,我的注意力已经转向研究现代科学思想与道德问题和政治问题的关系上,而且我还无意改变我的研究方向。何况我认为,现在最重要、最有价值的事情是,引起古老而又著名的牛津大学关注这个问题,即便只是关注而已。

然而,罗马尼斯基金会有一个规定,演讲者应避免涉及宗教和政治问题。据我看来,也许我比大多数人更应当——不仅在字面上,而且在精神上——遵守这一规定。但伦理科学在各个方面都与宗教和政治问题紧密相连,如要演讲者在讨论伦理科学时不涉及宗教和政治问题,非得像跳鸡蛋舞egg—dance,在散放着鸡蛋的地上跳舞。据说,鸡蛋舞与一场婚礼有关。一对情侣手拉着手在散放着100个鸡蛋的沙地上跳舞,如果跳下来,没有弄破一个鸡蛋,就可以结婚,再顽固的父母也不得阻挠。但是,前三次都失败了,准新郎就单膝下跪,恳求姑娘再跳一次,结果成功了,于是他们定下婚约,而且很快就结婚了。看来,这位新郎官与赫胥黎一样很不容易,但二者的结局都是皆大欢喜。——译者注的人那样机敏灵活才行;而且他或许还会发现,当(保持理论的)明晰感与(遵守规则的)分寸感发生冲突时,前者是占不到一点儿便宜的。

在我着手准备这份差事时,我没有想到困难会有这么大;但是,当我看到,在针对我提出的、让我颇受教益的各种各样的批评中,还没有人抱怨我误闯禁区,这使我的痛苦和焦虑得到了安慰。

对我提出批评的人当中,不少人我深为感激。他们细心地注意到,我的表达受到了那条规则的束缚;他们还看到,由于我忘记了公众演讲的一句格言,我的演讲效果打了折扣。这句格言是演讲大师法拉第先生传授给我的。有一次,一个演讲新手要给一群颇有教养的一流听众演讲,他问法拉第先生,可以假定听众知道些什么,这位已故的演讲大师断然回答:“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悉尼郊外的一所房子,赫胥黎正是在此遇见了他的妻子希索恩小姐。

使我感到羞愧的是,作为一个已经隐退的演讲老手,我毕生都因这句关于演讲策略的名言获益良多,但我却在关键时刻把它忘得一干二净。我愚蠢地认为,我不需要去重复许多我认为是早有定论的,并且实际上我在先前一些场合就已提出而无人反驳的命题。

为了尽力弥补我的过错,我在那篇演讲的前面增加了一部分内容,主要是一些基础性或重复性的东西,我称之为“导论”。我本希望,我能想出一个不这么学术化的标题来达到我的目的。如果有人认为,我增添到大厦上的这个新建筑物显得过于庞大,那么我只能辩解说,古代建筑师的惯例,常常是把内殿设计成庙宇最小的部分。

如果我打算对所有我刚提到的批评做出回应,那么我不知道我的庙宇的门廊将覆盖多大一片地方。我现在竭力去做的,是除掉已证明对大多数人来说是绊脚石的东西,也就是这个貌似自相矛盾的命题:伦理本性,虽然是宇宙本性的产物,但它必然与产生它的宇宙本性相对抗。在导论中,我尽量用最浅显的文字来表述我的观点,除非其中还有一些我无法察觉的缺点,否则这个表面上自相矛盾的命题乃是一条真理,既平凡又伟大;对道德哲学家来说,承认这一真理是最基本的。

如果没有源于祖先的天性,这种天性受宇宙过程的操纵,我们将一事无成;一个否定这种天性的社会,必然会被外部力量所消灭。但如果这种天性过多,我们就会束手无策;一个被这种天性统治的社会,必然会因内部争斗而毁灭。

每个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得在自行其是和自我约束之间寻求一种与其个性和周围环境相适应的中道。这是人生这出大戏的主题。这出大戏的永恒悲剧在于: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其基本组成要素我们难以完全了解,而且对这个问题的正确的解决办法,即便仅仅只是接近于正确的方法,也很少出现,直到人生阅历这个严苛的批评家,拿出足够的理由,对我们所犯下的无法弥补的过错加以幽默的嘲讽。


书中还重刊了自1890年12月到1891年1月期间我发表在《泰晤士报》上的关于“最黑暗的英格兰”计划的信件。这些信件在发表后曾加上附录以《社会疾病与糟糕疗方》为题结集出版。我之所以要再度刊出这些信件,是因为尽管图谋冲击我们国家的这个计划已经受阻,但布斯先生的常设军队还在活动,其组织固有的一切作恶能量仍在蠢蠢欲动。我希望我们牢记这一事实;我也希望当锣鼓和喇叭的喧嚣声有所减退时,我们仍不要忘记,依然存在一股势力,它一旦落入坏人之手,随时都可能作恶。

1892年,“为调查在《最黑暗的英格兰及其出路》“In Darkest England and Way out”,是救世军总司令威廉·布斯所写并于1890年自行印发的一本小册子。正文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The Darkness”,揭露社会黑暗;第二部分为“Deliverance”,寻求解救之道。——译者注一书的呼吁下募集而来的款项的使用情况,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是一些绅士,其能干与公正,完全值得每个人信赖。1892年12月,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中说,“除了用于建造哈德雷‘营房’的款项”,接受调查的所有钱款“都只用于原定目标,资金使用也符合原定方式,并未用于其他方面”。

尽管如此,委员会的最终结论却是这样写的:“(4)因这份‘呼吁书’募来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用于投资时都适用于1891年1月30日订立的《信托契约》并受其约束,救世军的任何一位‘总司令’若将这类财产用于这份契约所规定以外的目的,都意味着背信,将面临民事和刑事诉讼,但在本报告提出之前,还不存在充分的法律保护措施,来阻止对这类财产的滥用。”

我用黑体字标出的部分是于1892年12月19日发布的报告的部分内容。也就是说,即使在1891年1月30日《信托契约》生效以后,所谓“充分的法律保护措施”“阻止对这类财产的滥用”,仍是子虚乌有。那么,直到一周前,即1891年1月22日,我的第十二封信、也是最后一封信在《泰晤士报》发表时,情况又怎样呢?我曾经说过,缺乏足够的安全措施来对布斯先生托管的资金进行适当管理;再也找不到比委员会报告中的下面这段话(第36—37页),能更好地支持我的这一说法了:

“有可能总司令会忘记自己的职责,将资产出售并将收益挪为己用,或偿还救世军的总债务。照现在的情形看,他而且只有他,才有权决定这样的售卖行为。为防止这类情况发生,委员会认为有理由进行一些强行检查。”

再次提请大家回忆一下,由委员会提出并由亨利·詹姆斯爵士起草的这份报告,连同1891年的《信托契约》,曾在公众面前大肆炫耀,让人们大饱眼福。

委员会对目前这种极不满意的状况提出了改进意见,但是,应该仔细考虑一下这一改进意见所带来的实际价值(报告第37页):

“委员会充分意识到,即使上述意见能够得到执行,创设的保护与检查措施仍不足以完全达到下列目的:杜绝在违背捐赠人意愿的情况下对不动产和钱款进行处置的行为。”

实际上,他们满足于表达最微小的希望:“如果改进意见得到实施,由此就可以对采取欺诈行为对不动产和款项进行处置的人设置一些障碍。”

我不知道,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能说我很在意,委员会的这些意见是否已经得到实施。不论实施与否,事实是,尽管面临“一些”障碍,一个肆无忌惮的“总司令”还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如此这般,这个成立于1892年,具有高度权威、必然缺乏异议的委员会,对其关注的事情所作的判断,很难让民众对它满怀信任。此外,我还要大家记住,委员会刻意逃避了他们对“作为一个宗教组织的救世军的原则、管理、教义和行事方式进行审查”的义务,除非涉及因“最黑暗的英格兰”呼吁募来的钱款的管理情况。

结果,委员会根本没有触及我信中讨论的那些最重要的问题。即便委员会的报告对“最黑暗的英格兰”计划充满溢美之词,即便报告向捐赠人确实作过保证,所捐赠的资金绝对不会被滥用,但这些丝毫不会削弱我在那些信中——从政治与社会层面——提出的反对布斯先生建立的专制组织——具有成千上万发誓盲目效忠的驯良的追随者——的理由。“六便士的利”仍然抵不过“一先令的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害的相关价值或说负价值,就宁可用先令而不要用英镑便士、先令和英镑均为英国货币的名称。在1971年未进行币值十进制之前,一英镑等于20先令;一先令等于12便士。6便士就是半先令。——译者注来衡量。

面对委员会的财政委员就那家知名银行发表的意见,以及对于法律专家就所谓的“人民代理人”发表的意见,难道人们会缄默不语吗?

赫胥黎

于伊斯特本的新房子Hodeslea,是赫胥黎为退休后住的房子所起的名字,也应是他在“导论”开篇中提到的那栋房子。由于没有找到对应的汉译名称,在参考了有关英文介绍后,译为“新房子”。——译者注

189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