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与伦理学(全译本)(附《天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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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通常所说的社会中的生存斗争(我为自己很不严谨地使用这个术语表示歉意),是一种竞争,但不是争夺生存资源,而是争夺享受资源。在这场现实的竞争性考试中,拔得头筹的是一些有财有势的人,那些多少算是失败者的人则处于社会下层,甚至沦落到贫民、罪犯这等不堪的田地。最泛泛地估计,我猜测前一类人的数量不会超过总人口的2%,估计后一类人的数量也不会超过2%。不过为了论证起见,姑且设定后一类人的数量多达5%。读过我这本论文集的最后一篇文章的人,不会指责我希望减少这一类人(不论人数多少)的存在所带来的罪恶。

由于只是在后一类人中才会发生类似于自然状态中的那种生存斗争,而且,只是在总人口的5%的人群中,才有许多的男人、女人和儿童或快或慢地死于饥饿,或者因为长期生活在恶劣环境下染病身亡。再者,在他们被夺去生命之前也无法阻止其进行繁殖,同时与富人阶层相比,他们婴儿的死亡率更高、人口增长速度更快。因此,基于上述种种原因,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阶层中的生存斗争对占总人口95%的其他人群,没有起到任何明显的选择作用。

如果一个绵羊育种者心满意足地从1000只羊中挑出最劣等的50只,把它们放逐在贫瘠的公用草地上,直到最羸弱的羊饿死后,再把那些幸存者赶回到羊群当中,试问,这是个什么样的育种人呢?这个比喻真是太好了,因为在多数情况下,现实中的穷人和罪犯既不是最弱小的,也不是最坏的。

在争夺享受资源的斗争中,赢得胜利必备的品质是精力充沛、勤劳肯干、才智过人、意志坚定,而且最起码要有理解他人的同情心。如果不存在那种让笨蛋和奸人身居社会顶层的人为安排,而是让他们自然下降到社会底层我曾在另外的场合慨叹过,社会缺少一种让无能者下的机制。见《行政的虚无主义》,《论文集》第一卷,p54。,那么争夺享受资源的斗争,将会确保社会复合体中的人类小单元,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持续循环。这场斗争的胜出者,即那些仍然构成社会最大群体的人,不是高高在上的“最适者”,而是占多数的“中等适者”,这群人在数量和繁殖力方面的优势,使他们总是可以盖过那些天资异常的少数人。

我想每个人都可以看出,不管是从社会的内部利益来考虑,还是从社会的外部利益来考虑,让权力和财富掌握在精力最充沛、最勤劳肯干、才智最出众、意志最坚定且对人类富有同情心的人的手上,是一种很理想的情形。只要争夺享受资源的斗争,有利于将这样的人置于有财有势的地位,那么这种斗争的过程就有助于造福社会。我们可以看出,这个过程既不像自然状态下让生物适应于当时条件的自然斗争过程,也不同于园艺家的人为选择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