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的判断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个公民了解了国家利益的基本概念就可以把握自己的行为,可以做到不损害那些明显的国家利益。然而对于对外政策研究人员和决策者来讲,仅仅了解国家利益的基本概念是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他们经常面临判断国家利益的问题,要根据对国家利益的判断来考虑政策的调整。如果他们只了解国家利益的概念而不掌握判断国家利益的标准,就可能制定出不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的政策。一项错误的政策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将涉及全国民众的利益,一连串的错误政策则可能带来巨大灾难。因此,我们需要讨论判断国家利益的科学方法和基本标准。
判断国家利益的基本依据
人们判断具体的国家利益时,可以提出种种不同的依据,由此便出现了对国家利益的不同判断结果。我们不可能将判断国家利益的所有具体依据全部罗列出来,即使能够罗列出来也无助于我们制定一个可操作的判断标准。然而,如果我们将判断依据归纳为不同的类别,就有可能建立一个判断国家利益的标准的体系。无论在什么不同的时期和对什么不同的国家来讲,判断国家利益的依据都可分为四类,即国际环境、自身实力、科技水平和认识水平。在这四个依据中,前三个是客观的,最后一个是主观的。
一、国际环境
人们判断国家利益的首要依据就是国际环境。国际环境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政治范畴,所包括的内容是很广泛的,但其核心是国际格局,以及一国在这一格局中所处的地位。冷战时期,国际格局是东西方两极军事对抗,每个国家的国家利益都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一格局的影响。两极对抗的冷战格局使各国不得不把国家安全作为国家利益的最主要考虑,这与冷战后许多国家将经济发展置于国家利益的首要位置的做法明显不同。而且,在冷战时期,几乎每个国家都要在东西方两大阵营中选择一方作为自己的依靠对象,即使不结盟国家也不可能采取真正的中立立场,有些不结盟国家甚至为超级大国提供军事基地。例如,索马里、肯尼亚、菲律宾、巴拿马等为美国提供军事基地,越南、埃塞俄比亚、古巴等为苏联提供军事基地。即使像中国这样有相当实力的大国,在两大阵营的军事对垒中也只能在20世纪60年代不长的时间里实行同时对抗美苏的政策。从新中国成立到60年代初期,中国执行了与苏联结盟的“一边倒”政策,1969年中苏在中国东北边界的珍宝岛发生了军事冲突后,中国发展了与美国的战略合作。冷战后两极世界解体,这使中国有了在美俄之间保持等距离的可能。可见国际环境对各国判断国家利益的约束力是很大的。
国际环境对一国国家利益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军事上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大小。冷战的结束使世界大战的危险下降,多数国家的安全系数提高了,但有的国家则面临更加严重的战争威胁。冷战时期的两极对抗压制了民族分离主义的力量,南斯拉夫在两大军事集团对抗中可以享受和平生活。冷战后东西方军事对峙的消失,使民族分离主义势力发展起来,南斯拉夫分裂为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波黑等五个国家,从此战争不断。二是政治上一国在国际社会中得到多少支持。苏联的解体使美国与西方盟国失去了主要的共同军事威胁,这使得它们之间的共同利益减少了,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的增长,由此美国所能得到的西方支持也开始减少。1990年海湾战争时西方盟国还能比较一致地支持美国,但是1992年对索马里采取维和行动时,西方一些国家就不愿与美国保持一致了。1992年12月3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794号决议,以美国为首,意大利、法国、德国、比利时、加拿大等国组成一支多国部队到索马里维和。但是,很快意大利、法国与美国在维和问题上就发生了分歧,意大利首先从索马里首都摩加迪沙撤出去,而后其他西方国家纷纷从索马里撤军。由于西方各国都从索马里撤军,美国也只好于1994年3月把自己的最后一批军队撤走。三是经济上一国对外经济关系受到什么样的制约。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受到西方的经济封锁,所以对外贸易局限于苏联和东欧地区,70-80%的进出口是在苏联和东欧国家。在70年代,中、美、苏的三角格局形成之后,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是日、美、欧。此外,国际环境变化对国家利益的影响还表现为,国家利益在稳定的国际格局中变化的可能性要大大小于国际格局转变时期。
二、自身实力
国家的自身实力是人们判断国家利益的依据,也称为综合国力。实力的概念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实力,而应是比较意义上的实力。也就是说,重要的不是一国的实力有多大,而是与其他国家的国力相比大多少或小多少。国家实力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人口、经济能力、军事能力、政治稳定性、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冷战后,人们更为明确地认识到国家实力并不简单地等于军事实力,而是多种力量的综合,所以冷战结束后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综合国力”的概念来代替“实力”。综合国力对国家利益的影响是战略性的,综合国力强的国家比综合国力弱的国家有更为广泛的国家利益。在安全方面,超级大国从世界稳定中所获得的利益要远远大于其他国家,地区大国从地区和平中得到的好处要大于普通国家,所以超级大国对世界秩序稳定性的关心程度要远远大于地区大国,而地区大国对区域性和平的关心程度又必然高于本地区的普通国家。在经济方面同样如此。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一直居于世界首位,稳定的国际局势给美国贸易带来的好处也自然是最多的。以1991年为例,美国和中国的出口分别占世界出口总额的12%和2%。如果国际和平对每个国家出口贸易的作用是相同的,那么美国从国际和平中得到的贸易好处就是中国的6倍。
当我们强调综合国力是判断国家利益的战略性依据时,我们还需要明确不同实力内容对国家利益的影响力是不一样的。军事实力是决定国家安全利益的主要依据,军事强国比军事弱国有更广泛和更高的安全要求。经济实力是决定国家海外经济利益范围和内容的主要因素,经济力量殷实的国家会比经济落后的国家有较大的经济利益。政治稳定性则是国家投入维护海外利益的精力和信心的依据,政治统一性高的国家比政治统一性低的国家有更高的国家利益目标。历史文化则决定了一个国家文化利益的重要性,历史文化悠久的国家比历史年轻的国家更容易和更多地产生与其他国家间的文化矛盾,因而有更多的文化利益需要保护。例如,1993年和1994年,中国与印度分别要求香港新闻公司的卫星电视台取消播放英国广播公司(BBC)的节目,就是出于保护传统文化的考虑。自然资源和人口曾是国家实力的最主要构成成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它们对综合国力的影响力下降了,不过其影响仍然不小。自然资源的丰富与贫乏决定了一国对海外资源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判断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的依据。人口多,一般来讲是可以提高一国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力,但是,人口与经济实力的平衡非常重要,人口与经济发展平衡的国家比不平衡的国家有着更大的扩大国家利益的能力。
国家实力的结构也是人们判断国家利益必须考虑的依据。不同国家的实力结构是不一样的。冷战结束初期,比较中国与日本的综合国力,我们可以发现日本国力的经济成分大于中国,而中国国力中的人口、资源、军事和政治成分要大于日本;比较中国与俄罗斯,可以看到俄罗斯国力中的军事和资源成分要大于中国,而中国国力中的经济、政治和人口成分要大于俄罗斯。这种实力结构上的区别对判断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是很重要的。如果我们假设中、日、俄三国的综合国力在冷战结束初期是相似的,那么根据三国不同的国力结构我们就可以判断,日本的海外经济利益大于中国和俄罗斯,在贸易、海外投资和资源进口方面日本都远远超过中国和俄罗斯;而中国海外政治利益则要大于日本和俄罗斯,中国是五大中心(美、日、俄、中、欧)中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惟一的发展中国家;而俄罗斯的国外军事利益则要大于中国和日本,俄罗斯不仅要保护本土的安全,而且需要维护原苏联地区内独联体国家和东欧地区的安全,同时还得维持全球的核平衡。
三、科技水平
在我们讨论科技发展水平是如何影响人们对国家利益的判断之前,需要解释为什么科技水平不属于国际环境的范畴,以澄清某些误解。首先,科技水平包括了内外两方面的状态,而国际环境则不包括内部状况。国际环境是指一国面临的外部的客观现实,而科技水平则是指一国对科学技术掌握的水平和世界科技发展的现状。第二,国际环境的变化是无序变化,可能会出现历史的重复,而科学技术发展则是直线性运动,只能向前,不可能倒退。国际环境在战争、非战非和与和平三种状态中间形成一个反复变化,国际格局可在一极、两极、多极以致无极作不同的有序的或无序的变化;而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则从低级、简单向高级、复杂的方向作循序渐进的发展。人类已经历了农业和工业两次大的技术革命,20世纪90年代面临信息革命的到来。由于国际环境和科技水平在范畴和运动方向上的区别,它们对国家利益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作为判断国家利益的依据,它们所起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国际环境的变化可以成为一国重新选择对手和盟友的依据,而科技水平的变化则没有这种作用。当世界科技水平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一国将追求用新技术取代旧技术来提高生产能力和国防能力,而国际环境的变化就不会产生这种作用。一般讲来科学技术发展只对国家的部分利益有影响,而国际环境变化则对国家利益有较全面的影响。
科技水平往往成为人们判断国家利益具体内容的依据。科技水平对判断具体国家利益内容的变化有两方面作用。一是科技进步增加了国家利益的新内容。例如,计算机发明之后,防止计算机软件的复制便成了发达国家的一种重要经济利益。为了维护这种利益,美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与我国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经过双方多次艰苦谈判,双方于1992年1月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中国同意接受关贸总协定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关于计算机软件作为文字作品保护20年的规定。而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原先规定对软件的保护期为25年,并可续延25年。核技术的发明使人类找到了新的能源,于是铀这种在地下埋藏了上亿年的“废物”成了重要的战略原料。二是科技发展又淘汰一些传统的或旧有的国家利益。武器装备技术随着科技水平而提高,获取什么样的武器技术就成了国家利益的具体内容。那些曾被视为国家利益的具体武器技术过时后就不再是国家利益了。由于科技发展速度加快,国家利益内容的更新速度也加快了。国家利益更新的速度加快,就要求人们不断地改变对国家利益内容的认识,不断调整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政策。例如,1994年2月24日,克林顿政府向美国国会提交了修改1979年《出口管理法案》的议案草案,要求放宽冷战时期美国对敏感技术出口的限制,以增强美国高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这项草案要求计算机出口规定放宽至每秒10亿次,对那些被认为有可能扩散核技术的国家可放宽至5亿次,对正在承受美国贸易制裁的国家可以放宽至2.6亿次。科技水平变化还会影响人们对国家战略利益的重新判断。例如,核武器发明后,世界大国不再以能赢得大国间的战争为主要战略利益,而是把防止大国间的战争爆发视为根本战略利益。
四、主观认识水平
人们对国家利益的判断不仅仅是依据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同时也受到自身主观认识的深刻影响。人们对新事务的认识只能建立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之上,主观认识与外部客观存在相近的决策者对国家利益的判断就相对准确,反之则误差很大。主观认识在三个方面成为人们判断国家利益的依据。
一是对历史发展趋势的认识影响决策者对本国国家利益合理性的判断。例如,在我国的建国初期,我国领导人认为实现共产主义的历史进程不断加快,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分歧会不断缩小,所以在很长的时期内,我国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利益作为我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将国家利益放在与国际共运利益保持一致的位置上。1952年4月30日,周恩来在一次我国驻外使节会议上讲我国外交工作指导思想时说:“我们的立场必须十分坚定,思想必须十分明确。坚持国际主义,反对狭隘民族主义……要肃清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确立国际主义思想。”
二是对时代特征的认识影响决策者对不同国家利益的性质和重要性的判断。例如,在1982年以前,中国领导人一直认为世界的主要矛盾是战争与和平的问题,所以将防止战争作为首要的国家利益,1980年时中国政府还将反霸作为80年代三大任务之首(反对霸权主义、实现祖国统一、现代化建设)。从1982年起中国领导人改变了这种看法,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邓小平提出:“这三大任务中,核心是经济建设,它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1985年3月会见日本商工会所访华团时,他对外宾讲:“我们多年来一直强调战争的危险。后来我们的观点有点变化。我们感到,虽然战争的危险还存在,但是制约战争的力量有了可喜的发展……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对时代特征的新认识使中国政府把经济利益置于比安全利益更重要的地位上。
三是对外部环境利弊的认识影响决策者对实现本国利益可能性的判断。例如,在冷战末期,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提出“新思维”的外交思想,与美国缓和了军事对抗的关系。美国认为美苏关系的缓和使中美之间的共同战略利益消失了,国际环境向有利于美国而不利于中国的方向转变。于是美国把强迫中国按照美国意图进行政治改革看作是美国的在华利益。1989年中国发生政治风波之后,美国采取了强硬的对华政策,经济上制裁中国,政治上孤立中国。然而到了1993年,美国意识到冷战的结束并不是只有利于美国,也有利于中国。冷战后的国际和平环境使中国有了更多的精力用于国内经济建设。中国的国内生产值从1989年的15993亿元人民币增长到1993年的31380亿元;同期贸易总额从1116亿美元增长到1958亿美元,增长了75%;进口从591亿美元增至1040亿美元,增长了76%。随着中国国力的增长,美国认识到对中国采取压制的政策是不能成功的,于是利用1993年11月西雅图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议的机会,美国总统克林顿邀请中国领导人举行了1989年后的首次双边首脑会谈,重开美中关系正常化的大门。
国家利益的衡量
一、衡量国家利益的单位
判断国家利益实际上需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国家利益?二是那些国家利益更重要?明确了判断国家利益的基本依据,有助于我们回答第一个问题,但还回答不了第二个问题。也就是说,仅了解判断国家利益的基本依据,我们依然无法区分不同国家利益的主次关系。国家利益的内容是十分复杂的,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国家利益分成不同的种类,而不同种类的国家利益有时是矛盾的。对于外交政策制定者来说,他们不仅需要知道什么是国家利益,而且更需要了解不同国家利益之间的层次关系,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每项具体的政策对国家利益的影响都有正负两个方面。决策者只有判断了不同利益的效用的大小之后,才能制定出有利于大利益、放弃或牺牲小利益的政策。例如,1992年美国克林顿政府就面临着维护美国在华什么利益的问题。美国一方面需要发展与中国的经贸关系,扩大美国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又想以不延长贸易最惠国待遇的方法压中国按美国的人权标准进行政治变革,在中国推行美国的意识形态。当中国决定不惜牺牲最惠国待遇也要坚决反对美国的政治干涉时,美国政府就必须比较这两个利益何者效用更大。
衡量国家利益的大小必须有一个抽象的固定衡量单位,否则就无法比较。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衡量或比较任何东西或事务的大小都得借助于一些抽象的衡量单位。比如,我们用“安培”来标志电流的大小,用“元”衡量国民生产值,用“吨”表示载重量,用“岁”衡量年龄,用“分贝”标志声音的高低等等。对于国家利益我们可以用“效用”来衡量。国家利益的具体需要和商品的使用价值一样是不可比较的,例如经济利益是人们对物质的需要,而安全利益是对人们维持生存的需要。我们无法比较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何者大或何者小,如同我们无法比较家具和办公用品何者更有用一样。然而,国家利益的效用和商品的交换价值(抽象价值)一样是可比较的。例如,无论一种国家利益的具体需要是什么,只要这种利益的效用小于另外一种利益的效用,那么它就是小于另一种利益的利益。这如同,当一种商品的价格(交换价值)低于另一种商品时,我们就可知道前者不如后者值钱。人类的利益是多种多样的,鉴于本文研究的是国家利益,所以我们在这里只讨论对国家利益效用的判断。
二、国家利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家利益的效用是由利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两个因素来决定的。在分析利益重要性与紧迫性是怎样决定国家利益的效用之前,我们得分别讨论一下国家利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由什么来决定的。
决定国家利益重要性的因素有两个,即国家各种利益的次序和利益量。国家利益的基本次序是民族生存、国际承认、经济收益、主导地位、世界贡献。这五种国家利益的相互关系是从基础利益向高层利益的升级关系。
图3-1 国家利益的次序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前面的国家利益是后面国家利益的基础,也就是说当前面的利益得到基本满足时,一个国家才会产生后面的利益。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我国的对外关系史为例,二战时期中国面临着民族的生死存亡的威胁,这时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利益是争取国际支持,赢得反侵略战争以维护民族生存。这时的中国在国际社会几乎没有其他的奢求。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虽然还面临着安全上的威胁,但民族生存有了基本保障,于是中国开始寻求国际社会的政治承认。由于此时西方国家实行孤立中国的政策,所以中国不可能指望与控制世界经济的西方国家进行经济合作,对外经济利益根本提不到议事日程中去。到了1971年,中国成功地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席位,中国的国际政治承认得到了初步保证,但是由于中美关系还没正常化,所以这种保障是不稳固的。又经过八年的努力,于1978年12月16日中美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决定在1979年1月1日相互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从此中国所追求的国际承认这一政治利益有了保障,在此基础上中国开始集中精力寻求自己的国际经济利益。下面的数字可以表明一国得到国际承认后,其国际经济利益是如何迅速成为重要国家利益的。从1950年至1972年的22年里,中国进出口额在11-63亿美元之间浮动。而恢复联合国席位后,1973年中国进出口额骤然升至110亿美元,中美建交后中国外贸有了更大的发展,1978和1979年进出口总额分别增长39%和42%,达到293亿美元。到1993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958亿美元。1973-1993年的20年里中国外贸增长了17.8倍,相比之下1950-1972年的22年里只增长了5.7倍。
我们还无法用新中国的历史来证实国际主导地位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但从美国和日本的对外政策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关系。第二次大战后美国在世界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于是美国开始追求和维持它的超级大国地位,处处要主导国际事务的发展方向。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经济上的主导地位受到了日本的挑战,日本由于在世界经济中占有巨大份额,产生了成为世界政治大国的利益需要。1992年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相当于美国的60%,位居世界第二。1993年日本出口额达到3399亿美元,占了世界的9.3%,同年外汇储备增加至985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自1990年10月海部俊树政府制订了《联合国合作法案》,拟向波斯湾地区派遣自卫队,从此日本政府就明确表示要在国际社会发挥政治大国作用。
以为全世界作贡献为主要国家利益的例子还不明显。不过马克思曾推测,当人们的物质和精神利益有了保障之后,劳动将不是谋生手段,劳动本身将成为人们劳动的目的。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可以从理论上推测,当一个国家其他各项利益得到基本满足之后,它会将全人类的福祉视为其主要的国家利益。目前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还不很明确的迹象,例如,发达国家的全球意识比发展中国家高,发达国家对地球环境保护和珍稀动物保护的关心程度要比发展中国家高。
利益量的多少是第二个影响国家利益重要性的因素。例如,国家安全利益涉及的范围可以从几十人的生命安全到几亿人的生存问题,政治利益可能从赢得几枚体育比赛金牌到获得联合国安理会席位,国家的经济利益可以从几百美元的浪费到几百亿美元的损失。由此可见,同样性质的国家利益由于其量上的差异也会导致重要性上的不同。因此判断国家利益的重要性时不能只考虑利益性质,不能放弃量上的考虑。在具体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国家利益的秩序以及每项具体利益的量,就能比较准确地区分出主要利益和次要利益。例如,中日建交后,中日两国在中国东海的钓鱼岛的归属问题上有争议,但是该岛的面积很小,对中国来讲,其现实的安全利益或经济利益是有限的,而维持中日之间的正常国家关系却关系到中国的重大政治、经济和战略利益。两种利益在利益量上的巨大差别,使中国自1972年与日本正式建立外交关系起一直克制自己收回此岛的要求,同意将其归属问题搁置起来。
利益的紧迫性比利益的重要性容易理解和判断。决定利益紧迫性的因素只有一个,就是时间,也就是实现国家利益所要求的时间。如果比较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两个利益的紧迫性,我们可以发现,对大多数中国家来讲,特别是对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讲,保护环境的利益紧迫性远不如经济增长。其原因之一在于,一个国家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会立即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存,而严重的经济衰退则可以使人们大批失业。同时,环境保护投资效益在短期内体现不出来,而对经济领域的投资却有立竿见影之效。根据实现利益所要求的时间长短,我们即可判断国家利益的紧迫性。
对国家利益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判断也与获取利益的难度有关。一般来讲,人们认为不易获取的利益的效用大于可轻易获得的利益的效用,即所谓物以稀为贵。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通过笔下的人物汤姆·索亚的嘴讲了一句哲理,即“只要把东西变得难于获取,就能使人产生占有欲”。对人来讲,利益有多少效用常常在于获取它有多困难,即没得到的利益比得到的利益效用大。在现实生活中,利益的效用也往往正是以其不易获得而存在。空气是人生命赖以生存的物质,本是人类最重要的利益,但由于空气无所不在,所以不再成为有价值的利益。只有工业化污染了大气之后,清新的空气不易在城市获得,新鲜空气的效用才体现出来。对于国家来讲,国家利益也常常因其难于维护才变得重要起来。当国家受到外部入侵时,国家安全利益的效用就上升,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就压倒其他的国家利益;当国家没有外部入侵之虞时,安全利益的效用就下降,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效用就低于其他利益。比较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和90年代初的安全利益的效用,就可以看到,我国安全利益的效用在90年代初远远低于50年代初。
三、国家利益效用的衡量
有了判断国家利益重要性和国家利益紧迫性的依据,我们就可以把利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起来评估国家利益的效用了。在比较具体的国家利益时,依据它们的重要性可以把它们分成重要的国家利益和次要的国家利益,依据它们的紧迫性可以将它们分成当前的国家利益和未来的国家利益。如果我们以1为临界点来区别国家利益的效用,那么重要国家利益的效用应>1,次要国家利益的效用则<1;当前国家利益的效用应>1,而未来国家利益的效用则<1。(以1作为利益效用的衡量指数,“>1”和“<1”的指数范围限制在一个自然序数之内,而不是无限大或无限小。因此重要国家利益的效用指数浮动于“>1”和“<2”之间,而次要国家利益的效用指数浮动在“<1”和“>0”之间。一项利益的效用不会<0,因为有负效用的东西是损失不是利益。)依据这一衡量原则,在既定的具体情况下,我们可以将不同国家利益的重要性效用和紧迫性效用相加,即可得到下图中的四种利益效用:A= 当前重要利益效用、B= 当前次要利益效用、C = 未来重要利益效用、D = 未来次要利益效用。
以上四种利益效用的中间值分别是:A=3, B=2, C=2, D=1。由于A明显大于D,所以决策者较为容易在当前重要利益和未来次要利益之间做出利益效用的判断和决策。而B和C相等或相似,这就给决策造成了判断困难。在现实决策中,这种现象极为普遍,决策者难以区分不同利益的效用大小,难以明确政策取向。在这种情况下对利益效用大小的判断则主要取决于决策者观察利益的角度了。在通常情况下,决策者是站在当前看未来的,所以未来利益的效用通常会被低估。这如同透视原理一样,在人的视觉里,远处物体的实际体积小于近处同样物体的体积。在B和C相同或相似时,决策者在多数情况下会觉得B>C。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决策者才会认为C>B。一是C比B大得多的时候。在图3-2中我们可以注意到,A、B、C、D都浮动于两个自然序数之间,这就有可能出现B和C有较大的差别,即当C向3接近而B向1接近时。当C明显大于B时,决策者可以做出正确的利益判断。二是决策者能站在未来的角度观察利益,从而体会出B和C的客观差别,这也能做出正确判断。不过,有这种高瞻远瞩能力的决策者是很少的。
图3-2 国家利益的效用
国家利益的实现标准
在制定政策之前的一步是人们对国家利益效用的判断。在一项对外政策贯彻实施之后,人们需要通过国家利益实现的程度来检验这一政策是否正确和有效。那么如何判断国家利益是否得到实现呢?我们已知国家利益是在变化的,如果一项国家利益没有固定的上限,我们就无法得知一项政策执行后国家利益的实现程度。假设把实现国家利益比作向一个容器里灌水,如果这容器的容积不断变化,我们就无法判断这个容器里灌进来的水满到什么程度。因此,在判断一项国家利益是否得以实现时,我们首先要确定它的限度。那么怎样确定一项利益的限度呢?鉴于国家利益是对外政策的目标,所以我们可以把对外政策的目标作为具体国家利益的标志。当政策目标得到实现时,我们就可以认为国家利益得到了实现。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一项政策的目标得到全部实现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在通常的情况下,政策目标都只是部分地得以实现。同一原理,国家利益在多数情况下也不会得到充分实现,只是部分地实现。我们将国家利益定义为民族国家的需求,那么国家利益的实现也就是国家需求的满足,因此我们可以用“满足度”来表示国家利益实现的程度。那么如何判断实现国家利益的满足度呢?一种方法就是观察政策目标与利益实现之间的距离,差距越小满足度就越高,反之则满足度越低。
国家利益实现的满足度不是一个绝对量的概念而是一个比例的概念,所以判断国家利益实现的标准也不是绝对量,而是比例。例如,我们要有效比较中国1993年和1992年出口利益实现的满足度,就必须引进政策目标和出口增长速度两个变量。1992年中国经济增长的目标为6%,1993年的经济增长目标为8-9%,而1992年中国出口额增长了18.2%,1993年增长了8%。比较一下经济政策目标和出口增长速度,我们就看到1992年中国出口利益实现的满足度远远高于1993年。再以1950-1953年的朝鲜战争为例。作为世界头号军事强国的美国,它的政策目标是赢得那场战争,而中国的政策目标是阻止美国占领朝鲜人民共和国,防止美国军事威胁逼迫到鸭绿江边。战争的结果是通过谈判达成以北纬38度线为军事分界线的停战协定。将这一结果与中美两国的政策目标进行比较,我们可以认为,中国在朝鲜的安全利益得到了基本满足,而美国在朝鲜半岛的战略利益实现的满足度是不高的。在图3-3中,我看到,尽管利益A实现的绝对量大于利益B实现的绝对量,但由于利益A实现的部分的比重小于利益B实现的部分的比重,因此,我们认为利益A的满足度仍低于利益B。
图3-3 利益实现的满足度
除了比较政策目标和利益实现之间的差之外,判断国家利益实现的满足度还需比较成本和效益。不计成本地实现国家利益只是表面上满足国家的需要,而实际上可能是损害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的实现其实就是以小的利益为代价换取大的国家利益,以零的代价实现国家利益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所实现的利益与所付出的成本相等,那么利益的满足度则等于零。而若实现利益的成本大于实际获得的利益时,这时国家利益实现的满足度就是负数,也就是说国家利益的实现是虚假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很清楚地了解这一点的。例如,核国家在使用核武器这一点上都是十分谨慎的。因为进行一场核战争的危险是自己也要受到核打击。现代核武器的摧毁能力如此之强,一旦遭到核打击,死亡人数将是不可想像的。一个国家如果以80%人口的死亡为代价去赢得一场战争,那么这种胜利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国家安全的意义是保护全民的生存。除非不进行战争的结果是更多的人死亡,那么以80%人口的死亡为代价去赢得一场战争才会有意义。正是人们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多数人都认为在核战争中没有赢家。基于这种认识,中国在1964年10月16日首次成功进行核试验时就宣布,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长期以来在其他核国家不放弃使用核武器权利的情况下,中国依然执行了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
希望本文设计的国家利益效用的衡量方法和对国家利益实现满足度的衡量原则有助于学界深入进行有关国家利益的研究。